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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集市

    朱杰一脸震惊地跟着李子龙走进了这个商贩、顾客络绎不绝的集市。方才所有人对李子龙的恭敬态度给朱杰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锦城,李子龙虽然身体素质和出城经历在军队里广为流传。学术水平在业内也有一定的名声,还上过几次报纸。但对于大部分寻常百姓而言,李子龙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名字。作为外来移民,李子龙被明令禁止进入内圈城市,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中圈层居住。

    相比城墙之外,李子龙反倒成了一个往来者皆尊的贵客。瞧着方才鞠躬行礼的那些汗迹斑斑的乡野村夫,朱杰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火烧一般地烫。

    “你怎么……”朱杰跟在李子龙身侧,在走过众目睽睽的人群之后,满脸好奇却又不敢大声询问。

    “以前帮过他们一些忙,被镇长们授予了一个没啥权力的虚名。”李子龙不在乎地耸了耸肩,从裤兜中掏出自己那副度数很低的眼镜,平静看了眼朱杰一脸的震惊,无声地笑了笑,目视前方,“其中不多的权力就是可以带一个无证件的人进入集市。”

    朱杰的偶像情结瞬间被唤醒,两眼放光:“那些镇长的忙都能帮到?他们可都是很厉害的……人吧。”

    李子龙的视线却已经开始四处扫视了,似乎并没有听见朱杰的话。待他扫视完毕后,他才漫不经心地瞟了眼朱杰:“在城外,也不是会打架这一条路能让你获得尊敬。你的学识、见识和技艺同样可以让你安身立命。现在的很多村镇缺的不是实力高超的异人,而是能工巧匠以及研发人员。他们很多都坐拥资源,但迫切需要技术来让这些资源成为财富。”

    朱杰点了点头。他当然明白李子龙的意思。在这一点上,城里的情况正好相反。锦城没什么资源,只能靠一次又一次的探险队去附近的矿山里进行开采,时常有去无回。但锦城的技术资料倒是在处理器里留存了不少,不过据说很多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朱杰开始向四周打量。果然,集市看上去虽然有些脏乱,但秩序还算良好,卖的商品也是很正常的柴米油盐,瓜果蔬菜以及很多日用品。不过,来这里采购的顾客大都成群结队的,推着手推车,一车一车地往车板上搬运,看上去像是要准备回去冬眠了一般。

    还有不少全身脏兮兮的人低着头站在一处小店内,里面的男男女女都只穿着刚好能蔽体的破烂衣衫,对于外面的汹涌人流显得十分畏惧。

    “奴隶店。”见朱杰投来询问的目光,李子龙努了努嘴,道,“大部分都是外面来的非法移民,或是外面来的人犯了事,小部分是本地犯了大事的人。”

    许多丰乳肥臀的妇人们也跟着人流穿行着。有个初来乍到的登徒子不懂江湖门道,想趁众人不注意上前揩油,但刚碰到妇人们的手,便被一个过肩摔给砸到了黄土地面上,摔了个鼻青脸肿。

    这些妇人们非但不恼,此时反而会娇笑起来,跟着自己旁边的姐妹豪迈地炫耀道:“瞧瞧,我这身板还是在别的村儿更吃香!我们村儿的那些狗东西,眼睛真不知道长哪里去了!”

    此时,周围的路人们也会跟着起哄,让倒在地上的登徒子面色羞红,一溜烟便在人群中窜没影儿了。

    “那里是什么?”朱杰努了努嘴,看向一处没什么人的简陋草棚。草棚上挂着一块木匾,但上面什么也没写,只留了一条又长又深的刀痕。

    “那是人血铺子。”李子龙淡定地答道,“若是有异人觉得要忍不住了,可以去那里买碗人血汤喝,据说能管用两个小时。”

    看着草棚下那张木桌上摆着的大不锈钢桶,朱杰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在这里,只有犯了罪的人才会被异人们剖尸。只有你遵纪守法,入乡随俗,不暴露你的身份,基本没人会为难你。当然,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很难说有没有山贼或者一些饿得不行的异人会忍不住违法行事。不过这种事的概率其实很小,只要有所防范,基本不会出现意外。”

    朱杰知道李子龙在有意无意地安慰自己紧张而戒备的心理。他心中清楚,自己这种心理不能在面对真正的城外人时表现出来,不然很容易招致他人的怀疑和猜忌。但在锦城接受了十八年的教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让他很难真正放下成见。因此,在听到这些话时,他只能勉强地点点头。

    “我们现在去哪?”朱杰问道。

    “去找茫叔。”李子龙答道,“他在‘致民书店’里。”

    两人在人流中艰难而缓慢地走了约二十多分钟,便来到了集市的另一端。在这里,人流量相对稀少起来。显然,现在正值上午,大家都还没有散集回家的意思,都还要为了全村人民大采购一番。

    在靠近集市南门的旁边,开了一家小书摊,书摊旁立了一个招牌,上面用毛笔写着“致民书店”。字很一般,感觉像是出自一位刚练毛笔字的新手。

    说是书摊,其实就是一架长木桌,上面堆叠着各色的书籍。长书桌的后面,大大小小的箱子摆在地上,里面也装着书。一个骨瘦如柴,白发苍苍的老人悠闲地坐在一张竹编的旧摇椅上,抽着叶子烟,使得整个小书摊里烟雾弥漫。

    “茫叔!”李子龙大声地喊道。

    这个正在享受着叶子烟冲劲的老头缓缓睁开眼,见是李子龙,立马笑呵呵地大声道:“蛇娃子,你来啦!”

    “你说的东西在哪?”李子龙的声音依旧洪亮。

    “在我这儿,在我这儿……为了它,我可是翻了千山万水,帮你打听了好久嘞!”茫叔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开始弓着腰在一个大纸箱子里翻找起来。

    此时两个中年光头大汉从旁边走了过来,拍了拍木桌子,震得桌子抖了三抖,也是大着嗓门道:

    “茫老头儿,还有货没得?”

    茫叔转过身来,眯着眼看了看那两个光头大汉,立马露出了狡黠的,只有男人才懂的笑容,道:

    “有!肯定有!为了进这本书,我可是翻了千山万水,帮你们打听了好久嘞!”

    朱杰有些哭笑不得地看了眼李子龙。这老头儿卖书的套话怎么就只有一种。

    茫叔先掏出了两本皱巴巴的书,骨瘦如柴的老人双眼微眯,左眉微微一挑,嘴角一咧:“就是这两本了。”

    老人轻轻拍了拍这两本书,宝贝似的交给了两个光头大汉,而后给了后者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我可是亲自验过货的。就一个词,‘巴适得板’!”

    两个光头一听,立马兴奋地搓了搓手。付过钱后,这两个彪悍的中年男子便兴冲冲地离开了。

    此时,茫叔重新露出了和蔼慈祥的笑容,看着李子龙和朱杰,面目有些扭曲地大声道:“我突然想起来了。你要的书不在我这儿,还在卖家那儿。他说你如果要收,得亲自去一趟。”

    “他在哪儿?”李子龙同样大声地问道。

    “这是地址。”茫叔递给了李子龙一张纸条,“那个人说他每天十点到下午四点都会在茶馆里喝茶。具体你要怎么找到他也在这张纸里写了。”

    李子龙点了点头,收下了这张被茫叔揉得皱巴巴的纸条,而后便离开了“致民书店”。

    “我对城外书店的印象已经开始直线下滑了。”朱杰跟在李子龙身后,哭笑不得地说道。

    “茫叔在丰顺镇有一家印刷厂。其实好多艳情书都不是茫叔淘到的,而是他自己写的。”李子龙看着朱杰瞪大了眼,继续道,“茫叔是个读书人……在‘饥饿灾祸’的晚期扎挣求生过,太知道这个世界需要什么样的文字了。读书人的匡世,只能在不经意间,润物细无声。”

    望着李子龙脸上那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朱杰也不太好表态,只得默默地跟着李子龙继续前行。

    李子龙走到集市的围墙边,小心翼翼地读完了那张纸条后,看着朱杰计划道:“这集市不在任何一个镇的范围里,但离任何镇都较近。我们吃了午饭再出发。”

    朱杰点了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正好带你去看看城外的风土人情。”李子龙笑着拍了拍朱杰的肩膀,走在前面带路。

    五日一小集,十日一大集。这座一人高的石墙之内也不只是一次交易的大聚,更是许多人按捺了许久的娱乐场所。

    各种杂耍、魔术、歌舞甚至是异人们的武艺表演坐落在集市的各个角落,待大家在这里采购得差不多时,便开始陆陆续续上演了。一时间,整个集市变得更加热闹非凡。

    每一位能在这里表演的艺人和那些能在这里贩卖商品的摊贩一样,都是需要经过申请并通过“同富盟”委员会审批的。一般来说,每一个镇都能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摊位。这些摊位分布在集市的南北区。

    而每一个镇都会留一到两个摊位,让一些有特长的镇民去表演,作为当地文化输出的一大渠道,也是一种小镇繁荣稳定的象征。能来这里进行表演的人,大都经过了当地严格的选拔,质量与安全性上都是有保证的。

    与此同时,一些供人们休息的茶馆、酒馆以及赌场也陆陆续续开业。很多耐不住性子的汉子们都会毛手毛脚地向赌场里跑去,希望在大部队返乡之前,能好好搓上几把。

    在靠近集市西门的地方,还有一些村镇发布的任务榜,重金邀请一些有实力的异人或者有能力的常人帮他们完成一些任务。朱杰好奇地将每一条任务都浏览了一遍,大都是解决山贼、看病或者解决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

    在任务榜的旁边,人流量相对稀少起来。这里的摊位大都是外乡人的摊位。这些摊位的申请条件并不难,只需要不属于“同富盟”的外乡人提前两天向联盟申请并验货即可。

    这里的人大都不会卖一些常见的生活用品,更不会背一大袋果蔬来卖。他们都是走了很远的路才来的,大部分都只是过客或者流浪者,顺便在这里淘些好物再卖掉一些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因此,这里的摊位大都是卖一些珍奇的小物件或者武器、凶器的。不过这些商品大都是残次品或者特性不怎么实用的凶器,毕竟能摆在这里的凶器都是被联盟委员会筛查过一遍的了。若是有好的凶器,早就被提前买走了。

    东门附近是异人们的交易区,相对来说不那么安全,但也很少真正出事。大部分情况是来自外乡的异人们利用自己的能力作假或者耍花招,店家发现了,而后便会开始一段扯不清道不明的扯皮甚至是厮打。

    李子龙只是简单给朱杰介绍了一下东门的情况,并没有带他去逛。朱杰虽然很想去看看,但李子龙只是带着他向集市的中心区域走去。这里算是整个集市交易额最大的区域,主要是卖书画古玩、一些机械设备和零件、金石玉器。除此之外,化妆品店、衣帽店、首饰店等城里才能见到的店面都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在整个集市的最中心的圆圈地带,还有两家酒楼分别位于中心区域的南北两侧,遥遥相望,大有龙虎相争之势。一看酒楼内的装潢就知道与那些只是集市上才会摆出来的摊位不同。大量的绸缎、字画、木雕将整个酒楼装点得辉煌大气,一进门,就让人眼前一亮,再看看门外的一切喧嚣,便会产生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位于北侧的酒楼名为“登仙”,这也是李子龙带着朱杰参观的最后一站。

    从朱杰站在“登仙楼”门前开始,他立马感受到了一股大气磅礴之意。“登仙楼”的牌匾并不是寻常的木匾,而是一副书法。据说,这是“同富盟”第一任盟主的亲笔提字。不得不说,盟主的书法功底绝非等闲之辈。饶是门外汉的朱杰,也能看出笔画之间的雄厚笔力与飘逸俊秀的美感。

    跨进店门后,一位身着薄衣彩缎的妙龄女子便会无声地走到两人身侧,微微行礼之后,柔声问道:“请问二位可有预订?”

    “没有。”李子龙说着,将自己那本蓝色的证件掏了出来,递给了这位女子。

    只见这位留着长辫的姑娘并没有城外守卫那般一惊一乍,在简单翻阅之后十分平静却又更加恭敬地将证件递还给李子龙,轻声道:“今日包间已满,请问李先生能否屈尊在大堂用餐?”

    “无妨。”李子龙答道。

    正当这位女子将要带路时,一个穿着一看就与常人不同的年轻男子从李子龙身边大踏步地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位身穿西服的保镖。

    “哟!龙哥!”这个年轻男子余光里瞥见了李子龙的身影,立马转过身来,喜出望外地拉住了李子龙,看上去甚至比朱杰更崇拜后者。

    李子龙默默地将那只耷拉在自己小臂上的“猪蹄”给刨开,面色冷淡。

    “龙哥,您老怎么来了?是来这里赏光吃个便饭的?”

    这个男孩看上去和朱杰差不多大,刚满十八的样子,长得细皮嫩肉的,眉毛细长,面色红润。虽然看上去只是穿着休闲的卫衣,但一身的干净衣服加上俊秀清爽的气质,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子弟,再加上他身后跟着的两位人高马大、身负鳞甲的保镖,傻子都能看出此人身世不凡。他唯一令人觉得滑稽可笑之处,在于这个小年轻的屁股后面,长了一条棕黄色的尾巴。这条尾巴本来应该很长,但却被什么利器砍过似的,现在只剩下半截,在空中颇为滑稽地左右摇摆着。

    “我不老。”李子龙只是冷冷地回了一句,而后转身就打算往大堂走去。

    “别啊……”男孩立马窜到了李子龙的身前,身后细长的尾巴轻轻摇晃着,一脸讨好似的谄笑,“龙哥,小的好不容易才见到您一次,怎么能让您为了这些乡野糟粕而破费呢?您没预订位置吧?不如到我的包间里坐坐?”

    李子龙立马转身就要走,但又被这个年轻男子给拉住了小臂,只见后者一脸央求,哭丧似的大吼大叫道:“龙哥,给个面子吧……您能来‘登仙楼’,真是给了他们天大的面子啦!这顿饭怎么说也应该我孝敬您啊!”

    朱杰在一旁都看呆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家伙,特别是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同龄人。

    李子龙见众人的目光都被这大叫声吸引了过来,只得冷冷地道:“饭,我可以吃。但你,可以滚了。”

    这个男子愣了愣,似乎不知道是喜是悲,但立马扭着李子龙的手,央求道:“龙哥你是不知道这里的秘密招牌呀!我怕他们坑你啊!但我不一样啊,我经常来这里的!我敢以我赵珥的全部名声保证,只要我在这里,您今天绝对能吃到整个‘登仙楼’。不,是整个集市最新鲜的食材和味道!”

    李子龙轻轻撂开了赵珥的手,露出一丝微笑,道:“你想自己走出去,还是我帮你飞出去?”

    赵珥见李子龙打算来真的了,立马开溜,一边往门外跑还一边大喊道:“龙哥,我赵珥对您可是赤胆忠心啊……”

    整个“登仙楼”一时间安静了下来。随着赵珥的声音越来越远,众人渐渐恢复了常态。那位为李子龙和朱杰带路的姑娘也越发恭敬了起来,走起路来那如履薄冰的样子,感觉是要去见公婆了一般。

    由于赵珥临时“有事”开溜了,李子龙和朱杰便顺理成章地坐进了赵珥的包间里。

    在那位服务员推出包间后,朱杰坐在软和的扶手椅子上,好奇地问道:

    “刚才那是谁啊?”

    “一只狗罢了。”

    朱杰顿时有些语噎,他还从没见过李子龙这么无礼地评价一个人过。

    “他来头不小吧?敢在这种地方乱撒野。”

    “他是赵家的公子哥。”李子龙满不在乎地答道,“赵家是泰安镇第一大望族,也是这家酒楼最大的股东。”

    朱杰咋舌地重新环顾起四周,看着包间里各种他看不懂的根雕玉器,只觉得已经完全不输锦城了。

    “他这么有钱干嘛装孙子啊?”

    “咚咚咚……”一声声响亮的敲锣声从集市的中心传来,打断了朱杰的提问。

    “好戏要开始了。”李子龙看着朱杰,嘴角一咧,“看过这个,你才叫到过城外。”

    两人推开包间通向阳台的房门。位于三楼的阳台占尽了地利,能直接一览无余地看到位于集市最中心的擂台。说是擂台,其实就是木栅栏围出来的一片直径约三十米的圆形空地。每一次大集都会在这里举行一场盛大的擂台赛。攻擂者们在集市前便进行了内赛,最终的胜者将会在今天挑战擂主,也将把此次集市的气氛彻底推向高潮。

    “擂主有什么特权吗?”朱杰看着擂台旁围满的兴奋人群,好奇地问道。

    “荣誉和金钱。”李子龙平静地答道,“就像过去旧时代的体育赛事一样,胜者将会被当做英雄一样被对待。一旦擂主守擂成功超过十场,那么他就可以光荣退休,获得来自‘同富盟’的奖励,赏地赏工厂赏奴隶,后半生衣食无忧。”

    此时,一位穿着像是戏服的中年男子一脸兴奋地走上了擂台,顿时迎得了众人的欢呼。只见此人拿着话筒,激动地说道:“父老乡亲们,十天一届的擂台赛再次打响!这一次,我们要尝到鲜血的味道!让我听听,你们,支,持,谁!”

    场外顿时一片喧嚣。无论男女,无论老少,都兴奋地振臂高呼,涨红着脸颊,大喊着自己支持的选手的名字。但由于声音太过混乱嘈杂,朱杰根本听不清他们究竟在喊些什么。

    “你看过这场比赛才算是真正见过了城外人。”李子龙趴在阳台护栏上,看着一片欢腾兴奋的城外人,眼神有些呆滞地说道。

    “为什么?”朱杰问道。

    “因为你能直观地看到城外人与城里人完全不同的一面。”李子龙露出了一个颇为诡异的笑容,嘴角浅浅勾起,瞳孔微微放大,让朱杰有些不寒而栗。

    “除非亲眼所见,不然你根本无法想象在短短一百年的时间里,人类的文明究竟能变成什么样子……”李子龙轻声道,像是在耳语。

    此时擂台上的主持人满意地看着场外的氛围,瞪着眼睛,看向场外四周:“废话不多说,今天的杀戮从此刻开始!”

    “吼……”

    众人彻底被点燃,举着各色的彩缎,举着衣服,举着旗帜,举着大白菜,举着酒,举着刀,举着拳头……

    看着人潮汹涌的大擂场,站在人群后高台上的朱杰突然明白了:

    对于众多城外人而言,每十日一次的大集,不仅是一场丰收,也是一场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