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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上)

    有些事,总有不能不去做的理由。

    ......

    我出生在一个...一个...怎么说呢,富贾之家?不,不对;官宦之家?好像也不是,算了,不管了,总之,我出身名门望族就对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钱对我来说都只是一串数字。每当我有了什么想要的东西,只需要说一声就好,然后那串数字就会减少微不可察的一点点。

    不用一秒钟,它就会弥补上来。

    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没钱”,更不知道有多少为了这轻飘飘的一个字拼尽一生,失却所有。没有钱的生活,是我在梦里也想像不出来的。

    我没有父母,只有管家和许多佣人,还有我的“曾祖父”。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叫他,他看起来明明比我身边的佣人们更年轻。

    我不清楚他的名字,只知道大家当面都叫他“龙尊”,背地里则喊他“龙帝”,当时的我完全搞不懂这两个不同的名字的含义,也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我看来是十分奇怪的。

    不管怎么说,曾祖父对我很好,他喜欢摸我的头,也会陪我玩,他很有耐心,从来不会生气。

    凡是我所想要的,正当的要求,他都会满足;不正当的要求,他则会非常认真教育我。

    只是,我很少看到他,他似乎有忙不完的事。

    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时,他穿着一身非常非常帅的铠甲,告诉我,他要去保护我们的帝国。

    我根本不知道帝国是个什么概念。

    第二天,我在家里见到了一个奇怪的叔叔,他穿着蓝色的衣服,看起来和曾祖父一样年轻,他说要带我去玩。

    我记得曾祖父教过我,不能跟陌生人走。

    那个叔叔带我去游乐场玩了!好耶!

    ......

    弗利乔兹在赶往案发现场的途中就有了不好的预感。

    因为他透过车窗看到本来安装监控摄像头的位置弹孔密布,至于摄像头本身就更不用说了。

    他在这片城区当了这么久的警长,心里清楚的很,有些人是管不得的,而为了不让他和他背后的律法难做,这些人下手都会有个度,并且留下一些独有的标识。

    把路上的监控摄像头全部打爆绝对不是给他留面子的行为,但绝对有标识性,因为自从郎登正式成为游洋城市以来,就只有一个人干得出这事儿。

    暴君。

    他每次有大动作,都会打爆行动路上的所有监控摄像头,以免留下证据,同样的,他不留活口。

    有时候,监控摄像头会有漏网之鱼,也有时候,会出现侥幸存活下来的受害者。

    但如果他们敢出来展现出对暴君不利的证据,当天就会遭遇“意外”,要是有官方人员支援,这些人员也会一起在意外中死去。

    即使是行动过程中警方赶到,他也是一并灭口。

    都杀了,就没有人证了。

    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没有确凿的证据,凭什么定我的罪?

    什么?非受害者的目击者?你说你看到我杀人了?

    你是受害者吗?不是。你有证据吗?没有,那你比比什么?是造谣诬蔑;有,视频、照片,这些可以造假,是刻意陷害。

    大家口供一致?

    那肯定是提前串通好的。

    造谣诬蔑者,刻意陷害者,因为“善恶有报,天理昭彰”,所以意外会很眷顾他们。

    而作为被诬蔑的可怜人,暴君先生向他们的家属索取补偿费,无疑是非常合理非常应当非常正确的事。

    卫星监控当然是存在的,但是暴君杀人要么在室内,要么在屋檐下,要么在卫星监控都找不到的小角落。

    每次杀人都是用枪,子弹型号随便找个武器店都买得到,办完事后所有衣物强制第一时间焚烧抛入大海。

    暴君掌握的秘密实在是太多,多到郎登的高层们甚至不得不为他打掩护防止泄露。

    在有份量足够大,情节足够严重,可以把暴君一次彻底打下深渊粉身碎骨的罪证之前,他们是不敢动暴君的,除非想落得个鱼死网破的结局。

    如果有了这样的罪证,一切就不同了,哪怕暴君传播出去的秘密再多,也能一概定性为造谣,是这个罪徒失去理智的疯狂反扑,毕竟,一个罪行罄竹难书的大恶人的话,又有几人会信呢?

    支持他的人,也会被当作同党不是么?

    不过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把真理全盘否定,就像暴君对目击者们所做的那样。

    只有当真理具备足够昭彰真理的能力时,真理才会被昭彰。

    弗利乔兹的车到了案发现场。

    停好车,看了一眼前方拉起的黄色警戒线,他端起车里的罐装咖啡,喝了一大口,因为他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是吃不了早饭了,在心理上。

    走下车,他拍了拍现场一个警员的肩膀,问道:“情况怎么样?”

    “非常糟糕。”后者转过身,脸色很难看,“就像是地板上、天花板上和墙壁上都拍满了番茄浓汤,浓到只有番茄的那种,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吃想吃番茄了。”

    弗利乔兹大概能猜到里面的场景对这个警员带来了多大的心理阴影,他苦笑出声。暴君也这样挑战过他的承受极限。

    而且,他还干了其它的事......

    那辆车追尾...起火...爆炸...车上的人无一幸免。

    在这里当警长是个苦差事,危险、工作量大、憋屈、工资少,而且还不能享受免费停场-----别的区域连城管都可以。

    但,一个人总是有不得不做这条事的理由的。

    走进莱汀酒吧,令人作呕的血猩味儿扑面而来,弗利乔兹却只是皱了皱眉。

    酒吧四面八方都铺满了血肉,几乎找不到一片完整的尸体。

    “哦......我的圣皇。”

    这现场肯定是经过处理的,而且处理的方式和杀人的方式估计一模一样。

    霰弹枪砰砰砰就完事儿了。

    不知道为什么,子弹是一样的子弹,暴君手上的霰弹枪威力却额外的大。

    这栋楼没塌真是个奇迹......

    沿着每一个角落细细地找上去,弗利乔兹很确定暴君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除了三楼那坨疑似是用来挑衅的东西。

    那是一个不大的保险箱,保险箱的门像是被什么怪物暴力扯下来,里面原本的东西不冀而飞,取代而之的一大坨被强行赛进去的残肢碎脏,看样子应该都来自一个人。

    残胶碎脏的中间,有一颗完好无损的头颅。

    弗利乔兹认识他,他叫洛克亚。

    ......

    夜深时分。

    尤文斯猛然从噩梦中惊醒,浑身上下冷汗淋漓。

    他坐了起来,大口喘着粗气,透过黑暗,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的手掌,要看清上面是否还沾着未洗尽的血迹。

    他又杀人了。

    当年,他第一次杀人,做了好久的噩梦。

    现在,他数不清楚是第几次杀人,已经很少会做噩梦了,梦到血肉残肢与枪林弹雨。

    他更多的,是在深夜突然惊醒,冷汗如雨,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沉默了一下,他起身去洗手,一遍又一遍。

    洗完手回房,关上门,确定拉好了窗帘,他把床垫掀起来,可以看到其后面被刀子割开了一个口子。把手伸进口子里,直到摸到底,也什么都没有。

    口子的尽头处,其实向右割了一刀,形成一个倒立的字母“L”,在向右的“一”那部分里,藏着一张照片。

    手指往右伸了进去,小心翼翼地抽出那张照片,尤文斯把床垫放回原位。

    把本来和床垫一起被掀起来的床单和被子整理回到先前的状态,他坐在床上,打开小手电筒,照亮着那张老旧的掉色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高大的男子,拥着一个同样年轻的女郎,他们的身后还有一群大汉挤眉弄眼。

    还有些湿润的手指不住地磨娑着照片,尤文斯到现在也不清楚,当佣兵的那段日子,究竟让他有什么感觉。

    喜欢么?那样也就不可能在无数次梦呓,无数次在深夜中惊醒了;厌恶么?似乎也谈不上,那段日子让他有了曾经从未体验过的友谊,也带给了他爱情。

    他曾经有过靡奢的生活,在他小时候。

    不过毫无疑问,这是过去式了,现在让他说的话,他甚至说不出自己到底来自秦郡的何方,即使他之前一直藏着掖着的原因是为了避免遭人加害。

    有些事情,憋久了,是会忘的,更不用说他还身在战火的洗礼中。

    在佣兵团里,大家都叫他“小狼”,以至于他差点连自己的真名真姓都忘记了。

    他是十四岁加入佣兵团的,听团长说,因为自己那时不信任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而且有股非常烈的兽性,所以才起了“小狼”这个外号。

    一晃就是十来年过去了,多少人一起出生入死,本来就不多的隔阂早就消失得无踪无影,只有“小狼”这个外号保留了下来。

    有人提议把他的外号改一改,小狼不适合他总是压在后线尽力求稳的战斗风格,也不般配他的外表、年龄。

    每当这个时候,他和另外几个团里的“老头儿”总会摇摇头表示,这个外号可是青春啊......

    不过,他这么说时,人们总是会没好气地回怼一句:

    “你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感叹什么青春?”

    现在,自己倒是有资格了,只是,和自己回怼的几人,应该是再也见不到了。

    把照片按在心口,尤文斯缓缓躺下。

    那个年轻女郎,是自己在二十三岁时认识的......

    有的时候,爱情的滋味就是来得这么突然。

    两个月,只过了两个月,他们就打算结婚,几天后,一场毫无仪式感的婚礼在秦郡的一片荒地进行了,那一天,没有什么美食,没有什么好酒,只有锤在肩膀上的一个个拳头,还有团长深深的一眼。

    当时,他还不明白那眼神是什么意思,现在,他懂了。

    成了家,就要安定下来,不能再四面拼杀了。

    爱情是有代价的,正如自由是有代价的那样。

    团长拿自己的私钱给他和妻子弄到了龙庭的公民护照,让他们可以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去。

    那一天,团长拿着瓶酒,找他聊了聊。他本来以为团长会指责他的。

    刚开始,团长只是喝酒,一个劲儿的喝酒,喝得满身酒气,面颊通红。在他记忆里,团长是从来不喝酒的,也从来没有失态过,无论发生了什么事。

    团长醉曛曛的,一边往喉咙里灌酒,一边猛拍他的肩膀大笑。

    年纪已近五十的男人啊,笑着笑着就哭了,团长说,他一生没有孩子,自己就像他的孩子,十几年前,他只是顺手从那些人贩子手中把自己救出来,只当作件好事,补一补犯下的罪恶,却没有想到,会看着自己长大。

    他说,不要辜负你的妻子;他说,结了婚就别到处乱飘;他说,多生几个大胖小子......

    他们喝到很晚。

    第二天,尤文斯去做了最后的一个任务。

    他们要去护卫一艘贩卖奴隶的船只登岸,船的主人自称为“暴君”。

    尤文斯很不解,团长当初是在人贩子手中救下他的,现在为什么要答应来护卫一艘贩奴船?

    团长苦笑着告诉他,暴君,是有“身份”的人,他的要求不能拒绝,否则,可能会出现一些没有人愿意看到的事。

    每一个人都不容易,他手下还有几百人仗着他吃饭,他没法儿抛开他们。

    有的时候,为了生命,只有让正义妥协。

    人总是自私的,自己的生命永远比别人重要。

    而且,一个上不得排面的雇佣兵团,哪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呢?

    尤文斯摇了摇头。

    他抬起头,认真地看着缓缓靠岸的渡轮。

    他认真的做完了最后一单,然后离开了佣兵团,在秦郡找了一个小城镇,用积蓄买了一间房,开了一间小店,安定了下来,还和妻子生一个孩子,日子过得很滋润,很圆满,曾经的佣兵生活似乎已经被埋进了过往的尘埃。

    他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佣兵团,关于暴君的消息。

    一切,都像是一场梦,今朝梦已醒。

    醒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