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文明续存 » 第二十一章 一些琐事

第二十一章 一些琐事

    在末世生存的人们,大多都会寻找一个脱离尘世的地方作为自己的大本营,这样不但能够远离噬魂者的侵扰,也能防止一些尚存理智的强盗们对自己的劫掠,但是渺无人烟的地方也不一定就是作为大本营的好去处。

    比如沙漠,戈壁,又或者是,坟场,墓地。

    大雨刚刚冲刷了整片大地,过量的水分把泥土浸润得黏糊糊的,让那些原本就被风雨侵蚀得残破不堪的墓碑更难以立足,更有甚者,已经追随它们的主人,一齐掩埋在了大地里。唯有角落的那一块墓碑是一个例外。

    这是一块青石墓碑,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裂纹,泛着幽幽的深青色,虽然同样有着些微被雨水腐蚀的痕迹,但是它依旧笔直地站着,即使它的身上并没有刻下任何一个字,这般完美的青石很少会被浪费在一块墓碑上,它最为物尽其用的方式,是作为一块坚固的地基,成为一座高楼的一部分。

    一小束还沾着雨水的雏菊被放在了它的面前,它是如此弱小而娇嫩,可是将它带来的却是一名与青石一般坚韧的男人,很难想象,他会用如此轻柔的动作对待几朵常见的野花,在放下那一刻,连雏菊的叶片都没有丝毫褶皱。

    “对不起啊,来晚了。”他的声音很沉,但是很温柔,“遇到点事儿,但总体上来说,还算挺顺利的,我估摸着,很快就能实现我对你的承诺了。”看着青石墓碑上一粒粒还没落地的雨滴,男人从怀里掏出一块看起来干干净净的毛巾,一点一点地将雨珠擦拭干净,动作很轻,生怕墓碑有丝毫损坏。

    “咱们多久没见了,两个月?还是三个月?我都快忘了。”等墓碑被他擦拭得不见一丝水痕,他才满意地把毛巾收起来,扶着墓碑开始说话,就像对着一位长久未见的老友,“你看,我的记性越来越差了,好多事儿,我都不记得了,该死的,我连你叫什么都忘了。”他懊恼地捶着脑袋,发出沉闷的梆梆声,听着就很疼,可是男人似乎并不在意。

    “还好,我还记得我叫‘黎’,这名号我可是从你的名字里取出来的,所以,你名字里应该有个‘黎’,”说到这里,他又开始得意起来,但是没多久又沉寂了下去,“我明明都不记得你叫什么了,但是和你说的那个荒诞的约定我却还记着呢,虽然你觉得那只是我的胡说八道。”

    “可是你让我一个人活下来,我还能干些什么呢?”他摩挲着被雨水冲刷得显得有些晶莹剔透的墓碑,感受着上面岁月所留下的痕迹,“你保下了我的命,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空荡荡的世界上,那我又能给你留些什么呢?”

    蹲累了,他所幸坐下来,也不管屁股上会不会粘上黑乎乎的烂泥,他什么也不做,就这么守着青石墓碑,看着蓝天白云和忙碌的鸟儿发呆。

    坐到曛色的霞光漂染了整片天空,他才坐起身,拍了拍屁股。“我得走了,也难为你听我抱怨了那么久。下次,下次我早点来,给你带点吃的,桃儿,杏子,还是频婆果?我记得你之前可喜欢吃频婆果了。”和墓碑做好约定,他拍拍墓碑,就朝着黛色的山间走去,直至不见身影。

    在男子走后,墓前重新出现了另一道身影,与之前的男子相比,稍显瘦削修长,他没有去碰那块青石墓碑或者已经有些发焉的雏菊,“‘黎’,‘黎’……”他玩味的念叨着男人的名号,“我就知道祂选人不会那么随便,这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啊,果然,每个‘继承者’都少不了背负些什么。”

    星辰已经升起,被雨水濯洗过的天空显得格外幽蓝,在月亮作威作福之前,每一颗星星都闪烁着属于自己的光芒。“虎豹?雄鹿?谁知道呢。”他摸摸自己只有短短一层胡须的下巴,兴致勃勃。

    皓月当空,不管是觅食,捕猎还是走夜路,今晚都是一个不错的天气,湿漉漉的空气洗进肺里,游荡一圈后再吐出,似乎也把肺里的尘埃之类的脏东西一并带出了体外。

    “难得不用喝肉汤,或者啃干巴巴的烤肉,我都没吃到几口,你怎么恁能吃。”

    “如果你能给我们施展聚光魔术,或者认知魔术,我当然不介意给你留几口。而且你当时不是一副难以下咽的表情吗,我还以为你不喜欢。”

    “那房子里血腥味那么浓,当然会影响我的胃口,又不是我不爱吃。”

    月光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悠闲地聊着天,昨日的暴雨洗去了沉淀半个多月的酷热,让人心情舒畅,更重要的是,他们终于快要走出这个该死的淮陵城了,整日的提心吊胆让轩觉得在公路上赶一个多月的路都没这几天来得累,如果可以,他真想回到老房子里那张布满灰尘的大床上好好躺上一天。

    这一块是淮陵的工业区,没人喜欢在林立的大烟囱附近建房子,除了熏自己一身黑,没有丝毫的好处,拨开野草,还能瞅见那些黑黑的炭灰,纵使经过大自然好几年的洗礼,轩依旧感觉一股焚烧石炭的气味在自己鼻子附近回荡,人不喜欢,野兽也不喜欢。

    “你要是帮我一把,我处理那两个噬魂者会轻松很多,也不至于弄得满房间都是血。”轩对辕当时的袖手旁观略有微词,噬魂者那不讲道理的蛮力还是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再加上他畏手畏脚的,险些出了岔子。

    “我不能动手,”辕说道,“从结果上来说,我的任务与失格者是相互影响的,因此我会被排除在名单之外,但是如果我动了手,所有失格者都会将我和你们一视同仁,那并不是什么好事。”

    轩不说话了,一顿饱和顿顿饱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一个会使用神奇法术还能与噬魂者共存的人,对他之后的帮助不言而喻。

    “我没想到,你会把那两个失格者埋进院子里,那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四周都静悄悄的,就连聒噪的蝉在这里也找不到栖身之所,呆多了感觉身处鬼蜮一般。“图个心安罢了,”轩接过辕的话茬,“他们倒在那里,看着并不像两个怪物,而是和我一样的两个人类,实际上,他们之前也确实是,所以当时我只想找个近点的地儿让他们入土为安。”他很难向辕解释他那种兔死狐悲的心情,就算这并不是他杀死唯二的噬魂者,但是每次下手,他心中都会升起一丝悲伤和愧疚。

    “自然界中为同伴哀悼的行为并不少见,但是为伤害自己的同类哀悼,老实说,我并不理解。”辕摇摇头,对于这些涉及人类情感的内容,他无法分析其原理。

    “你不理解没关系,我也不理解,但是我就是想做,似乎,不这么做,心里就空落落的。”轩有些无所谓,他解释了,却又完全没有解释。“别想那么多了,咱们加把劲儿,明天晚上就能走出这里,出了城,再走一两天就轮到这个该死的铁家伙照顾我们了。”

    “不用明天晚上,这一代既不适合居住也不适合狩猎,连一个失格者都找不到,日夜兼程,理论上,我们明日午时就能走出这座城市。”

    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辕按捺了许久的急切心情又重新占据了上风,虽然湖里的那位跟他保证过,轩就是名副其实的“继承者”,虽然只是半成品,但是辕还是想通过自己的眼睛亲眼分辨,“继承者”究竟是眼前这个多愁善感的年轻人,还是他口中缠绕在他身上那一缕气息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