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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开国全传(3)

    5.积攒人脉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到了朝会的日子。

    在汉朝,朝会是各地主要官员,每年来长安拜见皇帝的仪式,在每年正月举行。因为官员来得多,场面相当盛大。

    这时候,刘秀应该是做生意挣了钱。因为他灵机一动,在长安城的尚冠里租下一套房子。但他自己不住,专门给老家开朝会的官员住。

    这里先解释一下“尚冠里”:“里”是汉朝行政区的名称,是当时最小的行政单位。一般情况下,每百户是一个里。所以,“里”和现在的社区差不太多。

    今天虽然没有“里”这个行政区了,但“里”这个名称有些地方还在用。不知道南方城市怎么样,比如现在的天津市,很多地方还这么叫,像“和平里”、“红星里”、“红霞里”、“天琴里”、“复兴九里”等等。

    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去天津,刚到听这些名字,觉得“里”表示在什么地方的里面。但我看来看去,发现这些地方明明就在马路边,没在什么的里面,觉得天津这个地方有点怪。

    直到很多年后,我知道了“里”的意思,就再不觉得天津奇怪了——人家这是在传承中国的文化,自己当年太没文化了。

    话说远了,赶紧回来说刘秀。

    刘秀租房子的尚冠里,“尚冠”是这个里的名称,位于当时长安城南边、未央宫和长乐宫之间。

    尚冠里西边紧靠未央宫、东边挨着长乐宫、北边是京兆尹。

    这么说大家可能没有概念,再解释一下:未央宫是当时皇帝办公住宿的地方,相当于现在北京市的故宫;长乐宫是皇太后住的地方,京兆尹是长安市政府的办公机关。

    如果拿现在北京市比较,尚冠里的位置,要么在故宫的西面宫墙外边;要么在北京市政府的西边。

    现在能估计出来吧,这个地段的房子值多少钱?当时的尚冠里,一般人是住不进去的,里面住的都是王公贵族。

    刘秀同学花这么多钱,在这么贵的地方租房子,还是给别人住?他是钱多得没地方花了吗?

    当然不是,因为朝会这段时间,舂陵老家来的官员挺多。这些官员来了之后,要等些日子才能见到皇帝。朝会结束后,多数人也不会马上就走。

    前面说过,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大部分外地官员,一辈子都来不了京城。

    现在好容易来一趟,又见了皇帝,怎么也要逛一逛,给亲戚朋友、领导同事买点土特产。再到大饭店吃几顿、娱乐场所消费一下。这样回去,才能给别人吹牛呀。

    但是,老家这些官员,从湖北翻山越岭赶过来,按两千年前的交通条件,舟车劳顿就不说了。一下进到这么大城市,肯定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如果这里没有熟人接应,别说娱乐消费了,连个旅馆都找不着。。

    所以,他们都想在京城有个熟人,至少问路、打听事方便一些。

    现在好了,有刘秀这个小老乡接待。来了有住的地方,离皇宫特别近,办事方便。而且刘秀在长安呆得时间长,去哪儿都认识,打听什么都知道。这些家乡的官员,都特别感激刘秀。

    可见,这时的刘秀已经非常有心机了,知道为自己的将来提前铺路。

    另外,刘秀挣的钱除了租房子外,也不全是自己花。他还用这些钱资助周围的人,比如同学和朋友。

    有政治头脑、目光长远、有心机、有能力,不看重金钱和蝇头小利,乐于助人,还为人低调——这就是年轻时的刘秀。

    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能做到这些,很难能可贵了。可以说,这时候的刘秀,已经具备了帝王的基本素质。

    现在很多人都说:刘秀是位面之子、天选之子,似乎刘秀的成功全靠的是老天爷帮忙。不过,大家看完刘秀同学上述的表现,觉得是他自身的素重要?还是老天爷的因素重要?

    咱先把这个话题放在这儿,慢慢看他以后的表现吧。

    (一)乱世求生存

    太学毕业后,刘秀回到舂陵老家。他在长安上了几年学、什么时候回去的,就没有记载。

    所知道的是:刘秀回家后没事可做,但他没因为上了大学,心气就高了、一般工作看不上。而是不挑不捡,又专心种起了庄稼。

    与依然低调的刘秀完全不同,大哥刘縯的政治理想,这时已经快要爆了表。

    几年过去,他还像过去那样,养着一群宾客,整天喊打喊杀,心心念念要恢复刘氏江山。

    在春秋战国和汉朝,大户人家养宾客是一种时尚,也是他们身份的象征。很多人专门依附于这些人家,或者世家豪族,这些人就被称为宾客。“鸡鸣狗盗”、“毛遂自荐”这些成语,说的就是当年宾客做的事。

    就这样,刘秀接着种地,刘縯继续养他的宾客,日子一晃就到了地皇三年(公元22年)。

    此时的新朝,已经被王莽和贪官污吏们折腾得奄奄一息,离灭亡只剩下一年零九个月。

    古人说得好:“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从历史上看,一个旧朝代灭亡前,常常出现严重的自然灾害,新朝也不例外。

    这一年,国家发生了严重的旱灾、蝗灾,是“天下大旱,蝗虫蔽天,人相食,盗贼群起,四方溃畔。”

    想想当时的情景,称作人间地狱,一点也不过分。

    刘秀所在的南阳郡舂陵乡,情况也很糟:庄稼收成不好,大家都吃不饱饭。很多大户人家也遭了灾,因为粮食不够,他们养的一些宾客,就在外面做起偷东西、拦路抢劫的勾当。

    终于有一天,刘縯养的宾客犯了事。其实并不奇怪,宾客里什么人都有,很多就是前面说的侠客,这些人不犯事倒奇怪了。

    当时有规定:宾客犯了事,主人也要承担责任。不知道宾客干了些什么,反正最后刘秀也被牵扯进去。为了躲避官府,他干脆跑路了。

    确实还要啰嗦几句:在前面的文章中,还有以后,总会出现一些“不清楚”,甚至“不知道”的地方。我也实在没办法,记录两千多年前的史料,因为距离今天太久,很多在流传过程中,不是各种原因被毁,就是散失。诸如《史记》、《汉书》、《后汉书》这类经典著作,其中不详实、不清楚,甚至相互矛盾的地方,也有很多,这都在所难免。

    其实,每个国家的历史都如此。所以说,能流传到今天的资料,还是珍惜吧。

    接着说刘秀:他是跑路了,其实没跑太远,而是去了二姐夫邓晨家。这个地方是荆州南阳郡新野县,就是今天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

    老老实实种地的刘秀,没招谁惹谁,什么也没干。却一夜之间变成了通缉犯,连庄稼都种不成了,让谁听都冤枉。

    但是,刘秀没有抱怨命运不公,更没有自暴自弃。面对困难,他再次展示出到哪儿都能生存,干什么都行的高手风范——像当年长安一样,他又因地制宜做起了买卖。

    据《东观汉记》记载,那年整个南阳郡庄稼收成都不好,唯独刘秀家的还可以。刘秀灵机一动,就搞起贩卖粮食的生意。

    具体做法是:刘秀把舂陵乡家中的粮食,运到缺粮食的宛城(今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去卖。宛城是南阳郡的治所,就是郡政府所在地。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就在宛城,自己的命运发生了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