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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围巾

    今天云彩是黑色的,这是我在天津读书的第三个年头——大学第三年的第一学期。在天津乌云单独亮相的场景是很少见,要么乌云即痛痛快快的下雨;要么被雾霾如纱一般罩住,给人一种窒息的不悦,而今天的天气像是每个人心头的阴影——却久久挥之不去。

    “张风,你说爱情为什么这么累人?”

    “毛衣没送出去?”

    大三的课程少之又少,我和我的同寝好友东林有时会在酒吧打发时间。面对毫无意义的发问我总喜欢反问对方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她有新男友了。”

    东林押了一口威士忌,紧接地送上一口小米锅巴喃喃道。最近东林开始频繁的找我喝酒,不为买醉,只为抒情。

    “我以为每天聊天,傍晚散步,深夜互道晚安,这就是爱情。”

    “但是我没想到,原来这样简单的事情,人人都能做到。”

    东林将第五杯剩下的小半杯威士忌一饮而尽,这次并没有送上锅巴压住酒气,东林略微发胖的脸庞被威士忌的醇香挤出了与他老实的脸相匹配的双下巴。

    “原来我不是她特殊的那个男人...”东林接着说,“当喜欢变成习惯,那时候你可以就会发现,那个就不是你原来想要的了。”

    “张雯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是吗?”东林喃喃道。

    “老韩,两瓶啤酒。”

    我抬手又叫了两瓶啤酒,一人一瓶,用来收场刚刚好。

    看窗外的天气应该是要下雨,毕竟灰蒙蒙的脸色已经持续了一整天,也该有个了结了。风一声不吭地在路灯下的树荫边吹起一层毛茸茸的皱褶。东林一转眼就喝掉了半瓶,磕着锅巴,眼神有些恍惚,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那你的围巾怎么办?”我试探性的问道。

    “给我妈吧。”

    东林趴在桌上,感觉有点晃悠悠的回应我。这是自上大学以来第一次见他喝多,平时朋友之间聚会他向来都是主张喝白酒——酒香,劲大,每每我们都东倒西歪,他确意犹未尽。看着将近一米八十公分,一百八十斤往上的东林,我隐隐有些担心,为他也为我。

    东林告诉我,织围巾是在和张雯聊天时提到的。张雯说她喜欢心灵手巧的男生,然后东林问她,织围巾算心灵手巧的吗,她便说从来没有男生给她织过围巾。从此东林便暗下决心,运筹帷幄。

    不到两天,他就买好了线团和那两根小棍子。东林告诉我那叫“织棍”。从那开始,他便开始了中年妇女的生活,白天上课,空闲时就找上几部肥皂剧,一边织围巾,一边看电视剧。每天乐此不疲。

    差不多花了三个月,终于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完成了。围巾大概一百多公分,围巾面上是一些花样,东林说别看这花纹咋一看看不出来,但是他花了31集的电视时常才学会,对于一个只会玩电脑游戏的男人来说的确为难,仔细看来确实蛮精致的。我拿在手上把玩,别说是女生,就是我一个男人都打心里喜欢。唯一遗憾的是围巾完成了,他的爱情也走到了尽头。

    “要不你给我吧,我再给你介绍一个更漂亮的女生怎么样。”我笑道。

    “想都别想!”

    “姑娘和围巾都不行,围巾我可以等她想要的时候再给。”

    “那你妈的那份呢?”

    “我妈会理解的。金钱诚可贵,但是爱情价更高!”

    “还有后半句怎么办?”

    “后面还有?”

    “嗯,当然,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可我现在相当自由。”

    “不见得,女人与爱情是男人一辈子的枷锁。”

    “锁在哪?”

    我沉吟了一会“琵琶骨吧。”

    “那是哪?”东林抬起铅球似的头颅不解的耷拉着眼皮望着我。

    “大概是这个位置。”我指了指自己肩膀往下的地方,但东林又将头沉了下去。

    “我没告诉张雯,我织了一条围巾给她。”

    “她也没告诉你,她另有喜欢的人了不是吗?”

    我把酒瓶里的啤酒一饮而尽,东林似醉非醉的趴在桌上玩着酒瓶——将手指插进瓶口,在黑色反光的玻璃圆桌上漫无目的的晃动,好像这样看似无规律的运动真的可以摆脱所以的烦恼一样。

    “对,她不喜欢和我聊感情上的事,我不问,她就不说。”

    “我以为她会一直爱我的,就像我爱她那样。”东林有些恍惚。

    “以前被男人伤害过?”

    “算是,她的前任和她最好的朋友在一起了,是和她好上没多久同时发生的。她不知道,她的闺蜜们都知道,单单只是瞒着她一人。”

    “那可是被伤的不轻。”

    “我真的不知道,她这么傻的姑娘为什么要让我这么伤心。”我磕着还剩三分之一的锅巴,东林嗤笑道。

    “我大一刚入学,就把英文的考试一股脑全给考完了,想着大学生活这下可以安心在游戏上消遣一段时间了,没想到却认识了她。”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以前爹妈说的,我还嫌老套,但却真实存在。”

    东林又点了一杯威士忌,我没有拦着他,只是默默地打算把盘里的锅巴吃完。

    “没事吧?”

    “我请。”

    老韩从吧台一侧走来,分别给我和东林,一杯啤酒,一杯威士忌。

    “没什么事,学校里的一些琐事罢了。”

    “嗯,白天有个叫代坊的也来我这喝酒了,好像也是文学系的,认识?”

    “他一个人?”这个名字如箭般射入了我的耳朵。

    “嗯,喝了不少。”

    “人生苦短,少喝点吧,我是开酒吧的,我最知道,什么都不比不上身体最重要。”老韩罕有的劝诫,“这阵子没少来我这,悠着点吧。”

    说完看了一眼东歪西倒的东林,便接着回去继续晃动吧勺了。

    我为了表示同意,咕咚灌了两大口啤酒。大半瓶啤酒伴着之前的两杯威士忌,我也有些微醺了。则坐在一旁的东林喝威士忌的速度比我喝啤酒都快,好像刚才那几杯威士忌凭空蒸发了似的。

    “走了,明天还有课呢。”

    一旁的东林好像是哽咽似的应了我一声。

    “今天就到这了,先走了。”

    “路上小心。”

    和老韩打了声招呼,把手机揣进口袋,看到奈一给我发了几条微信,也没点开细看,抗上神情恍惚的东林,推开了酒吧的大门。

    ......

    酒吧门口是一颗柿子树,一到深秋,很多黄澄澄的柿子很多都掉在了地上。大一时我问老韩为什么不收集起来吃了,他说,这些柿子只是表面上熟了,其实里面涩的很,还不如放着好看。

    东林半靠在我身边,我闻见他身上除了一股浓烈的酒味,还有一股淡淡的新衣服的味道。我才想起这件粗面料的米色的夹克外套是张雯买给他的新衣服。

    东林的很多衣服都是张雯买的。原来他只一心放在游戏上,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除了游戏就是上课,除了上课就是游戏的,生活简单,倒也干脆。自从与张雯在一起以后,他的钱大多都用在了吃穿上,他们一同走过了许多地方,山川、湖水、飞鸟不曾沾染的荒凉峡谷也被他们踏了个遍。很多时候我认为东林与张雯的爱情是一场旅行——开始是结伴,过程是厨房,结束是必然。

    他们认识是在一场本系学长考研的经验交流会上。在无意的交谈中得知,两人原来是同乡,他们分别来自河北的两个小城市,各自家住的两个城市相距不过半个小时的车程。光是这点就是东林心尖上的择偶标准。再加上双方的家长都希望他们能够考上研究生,两人都没有理由违背,有了共同的目标,很快就加上了联系方式并越聊越深入。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那时候的张雯还有男朋友。东林和我说张雯的事情不多,我只知道张雯沉浸在失恋的苦难时期是东林一直陪伴着她,分手之后两人的感情便如春日生长的不知名植被,顺理成章的获得了生机。

    东林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张雯的,一开始他只是把她当做妹妹而已。张雯说,和东林独处的时候是最安心的时候,不用费心社交找话题,不用故意照顾彼此的情绪,只散步,只聊生活。

    我以前问过张雯,你是不是把习惯与爱情搞混了。她说不是,和东林在一起是一种必然结果,第一眼就能感受到一样,像是花开必然花落,蜜蜂必然采蜜而不采草。她的说法对于感情上不太清晰的我来说太过模糊,便索性由着他们去好了。东林虽然与张雯分了手,但两人算是和平分手,我想只有在磨人难耐的失眠秋夜东林才会如此发疯般的想起张雯。即便再思念,他始终未曾打扰过张雯一次,用他的话来说“在恋爱中,我的好评率是百分之百的!”我相当认同东林的说法,张雯是他的初恋,之后就连他另外一个网恋女友也对他赞不绝口——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东林还在两人素未谋面的情况下借给她钱的原因。总之,在爱情里的东林,谁都没法对他说个不好。

    ......

    我们一路从酒吧走到行政楼。我们学校的行政楼前有许多的杏树,一到夏天就有形形色色的人争相趁着去行政楼的机会顺走几颗大黄杏。

    望着身上披着月光灯光掺半的杏树林,不禁想起,我与东林、大植、寇准在刚入学的第一个夏日夜晚潜入过这一小片杏树林。我们一人一手提这个大大的塑料带,猫着腰,拿着手机在树下朝着树上左照右看,趁着夜色“抢掠”白天觊觎却不敢下手的黄杏。

    ......

    “大植,往左边点,看到了吗?”

    “哪呀,我看我手边的这几个就不错,圆溜溜的。”

    “什么啊,就那几个小杏。”

    “这叫青涩!”大植大叫道。

    “找果子青涩就是落了下乘了,只有丰盈的,才是最可口的。”寇准一把将袋子里最大最诱人的熟透杏子塞入嘴中。

    “现在的人都只顾着挑最好的,那到底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大植看着手中不黄不青的杏子若有所思道。

    “想要也不一定得到,倒不如让自己开心些。”

    “人的烦恼总是因为不合心意,所以只要改变所思所想,那一切就是迎刃而解了,”

    寇准面容清秀一双单眼皮旁边最显眼的便是右眼角下有一颗不大的黑痣,在本来就白得有些像女孩的脸上成了最大的特点。听老人说有泪痣的人一生都会被泪水伴随,可寇准反而却成了我们当做最快乐的人。他的父亲听说是做房地产的富翁,所以人生的一大半烦恼都被他父亲无私的为他解决了,剩在他身上的只有享受人生了。

    我猫着腰,负责在地上捡大植从树上扔下来的杏,以及伺机观察有没有校警巡逻。

    “东林,换你上来了,老子刚才差点没踩住!”

    “行行行,就你这体重我也怕你摔下来把我们俩都给害了。”

    “看仔细点啊,张风,你也往上打点光。”

    “怎么,我这袋都要装满了还不够呀。”

    “大植打算送冯欣一袋,我也想带一袋送人,咱这次得摘足了。”

    “哈哈,张风,你也得抓紧了啊。”

    大植每每提到冯欣,他又圆又亮的眼珠子便弯成了两股月牙。

    ......

    走到第五实验楼,东林好像清醒了一下,手从我的肩头滑下,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周遭。

    “我们几乎每天都来这散步,她喜欢背着手和我说话,她说以前她爸爸总喜欢这样和她讲话。”

    “我最喜欢看着她,悄悄的看着她。”说罢,东林轻轻的将我推开,踉跄了几下,顺着月光,独自离去。

    深秋的夜晚已经有了冬天的气息,鼻腔里除了酒气,一半已有了冬天雪土混合的前调——枯叶腐烂的味道。我搓了搓有些冻红手,我知道,东林只是在这深夜众多不愿意醒人之一罢了。

    我回到宿舍大概是四点,远方如果仔细看的话已经有些光晕了。北方的天亮的很快,尤其是步入冬季之前,这种落差便越明显。头顶天上的乌云还是没有消散,稠稠的、滚滚的,它就这么在天地间晃动着,不屈不挠地存在着,直至人们清醒的前一秒。

    那晚我平躺在床上,静静的望着窗户顶头与白墙的连接处,亮光一点点的探入幽暗死寂的宿舍,头骨中混沌的泥泞时而一声不吭地闷闷的撞向内部的“骨壁”,血液里的酒精也晃悠悠的,不知到底要走到何处。我试图靠着视线里白墙与白光所产生的清明来抵抗着身体里的种种,等到东林顺利返回宿舍,可眼皮与眼球深处的麻痹感缓缓为我拉下了帷幕。

    时间在上一瞬间在大脑中死去,等我醒来时,刺眼的阳光在与宿舍淡蓝色的窗帘顽强的做着斗争——一缕缕的往屋内窜,东林的位置上依旧只有空落落的灰色棉被孤身一人。

    我不知道失恋究竟是个什么滋味,但隐约间联想到了我与奈一的处境。

    我拿起手机,看到奈一给我的消息。

    “明天就不出去了。”

    “晚安。”

    虽说收的女友的“晚安”,是件好事,一股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像气流般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