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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回家

    打开盒子发现里面还有一样东西,是一个已经发黄薄薄的小册子,册子封面有一行繁体字,仔细辨认了一会,感觉写的好像是【医武大成真经】。

    现在齐晓天的视力非常好,在洞内看什么东西都和外面一样,没有半点不适。他在老道的尸身旁坐下,这一刻他没有半点害怕和恐惧,感觉这具尸身就是自己的亲人一样,也没有觉得它是已经死了多年的尸体。

    坐在尸体身边,齐晓天开始翻看那本薄册子,里面记录了几百种治病救人以及如何施针的方法,还有一张薄如蝉翼的人体穴位结构图。

    这张人体穴位结构图不知是什么材质的,上面的穴位和经络就像动态的一样,感觉时时在流动变化。结合老道输入他脑袋里的东西,很快就掌握了如何使用上面经穴的方法。原来给人看病时,只要在脑子里引出这张穴位图,病人身体就会像透明一样呈现在自己的眼前,所有经脉穴位变化一目了然。

    他只需观察病人身体哪个部位出问题了,再结合【医武大成真经】里面治疗的方法施针治疗就行。这一发现让他极为高兴,治病救人好呀!佛家不常说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倒不需要有人给他起宝塔。

    能让人免受疾病困扰的痛苦,他还是非常愿意的。又检查了一下盒子里外,有没有暗格一类的的夹层,他把盒子放进了手镯里。

    然后又看了看老道的尸身,想着是不是把它也放进手镯里。但想到自己走哪都带着一具尸体,心里还是有些不适。

    可又一想,如果放在这里万一哪天有人进来看见,再把老道的尸体弄坏了,就又有些放心不下。决定还是把它放进去,手扶住老道的尸身心意一动,尸身就进入了手镯里。

    他又把手镯里的老道,找了一个自认为风水好的地方摆正,想着有时间买几尺红绸给老道裹上。这一切都弄好了,他想了一下原主是何时进山的,现在也不知道过去几天了。

    翻遍了原主的记忆知道现在是一九八零年,原主是六月八号星期天早上,与家人和其他邻居十几人一起进山的,现在也不知过去几天了,自己这一下穿越回了三十七年前。真的好意外呀!

    他想起了自己的背包,拿过来打开,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看着地上倒出来的东西,他有些恍惚,难道这就与前世的家人隔世再也回不去了吗?

    前世的父母才四十多岁,抓紧一些的话,再生一个应该可以吧!如果知道自己没有死,而是穿越了,心里的悲伤可能少些,那样的话会不会嫉妒自己呀?

    还是不想了,看看背包里的东西吧,首先看得到是华为平板电脑,里面有他的所有业务记录。和一些自己常用必须记录的东西。

    一部华为手机,新的刚买不久四千多元。支付宝里还有十几万这几年的工资和奖金。现在也都不能用了。一个微型手电筒,一支录音笔,有时候工作需要及时把领导的废话记住。

    一块手表全自动的,某多多八十八元买的,发票上写的是两千多元。自己以前一直喜欢一块手表,但太贵的买不起,有一天看同事带了一块手表在自己面前显摆有人揭短说,那是在某多多花八十八元买的,自己也买了一块装逼。昨天才收到,还没开封。

    还有一个充电宝,看着上面的指示灯还在闪亮,知道里面还有电。看一下还有一套黑色冲锋衣,这套衣服是公司团建时集体购买的。L码的,建议身高在一米六五至一米七五,而自己前世身高并不算高,也就将将够一米七五。

    现在看这套衣服,还真适合现在的自己。这具身体看着也就一米六五左右,穿着虽然有点大,但还好大不了多少。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身上一股难闻的味道,把衣服解开一些,发现自己身上有一层油腻腻黑乎乎的东西,味道就是它发出来的。

    想一下有所感悟,自己以前也看过一些小说,说人脱胎换骨后,会把体内的垃圾毒素排出体外。难道这就是老道刚才,给自己洗经伐髓出来的!

    这个味道确实难闻,有一股酸不拉叽和臭烘烘的味道。想起自己的包里有香皂和毛巾,他走到暗河边趁着暗河涨水时,把脸洗一洗,又把身上衣服脱了,给毛巾抹上香皂把身子擦洗一遍。这才感觉到浑身轻松。又把原主那身用父母劳动服改成的衣服收好。

    把自己身上穿的内裤和背心都洗一下,洗完后用一点真元把它们烘干。然后穿上那套冲锋衣,感觉裤子有些长,他往上提了提还卡裆,走了几步觉的不舒服。又把裤腰松一些,弯腰把裤腿挽上一节,跳了几下才满意。

    拿出手机打开镜子看看自己,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出现在镜子里,大眼睛宽额头,挺拔的鼻梁,修长的瓜子脸,清秀俊朗,英俊的面容自带一种亲和力。

    就是头发有些过于柔软了,自己整理了好久,都无法让它达到自己满意的效果。头顶还有一撮撅腚不服的呆毛,怎么按也按不倒。

    齐天有些惊奇和欣喜,这少年也太好看了一些吧!感谢上天让自己穿越到这么一个英俊少年身上。同时也为那个逝去的少年默哀几分钟,愿他也能穿越到别的地方,而不是真的死了。

    想着自己的力道太大了,如果与人交手不注意会死人,他又练习一会自己出掌的收发力度。感觉出手不会轻易弄死人了才罢休。粗略地检查了一下洞内还有没有东西遗留,把那个小洞用石头塞满,转身向洞外走去。

    走到暗河旁他轻轻一跃就过去了,出了洞口长出一口气,感觉现在应该是中午,因为太阳在头顶,森林鸟语花香。一股各种草木的药香气味吸入鼻孔进入肺叶。

    他忍不住多呼吸了几口,这可是后世难得呼吸到的清新空气。然后凭着原主的记忆慢慢向山下走去,他没有把背包也放进手镯里,但是把背包里的东西都收进去了。

    自己就像一个野外探险旅游的驴友,只是脚上穿着一双老式黄胶鞋,与自己这身衣服格格不入。

    没办法原主的家境并不太好,一家九口人只父母有工作,大哥虽已参加工作,但在外地上班已经有未婚妻了,挣的钱也都存做结婚用的,家里还有祖母和一个姐姐,两个哥哥,一个妹妹。

    当时父亲原主的父亲给兄弟四个用一句成语【知命乐天】起名,原主是兄弟排行老四。大哥【齐晓智】、二哥【齐晓铭】、三哥【齐晓乐】、他【齐晓天】。

    大姐是家里孩子中的老大,叫【齐晓雨】,小妹叫【齐小燕】,意寓【雨燕高飞】。幸亏国家开始强力推行计划生育,才没有让雨燕高飞后面两个出生。不然家里可就有八个仔了,这一代人家家都有很多孩子。

    他有时不理解,为什么那时候那么困难,家家却都能生好多孩子能。而后来经济条件好了,却都不愿意生孩子了,华夏更是在2022年实现了人口的负增长,即使国家鼓励生育,也没人愿意生孩子。

    其实在六七十年代的时候,伟人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人定胜天,有人国家才会有希望和生机。

    齐晓天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凭记忆找着下山的路。这一路他也不忘练习,老道传给的那几套功法。就像小孩子新得了一件玩具,新鲜劲还没过,一路上看见树木也去打两掌,看见大石头也去踢两脚,弄得他路过的地方一片狼藉。

    但渐渐他也悟出了一些窍门,就是在他快速攻击时,对别人的伤害不会太大。但当他把速度降下用真元攻击时,对他人的伤害则是瞬间致命的。

    因此这一路下山让他又体悟出了很多东西,在他运用真元攻击树木,会瞬间把合抱的大树,击穿一个拳头大小的孔洞。这让他对自己以后运用真元,感到了一丝不安和警惕。

    山坡很陡峭,他一路不停地练习演练,也用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来到山脚下。上了砂石铺成的大路,看见已经有一些上山的人在陆陆续续下山了。

    下山的人每个人都背着一个麻袋,里面都装满了在山上采摘的山野菜。这些人基本都拄着着一根木棍做拐杖,来支撑自己身体平衡。

    只有他像一个游山玩水似的,穿着这时代没有的冲锋衣,背着背包,轻松自如地下山。那些在山脚下收购山野菜的人都好奇地看着他,既感叹他的英俊漂亮,又好奇他身上穿的衣服。

    这衣服非常好看,宽松版型大气潇洒,只是这孩子个子矮了一些。但好在身体匀称比例合理,让人看着只由感叹这少年的好看和俊俏。

    有两个收购山野菜的年轻人见他过来,凑上前对他说;“小哥,你没有采菜吗?你这身衣服在哪买的!多少钱一套?”

    齐晓天心情很好,一是自己穿越过来附身于这么一个英俊少年身上,二是自己学习和掌握了很多精妙绝伦的武功和医术。

    他甜笑着对问话的人说;“我采的菜在山上丢了,这套衣服叫冲锋衣,是亲戚在外地捎回来的,不贵,一百八十元左右一套。”

    那人听了张大了嘴巴:“多少钱?一百八十多还不贵,这是一个正常工人将近半年的工资。”要知道,那个时代一个正常的职工,一个月才三十多元工资。

    齐晓天不清楚现在的工资是多少,他在公司里工资并不高,一个月才七千多元,他如何知道现在工人一个月才三十多元。

    那人用手碰了碰他的衣服,然后小心翼翼地捻了捻布料,心中惊叹这料子的高贵。旁边几人也过来看他,并上手去摸。

    这时他感觉有人正在把手伸进他背在身后的背包,他没有多想,回手就是一掌推过去,就听身后有人“啊”地一声大叫跌出五米多远。

    晓天也吓了一大跳,刚才自己没注意自己的力道,但感觉没用太大的力,也没有运用真元。应该不会把人怎么样吧!

    回身望去就见一个獐头鼠目的青年人,正坐在地上捂着肚子满脸痛苦地哀号。那几个围住看他衣服收购山野菜的人,也一脸惊愕地看地上的年轻人,然后又有些恐惧地看晓天。

    齐晓天却没什么事似得看地上的年轻人说;“啊!对不起,你刚才可能把手放错地方了。我还以为是狗爪子来讨食,就拍了一下。您没事吧?如果有事我可以在您后背再拍一下。”

    那个獐头鼠目的年轻人立刻连连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刚才确实是掏错地方了。谢谢你大人大量。”

    晓天脸色一凝说;“记住就好,以后再掏错地方,可能会出人命的。”然后也不管其他人用怎样的眼光看自己,对身旁一个人说;“您不介意告诉我一下,今天是几月几号吧?”

    那个人奇怪地看着他说;“你不知道今天是几号?那你是哪天进山的!”

    “我记得我是六月八号进山的,怎么了?”

    “你、你、你在山里呆了一个星期!今天是八月十五号星期天,你这一个星期是如何让在山上活下来的?”

    这时旁边有一个刚下山的采菜人惊呼;“你是四街老齐家的四小子,晓天吗?”

    齐晓天回头看了一眼那个人,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不算强壮的身后背着一个麻袋,正在惊讶地看他。只是这个人很面生,齐晓天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人。

    他问:“大姨,您认识我?”

    那女人面露激动地说;“我不认识你,但现在几乎所有矿里的人都知道你了。你家找你都快找疯了,说你上个星期进山走么哒山了【满语;进山迷路的意思】,你家已经组织几波人进山寻找你了,昨天才不再找了,都以为你已经没命了。”

    晓天听了眼泪立刻就流下来了,没想到原主的父母这么在乎他这个儿子,也没想到家里人。已经连续进山寻找一个星期了。

    这让他唏嘘不已,自己对这个家没有什么归属感,但家里人却不能少了他这个儿子。想到这他对那个女人说;“谢谢你大姨,我这就回家。您家住哪?我帮您背着吧!”

    那女人说;“我住二街,离你家挺远的,不用你帮我,你赶紧回家吧,让你家里人好放心,听说你妈这几天眼睛都快哭瞎了。”

    晓天听了心里一紧,心想还是快走吧。转身就要走。那女人急忙喊住他;“你往哪走!回家往山外走,你这不是又进山了吗?”

    齐晓天不好意思地说;“一急走错了,来大姨,我帮您背一会,一会到了你家再给您。”说完也不管她愿不愿意,从女人身上接过麻袋扛在自己肩上,轻松地走了。

    他现在力气很大,几百斤东西对他来说可以轻松不费劲地拿走,而这一麻袋山野菜最多不过百斤。那几个收购山野菜的青年,刚才还想着要和他较量一下,自衬打不赢也未必就会输。但看到他轻松把百十斤重的麻袋扛在肩头,毫不费力地走了。那一腔热血瞬间就冷却了。

    齐晓天也没管其它,这几人对他来说,连蚂蚁都算不上,就更不会在意他们的想法了。他扛着麻袋在前面轻松地走着,那个女人在后面一溜小跑跟着,边跑边喊;“孩子!你慢一些大姨跟不上了。”

    他放慢了脚步,与那女人有一搭无一搭说着话。那女人问他;“你这么多天在山上怎么过来的!你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大事,我掉山涧里了,这几天一直在找上来的路,今天遇见好心人了,帮我从山涧底下拉上来了。”

    “那你这些天吃什么了,没饿着吧?”

    齐晓天知道她并不是真心关心自己是否饿到,只是八卦心而已。于是说;“饿到没饿到,我采的山菜也掉下去了,我饿了就吃山菜,还抓了一条蛇吃。”

    女人惊讶地睁大眼睛捂住了嘴巴说;“你生吃的?”

    “没有,我生火烤熟了吃的。”

    “那条蛇有多大?”

    “不大,擀面杖粗细吧。”这种经历都是他前世当兵时的经历,因此说出来自然得很。但在女人听来,就是了不得的大新闻。

    这也是后来越传越玄说他在山里弄死一条水缸粗细的大蛇,才堪堪度过了一周。而且那位妇女还添油加醋地说,他下山后,轻轻一掌就把一个要偷他东西的两米高壮汉打出十米多远。

    那个壮汉血肉模糊几乎无法辨认出模样了,并且是她亲眼所见,就发生在她面前。同时他还轻松地拎起一百多斤的麻袋,毫不费力地走了十几里路。这些传说后来就成了他的英雄事迹,在山城广为流传。

    以至于后来不少人看见他,就远远躲开还都怀着敬畏的目光。这也让他意识到了谣言的力量。二人一边走一边闲聊,晓天也了解了一些他所处地区的情况。

    这是一个山城煤矿小镇,起源于清道光年间,一个姓于一个姓田的的山东人,在此发现了煤矿,并进行了挖掘。所以这个地方叫于田镇,也叫于田煤矿。

    后来人口逐渐增加就形成了一个镇子,再后来RB人占领了这里,开始盗挖这里的煤矿,并逼迫中国人建造了大规模的配套工程。

    从清朝到现在已经过了二百多年,人口也增加到三十多万。这一点让他很惊讶,一个镇子竟然有这么多人。后世美国的一个中等城市人口也就这么多吧!2017年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人口才二十八万四千七百三十六人。

    这一个小小的城镇竟然有这么多人,这让他感叹后世遍布全国的鬼城。

    他背着麻袋与妇人走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进了一座依山而建,一层比一层高梯田式平房的城镇,如果是在夜晚看这里,你会怀疑迷惑这里高楼林立。实际却是每一排平房,都是依着山势阶梯式逐渐拔高而建。夜晚才会呈现出一排排由低而高的灯光秀。

    到了分叉路口,女人指着前面的路说;“一直往前走,过了一个蚂蚁道【运输煤矸石到山上的绞车道】,再往下拐就快到你家了。你不会连回家的路都不记得了吧?”

    晓天笑着说;“记得,您慢走大姨。”

    “我认识你妈,她是汽酒厂厂长,她们厂的汽酒可好喝了。”

    晓天有些意外,原主的母亲还是酒厂厂长!想起妇女说母亲酒厂生产的酒很好喝,口腔里就分泌出了口水,肚子也有些饿了。

    他按着原主的记忆往家里走去,走了一会突然听见一声惊喜的呼叫;“天,你回来了?”

    这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清脆而响亮。路上行走的人也被这一声惊呼吸引,都转过头看向他。晓天顺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比自己小一些的少女,穿着灰色暗格上衣,扎着两个翘起来的大角辫,穿一条棕色的的裤子,正满脸惊喜地奔他跑来。

    他立刻就认出眼前的来人是谁了,这是与原主家门挨门的邻居家的大女儿,姓姜,叫姜红芋。比自己小一岁。

    说起来这女孩子与齐晓天还有一段孽缘,有一次两家里都没人,这两个少男少女,在一起玩耍不知怎么地,就互相把对方衣服扒光了,晓天也控制不住就与她粘在了一起。

    动了一会儿,小姑娘正兴趣高涨时。晓天突然意识到这样可能会让小姑娘怀孕,就赶紧提上裤子跑掉了。

    而小姑娘却正在兴头之时,可想而知这对姑娘的心理打击有多大,于是在晚上,姑娘趁与母亲一起过来窜门时,偷偷溜进晓天的房间,掀开他的被子,准备把白天未竟的事业完成。

    结果就是让这个怂包更加恐慌不安,死死捂住自己。

    此后一个月姑娘见到他就远远躲开,只是在远处偷偷望着。这一次可能是真的以为他死在山里了,乍然在街上看见心里的高兴,就别提多意外了。

    这也让她暂时忘记了这个怂货不敢要她的事了,心里就是高兴。只要能看见他,什么事以后都有可能发生。再大一些还怕他跑了不成!

    见他穿的衣服不是走丢前的衣服,而且这套衣服是真好看,穿在他身上那么让人心猿意马,让她心中又燃起了熊熊欲火,恨不得当街就把他办了。

    看出她眼中的欲望火苗,齐晓天赶紧说;“这是大街,不准做有伤风化的事,赶紧回家我饿了!”

    红芋这才收回难以抑制的心情,拉着他往家的方向跑去。远处还没走远的妇女,看着这一幕,内心无比感慨,年轻真好,小孩也真漂亮,看的自己都有些难以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