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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要留清白在人间

    王珂吟诵完毕后,现场陷入安静。

    很多人默默地在心中比较,无一不是摇头苦恼,比不过比不过,读出来徒丢人,还不如放弃。

    “王兄之才我等佩服,看来今日终要抱得美人归了。”

    “是啊,以王兄之才,届时进京赶考必然能够高中!”

    “恭喜王兄了!”

    “若是无人再题诗,就请红豆姑娘择选了。”

    “还选什么,非王公子莫属!”

    “不错,王公子的诗当流传千古!”

    “佳作生,美人揽,美谈,美谈啊!”

    “诸位抬举了!”王珂环视抱拳,虽是谦虚但也信心满满,望着红豆的眼神多了一丝急切。

    红豆似乎并无波动,放下茶杯看向李青和虞白歌道:“二位公子既然来了,为何不赋诗一首?”

    “他们是谁?”

    “看着眼生啊!”

    “没见过。”

    “滥竽充数罢了,我看就不必献丑了。”

    王珂倒是大方,道:“既然红豆姑娘说了,二位不妨也试试。”

    李青和虞白歌相视一眼,起身轻声道:“我有一诗,请诸君品评。”

    虞白歌略担心,他相信李青是有点尿水的,但王珂那首诗实在是太绝了。

    所以虞才子悄悄把自己准备的诗润了润,一会不行的话帮李青拿个入场券。

    “我劝你还是别丢人了,你的诗还能好过王兄的?”

    “对呀,别浪费时间了。”

    “红豆姑娘直接选王兄就对了,王兄不光才华横溢,且用情专注,不会亏待你的。”

    王珂摆了摆手,很绅士道:“不妨听听,或许会有惊喜。”

    “王公子大度,那就听听吧!”

    对于这些拍马屁恨不得拍进菊花的恶心人,李青不屑说什么,他深深地看了眼红豆,悠悠道:“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这两句一出,便抓住了众人的心,现场顿时安静下来,许多人默默跟读,只觉满含豪气,不弱于王珂所作。

    红豆暗沉的目光闪过一丝光,这两句看似直白,却透露出一股淡然孤傲的气魄,不正如他的父亲那般,坚守心中理念,即便烈火焚身而无惧吗?

    “好诗!”虞白歌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李青缓缓念出了下半阙:“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轰!”这两句一出,在场的读书人只觉脑袋中有东西炸开一样,心神颤动,如遭雷击。

    更是有人汗水直流,羞愧难当!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可怜场上终有魑魅魍魉,这两句对他们而言如同当头棒喝,怎能不颤?

    这便是诗对于读书人的意义,往往能够直入心扉,照耀所为。

    “好,好,好!”虞白歌目漏精光,连连说了几个好字,同时默默收起了自己胸中所作,发誓这辈子不会诵出。

    王珂愣在了原地,同样是直抒胸臆,同样是凸显为气节不折腰,但王珂所作多少有点显摆才华,而李青所作通俗易懂又豪情万丈。

    红豆也愣在了原地,眼中似有泪水在环绕。

    柳北书,曾经为严明律法,为秉持心中的正义,敢于硬钢帝后帝上,敢于得罪万千权贵,不正是粉身碎骨浑不怕?不正是要留清白在人间吗?

    与此同时,这首诗也表明了李青的心意,从决定帮红豆的那一刻起,他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只为秉持心中的良知。

    于谦,那个铮铮铁骨的读书人,那个力挽狂澜的兵部尚书,曾经是李青的偶像。

    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恨不能与其同生大明共守帝都!

    “王某甘拜下风!”王珂恭恭敬敬向李青行了读书人的礼节,郑重道:“自此之后,王某便以此事此诗为戒,千锤万凿,磨练自身,清白做人!”

    “敢问兄台大名?”

    “盲僧。”李青不假思索的回道。

    “盲僧?”王贺愣了,众人也愣了,你既不眼瞎又不是和尚,为何叫盲僧?

    因为盲僧就是李青啊!

    李青没过多解释,双眼失明丝毫不影响我胡编乱造,道:“并无特殊意义,父母起的随意了些。”

    王珂摇头:“既是父母所取你有道理,今日多谢盲僧兄,王某受教了!”

    “客气。”

    大龙的读书人基本还是要脸的,所以很少会明面上颠倒黑白,此诗一出,没人再有异议。

    “对了,此诗可有名字?”

    “便叫永州府北里赠红豆吧!”红豆忽然开口,“虽然有些唐突,但此诗因奴家而起,叫此名也不为过,还请公子成全。”

    “这……”王珂皱了皱眉,其余人也是面面相觑,此诗必将很快在大龙流传,若是以此诗名,红豆的名字也必将随之远扬,到时候绝对是名利双收。

    这群读书人倒是不关心一个花魁能多赚多少银子,只是不甘心如此一首流传千古之诗是为一位风尘女子所作。

    应当是为读书人所作才对!

    但毕竟诗是李青写的,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他。

    “盲僧公子,在下愿意出一千两买冠名权!”这时,之前搭讪的男子高调出场,一千两三个字又一次让全场安静。

    “一千两算什么,我出一千五百两!”但没等多久,回过神的人群骚动起来,一位富商子弟直接把价格太高了百分之五十!

    “两千两!”

    “两千五百两!”

    一路叫嚣到了五千两,大家都是明白人,太清楚这首诗的意义了,必将流传千古,若是能够冠名,也能跟着名垂青史!

    红豆几度欲言又止,她一个没接过客的花魁,没有任何积蓄,但又迫切的需要冠名,急的眼泪巴巴。

    就在出价的几方快打起来时,李青开口道:“诸位不用争了,多少钱我都不会卖的,此诗既然是为红豆姑娘所作诗,名字就由她取吧。”

    “公子还是多考虑考虑。”

    “是啊,名字不影响你今日夺得头筹。”

    “五千两啊,够挥霍一辈子了!”

    李青不为所动,一旁王珂拱手:“盲僧兄好风骨,五千两博得美人一笑,更令在下佩服了!”

    “王兄。”李青拍了拍他,郑重道:“读书人的风骨不在教坊司,而应该在庙堂,与衮衮诸公争渡,与帝上辩理,为天下苍生求福!”

    王珂愣在了原地,久久无法回神,这句话对他的影响比之前那首诗还要大!

    或许李青都没有想到,今日不光救了一个姑娘,还造就了一位名传千古的内阁首辅!

    而那位内阁首辅毕生,毕生称李青为吾师!

    “多谢公子!”红豆喜出望外,恭恭敬敬行礼后又向众人道:“多谢诸君今日光临,恕红豆不多陪了,这位……盲僧公子,我在内院等你。”

    说完,红豆缓步离开,众人也没有了饮酒作乐的兴致,纷纷告辞。

    有不少人前来和李青打招呼,想攀个交情认识认识,一阵寒暄过后,李青告辞独自进了内院,准确的说是红豆姑娘的闺房。

    虞白歌则是迫不及待去了隔壁,毕竟永州教坊司不止一位花魁,他来的目的主要是印证举不举,换个对象也是一样的。

    红豆的房间布置的非常简单,琴、梳妆台、屏风、浴桶,大抵就这些东西。

    当然,还有床。

    红豆为李青斟了一杯酒道:“公子应该不叫盲僧吧?”

    “何以见得?”

    “猜的。”

    “猜的不错,我叫李青。”

    “李公子不是永州人吧,听口音不像。”

    “那像哪里人?”

    “帝都。”

    李青笑了笑,直视红豆双眼,意味深长道:“不用再试探了。”

    “红豆不懂公子在说什么,倘若公子不喜欢,奴家不问就是了。”说着,她轻轻解下脸上的轻纱,露出一张清纯绝美的瓜子脸,略显消瘦,让人不自觉心生疼痛。

    很像前世某一版的小龙女,却又多了一抹林妹妹的忧郁。

    李青慢饮杯中酒,压了压想翘翘不起来的悸动道:“然后呢?”

    “公子不如先沐浴?”红豆眼中生出一抹淡淡的失落。

    “你误会了,我是说你以身相许之后呢?今夜过后你该何去何从?”

    “自然是继续在这红尘中飘零……”

    “不。”李青摇头,“你以气节为题,是赠诗给你的父亲,若是能流传,后人便会探究此诗来源,由此便会探究你,继而探究你的父亲,探究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或许还会为他翻案。”

    红豆怔怔的看着李青,完全没料到自己的小心思被看得如此与透彻,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如李青所言,诗传千古,一首诗的影响力有时候难以想象,后人读诗必会溯源,会追溯到今日这场打茶围,会追溯到她,也极有可能追溯到他的父亲。

    若是如此,总会有好事者再去深挖真相,或许就能还他父亲清白。

    “不光如此。”李青继续道:“为了令这首诗迅速传播,或者增加影响,你还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比如……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