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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年节(二)

    皇帝的盛宴与记忆中的大多数应酬一样,难以让人愉悦。见到了李三郎,就是穿着黄袍的富家翁,油腻得很。

    ——《罗向日记》天宝五年正月初一

    “圣人到!”宦官声音高亢嘹亮。

    从御座后面的屏风侧面出来男子,样貌与这个时代寻常富家翁无异,头戴镶嵌金和宝石的黑色软翅纱帽;穿着黄色衣袍,不是明清那种亮黄,偏向于小米粥的颜色;身后两个宫女举着两把扇子,大冬天吹冷风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看面相,虽然面白,气色也不错,但毕竟是上了些年纪,胡子拽着面部皮肤更显松弛。很像之前那个时代刚从澡堂子里泡完的大爷。这就是李三郎。

    罗向同众人一道行礼,别人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不会出岔子。

    李三郎之乎者也地说了一段新年贺词,罗向听得是云里雾里,大概他的大唐官话还没到八级,口语是不成问题,但整文言可真就太难为他了。最后一句:“饮胜!”

    一众朝臣起身举杯同饮,落座时,罗向故意慢半拍,扫视了一下大殿。坐席是按品级、官职、资历排序的。从亲王、国公、三公、九卿排到他也就是紫袍官的最末位了。往右侧便是一众绯袍。如果说三品以上算高官,那这些绯袍就是国之栋梁。约摸了个数,穿紫袍的到场的有至少一百五十,要知道,光各种侯爵也都一百开外,同他一样的无官无职的光板侯爷,能坐进来已经是很稀奇的事情了。那一众绯袍官员也是中央和京兆的能臣,也都不是碌碌之辈,大概得有四五百之众。所以,那些官员看他的眼神都是充满了疑惑,这是哪家的官二代?

    不得不说,麟德殿比外面看起来还要大,即便这么多人,每个席位之间预留的空间仍能摆开两张同样的席案。宫女传菜,看着就沉的小铜鼎放在木盘上就那么稳稳端着,一溜小碎步走到每个席位的侧后方,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小铜鼎就离开托盘稳稳立在案几之上。

    在罗向的印象中,古代铜器都是青绿色,似乎原本他们就应该是青绿色,所以叫青铜,当然并不是这个原因,眼前的小铜鼎是接近与黄金的颜色,很是耀眼,整个殿堂里亮闪闪的饰品大多也都是这种材质,所以显得金碧辉煌,只是缝隙中的点点绿斑暴露了它们原本的身份。

    鹿肉堡,这是罗向最喜欢的肉食,其次是羔羊肉,因为其他的肉基本都会被做成肉糜。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老郭军队里的伙食本就条件有限,有肉就不错了。后来,自家开火做饭,发现羊肉都是那些每天跑来跑去,跑了三四年的老羊,肉质估计都赶上野生的了,煮熟、烤熟都也是又干又柴,偶尔切个肉片涮火锅都觉得不顺口;猪肉,更是让他无语,家猪似乎没驯化完全,还还长着獠牙和鬃毛,跟猪刚鬣似的,肉就更是坚若磐石;牛肉最为稀缺,耕田用的大黄牛只能待其正常或者非正常死亡,干活的大劳力,肉质爽口才有鬼了,简直就是牙齿杀手,突厥和回纥人的草原牛虽然比汉地的牛好杀,大都也是老弱病残,肉质也不想多说。此等条件,鹿肉和各种动物的崽崽就是最好的肉类,而其他肉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切碎碎的,最后每一根肌肉纤维都成碎末,做成肉糜,老少皆宜。

    罗向又想到,儿时祖父的厨房里有一个绿色的铸铁做的手摇绞肉机,要是把这个厨子的福音弄出来,就又能小挣一笔。

    “饮胜!”李三郎举杯。这次群臣没有起身也只是高高举起酒盏,“饮胜!”

    舞女乐娘进殿,长袖如云如霓如霞,乐声欢快。想当年,仿唐代歌舞可是风靡一时,如今看来,竟真有七八分像,要说另三分,就是舞台和音响效果远好于唐时。凭借目力,罗向是能看请起舞的舞娘,只是坐席的位置有些角度不好,看到的多为背影。

    新一轮上菜,果真是肉糜。下一份还是肉糜。第四份是鱼脍,按王烁的话说:“要想活得久,鱼脍之流一口都别碰。”再然后是一些看不出材料的烤肉、炖肉,最后是一份菜羹。

    冬季吃到新鲜的绿叶菜几乎是皇家特权,样式也不多,仅有此时叫菠棱菜的菠菜,称之为菘的白菜还有葱和韭,都是温汤监在温泉地中种出的,产量十分稀少。看着一瓷碗的菜羹里多是鸡汤熬煮的籼米,菜叶只有碎碎的几点绿色。恐怕为了这几日的宴会,把温汤监的菜棚都绝户了。喝起来就像是咸米糊糊,加了一些麻油。

    老实说,肉糜也不全是黏糊糊的一坨坨,有些像是丸子,有些类似于化掉的粉蒸肉,味道还是有一定特色,看起来也是经过了一番装点,只是不太合小罗同学的口味。罗向研究眼前美食的口味和做法时,歌舞骤停,圣人提议第三杯酒,群臣齐饮。之后便有人下场走动,互相邀饮。还能这样?罗向以为会安安静静地吃完然后散场。原来此时才渐入佳境。

    满大殿的人,连个认识的都没有,也没有谁认识他。估计也都猜到他是个没有实权的家伙,结交他应该就是属于那种无效社交。紫袍的根本不会看他一眼,绯袍的对上他的视线也就是笑一笑举起酒盏。罗向倒很喜欢这种状态,可以观察每一个人。他看到远处的荣王,跟一众兄弟们把酒言欢;看到像是是太子李亨的黄袍男子去找王忠嗣喝酒;看到李相国被众人围绕最是热闹;看到一个三百斤的胖子在圣人面前耍宝转圈圈虎虎生风。

    罗向饮下一盏酒,又吃了一些菜,看到大殿里是一片沸腾。李三郎似乎很是高兴,红光满面,眼部都成了若干道褶皱。据说,唐皇的国宴都会很嗨,太宗朝的老家伙们甚至在宴会上动手摔跤角力,太宗玩嗨了也会亲自下场。

    过了半炷香的功夫,三郎要退场了,场面瞬间安静,行礼恭送。圣人离开,喧嚣再次响起,较之前更为吵闹。此刻,第一批离开的大臣,也悄悄支应内侍,默默地顺着边墙向殿门走。走得人不是那些位高权重的老家伙,都是比较年轻的绯袍,看起来是些因为某些原因特殊卓拔的实心圪垯,没心眼还贼有坚持的那种,让老油条避之不及的人。

    “这位大人,怎么在这自己个喝闷酒呢,”罗向循声望去,一个三十来岁的绯袍,肉墩墩的,端着一盏酒晃晃悠悠朝自己这边走来,走得这两步,一盏酒就成半盏了。

    “我,只是,不习宴会而已。”

    “就是吃吃喝喝,有啥不习惯,”胖子有些口齿不清,发直的眼神想大量他却难以聚焦,“老弟······嗝······”打了个酒嗝发现失言,又重新说道:“这位大人,看您瘦得,得多吃、少想,看下官俺,心宽体胖。”

    “是个好想法。”罗向举盏,胖子也停在两步开外,举起酒盏,相视一笑,两人喝干盏中酒。“老哥高姓大名?”

    胖子一拍脑门,“呀,刚才往告诉那些大人,俺是谁了。”

    罗向嗤笑。

    “下,下官,骑都尉冯铮鸣。”胖子坐到罗向旁边。

    “哦?五转军功,上过战场?”罗向有些惊讶。

    “俺,俺,是王节度手下的百夫长,立了功,成了骑都尉,圣人下旨让俺随节度赴宴面圣。俺娘让俺多结识贵人,可俺喝兴起了,忘了告诉贵人俺是谁了。”冯铮鸣显得十分懊恼。

    “你的最大倚靠就是你们的王都护,不要管别人,一心跟好你们王都护。”罗向说道。

    “其实,都护也不认识俺。只是圣人的薄子上有俺的名字。”

    “那就够了,他已经知道有你这个名字,只是对不上号,你又有骑都尉的身份,只要再努力一把,王都护肯定就能看到你了。”罗向五分开导五分瞎说。

    “多谢大人指点,大人怎么称呼?”冯铮鸣郑重地问。

    “云中县侯罗向。”

    “谢侯爷提点。”冯铮鸣再次拱手。

    两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聊了两盏酒,一些大人物开始离场。

    “冯兄,我也要回了,有缘再见。”罗向起身。

    “大人,我送您出去。”冯铮鸣也起身,跟在罗向身后,找了个小宦官带路,便一道出了大明宫。

    晚宴,是合家团聚的时刻,皇宫内、皇宫外皆是如此。宫中的晚宴不仅仅皇帝、诸妃嫔、皇子、公主还有他们的家人,以及众多的宗室亲族。人数也达到两三百人之多。宴会没有在大明宫,更不在太极宫,而是在更加私人的兴庆宫。

    花萼相辉楼和紧邻的勤政务本楼一起,位于兴庆宫的西南角,紧邻墙外的市民巷街,许多庆祝活动都是在楼下街上进行。每逢上元时节圣人会登花萼相辉楼观赏花灯并酬答民众的喧呼,百姓聚观楼下,欢声如雷。圣人也会在这里接待外国使臣、举办宴会、甚至邀请杂耍、驯兽等艺人来此表演。于是今年的家宴就在花萼相辉楼。

    灯山的光芒从窗户中投出来,把楼外的街道照亮一片。男亲、女眷分席宴之,中间以帐幔相隔。可闻其声、见其影却不视其人。男子们大多都经过中午的一场,现在仍旧有些话多;女眷一侧则安静许多,也都三五成群聊着八卦。

    若说,这两年最出风头的贵妇人,还不是贵妃娘娘,毕竟她久居深宫外人不得见,而是贵妃的三个姐姐,其中以虢国夫人风头最盛。她花钱无数,建新宅园的中堂召工圬墁,用钱二百万钱,圬工还求再加厚赏,便增给绛罗五百匹;她从不在乎身外之物,出行所经之处,沿途遗失丢弃的首饰珠宝玉器很多,香风飘达数十里;她又很吝啬,强占裴家大宅,仅给十几亩小宅为补,更无金银以偿;她最爱美,京城最好的彩缬成衣店“云裳”一半的孤品都是被她收入囊中。京城的贵妇圈里,谁人不知道虢国夫人嚣张,虢国夫人跋扈。

    说曹操曹操到,随着宦官的唱名,虢国夫人到了。她的夫君走得早,所以只要闲来无事,国夫人就会参加一切活动,而且,很享受成为主宾的感觉。

    虢国夫人一进来,就有近处的女眷向其见礼。她也只是微微颔首。满头的金玉珠钗琉璃步摇布灵布灵地闪;一条直到脚踝的大红色斗篷以白狐皮毛镶边;两个婢子帮助国夫人摘下斗篷,满屋女眷皆震惊。又是一件绝世精品的大裙,一定是云裳的杰作,不知又花掉多少金银。虢国夫人宛如冬日里盛开的红牡丹,如此灿烂,国色天香。

    “她,这是要把贵妃娘娘置于何地呀?”一位中年夫人向旁边衣着隆重的老妇询问。

    “的确是太过显眼,除非,贵妃娘娘有比她的更好的,不然,在生人面前与让圣人宠妃失了面子,就算是贵妃娘娘不说,圣人也会不喜吧。”

    男子们仍在喧哗饮酒,女眷们与虢国夫人互相行礼。虢国夫人就做到嫔妃坐席的下手、官眷和外戚的上手位。所有人都在等等圣人与贵妃的驾临。

    时间过不多久,宦官尖利的嗓音就击碎了男子呃喧闹和也打断了女眷们的窃窃私语。圣人在贵妃的搀扶下走上御案,众人行礼。然后全场沉默,众多视线或明或暗地聚集在贵妃身上,贵妃的脸上流露出得意的笑容。

    时间退回到一个时辰以前,李三郎到了贵妃的寝殿,贵妃正在更衣。

    “圣上,你说那王氏小娘子还真是有才。三姐向她订了一套大裙,穿上那叫一个艳丽,整个人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以前还从未见过有裁缝匠人能裁出如此衣裳。”

    “想要,朕让人给你弄来。”

    “哎呀,不是啦,圣上,请听妾且说完。三姐不光拿来炫耀,还把王家小娘子也带来了。说要给我量体。那都是十天前了,您说这衣裳怎么能裁出来。”贵妃有些兴奋。

    “似乎是很难。”

    “对呀,关键是还得比姐姐的好。妾就说了,她要是能做出来就赏百两黄金,若果做得满意就加倍。”

    “然后呢?”李三郎看着眼睛如星星闪亮的贵妃。

    “然后呀,妾穿出来请圣上看。”

    一炷香之后,帷幔挑开,贵妃身上的不是披博长和对襟齐腰衫裙而是画卷。

    “这套衣裙叫做《盛世大唐新春夜》。”

    “哦?”李三郎仔细端详。

    外搭长衫深蓝似墨的的底色橘红明黄的大片颜色最是显眼,然后斜下方的稍小,再斜下更小,依次递减,颜色也逐渐变深、变多、变多、便密集最终在裙角变成一片枣红色的小点,稍远看就看出是无数孔明灯缓缓升入高空汇入星河。长裙色泽如宣纸,上部与一般长裙无二,下摆却如同半开的书卷,一页叠着一页,青山远黛的色彩自下而上为每一页书卷绘出大河东入海、黄山云雾中、长江过三峡、东岳观日出和连接到上身的滕王阁放灯,如书如画、如雾、如梦。李三郎的眼睛都直了,世上居然还有如此之巧匠。

    “圣上,还有这披博。”

    展开披博,一轮圆月照耀在粼粼波光的江水上,岸上影子般的树木山峦倒映在水中与水中月纹相伴,边上还有一首用与画卷颜色相反颜料写下的题诗,诗是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但这么浓墨重彩地提在此处便比以往更令人印象深刻。草而不乱富有节奏韵律的文字,显示了书写者极佳的书法功力,印章署名——颜真卿。

    “好字。”李三郎叹道。

    贵妃用水汪汪的眸子期盼地望着李三郎。

    李三郎回过劲,他不是来看书法的,是来看贵妃和她的新衣的。

    “你是朕的美人,穿上了朕的江山,现在,江山和美人都在朕的怀里,哈哈哈。”随手就把贵妃揽在怀里。

    “诶呀,妾刚梳好的头发。”虽是嗔怒,但眼里满是幸福,幸福来自被那个全天下最有权势的人宠着。

    花萼楼里,稍远的宾客看不出贵妃裙子上青黛的图案,但也可以感到那套裙装的气场,明暗强烈的对襟长衫有着很强的视觉冲击感,而书页状的裙子看起来并非宣纸的颜色,而是流转着一道道若隐若现的金属光泽。他们的眼力都不错,墨旖用的绸子可不是普通的甚至不能称作为上乘的,称为孤品都不为过,是单独把黄金拉成如发丝一般的状态,再用金丝与丝线混纺,大半年的功夫只织出来贵妃身上的那么多,本想做出七层书页,只是材料不允许,最终勉勉强强做出五层书页裙摆。

    虢国夫人的牡丹花裙虽然艳丽异常,却在贵妃的裙子前少了三分厚重、多了三分俗套。她虽然不知道贵妃裙子里有什么秘密,此时是真的佩服墨旖的眼光和技术。她并不因为小妹的裙子压她一头而怨恨,而是感到庆幸,毕竟整个杨家都是依附在她这个小妹的身上。

    罗向他们的晚宴就没那么多弯弯绕的勾心斗角,主仆都聚在餐堂,菜色都是大家投票选出来的。罗向很喜欢让大家来做决定,哪怕是吃饭这样的小事,这也许对后罗向时代有好处。

    临近子时,附近也传来清脆的“噼噼啪啪”的爆竹声。

    “放炮仗!跟外面的娃娃们比试比试!”众人看着要跟外面小孩比炮仗的侯爷都是一脸懵。

    罗向感觉到气氛的变化,忙说“呃,放炮。大家随便放。”

    震耳如雷的轰响从院子里传到外面,真的把一个小小的孩子吓哭了,也算是完成了罗向的小小恶趣味。

    “把大家伙拿来,放到院子中间,离树远点。”

    大家都在猜测,这大家伙究竟会有多响。

    罗向点燃药捻,火星渐渐没入胶泥的封土。

    众人期待的巨响没有发生,反倒是大纸筒顶端药捻进入的地方喷出闪亮的火花,喷出的火焰,有如底下奔涌而出的泉水,高度得超过三丈。

    所有人都等大了眼睛,紧紧盯着发出“嗤嗤”响声、喷出火焰的纸筒,从未见过也未曾想象过火焰会以这种形式出现。

    “这个叫什么?”青狐双手抱于胸前,问旁边的罗向。

    “火树银花不夜天,就叫火树银花吧。”

    “好名字。”

    在兴庆宫,李三郎也请亲眷们移步室外,让小宦官按照云中侯教授的方法点燃了药捻,一束火花拔地而起、冲天而去。远处传来闷闷的不像是爆竹的爆竹声。今天,的事情太多了,李三郎累了,明日是元朔日,还要有大朝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