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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七具尸体

    被店小二指着的钱不举,愣愣地看向衙役。

    后者面露不善,带着几分审问犯人的语气道:“你昨夜住在胡商隔壁,可曾听到过何种异动?”

    “没有。”

    钱不举如实回答:“我见起火,就直接跑出来了。”

    “怪哉。”衙役转头看了一眼被烧成焦炭的尸体,又问向店小二:“你怎么逃出来的?”

    他朝李玉挑了挑下巴:“还有你。”

    二人异口同声,一起指向钱不举:“他……”

    “嗯?!”钱不举豁然起身,瞬间意识到不妙。

    果然,张头拿着一块衣物碎片,疾言厉色道:“你瞧这衣物上,是什么?”

    钱不举疑惑地探头凑近,沉声道:“是血。”

    “对,没错,是血!”张头握住腰间佩刀,声调抬高:“而那些尸体的脖颈处,有数道利器割开的伤口,这说明死者是先被杀,后被焚尸灭迹!”

    大哥,你这啥断案逻辑?!

    钱不举立马就懂了,这是把他当成嫌疑人了。

    因为整个客栈里,只逃出了三个人。

    其中有俩,还是自己救的。

    也就是说,钱不举是第一个发现失火的人。

    而这场本应定性为纵火案的事故,因尸体呈现出被割破喉咙再焚尸的线索,从而彻底转变为涉嫌“毁尸灭迹”的杀人案。

    那么谁最有作案嫌疑?

    在头脑简单的张头看来,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肯定是最先逃出,且完全没有受到一丝伤害。

    张头又问李玉:“你跟他,什么关系?”

    李玉拧着眉毛,轻声道:“他是我仆从。”

    “他先去叫的你,又把你救出对么?”

    李玉似乎没有察觉衙役的追问有何不妥,点头道:“应该是吧。”

    “应该是?”

    “我醒来就发现躺在这,他告诉我失火了。”

    李玉清冷的眸子中,闪过一丝感激,看这整座客栈二楼,烧的连片屋顶瓦片都不剩,若不是钱不举,她此刻已然葬身火海。

    但是张头不这么认为,他以常理推断,整个客栈里,住了十几号人,偏偏钱不举一个人侥幸逃难,还顺便救出了自己的主子。

    关键那帮胡商,非火而死,反倒是被人先行杀害,继而引火焚尸。

    前后因果一关联,就很是耐人寻味。

    “如此,你三人先随我去县衙,待查明案情,再行定夺。”

    说着,张头就要去拉钱不举。

    “慢着!”

    蓬头垢面的钱不举,整了整破袄,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问道:

    “这位上峰,敢问你听没听过,大理寺丞,刘义康?”

    “刘义康?”张头与随行衙役面面相觑,见众人摇头,他答道:“不认识,提他作甚?”

    那就对了!

    钱不举刚想要伸手入怀,却看见李玉朝他使眼色。

    那意思好像在说,不要吧,还来?

    关键钱不举打心眼里不想再进县衙了,万一被当成犯人审讯,那自己必然陷入被动。

    还不如先发制人,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我乃大理寺丞刘义康!”

    钱不举见众人瞳孔微张,又补充道:“的嫡传弟子!”

    李玉闻言汗颜,事态愈发大条。

    “跟我有什么关系?”张头瞪眼,怒斥道:“现在是要你配合查案,如此多的胡商被害,即便我等不查你,化外府也会带你去了解情况。”

    化外府?

    钱不举微微沉思,所谓化外府,是大煻专门负责胡商事务的衙门,类似于现代的外交部门,多建立在边关等地。

    而在长安的,则是统管天下化外人的“大化外府”。

    “这位上峰,我意思是,我会查案。”

    衙役侧过身,斜瞥衣衫褴褛,关键还脏兮兮的钱不举,嗤笑道:“你会查案?怎地,想查清楚案情,自证清白?”

    “上峰英明!”

    钱不举施着叉手礼,就要走向那堆胡商尸体。

    张头立时拦阻:“慢着!”

    “你如何证明,你会查案?”

    钱不举会心一笑,从怀中堂而皇之的,第二次拿出银鱼。

    “这个够吗?”

    衙役怔了一怔,凑近打量:“大理寺六品寺丞,刘义康。”

    他又小声嘀咕,自言自语:“还真是大理寺的银鱼符。”

    钱不举之所以敢再次掏出银鱼,实则是摸准了李玉的特殊之处。

    便在昨日,李玉带着他通过关隘时,并没呈供任何过所证明,尤其那守城甲兵,居然在看到李玉呈现的锦囊后,脸色大变。

    再加上自己此刻戴着的那张奇异“傩面”。

    钱不举据此料定,李玉的身份绝非寻常。

    更绝非她声称的,是从黄源县逃难这么简单,只不过她昨天心怀怨怒,一直不跟自己解释。

    所以钱不举也没来得及问。

    但既然能让甲兵直接放行,钱不举用脚指头想,也能猜到李玉能为自己兜底。

    所以才肆无忌惮的,第二次祭出大理寺的银鱼,为自己背书。

    果然,那张头略作思索,换了比较平稳的语气问道:“我倒要看看,你想耍什么花招?”

    钱不举微微一笑,顺势拍了个马屁:“上峰如此明察秋毫,我即便想搞怪,又怎能逃过您的法眼?”

    张头冷笑:“那倒是。”

    说罢,他跟着钱不举,走到尸体旁边。

    钱不举蹲下身,在袖筒上撕掉一块布,裹住双手,开始查验尸体。

    “你不害怕?”张头诧异道。

    钱不举淡然回答:“害怕作甚?习惯了。”

    “莫非你是大理寺的仵作?”

    “呵呵,我是刑侦学院高材生,尸体我见过的太多了。”

    “刑侦学院?”张头一个头比八个大,完全想不通这是啥地方。

    且看钱不举不再解释,而是上下其手,在尸体身上摸索一番,找到一块黄色衣角。

    他脑海中顿时灵光乍现,这衣角,怎么瞅着眼熟呢?

    于是在记忆中搜寻,很快,他想起龟兹运粮队,那天所穿的蓬松衣物,与这块衣角,十分相似。

    不,确切来说,简直一模一样,因为纹路太奇特了。

    如一片片树叶,织绣于外袍之上。

    再仔细察看尸体的伤口,不惜伸手掰开伤口的内里,辨析肌肉和血管。

    种种线索呼之欲出。

    钱不举的脑海中,逐渐形成了一条清晰的脉络,当即有了推论。

    他先是捏起衣角碎片,笃定道:“此乃,隔火锦。”

    一句话,在场众人皆惊。

    “隔火锦乃龟兹特产,且为贵族专用,作用是在荒漠中跋涉,可隔绝烈阳酷热,使身上感到凉爽,不至于中暑。但隔火锦不止造价高昂,对材料要求极高,寻常胡商,即使有钱也买不到。”

    张头不解道:“你意思是,他们并非胡商?”

    钱不举耸了耸肩,指着焦黑尸体的喉咙道:“张头,您瞧见这刀伤了么?”

    “自然,一看便知是利器所致,刀口平滑,并无血肉乱碴。”

    “那就对了,可是颜色呢?血肉的颜色。”

    钱不举用手指翻开喉咙处的血肉,沉声道:“从昨晚事发到现在,整整六七个时辰,若是我将此人杀害,他的血肉即便经过大火炙烤,会呈现出如此干瘪的状态么?”

    “这……”经过钱不举提醒,张头也发现了华点,“你是说,他们早就被人割喉?然后又运至此地,再被焚尸?”

    “正是。”钱不举拍拍手上的碳灰,站起身来,“这里有个火焰炙烤时长的问题,有机组织,即他的皮肤血肉,如果是死后立即被烘烤,那么在明火高温的作用下,最先熟透的是外侧的皮肉,就像我们平日里烤肉,都知道不能用明火烤,是一个道理。”

    钱不举顿了顿,又补充道:

    “因为明火太大,外头烤熟了,里面却烤不熟。”

    张头捋着他的分析,若有所思,忽而双眼放亮!

    满脸都是“原来如此,竟然如此”的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