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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鸣惊人

    在去往修竺国林城的路上,朕一行人走得顺顺当当,一路上狼虫虎豹对我们退避三舍,除宛丞相外,其他人和朕一样纳闷,问丞相,也只是笑而不答;再问,他干脆转移话题,给朕讲起地理知识,朕只得洗耳恭听,不过多少让朕对修竺国多了些了解。比方说修竺国的猎人只在林城附近打猎,甚至皇家狩猎也都去林城外的树林,那里猎物丰富,危险少,老虎豹子什么的,偶尔出来散步,不像原始森林里的野兽,频繁的搞宴会。而且原始森林面积大到深不可测,在森林中生活了一辈子的老猎人进了那片原始森林都会迷路,久而久之,那里成了禁区,吃人森林的传说也在全国传开了,更有人说那里住着一个专吃人肉的妖怪!听到此处,朕已是冷汗连连,抱着小宝宝的手臂无意中缩紧了几分,小家伙倒不在意,愉快地啃着丞相给它的胡萝卜。苍天保佑,还好我们只是在原始森林的边缘找到支爱卿和大宝宝,若再向深处走,谁晓得会跑出什么意想不到的怪物来?

    就在朕以为自己会死于体力不支时,终于遥遥望见林城的城楼。在进城前,朕强烈抗议要大宝宝把朕放下来,怎么说朕也是个男人,让国际友人看见朕堂堂七尺男儿还要人背着走多没面子?(吐槽君:陛下难道不检讨一下让一个六岁的孩子背着走了半天自己还吵着累是多么被广大人民群众所不耻的行为吗?)咳!总之,闲话修提,朕等人浩浩荡荡进了林城,这林城虽不大,却因着包括皇家在内的全国各城中好猎之人常群聚于此而热闹非凡,其中客栈业更是独占鳌头,城中大小客栈数十家,什么三星级客栈、五星级客栈、特色主题客栈,还有家庭客栈等等,不一而足。街边卖猎具的商铺和摊子比比皆是,就因为朕走得近一些,便被一个在门口揽客的老板拉住,指着店中一排排的长弓在那王婆卖瓜,朕是何许人也?乃一国之君也!这些民间的普通弓具岂能入得了朕的法眼?今天要不让这无知草民见识一下朕的博学多识,他非拉着朕讲上一天一夜不行!朕冷冷一瞥,指着店中一把木弓,沉声道:“你店中嘛,就属这把柞木为干的弓还算不错,其它——”,还没等朕说完,远爱卿一把将朕扯走,朕踉踉跄跄由他扯着远离了刚刚那家店铺,正欲发飙,早就等着朕归队的支爱卿抢先开口道:

    “五弟,你刚刚指的那把弓是檍木的。”

    “不博古、不通今、箭术一塌糊涂、骑术马马虎虎……”宛丞相编着顺口溜贬损朕。怪不得这几个家伙跑这么远来等,原来是想假装不认识朕!

    “哼!你等着瞧,我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朕暗暗打定主意,趁没离开林城之前,向所有人显示一次朕的高超箭术。到时定叫尔等,目瞪口呆,对朕顶礼膜拜!

    忽略一段不愉快的小插曲,朕拽着木垚点评起街边各具特色的客栈,木垚回过一次焱国,已不像在山野中生活时那般没见过世面,可见到林城装修得五花八门的客栈还是被吸引住了。大宝宝第一次接触人群,怯怯地牵着支爱卿的手,怕不一小心走丢了,不过孩子毕竟是孩子,身体虽然老实地跟着支爱卿走,脑袋却转得像波浪鼓似的看什么都稀奇,不停问着支爱卿‘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朕都担心他扭了脖子,也亏得支爱卿好脾气,对他的问题有问必答。结果朕和木垚在我们会在哪间客栈与冷爱卿和十一他们汇合的意见上产生了分歧,朕当然是希望他们选主题客栈,热带风情套房和北国雪景套房都不错啦~木垚则认为家庭客栈好,便宜又安静。瞧瞧,小市民思想根深地固的后果直接导致生活品味的下降,朕才不相信十一皇子身为皇族王子会住什么家庭客栈。等一行人在丞相的带领下于一间荒废的破庙前站定,朕鼓起勇气面向丞相做最后的挣扎:

    “呵呵~大哥,我们只是路过,不用这么诚心,见庙就烧香吧?”

    宛丞相闻言挑了挑眉,似乎不相信朕会有此一问,潜台词朕替他念出来就是——你白痴吗?

    此刻朕宁愿自己是白痴,那样起码可以对接下来的处境无知无觉,“十一他们真的住这?”朕不死心地再次确认道。

    “他们正被人追杀,客栈中人多眼杂,这座破庙是最好的藏身之处。你当咱们是旅行团呢?行事越低调越好,你滴明白?”宛丞相抱着朕的宠物,数落着朕的不是,因为他说的全对,朕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只好像唯唯诺诺地小媳妇伺候恶婆婆似地对婆婆大人的教诲满脸堆笑,点头称是。

    “明白!我滴明白!太君!”呃……朕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远爱卿和支爱卿双双向朕眉目传情,曰——你好狗腿!

    木垚等得不耐烦,领着大宝宝先步入破庙,也难怪,我们赶了一天路,任谁都是双腿酸痛,只要能坐下歇脚,管它是破庙还是马棚。冷爱卿和十一他们正在破庙中商量事情,听见声音警觉地躲了起来,知道是我们赶到,方才现身,一番寒暄,众人重又围坐在一起,商讨下一步行动。朕只有当听众的份,只能把听来的内容告诉大家:由于两国水上战争已全面展开,再从来时的水路回去的可能性为零。又因为修竺国全国都进入战时状态,为防敌人打探虚实,各城实行松进严出的守城政策,所以,我们要想从陆路回乡,必须经林城入霞城,穿过修竺国首都,但我们一行人目标过于明显,连自己看着都可疑,守城卫士会允许我们通过?NO!于是宛丞相制订出划整为零,瞒天过海的作战计划,全体人员表决通过,行动代号——Happybirthday!行动时间——明天清晨!

    会议结束后,支爱卿坐在角落里休息,大宝宝和小宝宝玩成一团儿,季儿公主对这两个森林中捡到的宝贝兴趣十足,蹲在旁边看他们玩耍;远爱卿在地上画着飞行球的设计图,宛丞相和冷太尉出去购买明天行动所需用的物品。朕的心里却惦记着另一件事,明天清晨就要离开林城,那朕表现箭术的机会不就错失了?不行!赶在天黑前,一定要打回点猎物让他们对朕刮目相看。于是以大解的理由,偷偷带着木垚溜出破庙,两人在街上草草逛了逛,用木垚身上带的钱买了把普通的弓,虽是普通,拉满的话射程应该很远,朕不求射虎射豹,若能射回只野猪或麋鹿,父皇、母后都能高兴得从棺材里蹦出来!朕这辈子连只兔子都没射中过~今天,历史将要改写!朕踌躇满志地领着木垚跑到城外树林,箭袋中只装了十只箭,朕必须全神贯注,争取一击即中。林城的树林不像原始森林那样遮天蔽日,但还算茂密,不时有小鹿跳过,朕拉弓、搭箭、瞄准,一连九射,一射没中……,木垚原本对朕还有芝麻大点的信心,瞥见箭袋中仅存的一支箭后,彻底丧尽!朕也由斗志昂扬变为垂头丧气,正准备打道回庙,忽见远处林中有异动,树影摇晃,有东西在其中奔跑,由于时近黄昏,距离又不近,朕只能看到比较高的一对鹿角,一上一下地出现在视线内,它后面的草木中传来低低的虎吼。可怜的小鹿,眼看就要变成老虎的晚餐,虽然从小鹿的角看,它实为一只麋鹿无疑,朕是很想把它变成战利品,但是像朕这般有英雄气概的男子汉,看到强者欺负弱者,岂有不救之理?危及时刻不容有疑,朕拉弓、搭箭、瞄准——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周围一切都安静下来,朕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身、心、手在这一秒内合一,原本只能拉到一半的弓已然拉满,人在最紧急的时刻往往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决定朕一生的这一箭在电光石火间射出,老虎,受死吧!

    ‘嗖’——‘啪’——‘啊’——‘吼’——

    好吧,光用这简单的四个字,大家可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简单来说就是朕‘嗖’的一箭射出去,‘啪’的一声射中了,接着有人‘啊’的一声惨叫,最后老虎愤怒地‘吼’了一声倒地!还不明白?如果大家还不明白,那么接下来远处草从中一阵阵惊呼可以为你们解释得更明白些。

    “太子莫怕,老虎被属下射死了!”——救驾。

    “太子!!”——震惊。

    “不好了!太子不知被谁射死了!”——慌张。

    “快来人啊!”——骚乱。

    “给我搜!找出凶手!”——盛怒。

    朕机械地转头看向木垚,他现在嘴巴张得能吞下一只蛤蟆,同样转头看着朕。随即一字一顿地道:“你、杀、人、啦!”

    “胡说、胡说、胡说!朕怎么可能杀人?朕明明是想杀老虎,就算射偏了,朕射中的也是那只麋鹿,麋鹿怎么可能变成人,而且还是太子?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朕大声否认。

    “那你跑什么?跑的比兔子还快!”木垚这一说,朕才发现自己已经撒腿跑开了,看他在后面追着朕的吃力劲儿,估计朕跑的速度真比兔子快。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被他们捉到,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朕现在脑子很乱,一切的事等逃回破庙再从长计议,不过朕心里还是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呐喊——丞相呐,朕闯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