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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人性与兽性(1)

    大清早,二顺到鸟毛界上的庄稼地里一看,立时气得七窍生烟。

    地里的苞谷长势喜人,比人还高的杆子,绿油油的叶子,苞谷棒上的胡须嫩洋洋的,苞米正在上浆,却被野猪嗅着气息跑来糟蹋了好多棵。

    家里今年多养了一头猪和家禽,苞谷是冬天的主要饲料。为了防止野猪来破坏庄稼,二顺在地里搭了一个棚子,每天晚上都背着鸟铳住在棚里。心想着要是有野猪来才好,打一头挑到乡里或县城去卖,不比养一头猪差。

    前几天,因为老婆杨柳娘家有事需要帮忙,就去了几天,没想到就被野猪钻了空子。

    二顺到地边观察了野猪的脚印,大大小小的,不是一头野猪,八成是一头野猪婆带着幼仔。

    鸟毛界在村里不远的一个山顶,四周都是杂木丛生的灌木丛,因为山里野兽多,一般都不会来开垦种庄稼,就二顺种的这块苞谷。

    开春带着杨柳来开荒的时候,她就说,在这山界上种苞谷,可能都不够野猪糟蹋的,哪里指望有收成。二顺说苞谷抽穗的时候他就来守,兴许还能打到野猪。现在果然被野猪糟蹋了。看样子,野猪还会来。

    作为一个山里人,二顺知道野猪进山出山,习惯走原路。人们便在野猪出没的路上,架弩搭箭或埋套装索,或放铁夹子,只要野猪触发机关,不是被弩箭射中就是被套索吊起来,或是被铁夹子夹住腿,八成跑不了。

    最好的方法是放土制炸弹。但放炸弹对人畜都有危险,得天黑来放,第二天凌晨来收,以免伤着人畜。

    土制炸弹简直是野猪的克星,把炸弹放进挖空的红薯里面,埋在庄稼地里,野猪晚上嗅着气味,就用嘴把炸弹从地里拱出来,只要它张嘴咬,“轰”的一声,不能当场炸死,也得炸烂嘴壳子。

    放炸弹的好处就是不用整夜守在地里,第二天一大早过来看,如果炸死了野猪,就是一个大的收获。如果炸弹响了,现场没有野猪,那一定是受伤跑了,就到附近找一找有没有死的。如果没有,回村叫上几个人,带上鸟铳和赶山狗,循着血迹追寻,大概率也能找到。

    放炸弹的危险是非常大的,二顺没有胆子制炸弹,也不敢接触炸弹,怕一不小心就伤着人。

    二顺顺着痕迹又仔细察看了一遍,发现这头野猪婆狡猾得很,它不走原路,在地里东拱一家伙,西撬一阵子,破坏了不少苞谷杆,不原路返回,朝着另一头进了荒山。带仔的野猪应该走不远,很有可能在周边的山里逗留,寻找食物。回村叫上几个人来打野猪,有狗嗅气味,估计不难找到。

    但是,二顺对村里那些长毛脚围猎的水平没有信心,鸟铳戳着野猪屁股都有可能打不中,村里最让他佩服的是黄炳艮。

    村里最喜欢打野猪的人是黄炳艮。这个山里牯子身手敏捷,但就是不好好务农,吃饭靠的不是种田种地,要么是到外面提别人行李,就是背上那杆鸟铳,带着铁夹子或炸弹,上山找野兽。

    村里打野猪最狠的人也是黄炳艮。他装索、埋夹子、放炸弹、打铳都比别人厉害,而且没有出过事,别人说他有“梅山师傅”护身,没人比得过。对面五队的老吴因为在自己家里制炸弹,被炸断一条胳膊,别人更不敢制炸弹了,唯独他和黄龙朝两个人不怕。

    村里胆子最大的人也是黄炳艮。山里长大的人,晚上一般不会走夜路,不用说小时候听了那么多吓人的鬼故事,就到处有的坟墓,让人想一想都脊背发凉,还有野兽、蛇什么的。而他天不怕地不怕,不管天有多夜,路有多远,地段多么阴森可怖,就是睡坟地,他也不怕。

    黄炳艮之所以痴迷于打野猪,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曾经被野猪婆咬过。他年轻时,有一次跟着大家围猎,他那时候没有鸟铳,带着一把柴刀就跟着去了。

    追了好几里地,他和堂叔黄坤庭两个人正在羊肠小道上寻找踪影,一头硕大的野猪突然从路边的茅草丛里窜出来,与他们狭路相逢,立在路中间冲他们怒目而视,长长的獠牙让人不寒而栗。

    两人瞬间明白了,这是一头曾经被铳伤过的野猪,看到人就像见了仇人,分外眼红。

    凭着经验,这时候最要紧的就是避免它的攻击,赶紧逃命。

    黄坤庭“嗖嗖嗖”就爬上了旁边的杨梅树,黄炳艮跟着爬树已经来不及了,野猪冲上来就在他屁股上咬了一口,坚硬的獠牙撕了一大块肉,痛得他差点撒手掉下去,幸亏黄坤庭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拉上树杈,才没被野猪伤得更重。

    后来,野猪被大家赶来打死了,才知道真是被打过一铳的,还是头野猪婆。当地的俗话说“伤过铳的野猪比老虎还凶”,看来一点都不假。

    这一口,让黄炳艮足足个把月,屁股上永远有一个清晰可见的坑,那块被野猪叨走的肉一去不返。

    从此,黄炳艮发誓要打尽附近的野猪,要报这血海深仇。

    其实,黄炳艮的这一套狩猎技术,还是跟黄龙朝学的,每次搞到野兽,都会提一些来感谢师傅。

    二顺初中毕业后,为了改善生活,也跟着黄炳艮学一些这方面的技巧。经常跟他下田捉泥鳅,到小溪里摸鱼、捉螃蟹,到山上装机关,有时候能砣着山老鼠,挖到茅根猪,套到野鸡,搞到蛇等动物。

    两个人想要结伴外出,二顺就到屋边的拐弯处,把手放进嘴里打一声尖厉的马哨,村里的狗就会吠叫,黄炳艮听到狗叫就在那边回应一声马哨,大概五分钟,两人就能汇合了。

    黄炳艮的脑壳灵泛得很,每次搞到大一点的野兽,就会坐车拿到县城卖给那些动物贩子。

    县城汽车站每天都有好几个人,等着乡下的班车进站,然后就围着下车的人,看是否能收购到他们带来的山货。

    黄炳艮的东西很快能脱手,拿到钱后,他就去国营旅社跟黄能顺会合一起去潇洒。这条路也是黄能顺带他走通的。

    那时候黄能顺和几个开货车的人在旅社包了房间,告诉他哪里有女人,相貌和身材都可以挑选。

    身子舒服了之后,他会去吃一顿好的,然后看一场电影或录像,他超喜欢看香港那种色情的录像。这些事做完了,要么就是到市里的火车站,找机会提包,趁人不注意偷走别人的行李,翻出现金或值钱的东西,供自己挥霍;要么就是跟黄能顺出车,帮着装货卸车啥的,赚点辛苦费。

    就这样,黄炳艮三十好几了,仍然光棍一条,他的人生信念就是钱和女人。曾经有人好心劝过他说,你这样拼死拼活搞两个钱,与其去送给别的女人,不如娶个媳妇,热天有人打扇,冷天有人暖身,自己的女人,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再生个孩子,将来年纪大了,也有人照顾。女人是个无底洞,你那点钱怎么填得满这个窟窿?如果没有后代,怕是死后被人骂绝代哩。

    黄炳艮却不以为然,说女人太麻烦,平时管这管那还要管钱,不自由,搞不好还跟别人跑了。

    黄炳艮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还编了一句顺口溜:“搞是这么搞,婆娘不得讨;儿子不得生,蔸把不得倒(意思是不绝后)。”

    事实确实如他说的一样,就算他说完这句话就挂(死)了,他也不是绝后的人。他曾经是有老婆和孩子的人,不过是上门女婿。

    黄炳艮26岁之前,是紫金山那边一户人家的养老女婿,还有两个儿子。据说有一次,他婆娘走亲戚,五六天才回来,晚上他就心急火燎地想干那事。婆娘风尘仆仆走了几十里山路累得够呛,腰酸背痛的没那心思,加上很困,就不让他上身。

    而他欲火中烧,想要霸王硬上弓,两人一拉一扯,便在床上打起架来。婆娘搞不赢他,也不想让他得逞,就大声喊叫,把一家人都惊动了。

    黄炳艮气不打一处来,给了婆娘两巴掌,连夜收拾自己的行李就“屎克郎搬家——滚蛋”了,再没回去过。

    回家后,黄炳艮不甘寂寞,盯住周边的那些没男人的寡妇或家里比较贫穷、男人又没本事的女人,用偷来的首饰或钱来诱惑她们。有的人为了得到一点蝇头小利,顾不上廉耻,不管是山野草丛还是自家阁楼,任黄炳艮随叫随到。黄炳艮就这样放浪形骸,得过且过。

    慢慢地,黄炳艮对那些人老珠黄的人失去了兴趣,淫邪的目光盯上了二顺的媳妇杨柳。

    跟黄能顺等人在县国营旅社包了房间后,就减少了在村里折腾的频率。严打期间,县城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声势浩大,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县城国营旅社的非法行为被取缔,很多人闻风丧胆,不敢顶风作案。

    黄炳艮也不敢像之前那样胆大妄为,只得回村躲避风头。但他仍然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就希望长期占有杨柳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杨柳刚嫁来的时候,把村里的大小光棍都惊呆了,一些成家了的男子都忍不住羡慕二顺的艳福。

    她单高单高的个子,苗条得像一棵亭亭玉立的水桐木,丰乳肥臀,纤纤细腰,走起路来不是山里人那种憨憨的,像她名字一样轻盈袅娜。一张圆润标致的脸红扑扑的,叫人看了恨不能上去亲一口。

    二顺结婚的时候,闹洞房时被一些不怀好意的男人摸过胸脯,都说那是真材实料。那时候,黄炳艮不在家,回村后听人说起时,特意过来窜门看了一下,确实是一个人间尤物,瞬间就感觉那些香港画刊上的美女不香了,这才是原汁原味的女人风韵。于是,他就把杨柳当成自己的梦中情人,做梦的时候都喊着她的名字。他一直在寻找对杨柳下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