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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皇城(上)

    朱墙黄瓦,雕梁画栋,檐牙高啄,美轮美奂。金陵帝王州,巍峨皇城刚柔并济,带着高雅和铿锵,集书卷味,胭脂味和烽火味于一身。

    诸葛南风走在宫廷的石阶上,宦官带着他进了宫门。

    他们穿过一座由两排石狮镇守的石桥,其上正雕刻着几条东方蛟龙,凹凸不平,精致华丽,大气磅礴。石桥之后,辉煌的宫殿巍峨地耸立在他们面前。

    宫里时不时窜出几只懒洋洋的猫狗,迈着小短腿到处找东西吃。丫鬟们跟着后面追,传来银铃笑声。

    诸葛南风推开东宫的大门,阳光的香气扑面而来。院子里宽敞明亮,收拾得整整齐齐。鱼鳞覆瓦,柏木檩条,院墙用的是红砖,地上是青石板。砖缝清晰平直,错落有致,有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严整之美。

    东宫在皇城的最东边,屋檐上的灯笼始终亮堂堂的,在宁静娴雅的岁月里静静地燃烧着。开门就能看到宫外的朱雀门街,妇人们卖着茶点,老人们提着鸟笼逗鸟玩,一个个无所事事的老混混儿以他们固有的生活方式成了金陵城的江湖顽主。

    院里长着一棵高大的柳树,四月光景,柳树垂下万条绿丝绦,摇曳生姿,满是雅致的春日气象。

    诸葛南风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嘴角不期然地翘了起来,他已经能想到这里一年四季的风景变换,冬暖夏凉,何其惬意。

    细数时光,这个身子年才八岁,他将在这里悠闲地度过他的“童年”。

    “小少爷。”

    他回头,一个丫鬟优雅地欠了欠身子,脸上荡漾着甜甜的笑意。这是小柳儿,太子沈朗的丫鬟,特地迎接南风的到来。小柳儿正值豆蔻年华,皮肤白嫩如雪,因为长得不是那么出众,没被选为才人,便只好当了一个丫鬟。

    “少爷有何吩咐?”她低头,半蹲身子,给他问安。

    “免礼,把我当你朋友就行。”

    诸葛南风本想扶她起来,散发一下自己阳光大男孩的魅力,可是这个身子仅仅八岁,他比小柳儿还要矮一个头呢!意识到这一点儿,失望感就涌上心头。

    “少爷身份尊贵,柳儿不过是个丫鬟,怎可与少爷相提并论?”

    他想起来,在一个封建时代,人一出生就有三六九等,等级尊卑的观念早就在她们心中根深蒂固了。

    小柳儿带着诸葛南风进了内屋,这儿是皇帝陛下为他准备的房间。虽然说南风将近半年没有回来,但是这里干净整齐,一看就是有人天天打扫。薄纱般的窗帘随风飘荡,床边摆着苍翠的吊篮,白玉地板凿地为莲。

    小柳儿告诉他太子沈朗住在对面的屋子里,不过这时候沈朗还在太学读书,要到中午才能回来。

    小柳儿性格温柔内向,平时也不爱说话,在宫里简直是个隐形人。不过她母亲曾经是尚食女官,有其母必有其女,小柳儿做饭手艺特别好,每天中午都给沈朗小朋友做红烧狮子头。

    诸葛南风看着对面的房间,沈朗小朋友的课桌上乱七八糟,大大小小的书堆得像堡垒。地上还有不少揉成团的宣纸。除了书桌那儿,其他地方倒是干干净净。

    “太子总是叫我别碰他的书桌。”小柳儿道。

    诸葛南风走到沈朗书桌前,墨水瓶开着,蘸着墨的毛笔还没有干。书本堡垒最上面一本是《古诗三百首》。诸葛南风将这本诗集拿开的时候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沈朗不允许别人碰他书桌——诗词下面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漫画和绘本。

    沈朗小朋友年仅六岁,看的绘本都是什么阿猫阿狗小故事,心性显然和诸葛南风是不能比的。换做是诸葛南风,定会在房间里藏一些见不得人的漫画和小说。

    小柳儿从后院端来香喷喷的狮子头和排骨放在沈朗桌上。诸葛南风拒绝了午餐,因为他在尉迟将军府每天都是吃到撑,再这样下去小小年纪就要得脂肪肝了。

    “原来是漫画啊,怪不得不给我打扫桌子。”小柳儿道,“小少爷喜欢吗?”

    “我?这有什么意思?”诸葛南风把漫画塞回沈朗书堆里,“格局小了。”

    小柳儿觉得好生奇怪,这个年纪的孩子怎么会不喜欢童话绘本呢?小少爷虽然年仅八岁,但说起话来老气横秋,似乎有一个别样有趣的灵魂。

    “你喜欢什么样的绘本?”诸葛南风问。

    小柳儿露出惊讶的神色,她在宫里当丫鬟,每天都有一堆活儿要干,哪儿有时间去看这些绘本呢?

    “我不知道。”她回答。

    此时,诸葛南风灵机一动,拿起桌上的纸和笔:“我来给你写个故事,你一定喜欢。”

    小柳儿看着南风下笔如有神,故事的名字是:霸道总裁爱上我。

    “总裁是什么意思?”

    “哦——总裁就是高官的意思,我喜欢这样叫而已。”

    诸葛南风在纸上笔走龙蛇,对亏了尉迟将军功劳,如今的他早已练成一手好书法。小柳儿在旁边看着,诸葛南风贴心地边写边读。

    一开始,小柳儿抹着嘴唇,脸上露着甜甜的笑意,然后渐渐面露潮红。

    诸葛南风继续往下编:“他的手撑在枕上,青筋紧绷,嘴唇很湿很烫又很软,吻地很急很凶很激烈,让她没说出口的话全变成了细碎的嘤咛。”

    “啊——”小柳儿的瞳孔一瞬间收缩到极致,不禁咬了嘴唇红了脸,脸颊愈发滚烫起来。

    诸葛南风悠闲又轻慢地搁笔:“是不是很有味道?”

    “这,这,这个男人怎么能这样?”小柳儿耳根红了,“他真的好过分。”

    “我还看过更过分的,要不要我继续编给你听?”诸葛南风缓缓地说,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很无耻。

    “啊——可是,这,这些话你怎么说得出口?”

    小柳儿捂着脸躲在墙角,心脏跳得厉害,少爷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

    ……

    到了中午的时候,沈朗小朋友回来了,一看到自己哥哥,沮丧的小脸立刻绽放出花一样的笑容。

    “哥哥!”沈朗跳着跑过来抱着诸葛南风,稚嫩的小手环着他的腰,手里还拿着一张作业纸。

    “哎呀,我的好弟弟。”诸葛南风拍了拍沈朗的脑袋,拿过了他手上的作业。这是昨天太学布置的作文,看样子是写得不好,被拍回去重写了。

    昨天太学的教书先生似乎脑子抽了风,给学生们出了一道史上最奇葩的题目:博物馆着火,救画还是救猫?

    沈朗小朋友是个猫奴,第一句话就是救猫,原因是猫很可爱。今天太学教书先生的打分是二十分。

    “哥哥,这个作文怎么写?”

    诸葛南风虽然是个文科学霸,但是也不喜欢写作文。而现在看在沈朗小朋友如此恳求的表情上,只好答应了。实在没想到,来到宫里的第一天,他竟然在帮着太子写作业。

    春光明媚,六岁的沈朗坐在窗边吃着狮子头和糖醋排骨,成年人诸葛南风奋笔疾书,羡慕地看着太子小弟吃好吃的。

    二十分钟后,诸葛南风将作业拍到沈朗桌上:“哥哥可是一字千金的角色哦,你来数数这里多少字?”

    沈朗小朋友突然认真起来:“阿娘说,兄弟俩要互帮互助。”

    听到沈朗说起“阿娘”这两个字,诸葛南风心里一阵发麻。这都已经到东宫了,见到这位传说中的恶毒老娘是迟早的事情。

    “老娘平时还说我?”诸葛南风问,“她都说我什么了?”

    沈朗想了想:“她说你半年没回家,以后肯定是个败家子。”

    完了,诸葛南风想。

    “老娘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吗?”

    现在的诸葛南风已经在考虑如何不被打断狗腿了,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去讨好这个可怕的陈夫人。

    “阿娘她什么都有,什么也不缺。”

    诸葛南风心碎了一地。弟弟啊,现在也只有你能护着哥哥了。

    “要不你带我一块儿去拜见陈夫人?”诸葛南风询问正在啃排骨的沈朗。

    “不用。阿娘知道你回来了,她马上就来东宫看你了。”

    诸葛南风恨不得挖个地洞溜出宫去。他感觉此时自己就像在坐牢一样,万般越狱的念头涌到心中。

    外面的侍卫喊了一声:“皇后娘娘到——”

    诸葛南风回头。

    一个端庄贵气的女人拖着一袭长裙,华发浓密及腰,脸上看不出一点儿皱纹。细长的柳眉被她画上了深黑色,暗色的眼影下,长长的睫毛盖着褐色的双眼。脑后的银色钗子泛着琉璃光泽,流苏挂在胸前的衣衫上。

    还未到诸葛南风面前,他就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是玫瑰花的香味。

    诸葛南风抿了抿嘴唇,现在他能想到的最好办法就是趴到地上给老娘问好。

    他走出房间,此时刚好对上陈夫人的眼神。

    “唉呀!老娘的败家儿子可终于回来了,老娘想死你了。来,亲一个,Mua!”

    ……

    这就是水云国的后宫之主。

    实在是——太!太!太他娘的有个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