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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陈山求助皇太子

    陈山从夏原吉的府上出来以后心里面就明白:“夏维喆这个老狐狸,居然不想沾上一点户部的事情了,到底谁可以救我呢?”

    陈山想道:“对了,我为什么不去找太子殿下呢?太子殿下天资聪颖,又有过监国的经验,何不找他。”

    陈山思考以后,就立马进宫去找我们的太子爷了。

    此时,我们的太子爷正在和耿九畴商议国事。

    朱祁锦问道:“禹范,如今卫所的制度逐渐败坏,军户大幅度的逃亡,甚至是那些吃的脑满肠肥的藩王也想着在兼并土地,孤想要举荐你去清丈田亩,你以为如何?”

    “殿下想要如何去清丈田亩?”耿九畴问道。

    朱祁锦道:“孤以为这一条鞭法可以这么做,(1)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针对当时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税减的情况,只有从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赋役均平。仅据部分清丈的结果,就增加了土地2.8亿亩,使不少地主隐瞒的土地缴了税。

    (2)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实行一条鞭法以前是赋役分开。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之类的额外加派。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

    将赋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由于赋役统一,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因此,丛弊为之一清,使税赋趋向稳定,农民得以稍安。

    (3)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我国古代田赋,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征实。唐代两税法虽以货币计算,但缴纳仍折实物。宋代征税,只是偶有折银。元代科差虽行色银,但积粮仍为谷粟实物。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耿九畴问道:“殿下要以为怎么做呢?”

    朱祁锦道:“先以北直隶作为试点开始清丈,江南那里,孤会奏请父皇陛下,让南直隶巡抚周忱负责清丈田亩。”

    耿九畴知道太子殿下有意提拔自己,跪下谢道:“臣多谢太子殿下知遇之恩。”

    这时,一个小太监前来报道:“殿下,户部尚书陈山求见。”

    朱祁锦有些疑惑的问道:“陈山,他来作甚。”

    陈山: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举人。

    永乐初年(1403年),任奉化教谕。永乐六年(1408),召入参与编修《永乐大典》,升任吏科给事中。

    永乐八年(1410),丁忧。永乐十年(1412),守孝期满赴选,拟任广东右布政使,皇帝特命留任旧职,主管六科事。

    永乐十一年(1413),偕张瑛给皇太孙朱瞻基教授经书。

    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仁宗继位,任左春坊左庶子。有一天陈山退朝,坠马小腿负伤,明仁宗亲自给陈山研药调酒。

    洪熙元年(1425年)六月,明宣宗即位。十月,任户部左侍郎。

    宣德元年(1426年)八月,汉王朱高熙叛乱,明宣宗亲自征讨,陈山和襄、郑二王一同留守京都。大军凯旋,陈山建议明宣宗乘胜移师彰德,袭执赵王朱高燧,则朝廷永宁可无萧墙虞。明宣宗召见杨荣,以陈山言谕之,杨荣说:“陈山之言,国之大计,请先勑责赵王,诘其与朱高煦连谋六师。奄至,可不旋踵而擒也。”杨士奇、杨溥执不可,明宣宗悟其非,于是不再重用陈山。

    宣德二年(1427年),任户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文渊阁直阁事、领文学士供职文华殿,任《两朝实录》总裁官。明宣宗要为陈山建造住宅,陈山谢绝说:“我有先人旧房,足以遮避风雨,一兴土木,就难免劳民伤财。”

    宣德四年(1429年)十月,明宣宗在左顺门,遥见陈山趋朝,问杨士奇曰:“汝试言陈山何如人?”对曰:“山虽侍从日久,然寡学术,昧大体,非君子也。”上曰“然,赵邸几所误,内阁政本之地,岂可令斯人溷也。”遂命改陈山辍机务,专授内竖书。

    宣德九年(1434年),先后4次上书申请告退才获准。返乡途中于邵武去世,年七十。

    朱祁锦说道:“让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