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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通州大案

    由校,只是一个名,他的姓是大明国姓,朱。

    也就是说由校的全名为朱由校,正是当今太子朱常洛的长子。

    朱常洛虽然贵为太子,但实则并不好过。

    由于万历皇帝更加宠爱郑贵妃所生的儿子,也就是福王朱常洵,因此许多年前就有了废长立幼的打算。

    朱常洛这个太子地位不稳,每日活的都是战战兢兢,生怕那天一个不小心触怒了父皇,坚定了他废长立幼的打算,那自己一家就彻底完蛋了。

    当然,如果不是孝定李太后力挺,朱常洛的太子之位怕是也一早就被废了。

    只是今年年初,李太后过世,朱常洛最大的靠山没了。

    虽然李太后在过世之前强撑着病体把福王逼离京城,迫他去了亲王封地就蕃,断了他成为太子的念想,但是郑贵妃依然还在京城之中,一向宠溺郑贵妃的万历皇帝会不会后悔,然后把福王召回京城立为太子,那是谁都说不准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太后才安排了自己的三弟,带着皇长孙回到祖宅居住。

    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醒万历皇帝,牢记自己的嘱托;

    另一方面也是担心万一万历皇帝坚持废长立幼,那孙儿朱常洛多半是活不成的,把朱由校带去自己祖宅,也是给他这一脉留下香火的意思。

    现在朱常洛这么急着召朱由校进京,想必是宫里出了什么变故。

    在这种事上以朱由校的年纪,也只能听之任之。

    第二日一早,在锦衣卫的护送下,朱由校踏上了进京之路。

    途经县学的时候,朱由校叫停了队伍,然后下了马车,带着乳母客印月进了学堂。

    本意是想去跟侯平告别,但是被人告之侯夫子不在学堂,听闻是被陈知县派人紧急叫走了。

    朱由校也只能作罢,继续起程往京城而去。

    ……

    这边侯平一早到了学堂,屁股还没坐热,陈应龙就派人来通知他赶紧回一趟衙门。

    侯平着急忙慌的赶回衙门后,连口水都没喝,便又被陈应龙带去了通州。

    在路上侯平才得知,原来是通州出了一件大案,牵扯到了三条人命,原告是通州两个大富户人家,而被告则是有功名在身的秀才。

    此案情扑朔迷离,真相难明,其影响又颇为巨大,知州颜之学跟陈应龙情况相似。

    都是刚上任不久就遇到了如此棘手的案子。

    全力追查了近两个月,案件还是毫无进展。

    两家原告见案件久久不能侦破,便对州府衙门施加了更大的压力。

    颜之学正焦头烂额之际,判官赵国华就给他推荐破了漷县尖杀奇案的陈应龙。

    赵国华正是当初前往漷县复审尖杀案的州府官员,而另一位则是顺天府派的官员。

    于是颜之学便紧急派人召陈应龙过来协助办案。

    顶头上司相召,陈应龙自然不敢不应,只是这么复杂的案子,以张鹏的水平自然是无法应付的,所以必须出洞他的秘密武器才行。

    就这样丑师爷侯平在被雪藏了一个月后,再度被迫出山办案。

    两人到了通州衙门,陈应龙和侯平一起看了案件卷宗,看完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此案的复杂程度已经远超尖杀案的程度。

    此案最初是通州大富刘员外家状告女婿,也就是秀才胡杨,说他谋害了自己的女儿刘欣月。

    还说胡杨是因为挑剔、嫌弃女儿的嫁妆不够丰富,所以四处散布谣言说刘欣月与他人私通。

    除此之外,胡杨还经常对刘欣月施以拳脚,甚至把她关在牢笼中折磨。

    而最近他发现女儿神秘地失踪,所以来衙门告状。

    刘员外坚信,女儿刘欣月定是被胡杨给害死了。

    原本众人都以为这只是一桩普通的失踪案,大家也没当一回事。

    毕竟在这种通信不发达的年代,许多人都会因为一时激愤,离家出走,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回来的情况比比皆是。

    像这种没有明确被害人的案子,一般都会不了了之。

    所以众人安抚好刘员外后,把胡杨召唤到衙门,本以为进行一番循例问话后此事也就算是完结了。

    没成想,胡杨到了衙门后,面对衙门的问话与刘员外所言大相径庭。

    据他所言,他因为家贫,迎娶了刘员外的女儿刘欣月。

    但是刘欣月却一直对他心怀不满,频繁与他争吵,甚至要求离婚。

    作为一个贫困的书生,为了延续家族的香火,他也只能忍辱负重,持续忍受着刘欣月的无理取闹。

    可谁曾想,刘欣月见离婚不成,竟然背着他私通了别的男人。

    更离谱的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欣月与尖夫约好趁着出门挑水的机会一起逃走了。

    明明都是刘欣月的过错,怎么能反而责怪到了他的头上,胡杨也是满肚子委屈。

    胡杨的这一番话,又引出了一个通尖案,将此案的性质顿时就给提高了一个档次。

    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案件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由于刘员外是大户,为了安抚他的情绪,衙门只好暂时将胡杨收监,然后命人继续调查此事。

    然而,第二天一早,就在胡杨家经常打水的井里出现了一具女尸。

    尸体已经在井水中泡浸了许久,变得肿胀发臭看不清面容,只能从衣物和头发来大致判断是个女子。

    刘员外一听到消息,立刻就跑了过去,紧紧抱住尸体,痛哭流涕,声称这就是她失踪的女儿。

    现在尸体已经出现,案件的性质再次被提高了。

    颜之学也命人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应对此案。

    公堂之后,他带着打捞回来的尸体亲自提审了胡杨。

    本以为在尸体面前能轻易逼迫胡杨认罪,但是万万没想到,胡杨竟一口咬定尸体并不是他的妻子刘欣月。

    同时还提供了许多细节特征来说明尸体与刘欣月的区别。

    刘欣月身高壮大,秀发如瀑布般长长垂至腰间。

    然而,这具尸体身材娇小,头发稀疏。

    最为有力的证据,则是刘欣月的左脚缺少小指,而这具尸体的左脚确是完整的。

    只是这些都是胡杨的一面之词,唯一能证明胡杨有没有说慌的只有刘员外一家人。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保证刘员外一家人会说真话呢?

    无奈之下颜之学只能让仵作验尸。

    经过一番细致的验尸工作后,发现这具女尸身上布满了新旧伤痕,明显是长期受到严重虐待的样子。

    而这几乎是从侧面应证了刘员外说女儿长期受到了胡杨虐待的说法。

    案件调查到这里,似乎已经很清楚了。

    胡杨正如刘员外所说一样,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于是颜之学不再克制,下令对胡杨用了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