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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坑爹的笔试

    江皓打开了他的语文卷子。

    “一、下列选项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词语是:

    A.甘拜下风、自暴自弃、一愁莫展

    B.凑合、防碍、重叠

    C.出奇不意、不胫而走、度假村

    D.墨守成规、鼎力相助、竭泽而渔”

    ……

    江皓发誓,他很仔细的看了一遍。

    但只找到了“妨碍”一个错误……

    嗯?这是小学一年级的题目??

    江皓又重新打开他的数学试卷。

    没错啊,连“锯木头”的“锯”都贴心的标了拼音。

    怎么一到语文难度就这么大了呢?

    有猫腻。

    江皓仔细审视了一下这张试卷。

    发现,这张试卷没有标题。

    或者说,本来是有标题的,因为试卷的抬头一行有很明显的空白。

    但后来不知为什么,标题被隐去了,而且没有修改格式,就存在了留白。

    对比语文、数学试卷的格式,也发现很奇怪,似乎不是同出于一套。

    试题难度就更不用说了。

    于是江皓举起了小手。

    “嗯?上厕所直接去就好了。”

    江皓摇头:“不是,我觉得这张语文试卷是不是发错了?”

    监考老师背着手,笑眯眯的走近来,瞧了一眼,说:“没发错。试卷难度是稍微有一点点大,好好努力。”

    江皓看着老师的眼睛。

    老师继续保持着神秘的笑。

    江皓也意识到了,这位老师就是故意的。

    虽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不过,江皓作为一个做题家,他亦有做题家的尊严要捍卫。

    先不管考场外有什么意外的情况,总之,既然这张卷子已经交到了他手上,他就必须要写出完美的回答。

    这是他作为一个一路杀穿高考,考上燕大的做题家的执着。

    江皓不再想别的,抓起笔。

    题来!

    ……

    第一题,找错别字。虽然看起来很恶心,实际上也确实很恶心,但江皓之前只是失在大意,认真找,还是能找出来的。

    A选项,“一愁莫展”错了,应为“一筹莫展”,藏的很恶心……

    B选项“防碍”有错,不待多言。

    C选项“出奇不意”应为“出其不意”。

    D选项虽然都是对的,但“墨守成规”和“竭泽而渔”都是特别易错的词,很多人会写成“墨守陈规”和“竭泽而鱼”,导致四个选项一看都对,细看皆错,进而摇摆不定。

    只能说,出题者的心里指定有点阴暗……

    江皓于是在第一题边上写下“D”。

    这一题花的时间,就和他写整个数学卷子的时间一样多。

    嘶,语文竟恐怖如斯。

    ……

    接下来的题目,江皓都看得非常谨慎。

    不敢走错一步路,不敢漏看一个字,唯恐那个阴暗的出题者在那挖了个坑埋伏他。

    犹如初进贾府的林黛玉。

    不过,他毕竟是从高考中杀出重围的人。

    在武侠小说中,那也是大宗师般的强者。

    初出茅庐的小菜鸟最多借着他不注意,猛的抽他一冷子。

    等到他反应过来,胜负就没有了任何悬念。

    江皓就这么一路写到了作文。

    “小学生活快要过去了。在这几年的学习和生活中,你一定有一些特别的感悟。请以此为主题,写一篇五百字以上的作文。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小学生活快要过去了……

    江皓看着作文题目,扶额苦笑。

    不算前世的话,貌似,他今天才算刚入学?

    不知道让他做这张试卷的幕后黑手是谁,但,显然手尾没处理干净呀。

    露出马脚来了。

    好吧,先审题。

    这题也没什么可审的,很空泛,很适合小学生胡编,因为任何感悟都行。

    出卷者大概是想让学生写一篇记叙文。

    诸如通过学课文感受到农民伯伯多么辛苦、爸爸妈妈多么爱自己之类的。

    或者在学校里和同学一起做值日,感受到了团结就是力量。

    但让江皓来写……

    那必然是直接整篇议论文。

    江皓在心中构思好了大致的结构,便提笔:

    “近来阅读僧肇的《肇论》,于《不真空论》之一段尤为感触,其论云:“夫以物物于物,则所物而可物;以物物非物,故虽物而非物。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实,名不即物而履真。”诚哉是言也。

    这段话以佛家空性之眼光阐述魏晋玄学中的名实之辩问题,颇有见地,实与西方语言学之父索绪尔所提出的“能指”与“所指”的概念不谋而合。

    众所周知,“能指”与“所指”是现代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核心概念。在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称为所指。例如,作为语言符号的“桌子”这个词是能指,而作为具体事物的桌子是“桌子”这个语言符号的所指。

    由于语言在本质上是社会约定俗成的,用“桌子”表示桌子,而非用“板凳”表示桌子,是漫长的历史岁月以来社会约定俗成的产物,并非从来如此,也并非永远如此。此或即僧肇所言之“物不即名而就实,名不即物而履真”。

    作为传递思维的工具——语言如此,作为传递语言的工具——文字也是如此。早在东汉时期的许慎便已在假借之定义中提示了此点:“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此时,假借字变成了能指,被假借的语言成为所指了。”

    江皓写到这,有点累了,停笔甩了甩手。发现题目还空着,便起了个“名与实”的标题。

    嗯,前面是征引文献、归纳总结,接下来就要到提出自己新见的时候了。

    不然的话,只是罗列前人的观点,就失之陈旧,没有新意。

    “然而,无论是僧肇还是索绪尔,都忽视了一点,即赋予实在以名的主体存在——人。

    人的思维,是一个太过复杂的结构,即使以现代心理学的手段,所能认知的也还甚少。但至少,我们已经真正重视了人的心理作用的神奇。

    孔子何以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因为他看到了人心所具有的将物“即名而就实”的能力,即使是所顺之言,也会因名不正而害成。

    为何曹操的望梅止渴真的能够实现?因为人对于梅子的心理认知,竟然能将“即物而履真”成为现实。

    归根结底,语言也只是人的心理认知的一部分。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只是科学认识语言现象的起点,而远非终点。近年来,由乔治·雷可夫创立的认知语言学,或许可以为心理学视阈引入名与实的研究提供借鉴。”

    嗯,最后还顺带展望了下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