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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李小珍、李志和莫文卫

    灵兴工业园分为生产区和生活区,生产区全部是各类厂房,厂房大楼间有非常多样的绿植,像是一个花园。生活区是各家工厂的宿舍,一楼下是各类商店,生活配套非常齐全。大大小小的超市饮食店自不必说,还有黑网吧,公话超市,影厅,台球娱乐室,洗、剪、吹和按摩俱备的发廊,甚至还有旱冰场。

    天还没有黑,旱冰场已经开始放起劲爆的音乐,一首《GoldenSky》让一些少男少女们早就等不及了,纷纷上场展示他们的青春风采。庆狗子和莲莲都是爱玩的人,高耀太的《火花》响起时他们拉着马文学上场,马文学根本不会,硬被他们两个套上冰鞋一人牵一只手带着滑。

    庆狗子在马文学耳边大声喊道:“不要继续当苦行僧了,学学这些年轻人,想吃就吃,想玩就玩,尽情享乐有么子不好的?”

    “我觉得我是有文学使命的人,我需要拯救现今文坛的伤痕风气。”马文学也大声喊着,他的屁股时不时蹭到地面上。

    “我觉得你首先应该拯救的是你自己!你应该先把自己拯救出打工这个大坑,然后你才有资格谈你对文学的使命。”庆狗子实在是受不了马文学的笨拙了,放下他喘息道:“我不懂你常常挂在嘴边的文学,但是我觉得它不需要你拯救。你也只是一个会写点考试文章和情诗的凡人,以你现在的见识,你可能还不懂人间疾苦。”

    “也不能说他不懂人间疾苦,只能说他还放不下自己是个读书人的架子,不愿意与周围的凡夫俗子们打成一片。简单点说就是你有点太清高啦,你不走进现实生活,又怎么能对现实生活有切身的体会呢?”莲莲四下指了指继续说:“比如说你今后要写一本你的打工传记,你该如何去记录周围这些人,以及发生在你和他们身上的事?”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只是我没文化说不到点子上。打工的目的是为了不打工,至少是为了让下一代不再打工!”庆狗子旁若无人地在莲莲脸上亲了一下道。

    马文学受到了某些启发,他转着圈看着那些正在尽情释放自己青春荷尔蒙的年轻人,无论白天上班多累,晚上加班到多晚,他们都要出来燃烧他们的青春。而他自己呢?这大半年来始终是两点一线,下班了就看书,然后睡觉。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写的东西也都是与自己的现实生活无关的。

    “你们说的对,我应该多体验生活,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不再脱离现实。”

    庆狗子脱了冰鞋道:“这就对了嘛,好吧,为了验证你是不是嘴上说着玩的,我们现在去唱K吧。”

    “好啊好啊,我已经很久没去过了。”莲莲拍手叫好。

    马文学想反悔已经来不及了,被迫跟着去了那店非常小的K歌房。其实就是一间大房子里面摆了几台点唱机,老板在门口卖那种币,投进去就可以唱固定的几分钟时间。唱歌的人戴着耳机听不到旁边的人的声音,只专注于自己的演唱。马文学从来没有唱过歌,或者说他除了会唱《国歌》就不会唱别的。庆狗子花钱换了币,跟莲莲一人一台机同唱一首《QQ爱》,马文学虽然觉得歌词太水,却也被他俩的亲密打动了。他还听到有人在唱张韶涵那首当年横扫华语乐坛榜单的金曲《隐形的翅膀》,唱得还十分动听,于是他就站在旁边听,也没注意看那个人是男是女。

    庆狗子和莲莲唱了两首歌之后想让马文学破天荒的唱一回,可他就是不肯唱,直接出去了。他俩只好追出来,庆狗子拦住马文学道:“你出来打工一年了,好像还没请我吃过任何东西,走,我们吃点东西去。”

    “这你可怪不到我脑壳上,不是我铁公鸡,是没有机会。今天机会难得,你想吃什么我都请!”

    空气中飘来一股臭臭的味道,莲莲很快发现有人在附近卖臭豆腐,一指那边笑道:“你们看那里,有臭豆腐卖!我们过去买点尝尝吧!”

    “我操,‘莫闻味’臭豆腐!这是哪个人才起的名字,太他妈的绝了。就冲这个名字我也要去吃两碗!”

    庆狗子大步流星直冲过去,见是一个小年轻在摆摊,周围已经围上一圈人在等着摊主加工了。庆狗子要了三碗,一边等一边打趣道:“你小子很有才哦,敢叫这个名字来卖臭豆腐,不怕那个莫文蔚找你打官司吗?”

    “切,她叫莫文蔚,我叫莫文卫,门卫的卫。她能把我怎么的?”年轻摊主无所谓地说着,手里并没有慢下来。他长得特别瘦长,脸也显得长,一张大嘴不停地在嚼槟榔。可能是觉得跟庆狗子比较有缘,他停下手掏出一小包槟榔给了庆狗子。

    “你先别吃了,嘴咧那么大,别把口水滴在我要的臭豆腐上。”庆狗子爽快地收了槟榔,给了对方一支烟。

    “放心啦,不会滴出来的,何况我勤刷牙,怕什么。”摊主把槟榔的渣转头吐在地上,像是喷了一口血。

    庆狗子围着摊子转了一圈,又问:“你这生意不错嘛,一天能卖多少?”

    “哎呀,没有多少啦,还不如进厂稳定。不过我喜欢自由自在,所以就算不赚钱我也不进厂。”

    庆狗子竖起大拇指赞道:“你跟我一样,我们应该可以做朋友。加个QQ好友吧!”

    “这家伙真是让我有点忌妒了,他好像跟谁都能混熟,他的话好像谁都爱听似的。”

    马文学在一边看着庆狗子跟摊主互相加了QQ好友,又互相问了姓名和老家,聊得跟老朋友似的。原来这个莫文卫是广西人,他说普通话的口音非常重。两个人一熟悉起来后就没有顾忌了,庆狗子用上了“狗日的”,莫文卫用上了“屌毛”。

    “喂,老板,你不要大声说话啦,我都看到你的口水掉到臭豆腐上面了。现在做的这一碗不是我的吧?”

    马文学被逗笑了,这才去看那个说话的人,恰恰是他认识的人,就是去年与他一起在培训班学习过的那个女孩子,李小珍。一年不见,她长高了不少,出落的更加苗条出众了。她留着齐肩发和齐刘海,没有染色,穿着一条到膝盖的浅色裙子,脚下的板鞋被她光脚踩着后跟穿着。马文学在他的日记中如此描述李小珍:

    她那妩媚清秀的瓜子脸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脸蛋新鲜得跟水蜜桃似的,皮肤吹弹可破。使人见了口齿生津,忘记口渴,而又觉得嘴馋;灵活温柔的星眸水汪汪的,好比是两湾深潭,使人看了会为之倾倒。因而甘心做潭边的一棵青草;红润诱人的樱唇让我想做她的唇膏,可我没有这个福气,她的唇不涂自红;洁白齐整的牙齿如碎玉般排列,谁不想做一把给她用的牙刷?乌黑亮泽的秀发,飘逸柔顺,没有受到污染和烫卷,且让我做她专用的一把梳子吧.......

    “天哪,是你呀,我差点没认出来!马文学,你现在哪里上班呢?”李小珍带着惊喜的微笑地问。

    “我过年前考上万杰了,被分配到一号楼五层一组。你呢?”马文学有点自豪地说。

    “那真不巧,我在二号楼,我两个姐姐都在一号楼,我有时候会被借调过去,我也经常过去找我姐姐。”

    马文学话到这里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眼看这天就要被他给聊死,庆狗子附耳低声说:“这妞不错,看样子活泼开朗,而且不是“杀马特”那一类的,很适合你。既然都认识了,赶紧请人家吃东西啊!”

    “呵呵,不用客气,我刚刚已经付钱了。你们再等等吧,我有事先走了。”李小珍拒绝了马文学的好意笑呵呵地走了。

    “喂,狗哥,看什么看,人家早没影啦!”莲莲在一旁有些醋劲的说。

    “别闹,我是在替我兄弟把关。嗯,不错,看样子你们有戏,你可以多找她一起吃吃喝喝,这样一来二去不就熟悉了吗?”庆狗子看到马文学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又说:“你别不肯面对现实,我堂姐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你得重新开始。”

    马文学对李小珍只是单纯的感到亲切,她的平易近人让有轻度社恐且尤其是怕与女孩子交往的他感觉到轻松愉快。李小珍不像有的女孩子那样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气样,以为每个亲近她们的男孩子都对她们有那个意思。她总是笑呵呵的,没有那些“非主流”和“杀马特”的忧伤与颓废,属于那种青春阳光美少女类型。无论是对自己熟悉的莲莲,还是对李小珍,马文学都只是拿她们当朋友对待,他是相信男女之间是有纯粹的友谊的。

    何况他还处在被王芳拒绝的伤感之中。但是他面对王芳的拒绝也仅仅只是感伤,王芳算是他的初恋,对于恋爱这回事他是懵懵懂懂的,也没想过要有什么未来。但是初恋却又是极其美好的,这才难免会让他有所感伤,因为初恋还捆绑了他的童年。

    马文学坚信他的未来是与文学相关的,他甚至把文学当作他的信仰,天真地以为他的生活只需要有文学就已足够。其实他一直都只算是一个文坛边缘人,他没有加入过任何级别的作协,联想到朱光荣那样水平的人都能加入,孤傲不群的他反倒不屑于加入。这些都不重要,也不是他在乎的事情,在文学领域他有很多崇拜者,但是他更希望自己成为鲁迅那样的人。做一个社会和文坛的观察者,批评家,写批评文章投稿让当前那些互相吹捧、互相推荐“优秀作品”的家伙羞愧难当。但是他马文学作为一个高中辍学的打工仔,显然既高估了自己投稿的那些文章的含金量,更高估了他在广州投稿的那些报刊杂志的包容度。总之,他的所有投稿都是泥牛入海。

    “无所谓,不采用是你们的事,投不投是我的事。我不会停止投稿的,等我的思想越来越成熟,文笔越来越老辣,你们终究无法对我的作品置之不理。积极的人生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跌倒后爬起,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奋进,朝着梦想指引的方向执着前进。直到梦想成真!”

    马文学一直以来很少与外界生人交往,学习和工作以来,他常常是关上交际的大门独自回到书的世界中去。他把心灵交给伟大的先贤哲人们,与他们进行心灵对话,听他们解读人生的真谛。唯有这样,他的心境才能由浮躁归于平静,一切人世间的纷纷扰扰都与他无关了。他甚至也不想关心家里的事情,与父母很少打电话,与哥哥和妹妹更是没有来往。

    莲莲和庆狗子笑他脱离现实生活,不了解真实的打工生活让他有了触动,庆狗子的那句“打工的目的是为了不打工,至少是为了让下一代不再打工”对马文学触动很深。他在做他的闲散文人梦的时间里面,偶尔也不得不强迫自己思考一下未来要承担的家庭责任。

    每天加班到深夜他也会在洗完澡后跟室友李志聊聊文学,偶尔也走出宿舍看看,坚持不吃夜宵的他受李志的影响,偶尔会一起找个小摊吃点麻辣烫。

    李志是马文学的室友,两人睡上下铺,马文学刚搬进去的半个月内他们都没有说过话。据马文学观察,李志内向、勤快、节俭又安静,长得倒是非常符合大众对诗人的期待,瘦高个子,一脸忧郁。他比马文学进万杰早一年多,床上堆满了书,睡觉只剩下一小片地方。他常常在床板上支一个折叠小书桌,然后在书桌上奋笔急书,时喜时悲,时怨时愤。他特别喜欢讨论现实社会:

    “谁若对现实社会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必将挨一记现实社会给他的耳光。恶狠狠、火辣辣的耳光!”

    马文学对他有种特别的亲近感,他们两个人都喜欢文学,都不讲究穿着,也都比较安静。通过闲聊他们还发现双方都秉持“宁可在糊涂时发奋,绝不在清醒时堕落”的信念,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互相看得顺眼了,成了工友兼诗友,互相借书给对方看,也把自己写的诗给对方看。马文学的书并不多,他只带了鲁迅全集,还有唐诗、宋词和元曲的一些集子。几乎没有一本新诗集,马文学更喜欢古典文学。

    据李志自己说,他是粤北山区的,因为家贫被迫辍学出来打工很多年了,他在深圳的FSK电子厂熬了五年,几乎得了抑郁症。他的哥哥在广州这边的五金厂上班,听说FSK不断有工人跳楼自杀,怕他也受影响就把他叫回身边了。因此他逃出了电子厂,又进入了服装厂,一样是在流水线上消磨青春。他已经写了一百多首新诗,据他说只有几首投稿被采纳过,不过都是投给了不知名的小报或杂志。于是他和马文学算是同病相怜。他的诗中充满了愤怒和不满,绝望和诅咒,马文学读了之后很不喜欢,他的评价是:文采几乎没有,技巧也非常单一,几乎全是大白话,甚至不会押韵。但是他没有说过分的话:

    “可能你是现实主义风格,写的都是你的生活和遭遇,字字见血,句句含泪。而我是浪漫主义风格,我的诗中不会直接写现实生活的细节,不会用太过直白的意象和词语。我比较喜欢古典文学的含蓄美,当然我目前也只学到一点皮毛。”

    “哦,那你是李白,我是杜甫了。”李志对马文学的这种评价很满意。

    “哪里哪里,我们都只是门外汉,也许我们人生中的最后一首诗勉强可以达到他们的初级水平吧。”

    “唉,没办法,为了生存,我们只能把青春虚度在车间里面,天天加班,没有时间多读书学习。”

    其实李志不知道的是,马文学在万杰连加班的资格都没有!没错,在万杰想加班是需要资格的!既然没有资格加班,他就可以比李志多点时间读书学习,代价是他只能拿几百元的基本工资。现在的马文学渴望多了解这个社会,多了解他已经加入的打工仔群体,因为他从李志的诗中读出的血与泪太过触目惊心,完全超出了他对这个社会的认知。在他这大半年的打工生活中,他的个人体验还不算差,虽然也有太多不公和辛苦,但是绝对不是李志那首《闹钟》诗中描写的那样痛苦:

    你方方正正的身体,

    欺骗世人以正直的印象,

    你圆圆的小脸,

    讨好我信了你的可爱。

    在每一个天刚亮的清晨,

    你都做了奴隶主的帮凶,

    把我从梦境中惊醒!

    你用你美妙的滴滴声向我索命,

    像恶魔的酣声,

    像巫婆的阴笑声,

    像资本家拨弄算盘的噼啪声.......

    诗人被迫起床,

    像没摊熟的煎饼。

    身体被铁铲强行拉起,

    滚烫的铁锅上还沾着他的灵魂!

    啊,你这无情的闹钟——

    你这剥削者的监工!

    李志把这首他很得意的《闹钟》诗给马文学品读,让他提点意见。马文学说总体上还不错,但是他觉得新诗没有韵味。李志不以为然,他当面直指马文学不懂新诗。马文学没有争辩,他承认自己对近代以来的绝大多数新体诗都评价很低。但是他不承认自己不懂新体诗。马文学进万杰后没有交到朋友,以他的朋友观,那些每天跟他打交道的同事只算是熟人。至于李志嘛,两个人的文学审美是冲突的,因此难以有朋友的交情。

    好在他在某些时候会碰到李小珍,他们会聊上几句工作上的事情:“我啊,想给资本家加班却没有资格,想给国家交个人所得税也没有资格。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一千六百元,而我的工资最高只拿到过一千,想为国家做贡献还要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