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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你不用谢我,我只是救了那苟三一命而已。

    李明栋进了城,他并没有着急找地方住下,虽然出生在此地,九岁的时候也来过一次,但是记忆太久远,这座庞大的宜州城对于他来说,完全是陌生的。

    顺着熙熙攘攘的城内宽阔大街走了约莫一里地,见到街道边树荫之下,有卖凉茶的,茶摊前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一文钱一碗。

    冒着烈日赶了大半天的路,李明栋也感觉到疲累,嗓子眼干渴难耐,他便在摊边寻了一个位置坐下,付了几文钱,端着海碗,咕咚咕咚一气喝了三大碗,李明栋舒服地打了一个饱嗝,觉得整个身体就如同原本干枯的草木,重新舒展开来。

    望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奢华的车马,各色人等,李明栋开口问那摊主,“老丈,打听一下,这州牧府在哪个方向?”

    摊主是个上个岁数的老头,驮着背,一脸的沧桑,他收了李明栋面前的三个碗,又给他递过去一碗凉茶,老头似乎有些耳背,他指了指自己耳朵,大声地问道,“客官,你刚才说了啥,麻烦大点声。”

    这时一个穿着白色短褂,一脸横肉,袒胸露乳的大汉从一旁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他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长着一对三角眼,一身乌黑发亮的腱子肉,在烈日下冒着油光,他走到李明栋身边,拉过一张板凳,大咧咧地坐下,然后冲了李明栋瓮声瓮气地说道,“这位小哥,老头耳背,你说话得大点声,不过你问的州牧府,我倒是知道。”

    李明栋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客气地冲着他拱了拱手说道,“那多谢这位大哥,麻烦告知一声。”

    那大汉也拱手随意地还了个礼,一双三角眼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李明栋此时满身风尘,衣衫褴褛,着实有些狼狈,那大汉问道,“小哥一看便是远道而来吧,”他伸手把老汉递过来的凉茶抢了过来,见老头嘴角嚅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些什么,大汉双目一瞪,挥了挥手让他不要废话,老头低下头,默默地躬身走开了。

    见老汉没有多事,那大汉收回凶狠的目光,转过脸来,对李明栋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顺手从衣兜里摸出一片槟榔丢进嘴里咀嚼起来,又摸出一片递给李明栋,“兄弟,要不要尝一下,上等好货,南域出产的。”

    李明栋心中不露声色,摆了摆手,“谢谢大哥了,吃不惯那玩意。”

    那大汉把手中黑乎乎的槟榔放在李明栋面前,“吃了吧,第一次见面,不能不给大哥一个面子。吃完,大哥给你指路。”

    看来是遇到屙杂货了,这种地痞流氓,街头混混真是哪都有啊,无论是偏僻山村,还是热闹的城镇,这些人都如同蟑螂一般存在。

    李明栋只是觉得自己挺倒霉,刚进城来,就遇到这么个东西,只不过不知道这大汉想打什么主意,心中不惧,就觉得跟吃了个苍蝇一般恶心。

    那槟榔自然是不会去碰的,李明栋只是不想多事,站起身,拎着行囊就要起身而去。

    那恶汉见他想走,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空碗被震得跳动起来,落在地上,啪的一声摔碎了。

    听见声响,不知道从何处,又有几个闲汉闪了出来,朝着茶摊围拢了过来,看着那几个人流里流气的模样,明显跟这恶汉是同伙,他们吆喝着说,“怎么了,三哥,有人欺负你啊?”

    那恶汉并未起身,只是用手指着李明栋,恶狠狠地吐了口唾沫,“这个外乡人,好不识抬举,不知道在这宜州城问路是要花钱的吗?老子好心给他指了道,还给他吃这上等的槟榔,他吃完了就想抹嘴走人,你也不打听打听,这宜州城里哪个不知道我三哥的名号。”

    那几个同伙在旁起哄说道,“一个外地来的乡巴佬,竟然也敢在宜州城想吃白食,今日断不能让他走了。”说完便齐齐在一旁撸胳膊挽袖子,要把李明栋拦下。

    李明栋气急反笑,他放下行囊,重新坐了下来,望着对面的大汉说道,“你并没有给我指道,又硬塞一枚槟榔给我,我都没接,你自己放在那的,我平白无故被你讹上了?难道你们宜州城的人,都是这样欺负外地人的吗?”

    同伙之中,一个瘦猴一般的家伙,突然伸出手去,一把抢过放在桌上的那个槟榔,放入口中嚼了几口,又吐出来,放回桌面,然后尖细着嗓子喊道,“好你一个乡巴佬,明明嚼过的槟榔,还在这信口雌黄,死不承认,看来是想讨打。”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交头接耳,指指点点,对于这几个地痞流氓平日里胡作非为,欺骗讹诈外地人,早已司空见惯,只是敢怒不敢言,多半人还是同情这个看起来相貌英俊的外乡人。

    李明栋眼皮都没抬一下,眼中依旧是淡淡的笑意,“哦?那你们想讹我多少钱?”

    那个恶汉看着李明栋气定神闲的样子,不知道他什么来路,但是看他一身破旧的衣裳,估计也是个不知死活的山野匹夫,于是瞪着眼说道,“问路一两银子,这南域上好的槟榔市面上可是卖二两银子,这样吧,看你也是初来乍到,不欺负你,一起给二两银子。”说完朝着李明栋伸出蒲扇一般的巴掌,“给钱。”

    二两银子并不是个小数,别说卧龙镇了,就是在这宜州城也够普通人家大半个月的开销。

    光说这驼背老汉每天卖大碗凉茶,起早摸黑,一个月都挣不上二两银子,今日被人打碎了一个碗,还凭白地损失了几文钱。

    李明栋心中怒火翻涌,如果不是在这热闹的大街上,他必定要宰了这几个为恶一方的青皮,但是此次他身负血海深仇,只身前来宜州城,刺杀司马观,断不能为了此等小事引人注目。

    他强忍杀意,摇了摇头说道,“三哥,你这漫天要价,小弟本身就是穷苦人家出身,哪拿的出这许多银子,大家出门都是讨口饭吃,我身上还有二十文钱,不如就这么算了?”

    见他服软,那恶汉哈哈大笑,忽地沉下脸来,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狠狠地插在了桌上,冷冰冰地说道,“二十文钱,你打发叫花子呢,今日不给钱,便把包袱留下。”周围几个同伙齐声喝道,“对,对,把包袱留下。”几个人竟然想动手去夺李明栋脚下的行囊。

    行囊里,藏着他的清宵剑还有一只短弩,是断不能被这群青皮夺去的。

    李明栋暗自运了一口气,就准备动手,他算看出来了,自己越隐忍,越退让,这些地痞流氓们越是蹬鼻子上脸,既然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声音悠悠响起,“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明抢,这宜州城里没有王法了吗?狗三,你还真是越活越嚣张了。”

    大家闻声一起望去,就见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穿着一身黑衣捕快装扮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一边说话,一边不停在手中地晃悠着一块腰牌,那腰牌上写着一个“捕”字。腰牌的一头上系着一根红色的绳子,此刻正缠绕在他手腕之上,这年轻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长得器宇轩昂,一双剑眉,目如朗星,只是看上去,多少有些玩世不恭。

    那个叫苟三的恶汉,一听这年轻人的声音,原本气焰嚣张的神情立马收敛起来,他慌忙把插在桌上的匕首收起,忙不迭地站起身来,点头哈腰地说道,“原来是,旗捕头,误会,误会,咱们哥几个在这喝茶,遇到一个外乡人,起点口角,咱们可都是这宜州城的良民,光天化日下可不敢为非作歹。咱这就走,就走。”苟三说完,回头冲着几个同伙使了个眼色,那几个青皮平日里是领教过这旗捕头的厉害的,也慌忙四处散去。

    见苟三想溜,那年轻捕头,一个闪身就已经抓住了他的胳膊,手腕上的红绳不知为何就已经缠上了苟三的胳膊,年轻捕快轻轻一拉,苟三一个踉跄险些摔倒,苟三之前凶神恶煞的模样完全不见了,此刻温顺地像只小绵羊,他躬着身,苦着脸说道,“旗捕头,旗大人,旗公子,我可没做坏事,你可不能拘我啊。”

    年轻捕快笑眯眯地冲着地上那个摔碎的海碗呶了呶嘴,“这碗可是你摔碎的?”

    这苟三还真是打骨子里惧怕这个旗捕头,也不敢狡辩,规规矩矩认怂地说道,“是小人不小心失手打碎的。”

    “嗯,这就对了,做了错事就要承认,你狗三好歹也是堂堂七尺男儿,”一边说着,年轻捕快在他的脸上轻轻地拍了二下,也没见他使劲,那苟三的半张脸瞬间肿胀起来。

    李明栋在一旁看的清楚,这年轻捕快好浑厚的内力,心中思忖道,“这宜州城还当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这年轻人看着岁数都没自己大,这修为绝不在自己之下。”

    那苟三此时右手手腕被缚住,左边半脸肿得跟个包子一般,极其狼狈的样子,他却不敢有半点反抗的心思,只是拼命求饶,“我赔钱,我赔钱。旗大人大人大量,把小人当个屁一样放了吧,小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他一边求饶,一边从怀中掏出几文钱,放在了茶桌之上。

    “这个海碗可是值一两银子,文叔,我记得你说过这茶碗可是你的传家宝吧。”年轻捕快没有丝毫打算放过苟三的意思。

    茶摊的驼背老头,只是远远看着,不敢走近,看见旗捕头冲着自己说话,可惜耳背又听不清楚,只能尴尬地点着头。

    “是,是,大人您说了算。”苟三又从怀里摸出几块碎银,估摸着有二两多,他也不敢往回拿,一起放在了桌上。今日还真是倒霉,遇到姓旗这狗日的,做了一笔赔本买卖。

    见到银子,那年轻捕头才一抖手,那根红绳便重新回到了他的手掌之中,握住那红绳,他摇了摇那腰牌,冲着苟三说道,“滚吧,以后记住不要找文叔惹事,这文叔的茶水铺是我罩着的,告诉你那些狐朋狗友。”

    苟三也不敢答话,捂着半边脸,点着头,慌忙拨开人群,逃窜而去。

    人群之中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年轻的捕快把苟三留下的银子,放进了文叔的手中,老头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他,他微微一笑,拍了拍老人肩膀,在他耳边悄声说了几句话,老头的脸上逐渐露出了笑容,对着年轻捕快不停地道谢。

    跟文叔说完话,他又晃悠着手中的腰牌走到了李明栋的面前,施施然地坐下,没等李明栋开口,他便给自己倒了碗茶,喝了一口茶才抬起头,脸上挂着一个灿烂的笑容,“你不用谢我,我只是救了那苟三一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