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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泾渭城

    菜鸡互啄,他没输,我没赢。

    在经历了潜伏,奔袭,对峙之后,轩的体力终于到达了极限,他草草处理了一下泡在水里的獐子肉,就塞进腰侧的麻袋里,他感觉自己的胃已经开始痉挛起来了。

    油脂滴落在火堆里,哔啵作响,第二滴油脂还未来得及聚集,就被人提了起来。抹上薄薄一层盐,轩拿小刀片下了獐子腿上已经烤熟的一部分,塞进嘴里,把剩下的继续放在架子上烤着。兽肉没经过特殊处理,有着一股特有的腥臊味,说不上好吃,但是轩并不在意,富含蛋白质的瘦肉夹杂着脂肪顺着食道滑进肚子里,慰藉着饥饿了许久的肠胃,失去的力气仿佛一点点回到了身体里。

    小半条獐子腿下肚,轩才感觉自己对食物的渴望不如之前那般猛烈了,他把烤架上的獐子腿挪下来,把那个被熏得黢黑的锅子挂了上去,准备煮点肉汤。

    看着锅子里起起伏伏的肉块,他觉得差不多了,把手里所剩不多的腿肉削得干干净净,大块大块的肉落到身边另一口装满了酒的锅子里。骨头则远远地飞了出去,刚落地,便有一大群乌鸦呼啦啦地围了上去。

    肉不多,但是也不少,省着点吃或许还有剩,可是现在已经是端阳时节了,这并不是个好消息,太阳在带来猛烈的光与热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虫豸,这种天气,手头的肉没几天估计先喂了苍蝇。盐少,想做腌肉保存是没指望了,所幸从店长那边换来了不少酒,自己并非酒鬼,所以拿酒来浸泡食物消毒,算不上心疼。腌不了肉,那就做熏肉,天气炎热,公路上风又大,把肉晒干花不了多少时间。

    幸好晚上的鸟都是瞎子,轩才得以把肉块挂起来风干,公路护栏上的肉干在晚风的吹拂下缓缓转动,浓烈的酒香随着风飘出去老远,为了这些肉,他花了整整两大瓶的白金龙酒来腌制。

    肉当然不可能挂一晚上就好,所以轩得在这儿临时住两三天,为了防止自己的身家性命被那群该死的扁毛畜生偷走,他早早地睡下,以确保第二天能在乌鸦之类的嘴下抢下自己心爱的肉。

    面前的红酒烩肉散发着浓郁的酒香与肉香——虽然他闻不到,即使知道这是梦,轩也想尝一尝,轻轻舀起一勺,正准备送进嘴里,他身边的侍者却突然发神经般地抓起他的手疯狂地摇动餐铃,原本该是清脆的铃铛声却意外地混乱嘈杂,直冲大脑,神烦。

    该死的,自己还想好好享受这一份佳肴的,即是是在梦里。

    然后,他醒了,那烦人的铃声不是餐铃,而是手里的警报器终端。轩一骨碌怕了起来,拔刀,上弦,月光刚被抛洒下来就被浓浓的夜色给吞噬了,黑暗中的一切都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这并不是个好消息。

    又一个警报器响了,是近处的那个,这下,他可以确定那并不是误触,有东西掩盖在夜幕中正在悄悄靠近他。

    轩翻身退到一辆车子后面蹲下,探出半个脑袋观察前方,夜幕笼罩,视野不佳,但是勉强能看清,那是一只野兽,从那一闪而过的淡黄色眼眸看出,那是一只荒狼,只有荒狼才会反射出淡黄色的光。荒狼走近了,它似乎看见了轩露营的帐篷,还有挂在护栏上的肉,轩能看见唾液从它的嘴里垂下来。它很警惕,并没有靠近,似乎在寻找轩的身影。

    靠近了,轩终于看清了这头荒狼,更是看清了它干枯的毛发和那只独眼。很明显,并非只有轩看清了它,荒狼也抬起头向他看过来,枯黄的眼珠子里似乎没有任何感情,在最深处却含着一丝怨毒。

    双方仅有几丈距离,轩的弩能射穿荒狼的头颅,同样,荒狼奋力也能拼死扑倒他,双方就这么诡异的僵持着。很快,有一方采取了行动,荒狼低吼,准备发起先攻,轩也端起了弩,瞄准了荒狼,放在扳机上的手微微颤抖。他看着荒狼俯下身子准备冲刺,看着荒狼发力猛蹬,看着荒狼跑到了身旁的车子后面,然后......蜻蜓点水般地逃走了?

    ?

    轩愣在原地,原本应该拼个你死我活的气氛顷刻反转,让他有点反应不过来,但他仍旧端着弩,仔细搜寻着黑暗中的每个角落,前狼假寐的故事他还是听过的,有时候,荒狼的耐性出奇的好。

    终于,天色开始泛白,原本隐于夜幕中的东西开始暴露在晨光之下。狼确实走了,是什么时候走的?轩不得而知,他只需要知道,被这头老狼盯上了,必须赶紧离开。他来到护栏边上,捏了捏挂在上面的肉,肉依旧柔软,只有表面变得干燥罢了,很明显是个半成品,可是他已经没时间了,事到如今,他只能期望白金龙酒的保鲜效果能超乎他的想象,那么贵的酒,据说酿造的时候还加了不少香料,总该有点效果吧。

    铁马离去,留下一片狼藉,几只乌鸦落下,想从中找到一些残羹,可惜一无所获。

    这酒的效果确实不错,一大袋子肉块,虽然臭了一部分,但是其他的在断断续续地晒了几个晚上后,终于褪去了原本的鲜红色转为了黑红色,体型也缩水了一整圈,总归不是那么沉甸甸的了。

    望了一下前方锈迹斑斑的指示牌,盘算了一下自己剩下的食物和水,他决定跳过接下来的休憩区,直指下个大城区——泾渭城。

    姬水虽说贯穿整个云汉,但是也并非一条大河奔流到底,在姬水的中段,大河诡异地分流成泾、渭两条相差无几的支流,它们蜿蜒曲折地奔涌百里后又重新汇聚成后姬水,二者围出的地段便是泾渭城。在过去丹曦与坠明尚未合并成云汉时,这个不隶属于两国地盘的“泾渭城”便是两国交流与贸易最重要的渠道,即使之后两国融合,泾渭城作为贸易大都在百年后依旧活跃。

    可惜越是热闹的地方,大灾变后就越危险,昔日的繁华不在,能和过往旅人交易的估计只有成片的噬魂者了。

    轩并不准备进城,不敢进,他来到这里是因为泾渭城的另一项产业。既然背靠这条闻名遐迩的子母河,那不借此发展一下水产业也太浪费了,泾渭城的江鲜与与水菜可是相当贵。轩当然是冲着泾渭城的水和菜来的,蔬菜不好保存,自上路以来,他只在那个休憩区吃到了一些蔬菜,还不多,因为他只认得出那点蔬菜能吃。如今他干啥都好像提不起劲,三急的时候更是折磨,更不要说,自己身上的水也不多了,旅途后几天,他几乎是硬啃干肉来填饱肚子的,那滋味儿真不好受,他无比想念老房子菜畦里那些栽种的蔬菜,就算它们还没到采收的时候。

    泾渭城多好啊!交通便利,江水清冽,有鱼有虾还有菜,自带荤素搭配,可惜“人”有点多。还未进入闹市区,仅是沿着江水前行,就聚集了一大群狂热粉丝在后面追赶,回头看一眼就足以让人冷汗直冒,要不是这些粉丝不似电影游戏里的“丧尸”那般拥有非人的能力,轩说什么也不会踏入这个看似天堂,实则地狱的鬼地方。

    结果轩在刚踏足泾渭城的这一天,啥也没干,光顾着开车绕城转圈遛狗了,直到天色彻底暗了下来,身后的人潮才不再增加,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从某些角度来看,这些怪物依旧留有人类的部分特性。

    车子慢悠悠地前行,轩不敢开灯,就这么借着江面反射的月光缓缓行驶,他很想睡个爽,毕竟已经好久没有好好地休息一整晚了,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是每次合眼时他总觉得有匹又老又丑的独眼龙在他脖子上找一个好下嘴的地方咬下去,搞得他快神经衰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