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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进京过年(一)

    中国人的生活都是规律的,春种、夏长、秋收、冬藏。今年是个丰收年,高产小麦、土豆、玉米还有一干新蔬菜的种子分给皇帝一半,自己留下一半,可以满足庄子上的种植了。明年的人吃马嚼,基本就能自给自足了,再买上些附近的河滩地和山地,虽然新开的土地产量低一些毕竟是自己的地。事情交给常昆,我就可以晚些回来了。青狐是个很恬淡的姑娘,心事却很重,不要打扰她了。

    ——《罗向日记》天宝四年十月初九

    此时的立冬没有吃饺子的习俗,从猪圈里拖出来一口大猪,颇为有仪式感地杀掉吃肉。罗向宅的子里、工坊里、学堂、营区里的所有人,每顿都是有荤菜的,虽不是大鱼大肉,对比这个年代九成五以上的人都是可以拿出来炫耀一番的。而没到节日或者重要节气,美美聚餐一顿更是所有人喜闻乐见的。今天,二百多人一顿就要吃掉一口猪,也算是盛大的日子了。

    罗向以前曾说,我吃什么,大家也吃什么,几乎是没有破例,偶尔开个小灶,人们还会说:“侯爷金贵,应该吃些更好的,哪能好俺们粗人一般。”可哪又有粗人比一般上户吃得还好的呢。校场上、工坊前、学堂里、宅院里,支起不同尺寸的大铁锅。最大的一口锅,躺在里面洗澡都是可以的。红烧肉的美味是可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各地做法不同,叫法也有所不同,最出名的就是东坡肉,其实就是红烧肉的高端衍生品。这时候的一口猪最大也不过三百斤,这次宰杀的也就是二百多斤,这还是去年就买回来的大猪又育肥了一年的。

    杀猪的农户剌了一大块肋下肉交给罗向,罗向站在杀猪案上举起肉高喊:“大家吃好喝好,我炖肉去啦!”

    在一片哄笑和嬉闹声中,跳下木案把肉扛在肩上,就潇洒地回宅子去了。他说要自己炖肉给大家吃,其实前期的准备工作也有点懒得动手,就让厨子代劳。五花肉切块,干豆角洗净,冻豆腐且大块,葱姜切碎,套料都准备妥当。这时罗向才裹着个围裙拿着大锅铲亮相,白砂糖不要钱一般倒入锅里,看得酸妮和妮默直跺脚,加一丢丢水,让白糖湿润,慢慢融化,然后一点点变成棕色冒出小泡泡,舀两勺素油进去,升起淡淡蓝烟,五花肉倒进去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花椒八角草果小茴香还有干辣椒同时放进去,香味升起,五花肉变成有人的酱红色,这时候的酱油更类似于鱼露很是鲜美,加上两勺甚好。锅里的油越来越多,肉变得绵软,放入豆腐和干豆角,用高汤没过,一个时辰之后,便可开餐。

    在过去的时日里,罗向家中的红烧肉里会焖上一大颗圆白菜,这是他爷爷最拿手的扒白菜,而在爷爷记忆中那是他而是过年才有的美食,那时候用的是头蹄下水,用红烧肉扒白菜是爷爷改良的。在这个世界的圆白菜还在欧洲拌沙拉,手头是没有的,对罗向来说是有些遗憾的。可对于缺少脂肪和蛋白摄入的时代,这一锅香气四溢的红烧肉炖豆腐绝对让人食指大动,就连此时罗向自己都感觉吃肉真是一种幸福。

    堂屋里,罗向和弟子们坐一桌,常昆、陈品和管事、小厮、婢子们做一桌。青狐也来了,从前,她都是将饭菜端回自己屋子,就连七夕、中秋这样的大节也不例外。

    现在,她拿着一个锦墩走到妮默和墨旖的身边,轻声问,“可以坐这里么?”

    “嗯。”妮默几乎是下意识地点头,将自己的锦墩挪了挪。

    坐在上手位的墨旖也下意识地点点头。

    “谢谢,”青狐吧锦墩放下,又去取碗筷。

    人们着才意识到,青狐没有戴面纱,她的容貌不能说倾国,但倾城也是绰绰有余,只是除了在另一侧的墨旖、罗向和寄雨小师弟,其他人都看到了那道长而细的红色刀痕。

    “青狐姐姐,你好美!”寄雨年龄小,嘴上没有把门的,引得另一桌的人么齐齐扭头看向这边。

    “来,大家吃饭啊,公子辛苦做的,大家应该看公子才是。”青狐见大家在看自己,既没有害羞也没恼,大大方方地把碗筷放在桌上,自己坐下。

    “你们看青狐秀色可餐,那我和青狐就连锅端啦?”罗向开玩笑。

    “啊?”寄雨赶紧拿勺舀肉,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五花肉肥而不腻,冻豆腐汤汁饱满,干豆角富有嚼劲。喝酒?唠嗑?哪有吃饭重要,大肉块、冻豆腐。汤汁浇满白米饭,只有噎到瞪眼才想起有酒和酪浆来。墨旖和青狐这两个最斯文的女子,吃饭的形象依旧好看,但速度丝毫不逊色于那边行伍出身妮默,寄雨满脸饭粒,酸妮嫌弃地捅捅寄雨就有继续狼吞虎咽。

    这天之后,墨旖就经常缠在青狐身边,拉着青狐躲到密室里。青狐有着成熟女人的身姿,少女娇憨的神态和让人还想再看一眼的面庞,甚至她还有一些舞蹈功底,阮咸和瑶琴都是弹得极好,不让她试穿新衣服画人像,岂不是暴殄天物?见到青狐之后,她一度怀疑自家师父用了什么手段把人家的楼里的花魁弄回来了。

    几天的软磨硬泡下来,青狐终于同意让墨旖为自己画像。难得的机会,墨旖怎可错过,最新的设计的锦缎鱼裙必须安排上。似袖又非袖的漂漂披博如同水中锦鲤摇摆的鳍翅、抹胸的洁白长裙在不同光线下现出片片鳞纹闪烁着青蓝紫的流光。青狐起舞,即便龙女下凡也不逞多让。墨旖的画工颇为了得,青狐舞完,这大的轮廓就已经勾勒出来,让青狐稍事休息,墨旖就完成了青狐的面部细节,虽不可能做到冷军大师那般纤毫毕现,也是把青狐的神采呈现出个十足十,在罗向看来还有一些二次元的美颜滤镜效果。青狐看了也十分高兴,说真的,上一次画像还是楼子里让她第一次接客的时候,那幅画也被客人拿走了。青狐怯生生地问墨旖,她能看看这幅画然后再寄到京城。墨旖很大方地将画送给了青狐,当然提出了条件,就是当墨旖的御用模特,模特这个词在这个世界并没有,但她的师父就这样称呼,那这样称呼也没什么不妥了。墨旖不光用笔画,也喜欢把罗向的照相机拿出来,让小师弟制备几块银版,拍出来的青狐就更加生动了。

    妮默不知从何处借到一副明光铠套在自己身上,英姿飒爽、妥妥的女将军,当年平阳公主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她和墨旖素来玩不到一块去,这次怯生生地找墨旖,想让她给自己照一张着甲的照片。墨旖也是有眼力的,戎装的姑娘别有风情,自然是提出要求让她做模特。妮默也不会为一张师父和师弟出功出力的照片由着墨旖,讨价还价让墨旖画两幅画像,怎么也得让墨旖小娘子放放血。

    罗向见到墨旖画出来的妮默,噗呲就笑了,说是像门神。后世传说,门神的由来是秦琼和尉迟恭,可这个年代还没有这个说道或者还没有传到民间,只是一听就不是什么善类。妮默问,何为门神。罗向便回答,如寺中之怒目金刚。妮默再如何强悍也是小女孩,于是就追着墨旖绕着院子蹂躏了两圈,才以墨旖答应从新画两张而作罢。风波是因为罗向而起,墨旖也不会饶过自己师父,拧着罗向要指点。师父出手,一个顶俩,他给妮默摆出一个很酷但有点中二的姿势,然后提点墨旖用一些二次元的画法,嗯,妥妥的风云女战神。妮默是颇为满意,墨旖表示很受教。

    云裳成衣坊已经好久没有上新款式,贵人们都排队打探了一波又一波,这都冬天了,都不见墨旖回来为她们裁剪一些特别的衣裳。毕竟,其他的都是在细节处修修改改、换换花纹、堆堆纹样、变变配色,真正有颠覆衣裳形制的与众不同的服装店全长安就这一家。虽然,云裳的秋冬装也是特别的,长安城大户人家的大姑娘小媳妇手身上如果没有一件云裳的大衣或者披肩斗篷都不好意思参加诗会或者其他活动。但对于顶级贵妇,就是没有新衣服了。云裳的首饰匠也是顶有技艺,一件首饰都是千金难求,当然这里的金不是黄金,而现在,许久都没有再出现限量的首饰,谁都可以买,又如何彰显身份呢?

    今天,云裳成衣坊放出消息,墨旖姑娘即将带着新品回归,同时墨旖姑娘的师尊云中侯也会一起到来。整个长安城的贵族圈都沸腾了,沉寂了数月的云裳成衣坊终于再次成为贵族圈的核心话题。

    墨旖和罗向没有来,云裳店面里的纱幔都换了一批,画在纱幔上的女子不再是模糊不清的面目,而是一名绝代佳人和一位英气勃发的女剑客。佳人或者千娇百媚或者恬淡舒雅,风情万种引得贵妇圈中都在猜测此女为何人,一些风流雅士也闻风而来颇有借势地以品评画功为由前来欣赏。另一位女剑客的画像只有两幅,一张身着红色劲装、双手持重剑,目光灼灼似乎随时暴起迎敌;另一张则披挂重甲,甲面尽是划痕,鲜红的披风碎裂成条,黑灰的面容衬托出清澈似深潭的眼眸,刚毅且坚定,巨大的重剑入鞘扛在肩头,似乎刚经历鏖战德胜归来,从未有过任何一幅画作会如此刻画一个女人。既然有话,就一定有卖。各式裙装,万变不离其宗,但女子着甲是怎么个卖法?甲胄本身就是管制品,私自售卖甲胄更是重罪,现在居然明目张胆地挂出招贴,这是怎么回事?

    万年县、京兆府的官差得到消息,变风风火火地来探查究竟。女掌柜倒是很从容地接待了各位官老爷,得知是为女子铠甲而来,她就笑了。

    “这位官爷,请您稍后,奴家这就让我家婢子把这套女甲拿来。”女掌柜含笑。

    “不要做手脚。”万年县县丞虽然嘴上严厉,但也知道这家店的人脉甚广,便叫一个差役跟去。

    女掌柜,请领头的几位官爷坐下,奉上茶饮。很快,一盏茶还没入口,婢子就带着差役出来了,手里抱着厚厚一摞。

    “官爷请看。”女掌柜拿起一件,然后递给县丞,“这是胸甲。”

    县丞看了看有呈给京兆府通判,“大人,您看。”

    “披博,”女掌柜有拎起来一件递给县丞。

    鹘尾、掩膊、裙甲······一件件递给县丞,县丞又一件件呈给通判。

    那些所谓的盔甲,甲片是由一张张黑色的绸缎不断折叠再缝制而成,然后再将绸缎甲片编成甲胄的样式,衬里和包边也都是毛布,最神奇的是想肩吞和护心镜这样的大片金属构件居然是用铜丝做骨以金丝混合真丝编制而成,仅凭材料成本就远远超过同等形制的明光铠,而工艺之繁复更是让真正的铠甲难以望其项背。而这样一件五两黄金起售的铠甲只是为了让贵人家的女眷们温暖地体验一下什么叫做“铁甲寒”。

    “她们可真会玩啊,这都是沉甸甸的钱呐。”京兆府通判叹道。

    自此长安城中便有了女子着甲千万金的说法。当然,绸缎明光铠其实只做出了一件,而且一直摆着,问的人很多、试穿者也有,但真没有哪个贵女会穿着着么一个玩意去参加诗会或者去赏雪。

    噱头有了,人气也回来了,店铺的主人墨旖在在做什么呢?她还在师父的庄子里。他们确实是要回京师,罗向也去。因为,圣人请她的师父去参加辞旧迎新的大宴。

    对,没错,是请。圣人是大唐的至尊,但面对他都承认的仙人该如何?罗向很想笑,他想到的就是玉皇大帝请如来佛祖到天庭抓猴子。李三郎在最早的时候就把调子定下了,待他如待异国国君,虽为侯爵却将官大一级,这次前来送信的宦官还从新提及此事。他觉得自己好像亏了,这个见官大一级,似乎没谁记得,就包括他自己。

    既然要进京面圣,备年礼是必须的,不光是给李三郎、要打点的人很多。罗向不愁,他的小玩意别人都没见过。想收到唱片机?不好意思,大家都没有,我有也不给,那么贵,你们从我这买多香呀。想要大镜子,只有圣人才能有一面一人高的,其他的都只比脸大点,而且只给正牌公主和圣人的妻妾们,当然不能是直接给。至于其他王公大臣,马刀、强弓都是铁匠铺产的,大衣、披风都有云裳的贴牌。再单独给圣人一套玻璃酒具,其他一些零零散散的玻璃器亮瞎人眼也足够了,放到当铺就是黄澄澄的金子。

    圣人的信使早在九月就将请柬送到罗向手上,为的就是没时间准备年礼,出手寒酸让人尴尬。罗向肯定不尴尬,他盘算的是如何更舒适、跟温暖,毕竟大冬天骑马或者坐马车都是煎熬。传统的硬轴马车简直就是噩梦。于是,罗向的徒弟们学习了新的课程——造车。

    这个造车,不是为了演示“闭门造车、出门合辙”,而是实打实地对现有的车子进行改造。他喜欢教这些孩子,他们喜欢思考,虽然,总是说不在点上,不过这不要紧,毕竟他们的眼界是无法与二十一世纪的少年相比的,但他们渴求和信任的眼神让罗向意识到,即便是看起来与他同龄的妮默叫他师父的时候都包含着——师和父。他启发这些少年,制作了一些教具,很快,少年们就“发明”出来了前轮转向架、滚珠轴承、以及轮转轴不转就可消除轮差,最好的是证明了弓板簧减震器是真的可以让车子更平稳。

    造车比想象中容易一些,毕竟罗向是个手工的达人。钢制车架加木质车身,玻璃车窗,包铁大木轮,冰雪路面还可以安装满是铆钉的防滑外壳。给自家老大造车,各个工坊都放到最高的优先级。要说什么车舒服,罗向认为,大多数轿车都不如高配商务车的航空座。可现在,没个条件,大多数就往地板上铺个垫子就能走了,就连皇家都是马车里放个蒲团子,这也太粗糙了。大沙发必须安排。没有海绵?多层毛皮加弹簧也能将就。一车四个人?没有的事情,大沙发就能坐俩人,不设倒坐按上腿托,想睡觉,还能放到。整个小炉子塞在外面车夫屁股下面的空间里烟囱作成扁的贴在背板上,车夫的座位就带上加热功能,车里车外谁都不冷了。飞行员出身的罗向,对座舱安排也是很仔细,炉子是固定在车上的,木炭或煤块装在专门的盒子里,可以不脏手就完成添加燃料;茶壶茶杯有专门的箱子和卡扣;灯,都是固定好的玻璃油灯,车外的灯还用凸透镜造出聚光的效果;车窗可以前后推拉还配有窗帘。最后,罗向还是否定了木质车身,改用可以阻挡罗向十三太保的钢板铆接拼装车身,外面按木质饰板,内部用裹覆软皮和羊毛之物的木板保证温暖与舒适,就连车窗也加装了可以滑动的钢板,罗向觉得惜命不是坏事。

    马车造出来就发现了问题,罗向估摸着,用钢板造的马车怎么也得有个一吨多,两匹马拉车上山下山恐怕有危险,于是就又设计了前二后二四匹马拉车,并没与使用并排四架。几名驭手带着训练用的负重车子来来回回跑了两个月,甚至专门训练了山路。大概是不会在某个雪夜把他摔进山谷了。

    车子不只这一台,与他同款的还有三台。有为小厮和婢子以及换班车夫们准备了五台多人乘坐的木质马车,里面可以坐八个人,有点像后世运兵车那样的对坐,从后门上下,也是四匹马拉车,同样有暖炉。运货四轮马车有十多台,主要装着进京的礼品和一路上的消耗。零零总总二十多辆马车,还有二十个训练最出色的护卫骑马同行。

    想到要去世界最大都市,妮默和另外两个男孩子都兴奋得不得了,青狐也表示很想去看看。其实除了墨旖,别人都很兴奋,包括去过从长安出来或者去过长安的人。罗向是个异类,他是抱着参观古迹的想法出发的,毕竟在他原先生活的时代,一个四线城市的人口都可以轻松破百万。

    “师父你似乎并不很期待去长安嘞。”妮默看到面无表情的罗向。

    “诶,我更关心面圣会说什么。”

    “师父是仙人,为何还会担心?”

    “因为我不是圣人,圣人是会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