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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李村

    “末将愿为马前卒!引并州大军入幽,收复城郭,为刘幽州报仇雪恨!”

    初平三年,夏。

    风和日丽,鸟语花香,蓝天白云,烈日炎炎,一片大好光景。

    并州郊外。

    茂密的灌木丛中,正中央是一片空地,空地上摆放着一堆又一堆的铁质器械,比如用铁打造的哑铃,两头的重量加起来约有四百斤,光是那铁杆就有成年人手臂粗细,一个体型高大,犹如一尊铁塔般的男人正打着赤膊,将哑铃扛在脖颈处,绕着密林来回奔跑,大片大片的汗珠顺着脖子上往下淌。

    一男一女两个赤脚小娃娃坐在杠铃杆上,用手扶着男人厚重的肩肌,嬉笑着玩闹。

    嗷——!

    男人剧烈的运动仿佛激起了林中主人的愤怒,伴随着一声仿佛震天动地的咆哮声,一头色彩斑驳的猛虎挪着四肢,匍匐着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谨慎,浑身毛发都倒竖起来,兽眸一瞬不瞬地盯着男人。

    两个小娃娃受到了惊吓,捂着脸哇哇大哭起来。

    这一系列的声音,在男人耳中都格外刺耳,仿佛破坏了他运动的好心情,双手放在嘴边,打了个呼哨。

    唏律律——!

    一声低沉响亮的嘶鸣声从不远处响起,忽然间,林间小路两旁灌木丛上的枝叶呼呼地刮动着。

    一道赤红色的光影由远及近,骤然间冲到了男人的身旁,男人动作轻柔地将杠铃放下,微笑着细声细语道,“闭上眼睛,爸爸一会儿就处理好了。”

    见两个孩子都听话地闭上了眼,男人直起身来,将马背上放置好的猩红披风扯了下来,披在了儿子和女儿的身上,做完这一切,他才盯着眼前赤红如炭的高大战马,明明神骏的犹如天上降下的龙驹,此刻却正在瑟瑟发抖,男人不禁横起眉毛,笑骂地抽打着马头道,“一点出息都没有,不就是一头老虎吗,又不是没少见,给你怕成这样。”

    也不知是感觉自己受到了鄙视,亦或是单纯捕捉到男人的破绽,那头猛虎骤然一跃而起,带着浓郁的腥风扑向了男人。

    “噗嗤!”

    一声仿佛撕裂布帛,贯穿金石的声响骤然响起。

    猛虎感觉明明已经扑了过去,眼前这个敌人明明近在眼前,仿佛唾手可得,但这距离却成为了它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鸿沟。

    一杆硕长到令人发指的双刃方天画戟深深贯穿了猛虎的胸膛,并且被眼前这个男人轻描淡写的握在手中,将猛虎沉重的身躯挑了起来......没弯。

    对,没弯是最恐怖的。

    这代表着,古代的炼金技术,远比想象中的更加牛掰。

    “今天就拿你练吧。”男人宽大的手掌覆盖住了猛虎的脖颈,猛一用力,就像捏碎核桃一样将猛虎的脖颈捏碎,男人满意的点点头,不愧是成年的老虎,挑起一头老虎,远比自己想象中更加吃力,但仅仅是吃力而已。

    科学有效的健身规划,胸背腿三大肌肉群,男人已经练到了无法再提高的地步,单是以他现在的体重,就高达一百五十公斤,而且,都是肌肉......

    192公分,150公斤,一拳的力量别说一头牛,就算是一头大象站在他面前,只要命中要害同样是一拳打死。

    武松三拳打死老虎?

    在他的面前,恐怕连提鞋都不配。

    因为他是吕布。

    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头猛虎尸体,吕布端着下巴陷入了思索,看了眼被方天画戟贯穿的胸膛正留着不堪入目的红白之物,这种虎皮就算剥下来也没有穿的必要,于是吕布将方天画戟擦拭了一番后,将吕贤和吕玲绮抱上了赤兔马慢悠悠朝着山下走去。

    嘶风赤兔马不愧是天下间屈指可数的宝马名驹,驮着吕布这个日益增重的重量级选手丝毫不觉吃力,任由下山之路崎岖泥泞,依旧是如履平地,丝毫不觉颠簸,吕布怀里抱着吕贤,肩膀上骑个吕玲绮,脸上也是止不住的笑,低头看了眼依旧浑身发抖的吕贤,笑意渐渐消失,冷声道,“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可怕的?再抖,就给你扔下去!”

    “吕哥,跟你孩子也这么凶啊?”

    不远处,一道黑影骤然窜出,一身锦衣的马超骑着沙里飞出现,背后挂着一张大弓,一对剑眉一耸一耸的,后面跟着几个仆从,马背上都放着沉甸甸的麻袋,一副满载而归的模样。

    沙里飞与赤兔马并驾前行,马超朝着吕布肩膀上的吕玲绮做了几个鬼脸,吓得吕玲绮脖子一缩,马超这才满意的大笑起来。

    “叫主公,没大没小的。”吕布横了眼马超,笑骂道。“本侯的千金你都敢吓,回去就把你头砍了当板凳!”

    “哈哈,说的跟真的一样,你把小爷砍了,以后谁陪你练武啊?”马超也是混熟了,说起话来更加放肆。

    “找条狗跟本侯练也一样,反正都是赢。”吕布撇撇嘴道。

    “得嘞您呐,您这主公太难伺候了,抓紧找个别人吧,小爷明天就要走了。”马超大笑道。

    “哦?”吕布闻言,笑容收敛,敛眉看向马超问道,“你要去哪?”

    “外面那么大,我想去看看。”马超像开玩笑一样说道。“主公,您放我走吧,让我参战吧,我都好久没杀过人了。”

    这种话马超已经不知道说过多少次,但吕布从来都是一口否决,可这次......

    “嗯。”吕布深以为然的点点头,皱了皱眉,而后将眉头舒展开,抬起头望着被密林枝叶遮住的天空,大手不由自主地按在方天画戟的戟杆上,淡然道,“你可知幽州?”

    “不就是北面的幽州吗,知道啊。”

    “陪本侯去趟幽州。”

    .......

    幽州,是出了名的地广城少。

    在中原,两个城池之间也许只隔了数百里,但在幽州,两座城池之间不知隔了几千里的疆土,就拿易京来讲,附近的城池最远也要离上一千五百里开外,刘虞身死后,将近半个月之后幽州才知道刘虞死亡的消息,但为时已晚,公孙瓒的大军早就杀到了城下。

    公孙瓒作为刘虞手下管辖的太守,真应了那句话,如襁褓婴儿,仰鼻息而活。哪里能拥有精良的攻城器械?单纯是依靠人海战术往城墙上冲罢了。

    也幸亏,公孙瓒虽说脾气秉性方面差强人意,但人品这方面还是比较不错的,至少,公孙瓒没有下令驱赶百姓去填护城河。

    但饶是如此,幽州依旧陷入了一片水生火热之中。

    李二狗,这是一个贱名,在民间通常都用这种贱名来给孩子取名,至于表字?那是读书人家才能取得名字,要花好多米肉才能请先生来行冠礼。

    李二狗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甚至还不如城中的百姓,哪里有余粮去孝敬读书人?反正,名字这种东西,只是个代号罢了。

    幽州境内的村庄数量稀少,而且每个村庄的规模都不大。而村庄里生活的百姓,通常也依靠种田和打猎来维持生计,若有富裕的,就到县城里去换些布帛,回家让自家婆娘缝纫些衣裳。

    李二狗的个头并不高,放在现代,也就是160公分出头,脸上的肌肤无比粗糙,带着深深地褶皱,明明才而立之年,看上去却像个行将暮年的老翁,腰板佝偻着,手指关节也无比粗大,掌心更满是老茧。

    这日清晨,李二狗起床洗漱,回头看了眼对面床榻上熟睡的老母亲,李二狗皱了皱眉,他父亲被抓去当兵,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只有母亲将他含辛茹苦养大,可毕竟是个女人,操劳过度后身体也渐渐吃不消,才四十有余的年岁,看起来却像一块枯木般躺在床上,薄薄的皮肤耸搭着,里面看不见肉,倒是粗大的骨节清晰可见。

    “儿啊,娘快不行了,后院大缸下面有三斗栗,你一个人要好好生活,如果今天还打不到猎,就把娘煮......”老母亲本就说话吞吞吐吐,极其费力,临终之际还未将话说完,就瞪着一双浑浊的老眼,布满血丝,面容痛苦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眼泪就在李二狗面前打晃,却怎样也落不下来,因为他连哭泣的力气都没有,甚至连歇斯底里大哭大闹一番,都成了奢望。

    他知道,母亲在病魔和饥饿的折磨下,一直生活在痛苦当中,死亡对她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更何况,在这里生活,死亡简直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没有葬礼,也没有邻居来跟你开追悼会,只有黄土一埋,转过头,该生活还是要生活。

    李二狗摇摇晃晃地走到了门边,拿起了挂在门沿上的一套弓箭,那是他吃饭的家伙。李二狗吃力的拿起了弓,将箭壶挂在了背后,这弓箭是木头搭配牛筋打造,重量方面并不沉,但李二狗已经十天没吃过一粒米,只靠着山间的野菜过日子,野菜吃光了,就吃草叶,草叶吃光了就吃树皮,毕竟这里不是县城,那群人只有活活饿死的份。

    想到这里,李二狗自嘲的笑了笑,走出门后,李二狗环视四周,这个村庄是他生长的地方,一土一木都非常熟悉,这个村庄叫做李村,因为第一任里长是从广阳城搬出来的商贾之家,姓李,颇为富裕,因当时广阳城闹内乱,强盗杀进了县城,李姓商贾这才携带着家仆和妻室跑到这个僻静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村庄,而现在生活在这座村庄的人,实际上都是李姓商贾的家奴和子嗣。但毕竟家奴和子嗣都姓李,日子过得久了,也就难分出谁是主子谁是家仆。

    但李二狗清楚的记得,父亲临走时说过,他就是李家庶出子嗣,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李二狗仰起头叹了口气,内心生出一股落寞之意,摇了摇头,驱散脑海中虚无的想法。

    这座李村最初有百户人家,每户有四人以上,但时过境迁,到了如今,只剩下了十三家门户在苟延残喘,依靠着打猎为生。

    毕竟这附近都是高山密林,山路崎岖,他们也找到合适种田的地方,就算找到了,也会有野兽来偷食或是干脆践踏村庄。

    就算没有村庄,依旧有野兽冲到村庄里伤人吃人,其中最惨烈的一次,就是半年前一头丈高的大黑熊冲进了村庄,村民为了将其驱赶,付出了惨烈的代价。

    别说是黑熊,这附近人烟罕见,随便走到哪个草丛里,都会钻出一条肥大的五步蛇,随便咬上一口,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

    在这种荒野生存,靠的不光是努力,还有运气。

    面对毒蛇,李二狗还能用棍子打草惊蛇,但面对猛兽,那他真的毫无还手之力。

    刚出门,迎面就装上了从小玩到大的玩伴李壮,李壮本是个身材魁梧的壮汉,人如其名。但可惜最近伙食方面实在不给力,现在的李壮已经骨瘦如柴,皮挨着骨头,骨头挨着皮,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李壮正也刚刚打开房门,见了李二狗,耸搭着眼皮问道,“狗哥嘛儿去啊?”

    “打猎。”李二狗也是轻声回答道。

    两人说话的力气看起来就像半死不活一样,仔细去看,两人都面如菜色。

    李壮稍微来了点精神,轻声叹气,劝道,“狗哥啊,别去了,山上有大虫。”

    “有大虫也得去啊。”李二狗苦涩一笑,也不再搭理李壮,身如摇风摆柳般,一摇一晃的朝着山头走去。

    李二狗所在的村庄,属于盆地地区,中央是凹下去的,四周是凸起来的高山大林,所有人都知道怎么走出这座高山大林,但没有人会从这里走。

    因为这附近的野兽毒虫实在太多,但这里却是通往广阳城最快的捷径,连通着广阳城和安次城,往北走是广阳城,往南走是安次城。

    另外,这个地方还贯通到上谷郡,也算是个四通八达之地,但此地的险峻条件也让它无法成为幽州来往的主要道路。山高林大,山路复杂。猛虎纵横,野兽匍匐,毒蛇伺机而动。

    沿着山路往上爬,李二狗艰难的挪动着双脚,他仰起头看向犹如华盖密布般的森林,不仅由衷叹息,无论何时何地,进入森林时总会感觉到自身的渺小与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