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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忆昔

    红裳儿接过发簪,低声说道:“谢谢。”

    “这有什么好谢的。就当上次重伤你后的谢礼。而且你看这簪子,还是玉的,你如果不喜欢,也可以拿来当尖刀用,比你之前用竹子做的刀,厉害多了!”

    红裳儿轻轻叹了一句:“我觉得吧,你要是个哑巴,该多好呀!”

    四围翠色,日光斜照青石路,风弄竹声,遍人间烦恼填胸臆。

    石崔云来到竹林里,看到一抹红色影子,他跟了过去,悄悄地坐在竹屋前的台阶上。玄鸢看到他,欢快地围着他转,尾巴摇得可欢,并用舌头舔不停,他摸了摸狗的脑袋,玄鸢欢快地躺在地上,露出肚皮,吐着舌头。

    红裳儿看到玄鸢这模样,气不打一处来,她用脚轻轻踢了一下狗的屁股,说到:“你这忘恩负义的小畜生,之前可是我收养你,喂你的……”不等说完,就抽泣起来。

    石崔云看红裳儿眼圈红红的,说到:“你刚才哭了?为你姐的是吧?”见红裳儿没回应,他自顾自的说:“我知道你肯定为这事,刚才在我爹面面前就一直不言语,姜姐问你,你只说不舒服。我知道,是你心里不舒服。”

    红裳儿冷着脸,看石崔云叨叨不停,被说到痛处,便刻薄道:“你的意思,我心眼小?我不是弥勒佛,没那么大肚量去原谅仇人。”

    “我从小爹不疼娘不爱狗也嫌,唯一爱我的姐姐死了,我还不能报仇!你听着,那道士你们最好栓在腰上,别让我看到他落单,否则,我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那贼臭肉身上一百零八个窟窿,就是我干的!”

    石崔云见红裳儿脸气得涨红,止不住扑簌簌香腮两边滚下泪来,忙解释道:“你,别生气,都怪我这臭嘴,又说了不该说的。我知道你恨那臭道士,但为他生气不值当。他是该千刀万剐,但有些事,急不来。”“你说你爹是锦衣卫,那现在把那人送到镇府司,我就不信他不说。”红裳儿说到。

    “我爹倒是想送,但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咱得要进城,但是这城并不好进;第二,这锦衣卫里怕有内鬼,我爹怕把那道士送进去,问不出啥,反倒把他性命给送了。”

    红裳儿一听,惊了,她好奇问到:“这进城,真……真的有那么难吗?”

    “耶!那可不!你可知道你迷晕的那位公子是谁?他可是位王爷!”石崔云低声说到。

    红裳儿瞪大眼睛,有些不可思议,喃喃说道:“我……我见他谈吐不凡,猜他至少是勋贵侯门家的公子,想不到,他竟然是王爷!幸好那日下手知轻重,否则,我姐的仇报不了,我还把命搭进去。”

    “耶!你那不是下手知情重,你是第一次用迷香,再加上晚上害怕,所以手一抖,对吧!”石崔云嘻嘻哈哈。红裳儿一拳打在他肩上,跺脚骂到:“你给我闭嘴吧!谁说我第一次用迷香,之前那帮贼人,就被我药死了好几个?否则我能活到现在!我要是个男儿身,也能‘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去了。”

    “你这话倒是不假。如果你要真是个小厮,那世间就少了一位粉雕玉琢的姑娘,那你未来夫婿不得哭死!”石崔云笑到。

    红裳儿一听,气的从怀里掏出那枚玉簪丢到石崔云身上,骂到:“拿去,别拿我逗乐!我不是戏台上的戏子,这簪子你爱给谁给谁,给那些爱涂朱抹粉姑娘们最好。”

    石崔云被呛得愣愣的,他拿过簪子,委屈道:“本以为你也是个阔大宽宏、侠胆英豪之人,想不到也是个小性子的。我……我只想逗你开心,但没想到……哎!”重重地叹了口气。

    红裳儿用手推开玄鸢,嫌弃到:“去去去,去找给你肉吃的主子。一听别人叫,就跟馋嘴猫儿似的屁颠屁颠跑过去。”

    石崔云一把搂住玄鸢,摸着它的头,笑着对红裳儿说:“玄鸢归你,我不抢。我养了只狗,叫鹰啸。以后这两狗成双,也不孤单。万一那只狗丢了,我就学那《夷坚志》里的员琦。”

    红裳儿疑惑,问到:“此话怎讲?”

    石崔云道:“这员琦,养了一条很可爱的狗,黑身白足,叫银蹄。有一天狗丢了,员琦还贴出启事,悬赏寻狗‘养狗黑身而白足,名为银蹄,随呼拜跪,甚可爱。忽失之,揭榜募赎。’”

    说完,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到:“人对物尚且有依恋不舍之心,更何况人与人之间。你放心,不论那臭道士背后是谁,也不管我爹管不管得了,我石崔云是一定会帮你。大不了,咱就想法子,到皇帝老子跟前告状去!”

    红裳儿“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说到:“皇帝是你想见就见的?你就是水仙不开花——装蒜。”

    “对了,你都来几日,还不知道你名字。我叫石崔云。我爹说,他喜欢自由自在,当时看到‘我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特有感触,就给我取了‘崔云’,希望云随时来,随时赏。你呢?”

    “这名字,挺大气的。”石崔云道,此时他心里不禁好奇红杉儿的姐姐是怎样一位奇女子,说道:“你姐姐,有这等文采,考个女状元,应该不是难事。”

    红杉儿苦笑,又道:“我爹是村里的秀才,我娘是村里乡绅唯一的女儿。我五岁那年,我娘难产死了,当时那胎儿是个男孩。我从小不爱女红,就爱跟着村里那帮小子舞刀弄枪,我爹见我如此,就把我当男孩养。虽有后来我爹有几房姬妾,奈他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再见我性格大大咧咧,把我假充养子之意,聊解父亲膝下荒凉之叹,对我也珍爱有加。”

    “我爹四十三岁那年,出门贩货,在归家途中不幸染病,幸得一店家相救。这家店有位女儿端姐,我父亲见端姐生得颇有姿色,也读了几年书,为何年方三十,至今未嫁,心中存疑便问了店家。店家说因为他老来得女,对此女颇为溺爱,就如六月的雪,含在嘴里怕化,十二月的暖阳,捧在手心怕坏,所以端姐就养成了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泼辣性格,从小就想捡着高枝飞。奈何地方的富户见她家微寒,对她并不钟意,这端姐对门当户对的子弟也并不中意,再加上清白人家子弟对端姐的品性有些微词,这婚姻大事就一直耽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