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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追

    作为一种从原始社会就与人类朝夕相处的生物,马和寻兽一样,从开疆拓土的优质工具发展到驰骋沙场的战争伙伴,而后又同样沦落为卖萌争宠的宠物,但是与寻兽不同,饲养马那颇高的靡费最终让他淡出了寻常人家的视野当中,只能在跑马场与动物园中厮混度日,直至今日。

    当科技的结晶从幸存者的眼中淡去,马这一交通工具终于找回了他最初的地位,成为人们目前最需要的存在。但是马可不那么觉得,大难不死的马儿在充分享受了相对长久的自由之后,它们明显发现,在人类麾下干事远不如为自己而活来的爽快。

    所以当轩气喘吁吁地跟着一群野马从那边傻子般的跑到这边,再从这边跑到那边,跑了一天都没摸到一根马毛的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姬水以南虽说丘陵居多,但也并不代表野马不会在这边休养生息,毕竟动物园开得满世界都是,姬水以南的马公认的比姬水以北的要羸弱,但是也不是一个寻常人类凭着脚力能追上的。

    “我觉得等你逮到一匹能代步的马,咱们走都已经走到丹阳了。”看着轩有气无力地甩着那根脆弱的套马索,辕无奈道。

    “我……我有什么办法……,我又没抓过马。”轩也很无奈,他之前是家里蹲,后来又有个更优质的代步工具,还遇到了店长这个作弊般的存在,可以说还没学会走,就已经跑起来了,现在重新补上没学的课程,还加上了时间限制,这对他来说也太困难了。

    看起来,去丹阳追上店长的计划怕是要流产了,两个人都拿那群来来回回嘲弄自己的野马群没有办法,那就只能在原地待着静候店长回来了。

    不论是轩还是辕,对于这个结果都不太满意,他们一人想在星域毁灭之前圆满地完成自己的守个任务,另一人虽对此并无概念,但是在好奇心与私心的驱动下,也想尽快找到店长找到一些延续生命的线索。

    “走吧走吧!”轩把手里团成一团的套马索远远丢开,回身往“杜康”镇的方向走去。“找这群野马的时候,我们已经浪费了大半月的时间了,我估计抓马再训马,最后跑到丹阳去,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都下了。”

    辕回头看了眼肆意狂奔的野马群,叹了口气,也只能跟上。轩说的不无道理,对方也是长了腿的,如果真要花那么长时间,去追赶一个不知所踪的人,也难保不会擦肩而过。相比之下,待在原地等着对方回来或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听着身后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轩也松了一口气,他最害怕对方因为心急自顾自地走上旅途,或者干脆放弃他去投奔那个差点将他置于死地的另一个人,没有了轩拖后腿,对方肯定有着更多的选择,而他则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万幸,对方似乎对他们脆弱的联盟关系还带有一丝奢望,所以并没有干脆地放弃他。

    没了暂时的目标,两人也就没了努力的意愿,在小镇的附近就暂住了下来,每天不是打猎吃饭就是瞭望通向小镇的路上有没有那个带着大包小包的身影。

    可惜,他们等来的不是那个神通广大的店长,而是一个扛着牌子的陌生人。

    起初,二人并未在意,只是把他当做是又来光顾酒馆的顾客,见他直直地往小镇走去,轩装出一副惊慌的样子,远远跑开,他全身发抖,像是一个患有戒断反应的瘾君子,他在这边守望了许久,对方肯定早就看到了他,所以他装出一个一贫如洗的酒蒙子形象,没人会想对这重半只脚踏进噬魂者圈子的人下手,除了精神变态。

    如轩所料,对方并没有在意轩越跑越远的身影,他走到小镇门口,把手里那块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木牌牌钉在地上就扬长而去。

    在辕的帮助下,轩直到彻底确认对方已经离开了,才从藏身处出来,去看那块破木牌上究竟有什么名堂。

    “搬家了,有事儿来丹阳。”

    短短的一句话,却让轩怒火中又夹杂着一丝无奈,这种拍脑袋想出来的决策也确实是那个老骗子会干出来的,他似乎对这世上的一切都不在乎,不论是人,噬魂者,还是自己的安危,也许只有那些占满了陈腐气息的老古董才能撩动他那颗波澜不惊的心。

    呼吸,呼吸,轩努力深呼吸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出发吧,丹阳远着呢。”轩开始收拾行李,招呼辕上路前往丹阳,他发誓,下一次再见到这个毫无责任感的老家伙,一定要狠狠地敲他一笔,拿他最喜欢的古董来敲!

    既然没了交通工具,二人也只好在地上慢慢地爬行,他们无法保证自己能在吃完食物之前到达下个城市,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补给点,毕竟空中公路本质上并不是让人徒步行走而建造的。

    另外,轩心中也抱着一丝微弱的幻想,比如捉到一只呆呆的,或是受伤但并不严重的马,让他们在中途能够鸟枪换炮,早日来到那个曾经繁荣的丹阳。

    生命体会根据时间的流动改变自己的目标与动向,但是死物可不会,所以那一块原本就显得破破烂烂的木头牌牌,在轩二人走后仍然兢兢业业地站在那里坚守自己的职责,指引着过往的路人一个末世中的桃源乡,虽然这个桃源乡是要花钱的。

    直到一个路过的魁梧身影粗鲁地将其捏碎。“你说的‘绝对能找到人的地方’,就是这儿?一个只有死人的荒僻小镇子?”他把快烂的发酥的木头按在倒在地上的那个人面具上,木头茬子差点刺进他的眼睛。“是的是的,里面有个酒吧,只要是姬水南侧的人,都会来这里换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人闭上眼睛,点头如捣蒜,生怕对方下一秒就会夺走自己的眼睛。

    “绝对?”根本不用看那位身影的表情,就知道他对倒地男子的话语并不认同,“那你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这里,连一个活人都没有?”他拽起倒地男子,让他看看面前这个结满蛛网的荒废城镇。“我……我不知道……”男子颤颤巍巍地回答,“我穷,上次来还是三……三个月前!兴许是搬家了。”他说出一个自己都不太敢相信的推测。

    “搬家?”这个古旧的词语让壮汉的脑子稍微宕机了一会儿,他无法相信这般有生活气息的词汇还能出现在当今的世界上,但是回想起来,在他捏碎的那块烂木头上的的确确刻着几个字,他低头看看还捏在手里的木牌碎片,虽然遭受了粉身碎骨的待遇,但是那块烂糟糟的木牌上,还是勉强能认出两个黑黑的,塞满苔藓的字。

    丹阳。

    “该死的地方。”他把揪在手里的男子随手一丢,也不管对方多么手忙脚乱地逃跑,既然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这个人对他也就没有帮助了。男人涕泗横流地往远处跑去,他手脚并用,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边走,但是现在他只想远离这个恶鬼般的男人。

    一只粗大的弩箭破空而来,精准地扎进逃命那人的后脑勺,带出了他眼窝里的一个眼珠子,男人连声音都没发出来,就直挺挺地倒在草地上,献血从眼眶里流出,浸染了一片土地。“想了想,还是把你解决了比较好。”壮汉收回手弩,翻身上马,他更喜欢将对他没用却有概率威胁他的苗头掐灭在摇篮中。

    “那个往老子眼睛里喷盐的兔崽子,我会找到你的。”胯下骏马嘶鸣一声。向远方奔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