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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天福带书恒去烧窑,书恒才刚刚十四岁,但是干活卖力,人又聪明稳重。天福尊重他,把他当大人,什么事情都和他商量着办。可是一斤稻谷怎么能够吃饱肚子?书南更可怜,以前有哥哥吃的就有他的,现在依靠大伯生活,每天半斤稻谷需要大娘花力气打磨出来做给他吃,大娘家那么多孩子,能不能吃到也不知道,有一天大娘在他身上搜到一个腌萝卜,挨了一顿打。过了一年这个才十二岁的失明少年也死了!

    妈妈死了,妹妹死了,爹爹死了,爸爸死了,弟弟也死了。现在的书恒孑然一身,没有了任何依靠与牵挂,窑厂烧完预订的砖瓦停工了。他又吃回大食堂半斤稻谷的口粮,每天饿得不想说话。天福告诉书恒可以去东至找堂叔公端三爷,那边的境况比这边好,而且那位三爷膝下无子可以去投靠他。如果书恒愿意,他就陪他一起去,他也想去那边看看是否有活路。

    说走就走,他们将家里所有的口粮磨成粉,连糠带米粉做成了粑粑装在一个布袋里就出发了。第一天走到茶岭歇了一晚,第二天走到大渡口过江。那时候不能随便出行,他们跑到上游的一个小巷子打听私家渔船的船家。有位船家听说送他们过江可以得到几个粑粑非常高兴。叮嘱他们不论打鱼的小船怎么颠簸都不能动弹,小船载着三个人有惊无险过了江,船家拼了命也就换得几个糠皮粑粑,还千恩万谢。

    两个人上了岸,又走了三十里地才找到汪家村三爷家。三爷三娘是个厚道人家,江南的口粮虽然也是半斤稻谷,但是江南那边副食多,山上有竹笋,蘑菇,蕨菜,湖里面还打到鱼,日子过得去。天福歇了两天看也找不到事情做,就打道回府了。

    三爷夫妇俩收养的女孩叫冬梅,比书恒大两岁,也有十七了。三爷有意撮合他俩,就让他们一起放牛。带他们一起去打鱼。书恒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吃饱了的感觉是好,可是又觉得不甘心。不甘心这么寄人篱下,不甘心就这么无所事事。

    书恒很迷茫,提笔写信给舅舅。舅舅不到一个礼拜就回信了!可能是出于对外甥的愧疚,他在信里希望书恒马上回到他身边,他愿意收养他!

    一九六零年三月到八月,书恒度过了无忧无虑的半年,还是决定回到家乡,他想自力更生,想独立生活。和三爷说明此意,三爷也看出书恒是个有主见的孩子,没有强留,为他准备好盘缠,让他回家了,并嘱咐他随时都可以回来,江南永远都是他的家!

    书恒一个人背着行李走了三天两夜回到了舅舅家,舅舅希望他留下,把他当儿子养。但是书恒拒绝了,舅舅日子过得艰难,他不能再添麻烦。他要回到生他养他的地方独立生活。

    早晨喝了一碗稀糊,他又出发往回走,当时的乡书记朱玉凯和大队书记沈庆堂,大队长沈西和都在大沙河大拐子查看秋收。书恒的不告而别让朱玉凯很内疚,他管辖范围唯一的孤儿饿跑了,他有责任。为此还冲大队书记发了火。这时候三个人就看到河滩里远远的有一个清瘦的小身影,朱玉凯兴奋地喊.:好像是小孤儿回来了!他们三个驻足停留,直到确认是书恒都迎了上去,朱玉凯抱着书恒热泪盈眶,带着他去大队食堂破例吩咐煮了二斤米的白米饭让书恒吃了个饱。

    当时大队的粮管员因为贪污被撤了,正好书恒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是最好的人选。于是书恒做了大队粮管员兼会计并且是炊事员。每天就吃住在大队部。书恒从小做饭,会擀面,后来每次乡里开会,领导都指名要到沙河村的食堂吃书恒的手擀面。这个年轻人得到了所有领导的同情与欣赏!

    可是好景不长,1962年搞单干,不用粮管员了。书恒又干回老本行,给人家烧砖瓦。虚岁还不到十八的他其实还是个孩子,仅仅跟天福学了点烧砖瓦的皮毛手艺,人家喊他师傅的时候,心里直打鼓。但是他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做事不着急,会琢磨,深思熟虑后再动手去实施。居然第一窑砖瓦就烧得到火候,非常成功。

    一九六五年,书恒还辗转在山里人家烧砖瓦,突然接到通知,当时的大队书记沈庆堂要求他回到大队支部任副大队长兼会计。

    在搞了一段时间的单干后,大队又恢复了集体生活,书恒曾经做过粮管员,账目清,脑子活,是大队唯一有文化的年轻人。其他的几个村干部都是文盲,***的很多文件都需要借助书恒的宣读解释才能领会精神。所以到最后,虽说是副大队长兼会计,但实际上大部分的工作都落在了他的肩上。

    这时候的书恒二十一岁,已经成长为一位清雅俊朗,气宇轩昂,冷静实干的青年人。他没有家就以队为家,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废寝忘食。他真挚纯朴,大公无私,又聪颖睿智。话语不多但是言简意赅,说一不二,很有魄力。很多有姑娘的人家都希望招他为婿,但是都被他婉言谢绝。还没有一个姑娘让他动心。这时候一位打洋袜子的盛大娘暗中看中了他。大娘的一个亲侄女盛冬年方二十,端庄大方,而且会织布,就是眼光高不将就嫁人,大娘在心里将两人掂量着觉得般配,就张罗起来了。

    盛冬虽然才二十岁,不仅聪明能干而且思想成熟,她的父母生了十三个子女,后来长大成人的有六个,三儿三女,身为长女她责任心强,总想着让家里人能吃饱穿暖,所以跟着父母白天在队上出工,做事情每次都是争抢第一,一个女孩子拿全工分,晚上还给人织布,她织出来的布料均匀细腻,堪称上乘。唯一的缺点就是不会笑。生活的重担压得她无法释怀。

    打洋袜子的盛大娘自己也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她能看透冬儿的心思。私下里找冬儿掏心窝子的谈心:冬儿,我知道你是不放心娘家,可是就凭你累死累活又能怎么样,我现在给你介绍的这个小伙子在大队当二把手,有文化有本事又稳重,前途无量,你想想,他有能力还不会帮衬着你的娘家?你几个兄弟有他带着还能差到哪里去?这话说到冬儿的心坎上了,意外地答应见一面。

    在书恒那里,盛大娘把冬儿夸得一枝花,盛大娘真心觉得抛开其他因素这两个孩子就是绝配,希望促成他们的姻缘。

    书恒到盛家的时候正值黄昏,冬儿正在挑水进门,只见她身材适中,面容姣好,瓜子脸,大眼睛,一对浓密油亮的大辫子一甩一甩的让他心颤。他一眼就相中了,冬儿的父母对书恒更是十二分的满意。留他和盛大娘吃晚饭,他不由自主的就答应了。可是冬儿转眼就没影了。一晚上都没再见到她。也不知道她是否同意。

    回到大队简陋的宿舍里,冬儿的身影就一直在他眼前晃,他第一次失眠了,第一次希望能有一个家。

    后来的日子,只要大队里的事情处理好了,他就跑到七里外的冬儿家帮衬着做事情,和冬儿的家人拉家常套近乎。

    尽管冬儿一直不理他,他也不着急,只要冬儿不赶他走,就说明没有反感他,他对自己的个人魅力还是有些自信的。所以除了大队部,冬儿家就成了他真正意义上的家。丈母娘对他比亲儿子还亲,好吃的都留给他,家里的大小事情也都和他商量,他也总能很妥善地解决各种问题。一家人都在心底里认可他,喜爱他,几个弟妹都崇拜他。从小缺爱的他在这里充分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从此他就把自己和这个家庭的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