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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往事

    方岑无不懊恼,出门前怎么忘了给手机充上电。此刻恨铁不成钢瞅了几眼早已黑屏的手机,只能无奈地收回口袋里。

    又过了会儿,前方还没有车流前行的动静,她百无聊赖地听着旁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话声,困意袭来,险些头枕着窗玻璃睡着。

    车子不知几时才能发动,她强迫自己必须保持清醒,视线转向窗外,试图捕捉一些画面以转移注意力。

    与公交并排停靠的是一辆黑色商务车,好巧不巧,坐在后座的男人也恰降下车窗,朝她望了过来。

    视线交织的一刹,方岑是怔仲的。与她的刻意侧头躲避不同,那边,沈时已经开了车门下来。

    她自知左右避不开,只能咬了咬唇下车。

    初春的季候,岩城地理位置又偏南,若照往年,早该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时候,今年却难得十年不遇的大霜冻,一阵风吹过,春寒料峭透骨的冷。

    “今天气温很低,你只穿这么点儿,站在风口不冷吗?”方岑神情平淡,面上来看辨不出心绪,仿若只是简简单单偶遇了一个许久不曾谋面的朋友,可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心底的波澜,斟酌着开口。

    她的言外之意是,风很大很冷,你不用刻意下车叙旧,还站在风口,挡着身后呼啸而来的冷风。

    过去两个人在一起时,沈时同她说起过,母亲生他的时候是早产,产时大出血大人和小孩一同在手术室里足足抢救了二十几个小时,所以他先天不足,从小身体素质就比同龄孩子要差一些,大病小病轮番轰炸,吃的药比吃的饭还多。幸好到了初高中,长期坚持锻炼,免疫力提高不少,体质也好了很多,尤其是两个人在一起后,几乎没有生过什么病。可也还是怎么吃都胖不起来,身上没有太多脂肪御寒,一入冬,早早的就套上厚外套。

    沈时看上去很高兴,嘴角上扬眉眼弯弯,这场不期而遇是自上一次两个人在医院偶遇后他最期待的事。当时境况特殊,他不便同她说太多话,而此刻不同。

    他们相对而立,这一刻,他似乎有很多话想说,想问她过得好不好,工作会不会太辛苦,天气冷了有没有照顾好自己,小腿上因为过去爬树摔伤留下的旧疾还有没有发作,以及,他为当初的选择追悔莫及,回来了两人还有没有破镜重圆的可能……

    因为她轻松的招呼,通通都咽回肚子里,笑说,“不冷,岑岑,我……我没想到能在这儿遇上你,真是挺巧的。”

    “是啊,好巧。”遇上事故堵车,几百万人的城市里偏就她和他同停在一条线上,还无独有偶同一时间望向对面,看到了彼此。方岑心想,老天爷,你要不要这么刻意安排啊。

    后来沈时又拉着她说了很多无可无不可的话,他当真是商场上摸爬滚打练出一身善于察言观色的本事,最知什么能说什么该避开,哪怕两人阔别多年生活不再有交集,找起话题来也是轻而易举,偏就聊的还不冷场不尴尬。可方岑却始终神思在外,也不知道具体说了什么,总之他说一句,她或是点头摇头或是顺着他附和一句。

    视线里却一直有他直挺挺的身影,方岑不合时宜地发散着思维,想他似乎比上一次见更清瘦了,脸上轮廓愈加鲜明,仿佛拿刀削刻过一般锐利,露在外面的皮肤苍白得不像话,血管纹路清晰可见,不像一个正常男人的肤色,甚至比很多刻意做防晒的女孩子还白皙,隐约中透露一股病态。

    脑子里一闪而过爷爷提到他时几句心疼不已的话,方岑咬着舌头,到底没忍心,不轻不重说,“工作起来不要太拼命了,钱是赚不完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沈时显然没料到她会这么说,讶然片刻,眉目舒展,笑了。

    张了张嘴想说什么,车上忽而下来一个女人。年纪轻轻,脸上妆容很淡,一袭乌黑长发披在肩上,她穿着一身淡紫色长裙,搭配浅棕色毛呢及膝大衣,能看得出质地很考究,像是量身定做,与主人高挑曼妙的身姿相得益彰,打扮素净不张扬,举手投足间也是一股优雅从容的气质。

    她视线略过方岑,将手上的男士外套披在沈时身上,动作熟稔自然,像是早就做过无数次。

    “风大,小心着凉。”女人替他掖好领口的褶皱,嗔怪道。

    沈时脸上的笑意明显僵硬了几分,却还是极有风度地回过头,冲那女人投以浅淡的一笑,淡淡说,“谢谢。”

    他收回目光,有些焦切不安地看着方岑一双平淡如水的眸子,似乎在想一个合理的解释,可分明,任何解释都是没有必要的,于她,也早已没有任何立场干涉他的感情。

    “岑岑,这是温煦,”沈时话语里掩饰不住的急促,好像怕她误会什么,可关系他没点破,甚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该用哪一个词来形容,是朋友吗?太浅薄,恋人?显然也不是。最后有些挫败的,如同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只会盯着她的眼睛说,“我父亲好友的女儿。”

    方岑静默了一霎,转而笑了,同她说,“你好。”

    温煦淡笑,视线只在她身上短暂地停了几秒,同样回以不痛不痒的,“你好。”而后又看着沈时,有意提醒他,“沈叔叔还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司机说这条路估计要堵到很晚,我们可以改道回去,不要让老人家等得太久了。”

    沈时没有马上作答,沉默着,在温煦耐心等待的目光里,很轻地点了点头。

    他示意她先上车,自己还有话同方岑说,温煦是个聪明人,也不点破,跳上车前回头望了一眼,那眼神里,有志在必得的挑衅和心安。

    可真支开了人,沈时反而不知要说什么了,断断续续艰难解释温煦和他,仅仅因为两家是故交,平常往来才会密切些。

    “我知道。沈温两家交情匪浅,诸多生意上都有往来,连财经杂志上也说了,你们两家是强强联合,商业帝国里的两头雄狮。”方岑避重就轻如是说。

    除此之外,她还清楚,沈时的父亲沈振早已将温煦作为未来儿媳妇的唯一人选。只是这一点,沈时不会知道很多年前她就了然,并且,促使他们最终分开。

    最后方岑婉谢了沈时提出送她回医院的好意,只说自己并不赶时间,沈家老宅和她们医院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绕来绕去太麻烦,沈时知道一旦她认定的事就不会再变,自知拗不过,也就先离开了。

    堵死的路是在一个多小时候后才开通单行车道的,方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

    公交里好多人提前下了车,刚刚还是畅谈热闹的空间一下变得冷清,她慢慢侧头枕在玻璃上,玻璃乒乒砰砰很有节奏的小幅度跳动着,没多会儿,困意又一次袭上来。

    方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睡着,半梦半醒间想到很多事……

    她十岁的时候,第一次见沈时,那会儿他大概十五六岁,父亲沈振靠做烟酒生意发家,生意做的很大,在当地声名显赫,也是为数不多走出落魄山村,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的成功企业家。

    时隔多年回家祭祖时,从前的老同学上门拜访,交谈中感慨学生时代光阴荏苒,恰好当时方岑的爷爷因为腿疾复发,人群里便有人提议去看望这位旧时的老师。

    那天沈时是与父亲一同前往的。登门的人浩浩荡荡有十来个,方岑年纪小,没见过这种阵仗,独自坐在厨房的灶炉前烧火。

    大人间的话题冗长乏味,沈时不感兴趣便一个人胡乱瞎逛,农村的老式灶头他没有见过,觉得很新奇,主动问她,“黑丫头,这个小口是干什么用的?你往里烧火又做什么?”

    方岑怯生生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口是用来烧火的,把点燃的柴火加进去,大火堆在锅底烧旺了,锅里就能做饭。”

    说着,她又把一根点着的火柴添到柴堆里,火柴棒滋啦烧了近十秒,烧完了,该燃起的柴火一根也没点着,她有些气恼,伸手又要再划一根火柴,一旁看得津津有味的沈时已经按耐不住好奇了,出声打断她,“要不,我来试试吧!”

    方岑“啊”了一声,一句“你真的会吗?”还没问出口,沈时已经一把抽出她手里的火柴盒把弄在自己手里,低头捣鼓起来。

    “是这样吗?”他学着她的样子,抽出一根火柴棒,将黑色的火柴头在盒边猛地一擦,随着滋啦一响火花燃起。

    由于沈时对这个小玩意太过感兴趣,生火的技术又实在生疏粗糙,最后他们足足烧完了一整盒火柴,堆好的柴堆还是没燃起一星半火,浓烟倒是飘了满屋子。

    两个人都被呛得不行,直到厨房外有几个大人以为哪里失火了急忙晃进来。沈振一瞧见自家儿子被烟熏得黑乎乎还傻乐个不停的样子,立马怒了,“你这个臭小子,你想干什么,想烧了方老师家房子吗?”

    “爸?”沈时迷蒙着眼瞧见父亲紧锁的眉头,立马意识到自己多半是闯祸了,与方岑对视一眼,忐忑着说,“她要生火做饭呢,火一直烧不起来,我就帮帮她,嘿嘿,没想到我也不会啊。”

    这借口,一听就漏洞百出,一个尚且十岁的孩子自己生火做饭,断然是没什么可信度的。

    方岑一直蹲在他身旁做隐形人,她不爱说话,此刻听他提到自己,愣了一下才点头,“嗯。”就没话了。

    在场的人多半是个人精,都想抱上沈振这棵大树以为自己日后谋个好出路,很快有人打圆场说,“哎呀,老沈啊,不过是两个小孩子玩闹嘛,也没有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啊,你就消消气哈,而且沈时一直生活在大城市里,对土灶头好奇也正常嘛。”

    “对对对,小孩子贪玩很正常是不是啊。”有人附和说。

    沈振余怒未消,比起真造成什么严重损失,他更关心的,是自己儿子体质一向不好,吸进去那么多呛人的浓烟万一又出什么岔子,回去难跟妻子交代。

    碍于一旁的人太多,他脸色稍稍缓和,一个眼风扫在沈时身上,示意他赶紧洗把脸去。

    有了这么个插曲,大家都坐不住了,闲谈了几句便陆陆续续告辞。

    沈时出门前还惦记着未烧完的那盒火柴,都被父亲按进车里了还不忘冲方岑大喊,“黑丫头,下回再来找你玩!”

    方岑围着小方桌乖乖巧巧坐着,望向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喊谁黑丫头呢?”沈振脸上不悦,朝拄着拐出来送客的方老师不好意思地笑笑,“这小子被我宠坏了,说话越来越没个正经的。”

    “哈哈哈,小孩子嘛,开个玩笑,没有什么坏心眼儿的,不碍事。”方老师和气笑道。

    回去路上,沈时在车里就被父亲一顿教育,从他四处乱窜没规矩到擅自玩火完全不把安全当一回事,上上下下批评得口干舌燥,讲到给方岑起了个“黑丫头”这样的外号时,却沉默了。

    他叹了口气,隐隐动了几分恻隐之心,“方岑这个孩子,命不好啊。”

    父亲突如其来的感慨,沈时听得云里雾里,他无不好奇,脱口而出就问,“命不好?哪儿不好啊?”

    他是从小生长在蜜罐里的人,家庭富裕吃穿不愁,父母也很恩爱,极少数的几次红过脸都是母亲为自己又哪儿不舒服而把心疼化为了怒气撒在父亲身上,所以他不能想象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经历父母离婚,母亲自杀,父亲为了保全情人失手杀了情人丈夫而锒铛入狱,所有这些放在任何一个成年人身上都足以破灭对生活希望的事之后是如何的心境。

    十几岁的少年人,最易泛滥的便是同情心,最守不住的也是这颗由同情开始便愈加向她倾斜的心。

    他在父亲的喟叹声中早将自己骂得体无完肤,为自己随口给她起外号,将责任都推到她身上的鲁莽后悔不已。

    隔天他便信守承诺独自去找她玩,沈时的老家离方岑家不远,穿过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河就到了。他最爱在迈上木桥第一级台阶时便开始喊她的名字,声势浩大唯恐临近几家有谁听不见似的。

    刚开始方岑嫌他吵闹,自从父母出事后她就变得极其沉默寡言,一天下来跟谁也说不上几句话,爷爷倒觉得沈时的出现或许是个很好的契机,十来岁的他朝气蓬勃,一身的活力,他盘算着让两个孩子多走动,也许方岑受他影响,会逐渐开朗。也就乐得沈时不时来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