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名利之徒 » 第十五章 知府之死

第十五章 知府之死

    京城,乌尚书府。

    五、六位劲装汉子跪在乌尚书脚下,为首一人说道:“禀告大人,此次我等一行,功败垂成。请大人责罚!”

    乌尚书坐在太师椅上,神色严峻。说道:“消息确切,为何会失败?”

    为首那人答道:“大人需要的物件,既不在永州知府所押送的赃银之中,也不在知府府中。连那日共知府一道去取赃银的贾司马府上,小人也曾悄悄搜过,并不曾见到。不过小人此次带回一人,她也在找寻大人所说物事。”

    “哦?”乌尚书一听,颇为意外。说道:“是何许人?现在何处?”

    “此刻被关在大人府上的密室中,到底是何许人,小人不敢问,请大人亲自审讯。不过…不过小人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

    乌尚书听他说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浑不在意,端起桌上的茶杯,轻轻呷了一口,慢条斯理地问道:“小人、小人不慎、不慎将永州知府刺死了!”

    只听得“当啷”一声,乌尚书一惊,手中茶杯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站起来压低声音而又语气严峻地说道:“你竟将堂堂知府、朝廷命官刺死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夜小人奉了大人之命,在知府家中搜查,一无所获。正待返回时,忽见一女子也在搜寻什么。此人举止颇为奇特,手中明明提着灯笼,却将灯笼置于身后,但是穿阁过户,如在白昼,视力半点也不受影响。

    “小人好奇之下,便悄悄地跟上她。后来想必也是没有收获,来到了一处房间。我趁她吹灭灯笼时,便在她之前闪身进了那间房,在暗中躲了起来。不料房中早已有人,后来听了他们的谈话,才知道早先在房中的人原来便是知府,而这个女子就是他新娶的二房。

    “那女子进入房间,将门闩死,只见她的双眼居然会自行发光,难怪她要将灯笼置于身后。想来她提灯笼是为了遮掩她双目能够夜视的特异之处。

    “我见她缓缓走向床边,那对眼睛闪烁着光芒,便如夏夜里飞舞着的萤火虫。她一来到床边,立刻便将知府制住,逼问那件大人你正在找寻的物事的下落。

    “那知府被他扼着脖颈,连续逼问之下,断断续续地说‘在家,在家’几个字之后,便晕了过去,小人想哪有这等脓包的知府?心道先将此女拿下,再慢慢料理知府。大人曾告诫小人们,此事越少人知越好,否则小人早就对知府下手了。

    “小人正要去擒住那女子时,不想暗夜难以视物,不慎一脚踢在那女子持兵刃的手的手肘处,那女子手中利器便刺入了知府的脖子,将那…将那知府刺死。

    “我当时一惊,急将那女子拍晕。心道此人既然也在追寻那件物事,便不能将她毙命,须带回交给大人,在她身上能找到线索也未可知。当即将她拦腰抱起,正欲逾墙而出。忽然闪出一人,只听他说道:‘你这采花贼,速将二夫人放下,否则…’小人哪里还能等他把话说完,欺近身去一拳了结了他。多亏温九兄弟在外接应,不然要将他们二人弄出去还真不容易。

    “我和温九兄弟出来后,当即跟在别处搜寻的兄弟汇合,商议过后,连夜出了城。将那厮尸体找了个僻静处埋了,把那女子捆起来,放在马车上,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京里。小人有罪,乞求大人周全。”

    乌尚书听完,觉得虽然刺死知府并非儿戏,但是一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二来此人跟随自己多年,办事干练得力。而做这等大事,百密总有一疏,便有心替他遮掩过去。当下点了点头,脸上神色却更为严厉地说道:“你犯得这是错吗?此乃弥天大罪!诛三族都是罪有应得。这等罪过,来文俊,你说吧,该当如何处置?”

    只见来文俊跪在地上,向后退了几步,说道:“既然大人为难,小人这便以死谢罪!”说完,拔出腰间所悬长刀,往脖子抹去。只听“咔”的一声,跪在来文俊身后一人迅捷无伦的扯下腰刀,将来文俊自戕的刀挡住。那刀尚未出鞘,被来文俊的刀势将刀鞘砍出一道口子,来文俊转头看时,挡住他自戕之人正是温九!

    乌尚书见他性情如此刚烈,刚才拔刀自杀时,忽然十分痛惜。此时见温九已将他救下,当即怒道:“来文俊,你好大胆!是想以死来要挟我吗?你只道你一死了之,我便需替你遮掩罪责吗?你如此轻视自己,当年我又何苦将你救起?不如让你被那场洪水夺了你的小命,免得今日…今日为你痛惜。”

    来文俊见乌尚书提及往事,颇悔刚才莽撞。当即又跪下说道:“大人,我这条贱命原是大人捡回来的。这条贱命虽不值钱,但却属于大人。从今往后,小人…小人…”

    乌尚书道:“很好,很好。来文俊,难得你有此见识。从此刻开始,若非我让你去死,便是牛头马面、十殿阎罗来了,你也不可以死!”

    “文俊遵令!”

    “即刻起你便去蓬莱洞待满三个月。”

    “是!”

    来文俊同伴中一人忽然说道:“大人,那蓬莱洞暗无天日,蚊蝇如雷,常人便是待上七天八天,也会疯掉。若是让…”

    “哼!”乌尚书忽然神情狠厉。那人便吓得不敢作声。

    乌尚书转过身去,面对众人,和颜悦色地说道:“诸位辛苦了,每人领一百两银子,权作辛苦费。温九刚才救了一条狗命,这条狗命本来分文不值。但我还是要另外奖赏温九一百两,乃是嘉奖他的勇气,以及对伙伴的义气。”说完打开桌上放着的一个箱子,命令大家取银子。

    待众人退去,从屏风后转出一人,见到乌尚书,说道:“恭喜大人,来文俊带回来的女子,若没有猜错,一定是我族人,即灵犬族人。”

    乌尚书说道:“你又从何得知?”

    那人说道:“在那灵犬神杖尚未失踪之前,我灵犬族人每过十二岁后,每年由族长开启那个山洞,进到山洞中去喝那潭水,喝了之后,便就有了夜视之能。后来神杖丢失,进不去山洞,那夜视之能便也随之失去。不过仍然有极少数族人居然将夜视眼遗传了下来。是以到得今天我族仍然有些人的眼睛能够在暗夜发光,视夜如昼。虽然能够夜视者未必便是灵犬族人,可是既能夜视又在探寻灵犬神杖的,那必然是灵犬族人无疑。”

    乌尚书道:“纵然她是你们族人,她又没有神杖,那又有什么用?”

    “大人你有所不知,我族为了找回神杖,派出不少人在外奔波。他们在京城里设有一个联络点。不过…不过自从在下弃暗投明、跟随大人之后,他们已将联络点搬离他处。如果没找到神杖便罢,一旦找到神杖,他们一定会将神杖放在极秘密处,然后来京城将大家召集一处,共同将神杖护送至族内。”

    乌尚书说:“你已被他们除名,那又该如何去找到他们的联络点呢?”

    “嘿嘿,大人,此事说起来难它也难,说不难它也不难。”说完,弯下腰去,在乌尚书耳旁轻声嘀咕起来。乌尚书听完,面有不忍之色。可想到自己前途,便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