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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春为发生,冬为安宁”

    进入高二下学期,课业更加繁重起来,周六不再放假,晚上还增加了自修课。

    按林同德主任在晨会上的话说:“高二下学期,四舍五入那就是高三,而高三,四舍五入就是人生,你的人生,你愿意比别人少奋斗一秒吗?”

    吴束就看不上他这般偷换概念,在底下嗤笑:“那要这么算,我一字头的年纪,四舍五入还得归零呢,我都没出娘胎我急什么?”

    教导处于老师恰好巡到这里,伸手在他脑后掠了一把,“你都没出娘胎你讲什么话?”

    吴束连忙闭嘴站定,可也只老实了五分钟,待老于一走远,就又开始后仰着身子跟安宁凑话。

    安宁却没心思搭理他:“我不懂胎教。”

    他正在思谋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三月二十一就是余念的十七岁生日,但他还没想好要如何给她庆生。说起来,安宁是个物欲很低的人,却又是个审美要求极高的人。这些日子趁午休跑了不少地方,也想了许多方案,却没找到一样不落俗的礼物,可以配得起余念的十七岁。

    这还要说到开学前,他和余念一如往常又在图书馆里扎了好几日来赶作业。余念是因为忙着集训来不及写,而他是专程为了留个理由好跟余念一起。

    偶尔写卷子累了,他们也会去图书架找两本闲书换换脑子,遇到有趣的片段就藏在书架后面一起捂着嘴巴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余念拿来一本《尔雅》非要他看。安宁无奈地说:“要不我还是回去写卷子吧,学霸的闲书我无福消受。”

    余念翻开来,指着其中一行,小声说:“你看,‘春为发生,夏为长嬴,秋为收成,冬为安宁’,原来你的名字这么有文化啊!”

    安宁在她头上轻弹一下,笑道:“还行吧,也就比《纪念刘和珍君》的念靠谱一些。”

    余念撇撇嘴,不服气地说:“你的冬天已经结束了,我可是春分后的第一天生的,整个春天都是我的主场!”

    其实他早就从生源信息表里知晓了她的生日,于是点点头:“行行行,春天是你的主场,因为你过生日;冬天也是你的主场,因为我的就是你的。”

    余念不好意思表现得不好意思,于是装作听不懂的样子,还继续追问:“那夏天呢?”

    “夏天也是你的,因为闰土在夏夜捕了你。”安宁一本正经地答她。

    “别胡说八道。那秋天呢?”余念把书合起来,放回书架,又将手指张开,威胁地看着他。

    “秋天……秋天你家门口的树结果了,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别闹别闹……我编不出来了,猹猹,我错了……错了好吧!”安宁怕张牙舞爪的余念真的会伸手呵痒,忙去隔挡,笑闹间下意识握住了她的两只手。

    这是他第三次牵住她的手。不同于第一次在鸽栏的混乱不知措、第二次在电影院的隐秘无人知,此刻窗外阳光灿烂,身旁不时有来来往往的人,余念眼里还带着来不及褪去的轻盈笑意。

    无拘无束,忘忧忘俗。

    他几乎将掌心的灵敏度调到了最高,却并没有感受到余念有一丝挣扎或抗拒的动静,这让他觉得十分熨帖,像有春风在心里绕啊绕,烦恼散尽,满是愉悦。

    过了片刻,又或者是过了很久,他低声说:“回去吗?”

    余念点点头。于是他松开一只手,却更握紧了另一只,牵着她走出了书架,穿过长长的阅览室,回到了桌前。

    他走得那样坚定,仿佛脚下是婚礼的红毯,再重要不过;他又走得那样自如,仿佛这不过是经年日常的一瞬,再平常不过。

    余念亦是。

    自那日后,安宁觉得余念待他又有不同,更亲昵些,也更放肆些。

    今年总算有理由陪她过生日了,毕竟他们现在可以算是“自己人”。

    吴束却还是替他着急,恨不能按个三倍速按钮,直接跳到他们早生贵子后的剧情。

    安宁反过来宽慰他:“你不懂,这叫‘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你要真这么着急,份子钱可以先给。”

    吴束果然撕下一张草稿纸,龙飞凤舞写了个“壹佰万元整”。叠成小方块塞给他:“白头偕老,永结同心。不客气!”

    安宁笑骂他两句,倒也十分开心地收下了。

    今年余念的生日恰好是周一,拜晚自习所赐,当晚是不能回家吃饭了,于是经过家庭会议讨论一致决定,提前到周日一起庆祝。而生日当天的中午,按照惯例,是要请南雪和阿鹤一起去吃蛋糕的。这样一来,其实也没多少时间留给安宁来执行什么伟大计划。

    “要不然……中午你也来吧,反正韩天鹤你认识,南雪……南雪……你也算认识。”余念在考虑是不是可以扩大一下蛋糕小分队。

    安宁听到这个名字,想起了一些鸡同鸭讲的往事,揉揉太阳穴,说:“那是冤案,我不认识。”

    余念心虚地吐吐舌头,含糊着说:“以后总会认识。”

    安宁也不欲惹她为难,又愉悦于她已然愿意将自己带入好友圈子中,便说:“你跟她们去庆祝吧,我等你下课。”

    余念也应了:“好,那你晚自习下课等我,我请你吃蛋糕!”

    结果到了那天晚自习时,余念被裘帮主困在办公室里磨竞赛选拔的事,待她出来时,教学楼里空荡荡的,连安宁都不在了。

    她有些失落地拎着一小盒蛋糕走出了教室,刚一走过楼梯转角,就看到安宁。

    他站在阶下,笑盈盈望着她。

    安宁生的高大,余念已经习惯了从侧下方半仰着头看他,今天这样俯看下去,竟多了一些平日里觉察不出的温驯。

    他迎上几步,熟练地接过余念的书包和手里的蛋糕,又从背包里抽出一个和小臂差不多长的盒子递过来。

    “猹猹,十七岁生日快乐!”他的声音里带着了不得的愉悦,仿佛万古千秋里只有这一个十七岁。

    余念轻轻打开盒盖,盒子里躺着……一根羽毛。

    确切的说,是一支羽毛笔。乌棕色的锋利翎毛,周围笼着一圈润润的白边,玉般的羽管下面嵌着一小截银质的笔身,笔尖在灯光下泛出星芒。

    “好漂亮,这是什么鸟的羽毛?”余念伸出手指小心地抚了一下,问道。

    “据说是大雁,你知道的吧?”安宁见她喜欢,略略放了些心。

    余念点点头:“知道啊,就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排成一字那个鸟。”

    安宁把笔端系着的丝带解开,取出羽毛笔放在余念手心里,说:“还有呢?再想想,想个有文化点的。”

    文化?余念盯着笔思索了半天,才狐疑地抬起头,问他:“你是不是想说,我该练练字了?”

    ……

    安宁噎了一下,而后便笑出了声。待他笑够了,才说:“这是我前年夏天去湖边采风的时候发现的,当地的牧民说,大概是大雁的翅翎,但以往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他们说这代表好运。我本想着,一支羽毛谈什么幸运不幸运呢,只是看它漂亮,就带了回去。然后就开学了,没多久我就见到了你,你看,是不是有天大的幸运?”

    这时突然有高跟鞋的声音由远及近,怕是哪个老师下班了。余念赶紧将羽毛笔收好,跟安宁离开了学校。

    在回家的公车上,余念擎着那羽毛笔,一会雀跃一会叹息,终于还是忍不住对安宁说:“我还是觉得我配不上这支笔。”

    安宁无奈:“配得上,不一定要写字,拿来挠痒痒也没问题的。”

    “我的意思是,你一定费了好多的心思和时间吧?”余念想起自己似乎从没为他“浪费”过时间,更遑论这些柔软心思,越发觉得对安宁不公平。

    安宁也不想骗她:“笔尖是专程去买的,还有跟人学制羽毛笔花了一些时间。但是没逃课没熬夜,也没抢银行,你不必有负担。”

    余念自然知道不止这么简单,她将羽毛笔珍而重之地放回盒子,然后对着安宁说:“我决定,明天开始练字。”

    这下轮到安宁傻眼了,这是个什么走向?

    余念看着好笑,却正色道:“我午休时间练,不逃课不熬夜,也不抢银行,你也不必有负担。”

    安宁发现事情有些失控:“我送你这支羽毛笔,是因为它和你一样轻盈可爱,并且祝你有无限好运,并不是嫌弃你的字不好看。”

    余念偏头看着有些慌了的安宁。她格外喜欢看他不稳当、不平整的模样,特别是当这些与她有关。

    “本来就不好看啊,只是我从前不在意罢了。”余念说得很轻松:“但是现在我在意了,我想要变更好一些。”

    “为什么?”安宁俯低了身子看着她。

    “因为你……的那支笔!”十七岁的余念,狡猾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