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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猪夫能有什么好心思呢?

    天朗气清,夏风和畅。

    清晨时,第一抹曙光洒在远处的湖面上,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绕绕,如同仙境,让人如痴如醉。

    此时,保罗正在湖边饮马,蒂尔正在湖水清浅处濯足。

    她时不时拘起一捧清水扬向半空,水珠短暂形成弧形珠帘,偶尔能隐约浮映出一抹彩虹。

    谁能看得出来,就在两日之前,这俩人还是猪夫和猪猡的买卖关系。

    听保罗介绍,眼前这波平如镜极美的湖泊,名叫龙睇湖,方圆四十余里,如同一颗蓝宝石般静静地卧在王都北部。

    据说该湖深不见底,其源头在北边冰封山脉,与流经王都的酒红江和流沙河没有连接。

    其“龙睇”之名,是颇有些来历的。

    在古老的传说之中,这里曾是一片荒原。后来,一条巨龙从天而降,雄视寰宇,并长久栖息于此。

    此后,龙泪、龙汗和龙尿等珍贵排泄物纷纷洒落,历经了无数风霜雨雪,终于汇成了一片浩渺的湖泊。

    先民的传说充满了细节,却让湖水的美感大打折扣。

    或许,在古代先民的心中,连龙尿都被赋予了魔幻色彩,甚至有包治百病的神奇功效。

    因此,在编织传说之时,他们毫不介意添油加尿。

    雷蒙独自坐在青翠的草坪上,眼望那辽阔无边的大湖,看上去云淡风轻,实则心中波涛汹涌。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原主”那些属于雷蒙的记忆,正如抽丝一般从脑际渐渐消散,而另一个世界“前世”的记忆,却如山崩地裂般汹涌浮现。

    不过,那些“前世”的记忆支离破碎,时至今日,他依然未能忆起自己前世究竟是什么身份。

    他前世好像在华国军方担任过特工,后来转型成了一名从事生物武器科学研究的专家。

    记忆模糊,他不能确定。

    雷蒙的体内,两个失忆的灵魂碰撞融合,如坠入爱河的男女难解难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会儿西风压倒东风,一会儿东风融入西风……

    最终,记忆的集合体塑造成了一个新生的“第三者”。

    眼下,他的当务之急是搜肠刮肚,将“原主”仅存的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与经验铭记在心,否则真的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殆尽。

    可是每当回忆,就会头疼。

    那种头疼的感觉,犹如一只无形的大手,将人的思维和逻辑,理性和感性,回忆和情感扭成一团乱麻,叫人痛苦不堪。

    从“原主”残存的记忆中知晓,他现在身处的这个类似于黑暗中世纪的世界混乱不堪,不知是传说还是现实,这个诡谲的世界居然充斥着魔法、魔兽还有各路妖鬼……

    天呐!

    而前世穿越来此的他,开局竟然还是个一无所有的猪猡?

    雷蒙之所以能平静接受这个世界存在魔法的设定,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原主的记忆清晰而坚定,关于魔法的感受如同亲历。

    其次,那个名叫蒂尔的女孩身上充满了古怪之处,甚至比穿越而来的自己更为诡异。这让她很像玄幻故事里的那些阴险魔女,喜欢引诱男人并与之交合,以汲取他们的阳元来满足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最后,他自己都是穿越过来的,穿越都能接受,也就遑论其他了。

    ……

    那晚,无论蒂尔如何引诱,最终雷蒙都没有上钩。

    可是,一种猎奇的心思又在雷蒙心底滋生:这个蒂尔究竟是什么身份?她不遗余力地勾引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她会不会使用妖术?与她欢愉之后,自己会不会就此草草结束这穿越的人生?

    这些疑虑既让雷蒙心痒,又让他时刻保持警惕。

    虽然他有十足的信心,用武力可以秒杀蒂尔,但是他又害怕,一旦捅破那层窗户纸,造成的结果可能是他所无法承受的。

    毕竟,他对魔法和妖术还一无所知。

    此外,雷蒙还有一点确信无疑,那就是他自己不会魔法,或者暂时不会。

    他十分不确定徒有武力,能不能轻易杀死一个会魔法的妖女。

    对此,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好奇害死猫,香水有毒,雷蒙不打无准备之仗。

    回过头来,再说说那个倒霉蛋猪夫保罗。

    翌日酒醒后,保罗没看到自由骑士比尔二人,两匹母马也不见了踪影,在摸不到怀里的钱袋之后,他就了然了一切。

    他先是像个丢了魂一样的可怜虫,呆愣了足足小半个小时,一言不发。

    然后,出乎雷蒙意料之外地坦然接受了眼前的一切,还大度地解开了雷蒙和蒂尔的手链和脚镣。

    保罗对形势和处境有独到的见解,他已经不再奢望在没有食物和钱币的情况下,单凭一己之力,能押送两个猪猡去往王都。

    保罗提出一条建议,他要和边军出身,且孔武有力的雷蒙做笔交易:只要雷蒙能护送他平安抵达王都,那么他就会解除雷蒙的奴隶身份,还他自由不说,额外还保证付给他5枚银叶作为报酬。

    据保罗说,他在王都还有些生意伙伴和远房亲戚,单凭信誉和人品,轻易能借到几百银叶的低息贷款。

    其实,在保罗解除镣铐的那一刻,对于雷蒙来说已然重获自由,但是雷蒙并不厌憎保罗,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不是保罗一路上不计成本的投喂,他早就死掉了。

    那段记忆是他初临异世的第一印象,充满善意的温存。

    人非草木,雷蒙心底是有些感激的。

    此外,除了王都,眼下雷蒙也没处可去。

    “初来乍到”的他,像一只刚破壳的鸭子,跟随第一眼所见的生物几乎是他的本能。

    所以,雷蒙索性便答应了保罗,并承诺会竭尽所能护送他前往王都。

    这项任务,目前来看没有危险。

    雷蒙前世记忆造就的性格,似乎很热衷于执行目标明确的任务。

    至于蒂尔,她赌咒发誓说自己不会成为二人的累赘,兼且她还声称自己擅长缝补烹饪,能作为一个合格的侍从一路服侍两个男人。

    就这样,三个人结伴同行,踏上了前往王都的旅程。

    陪伴他们的,还有一匹原本用来拉囚车的短腿犁马。

    至于囚车嘛,连同那大块头猪猡的尸体一起,已然付之一炬。

    有一次,趁着保罗独自走入树林去解手时,蒂尔像做贼一样地坐到雷蒙身边。

    她说道:“你怎么会相信一个猪夫的承诺呢?等我们到达王都后,他可以立即叫人逮捕你,给你插个木签,标上价格,再把你扔到奴隶市场直接换钱。”

    “你如此聪明,为何还要跟着我们,就不怕被一起给卖了?”雷蒙语气不咸不淡。

    此时,他正用保罗的匕首削砍树枝。

    这些树枝长短与筷子相仿,被他削得一头尖锐利落。

    树枝明显经过他精心挑选,木质坚硬且沉重。

    蒂尔盯着那些削好的木签,觉得它们堪比羽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