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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见三姐

    但我并不喜欢让知道地方的工友带我去。只是听他们说从超级大都市站坐39路车直到终点铜厂,然后要走一个小时的路。我仔细问了他们到铜厂下了车怎么走。问得仔细,记得也不错。

    但是真的到了铜厂下了车之后,那就完全是郊区,遇到个人问当时需要走一小时之外才能够到达的某个小厂,即使是本地人,对步行一小时之外的某个小厂不知道的可能性几乎就是无限大。那是真的一问三不知。

    问了十多个人,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按照我认为正确的方向一直行走,每走上一公里就问在菜地里忙碌的农民知到那个厂怎么走啵。但总是没有人知道。

    我怀疑自己走错了方向。因为我找不到他们说的那些明显的标志。然后我又换个方向,漫无目的地寻找。

    好像我心爱的人儿真的在这个世界上丢失了。那种无助的感觉让我疲惫不堪。又走了一两个小时,问了十五六个人,没有人知道我所说的那个厂子。

    我沮丧地又换了个方向。我固执地要在今天找到那个厂子,见到三姐。

    固执并不能够拉近我和那个厂子的距离。我虽然知道自己有可能走错了方向,也明白自己在方向不对的情况下越走的远,离我要去的地方就越远,就越问当地人越没有人可能知道我要找的地方。

    也许在现在看起来这种不断地询问毫无意义。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就是锻炼自己与陌生人接触。为了寻找某个我要找寻的目标,我愿意大海捞针地慢慢寻找。

    而这个问询和与陌生人的聊天越来越自然越来越不经意。好像见到一个人不问一下都有点对不起自己的闯劲儿。

    然后我又换了几个方向。终于太阳偏西。我所走的乡下地方完全就是田野,而这些地方,根本就没有公共汽车。

    于是我开始问,离铜厂多远了。而这个老师傅说,从这里拐一下,一直再走半里,那就是铜厂。

    我郁闷得不行,转了一天,结果又回到铜厂了。

    失望地再找到39路车站坐车回去。决定等哪天有空闲了再来寻找一回而不是等别人带我去找到这个厂子。因为今天的没有找到,我偏要自己从铜厂出发走遍所有地方进行寻找。

    这里边有一种我的固执和喜欢的乐趣。而这种探索的乐趣没法儿和其它人言说与分享,只能自己体验。

    一个尖锐的问题:这个寻找的过程是为了三姐吗?我从未知之地找到这个厂子,就是从我的无知中找到三姐于我的重要性。把于我毫无价值一直藏在心里的A驱逐出去。我如果找到三姐,就表明,我要打算这样定义未来。

    一个月后的第二次,我又花了一天时间,在近黄昏时,走过一大排的养鱼池塘,听着无数的蛙声,还有几株柳树,我找到了那个厂子。

    厂子的大门比我在老家进的那个厂子还要破败,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厂子的繁荣兴旺。但这就是我要找的地方。

    这个厂子里边全部都是我们老家那边过去的青年民工,未婚男女占了绝大多数。一百多人的厂子,有百分之八十都是未婚男女,也有结婚了的两口子都在这里边工作的。居住环境也是那种低矮的砖房。每间屋子住上四五个人。

    那个年代,每个人,无论男女,到外面的世界打工,只需一张临时属于自己的床就可以了。要求都不高,条件也没法儿讲究。大家都差不多。

    我比较习惯那个年代的环境。很多人都是老家的,所以,虽然有五六年没有见面了,我还是能够认识绝大部分的人,大部分也能够认识我。

    好多都是当年没有考上高中的同级初中同学。当然也有低一级的或者高一级的同学。这就是命运的交织之地。这就是我们那个山里边人在没有考上高中之后离开土地到外面打工的一个重要出路。

    虽然还有其它的出路,但,这里,会成为许多人的记忆。

    我的出现三姐还是很高兴。眉眼里都是笑意。

    她还是那个样子,精神,一如既往的笑得灿烂。我还是那样,有点蠢憨,不知道说什么。

    听着她安排我的住处,吃她给我打来的饭菜。

    我并没有到她的女生宿舍去,她的宿舍还有其它三四个女生。我更多的是和我们老家的那些认识的同学们在一起聊天,讲过往和现在。我当然是来想和她一起出去走走。

    她穿了蓝花的裙子和我若即若离地走出破烂的厂子,往东一起走了百十米。南边的黑色池塘里有许多青蛙鼓起声音大叫。

    天太黑,我也不知道往哪里走,当然是越远越好。厂子外边都是本厂的老乡们在四处游荡。

    我们走到一颗柳树下停下来,她问:“你活儿苦不。”

    我说:“不苦。”

    我问她:“有没有星期天?”

    她说:“没有。”

    我问她:“能不能请到假,出去耍呢?”

    她说:“请不到假。”

    我们又有的没的聊了几句,她不停地要抬起脚来拍打无穷无尽的蚊子。

    我说:“走,回去吧,这蚊子太多了。”

    我本来想和她多相处一会儿,说说我怎么辛苦地来找她,如果她能够请到假,我们去天安门故宫看看。她去的话我顺便打算向她坦白我曾经在心里边藏了A。

    但是蚊子实在太多了。如果让她这样陪着我,于心不忍。虽然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女孩,但我总是会为对方考虑。这一点,是我的天性。

    回去以后让她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班,我明天一早就回去。

    因为我们都在外面的世界打工。好像不管我们做多么卑微的工作,那工作本身就代表我们的存在,是我们存在的根本。所以,如果说我们有什么事业的话,那么,工作本身就是事业,就是我们那个年龄所能够有的全部值得去奋斗的事。

    奇怪的是,我在当时已经二十一岁了,对成家立业的事情仍然一无所知,比如说打工就是为了多挣点钱然后娶她了。一点儿也没有这样的念头。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还有在结婚以前的某件事情没有完成。换句话说,我觉得自己还没有真正开始恋爱,所以,完全不可能考虑到结婚这么遥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