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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民风剽悍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凭怎么使劲也难以搬走。

    不过高翼确实挺倒霉的,他自己并没做错什么,只是因为出身的缘故而受到排挤,平日里刘牧之并不关注他人隐私,这次却是对高翼的家世产生了几分好奇。

    “我倒是挺好奇你的家世,你要是不介意可以告诉我。”

    高翼没有直说,反而讲起了故事:

    “高敖曹在与周文帝的交战中兵败,被困于城下,眼见追兵追来无力逃脱,便对亲兵和家奴说道:我这颗脑袋值黄金万两,念在相识一场的份上,你们可以砍了我的脑袋去领赏。

    高敖曹的亲兵都不敢动手,最终一个家奴上前砍下高敖曹的脑袋,那个砍下高敖曹脑袋的家奴正是先祖。”

    刘牧之心想,这也没啥啊,与其脑袋被周军砍下,不如把脑袋送给相识,做个顺水人情。

    刘牧之刚要开口,突然意识到这是隋朝,家奴杀害主人是与主流价值观相悖的,不被容忍的,立刻明白问题的严重性。

    刘牧之想到一个有意思的传闻,好奇问道:“那后来呢?”

    高翼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阴沉,“宇文泰认为家奴弑杀主人是大不敬,不应该给予赏赐,但是碍于面子,他又不能食言而肥,于是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分一百年給。”

    宇文泰可真有意思,好家伙,赏赐也能按期支付,开眼了。

    “那钱到底给没给完?”

    问出这句话,刘牧之就后悔了,因为他突然想起西魏北周加起来都不到五十年,笑死,根本没有一百年寿命,钱肯定是没给完的。

    高翼一脸郁闷,“起初给了一部分,祖上因为这笔钱曾经阔过,就当所有人以为宇文家会还完这笔钱的时候,宇文家被杨家取代了,宇文家怎么就不能多撑几年,真是晦气。”

    简单来说高翼本是北周的债主,隋朝干掉的北周是他的债务人,债务人死了,没人承担债务了。

    “这可真是太惨了。”刘牧之捂着嘴,强忍笑意开口。

    “你明明就在笑,我都看见了。”高翼的语气带着几分气急败坏的意思。

    不得不说高翼确实惨,白白承受骂名不说,钱还没拿到手,简直亏成狗,这不得是血海深仇啊,怪不得高翼老是想着造反。

    发现戳到高翼痛处,刘牧之瞬间收起笑容,正色道:“无意冒犯,一时没忍住。”

    “那你以后怎么打算,想办法造反还是其他?”

    “你不愿意造反我造啥反,唉,老实种田吧!”高翼仍不死心,坚持说道,“要是你有造反的打算,随时可以来找我。”

    刘牧之昂首挺胸,底气十足:“放心,不会有这一天的。”

    刘牧之拜别高翼,顺道去了趟姑姑家,没错,他姑姑和高翼恰好同村,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认识高翼。

    说起姑姑,他至今都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没办法,在古代想要知道女子姓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甚至连能在史书中单独列传的奇女子都不一定能留下姓名,长孙皇后、平阳公主莫不如是。

    只知道她嫁给了邻村一户姓王的人家,姑丈叫王小胡,真是奇怪的名字。

    刘牧之在姑姑家停留片刻后,立即牵着马去拜访村中老人,询问他们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能够帮助到他们的地方刘牧之都会尽力而为。

    走访了十余家后,竹篓里的肉见底了,刘牧之不得不停止走访。

    村里老人恋恋不舍的送走刘牧之,纷纷称赞刘牧之是个有担当并且敬爱老人的小伙子。

    在刘牧之长期的“存恤耆老,问所不足”,“疾病者给医药,饥寒者给衣粮”的攻势下,认识刘牧之的人无一不对刘牧之赞不绝口。

    当太阳快要落山时,刘牧之终于回到家,还没进门就看见刘宁杵在门口,眉头紧锁,似是有心事。

    “什么事啊,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这眉头皱的都能挂铃铛了。”

    刘牧之洪亮的声音穿透墙壁,刘宁不敢怠慢,一个箭步上前。

    “郎君,不好了,有人要抢你家的田。”

    刘牧之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有点想笑,敢抢他的东西是欺负他刀不够锋利吗?

    今天刚好买了把刀,马上就能派上用场,真贴心。

    “到底是怎么回事。”刘牧之还是决定先问清楚,不要闹了笑话,免得被他人耻笑。

    “今天咱家田里来了几个陌生人……”

    发现刘宁要说的事不是一两句能说清,刘牧之连忙打断,刺骨的寒风吹得他瑟瑟发抖,双手冰冷没有一点温度,他决定进屋再说。

    “这个事情等会再说,你先把马送到马厩。”

    刘宁牵着马走了,刘牧之走进堂中,立即点燃炭火取暖。

    刘牧之把双手放在火焰上,贪婪地从火焰中汲取热量,这时,刘宁终于回来了。

    刘牧之示意刘宁坐下,刘宁坐到对面,伸出双手,“今天咱家田里来了几个陌生人,声称这片田分给他们了,让咱们离开。”

    “然后呢?”

    “我说你不在,他们就要硬抢,多亏了窦建德从中斡旋,他们才愿意推迟一日,等到郎君回来,明日再商量。”

    “我不生气,真以为我好欺负啊。”刘牧之拿着刀,准备大干一场,不是他小题大做,村子之间为了小事发生械斗是常有的事。

    来到隋朝十多年,刘牧之也不是没见过血的小菜鸟,他亲手砍死了不下十个来他家偷盗的盗贼。

    起初,刘牧之心中还保留着现代的法制观念,抓到盗贼就老实送到官府,还生怕伤到盗贼,盗贼的家人告他个什么故意杀人罪。

    然后刘牧之发现官府压根不管偷盗的事,虽然按照制度官府该管。

    现实情况是连年徭役不断,许多百姓只能铤而走险,行偷盗之事,盗贼太多,抓不过来,官府彻底摆烂,索性不闻不问。

    并且刘牧之还发现把盗贼送到官府之后,来他家偷盗的人反而变多了。

    刘牧之不解,向县尉请教,县尉告诉他,他人抓到贼都是直接砍死的,而他却只是把贼抓起来,因此盗贼们都觉得来他家偷盗不会受到惩戒,所以来他家偷盗的人就多了。

    刘牧之当时人就傻了,这是什么鬼道理,简直颠覆他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