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君王令 » 第一章:獒孩

第一章:獒孩

    每逢冬天,脱古尔草原总是要比南边的汉地要寒冷,从遥远的北海刮来的寒风冻住了草原东部的圣湖。

    与汉地不同的是,冬日里的草原,一切热闹与喧嚣都与他无关,别格部的大萨满常说

    “这是那些背弃了草原的族人带来的祸患,天神在发怒。”

    别格部就离着圣湖不远,对于这个只有不到一千人的小部族来说,能够在圣湖的边上安家,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但是谁让别格部有一位帅气迷人的大萨满呢?

    只有数十万人的部族里面才会拥有一位大萨满,像别格这样的小部落,能有一位巫师就已经让族长高兴地合不住嘴了。

    南边据说有一个叫做莲花教的宗派,他们把最高深的信众叫做佛陀,下面还有菩萨,罗汉,一直到最普通的百姓,说什么十个善信士比不上一个行者,一百个行者比不上一位苦修,一千个苦修比不上一位大德,一万个大德比不上一位金刚,十万个金刚比不上一个一位罗汉,百万个罗汉比不上一位菩萨,千万个菩萨比不上一位佛陀。

    族人们不信这些,当大萨满告诉他们的时候他们他们也没有相信的理由,毕竟十个百个的还能听懂,等好不容易让自己的心思到百以上的时候,两眼就开始无神了。

    这是冬天,没有遍地的青草作为参照物。

    当他们把这个到底搞明白的时候,就开始固执地认为,就算巫师们萨满们有整个草原的青草那么多,那也比不上一位别格部的大萨满。

    原先别格部的巫师恭恭敬敬地从一座白色的帐篷里面退了出来,这是一个体型干瘦的老者,也许那些走南闯北的商队会感觉这就是莲花教的苦行。

    老者深情地看了一眼这个白色的世界,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虽然自己已经不是部族的精神领袖,但是大萨满依旧会给自己几分面子。兴奋的老者打算在第一颗嫩草发芽的时候主持祭祀,顺便告诉天神大萨满的功德。

    老者的步子不自觉地愉悦了起来,草原没有规矩,但是传承千年的习俗就是最大的规矩。

    他从来不觉得草原人要比汉人差。

    总是有人抛弃自己的先人,抛弃自己的姓氏去寻找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荣华富贵,草原人的字典里面还没有这个词汇,在巫师看来,草原人看见的应该是成群的牛羊,丰腴黝黑的牧羊女,听见的应该是苍茫的牧歌,青草白云的喊叫。

    尽管巫师对着汉地带来的诱惑充满了诱惑,但是老者仍旧是走进了一个汉人商贾的帐篷。

    “拉姆,把那几个獒孩连人带狗卖给我。”

    拉姆是草原人的原粹,相信每一个本地人听见有人这么称呼自己,必然会攥紧拳头好好收拾他一顿。

    但是被巫师称作拉姆的汉人商贾并没有发怒,而是凑着一张胖脸朝着巫师的脚尖低下了头。

    “轻吻脚尖是奴隶们才做的事情。”

    巫师闪身到一旁,对于商贾这个轻贱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地不适,要知道,整个别格部是没有奴隶的,自己在的时候是这样,大萨满也是如此。

    想起神秘的大萨满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巫师顿时连跟商贾说话的心思都没有了。

    “只能让它成为草原人。”

    巫师没有明白大萨满说的它是哪个他,但是对于这样纯正血统的行为当然是鼎力支持。

    扔下一块拳头大的银子,巫师就径直走出了帐篷,商贾自然会将那几个孩子送到自己的住处。

    商贾连忙从地上捡起银子,也不管掉到了地上,张口就是一嘴,看见银子上面一个浅浅的牙印,商贾满意地咧开自己菊花一样的笑脸。

    就像一朵挣扎着不愿意凋谢的残菊。

    不用担心商贾会弄虚作假,因为他知道跟草原上的部族保持友谊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巫师的脸笑的就像一朵雏菊,满是沟壑的脸上洋溢出少年人才有的活力,他早就看上了那个叫做阿岷的少年人,虽然年岁还小,跟部族里那些牛犊一样的少年人还不能比较,但是那双黝黑的灵动眼睛,以及在奴隶场上厮杀的样子现在还不能让巫师忘记。

    就凭那双眼睛,巫师就肯定了就是他要找的人。

    是个成为下一代巫师的好苗子。

    从牧民阿巴那里买来一张厚实的黑羊皮,在帐篷一个角落里面慢慢铺好,就算是为那个孩子准备了住处。

    巫师已经打算那孩子常住这里,作为天神意志的传承者,巫师曾经为寻找自己的弟子伤透了脑筋。

    或许大萨满年少的时候眼睛也跟那个叫做阿岷的孩子一样灵动清澈,但是王帐的巫师们早就游走在草原各地去寻找这样的孩童。

    别格部虽然特殊,但毫无疑问还是王庭对于少年人的吸引力更为诱惑。

    至于其他的部落,可不是都有像老者这样挑剔的巫师。

    困扰了巫师十余年的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巫师打算美美地在湖边的软椅上面眯一会儿,不敢多睡,等到正午的太阳暗淡,身子骨就会受不了。

    只不过断断续续的叹气声告诉达尔木他并没有表现得这么舒服欢快。

    柴老板不断磨挲着手里的狗头银,转身走进一处脏兮兮的圈栏,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几个从大凉带来的战奴会给自己带来这么高的收益。

    披上厚实的羊毛披风,柴老板慢慢走进商队营地的深处,想起即将就要卖给草原人的那几个小孩子,再想想在家里留着口水的傻儿子,柴老板叹了一口气,喊来仆役,一桶热水很快就被抬到了战奴们休息的圈栏外面。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恻隐之心,贩奴上的生意做了这么多年,柴老板还从来没有对这些可怜人生过一丝一毫的善心。

    也许就是自己干的最后一票,柴老板等着仆役将那几个小家伙带出来,右手不断地在按着鼓鼓囊囊的胸口,拳头大的银子就在里面,等回到雁城,相信置换一套大宅子不是问题。

    拳头大的银子尽管没有金子值钱,但是狗头金也不是寻常人能够拥有的,相信那些急于扩充底蕴的家族会像疯狗一样争抢。

    有这一套大宅子,自己的傻儿子娶个美娇娘那也不会是问题。

    雁城里多的是等着把自己闺女卖个好价钱的良心父母。

    自己有了孙儿,那自己待在家里带带孩子那就更不会是问题。

    善心大发的柴老板难得给几个仅仅只是裹着一身羊皮,腰间缠着麻绳的小家伙们洗了个热水澡,还取了几套卖不出去的衣裳给他们穿上,没有办法,草原人不喜欢穿那些油腻的衣服,原本这些汉地只有贵人们才能够穿的衣服是要运到王庭去卖的,可饶是在两地跑了十多年的柴老板也没有准确预料到白毛风的时机。

    想起那些吸人血的贵族,柴老板顿时就恢复了真身,朝着地上吐了一口暗黄色的浓痰,三两下就将仆役好不容易穿上的丝绸衣服扒了下来。

    “老子凭什么给你们贴钱?都不是老子的人了。”

    柴老板的口水跟雪花一起落到了站好队的孩子们脸上,面对面前一个个空洞的眼睛,柴老板叹了口气,脱衣服的动作开始轻柔了起来。

    自己能够从男风馆里面出逃,并且有一个儿子就已经是恩德了,可就是干了这没良心的买卖,儿子就出了问题。

    每一次到草原,柴老板都感觉自己有罪。

    这会儿可顾不上思索罪孽这样比较深奥的问题,在日落之前将孩子们送到巫师那里才对。

    柴老板很精明,所以漏掉了一个人,很早柴老板就注意到了这双灵动的大眼睛,要不是自己就是出身于男风馆,他可没有好运气被达尔木这样的巫师看中。

    达尔木是个好人,虽然从来没有给自己给过好脸色,但是两人十余年的交情,柴老板怎么会不知道究竟是看不惯自己什么。

    无非就是骨头而已,草原人相信血气,骨气,但是你在汉地,在大凉漏一下试试,先不说随处可见的大凉鹰犬,就是那些趾高气扬的家族们,立马就能让你明白骨气这个东西不是人人都会有的。

    小小的少年洗完了澡,漏出了清秀的面庞,由于寒冬的关系,脸蛋上面显着两处暗红,他瞪大着眼睛等着柴老板脱下自己身上这软软滑滑的衣服,可是面前这个高大肥胖的家伙偏偏在自己面前停了下来。

    少年叫做阿岷,不久之后他就明白像今天这样的事情,叫做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两匹驮马被仆役牵了过来,后面拉着一个一丈宽的爬犁,吆喝着几个孩子上了爬犁,柴老板跟仆役一人一马,载着孩子们朝着圣湖赶去。

    在草原上,只要汉人的商队骑的不是战马,就会受到部族人的接纳,至于草原上的马匪,那就看各家老板的本事了。

    柴老板当然是有本事的,不然就凭他那接近三百斤的身躯,上一匹驮马的后背还是非常艰难,但是柴老板上的非常利索,一个翻身就骑上了马背。

    驮马费力地嘶鸣一声,开始缓缓向前出发。

    小主人开始跟着驮马走了,几只小小的獒犬开始狂吠,守在营地里面的活计拔下插销,几头獒犬就开始吠叫着跟了上去。

    不能离开自己的生死同伴,忠诚才是狗的狗生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