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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订婚宴

    远的不说了,就说说昨天的订婚宴吧。

    早上我确实累,起不来,起来了也因为习惯,习惯一旦养成真的很难改变。

    抱着个手机在厕所老久出不来,什么时候蹲到腿麻的没有知觉了什么时候才出来。

    然后觉得腿麻了,我需要休息,就又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刷手机。

    这真的是个坏习惯了,除了伤害,没有任何益处。

    可以改掉吗?

    我记得以前看过,说一个人的习惯养成需要21天,所以是不是说我只要坚持21天,我就能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己,我会养成一个好习惯?

    早上起来,首先叠被子,把床铺打扫干净,然后先洗把脸,把脸上的眼屎什么的弄掉,要不然虽是家里人,可也看着太影响心情了。

    接下来去上厕所,尽量减少蹲厕所的时间,蹲厕所时间不要太久了,还有出来了先锻炼身体好吧?不下载快手也行,反正有爱奇艺的会员,爱奇艺上面应该也有教人跳舞做操的视频的吧?

    不过早上的时间太过急促,所以一定要做好准备,早上不行就早点起床,等过段时间适应了,知道流程了,就能多睡一会儿了。

    还有一个是总觉得有人,什么都不好做,有点被内心的一种压迫感所禁锢。

    最后终于要出发了,妆容没有很完美,我的好些化妆品都还没用上呢。

    好像今天又是一场盛宴啊,下午该怎么好好打扮一番呢?

    去了那里,然后就开始吃饭了,每次吃喜宴,唉,也没参加过别的地方的,就中国来说,分餐不现实,大家都在一个盘子里夹东西,有口水在所难免,额额,万一传染什么口气疾病之类的,emmm……

    哦,还学到了一项新技能,上饸络面第一碗要给新郎新娘备下,我咋说我哥让我看着那碗面呢,啧啧,还以为是我哥这么温柔有细,早早给我嫂子准备了饭,没想到还有这一说,涨姿势了。

    真的是第一次以主人家姿态办喜宴,真的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还是很关心喜宴进展的。

    以前也跟着父母参加了不少这样的喜宴了,每次去了就只是吃饭,其他的一律不关心,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次不一样的,我亲哥订婚哩!

    看我爸在那里往前忙后端茶倒水的,我爸其实跟我一样性格的人,可是他是一个男人,一个农村男人,必须顶天立地,很多事情都必须去做,不管喜欢与否。那么热情的招待客人,开心吗?也许吧。

    以前我总觉得,别人宴请,捎个礼钱给他,人不去,主人家应该会高兴的吧,省了饭钱,还得了礼钱。

    可是昨天我突然觉得,礼钱不礼钱的再说吧,人来的多了有人气,显得主人家有面子,这样的典礼,本就该热热闹闹的。

    带着六姨家的弟弟出去逛了逛,总不能一直待在那里等下午开饭吧?而且虽说是主人家,可是也确实是没什么要说的要做的。

    穿着高跟鞋走路还挺累的,脚有点痛。

    弟弟居然抓到一个娃娃,他好厉害啊!我之前赔了那么多钱进去,一个没抓到。

    抓娃娃这事儿吧,其实也不见得我就多喜欢这个娃娃,我所关心的,就是抓娃娃那个过程和结果,只要能抓到就好了,抓到就会很兴奋,很开心了。

    抓娃娃的时候我所关心的就只有一件事——有没有棱角,好不好抓。

    至于我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娃娃,那就,呵呵……

    11.30了,太饿了,没忍住,跑去吃饭饭了,嘻嘻……

    我那个软萌白嫩的小弟弟哟,长的个子高了起来,也瘦了很多,还有胡子,嗯,小白牙也变黄了😂😂还是有点小时候的影子的,黑溜溜的圆眼睛,可爱的大鼻子,板嘴。还是一如既往的可爱,萌萌哒!还是喜欢这个弟弟,毕竟从他刚生下来那么小一点点看着他长大的,很可爱的小孩子,真的喜欢他。

    下午回来坐了好一会儿,然后先开始各种仪式,然后才开饭。

    最后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人。

    我不能确定。

    我从小学起就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呀。

    好庆幸,他是我哥哥的朋友,所以在这里我还能见到他。

    果然是我喜欢的男孩子,那么优秀,还是那么阳光帅气,真的好看。眼睛好清纯,呃原谅我这样的形容词,很干净很美好总之。鼻子也刚刚好,嘴巴……

    我从小就是一个挺有审美的人啦。

    他还是那么好看,然后我还是喜欢他。

    只是可能是年纪大了,没那么紧张了,不会再脸红出汗心跳加速了,在成年人的外衣下,我演的挺好。

    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

    我是真的喜欢他。

    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他是优秀的,不放弃的。现在在西安发展,有一份高大上的工作,在三星电子厂,很了不起啊。

    像我哥他们那一帮朋友,都是不怎么好好学习的,然后现在基本上都是在从事一些体力劳动的活儿,他是一个例外啊,虽然老跟他们混在一起,可是他好好学习,从来不轻易放弃自己的追求。

    他是这帮兄弟里面唯一一个上了大学的人。

    在城市里,不管怎么样,一个孩子都不会过得太差,去做一些基础性的活儿,大多还是能完完整整读完书的。

    可是在农村啊,只能靠自己。读书这件事也是一样,否则只能一辈辈的传承上一辈的讨生活的不易。

    Xz,我还是喜欢你啊!这才是真的喜欢啊!

    可是对不起,我太自卑了,我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的你,伤心到最后就自甘堕落了。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也许我应该把你写进书里,然后在另外一个世界成全我们,或者,是成全我。

    坐下没多久,说了两句话,然后敬酒环节就开始了,我要跟在哥哥嫂子后面收罗红包。

    这事儿还别说,真挺累人的。穿着高跟鞋本来就不舒服,然后还得一直站着。要做好姿态真的不容易,那些模特啊礼仪小姐啊什么的,看起来钱赚的轻轻松松,可其实谁做谁知道,这世界上就没有轻松不累人的工作。

    过了一会儿,我爸来换我,我还有点惊讶,差点以为我必须要陪新娘新郎走遍所有敬酒环节呢。

    然后我就去吃饭了,妈妈给我碗里还放了些饭菜呢,就是饭菜都有些冷了,应该是之前就做好了,毕竟喜宴一下子现准备那么多好吃的还是不容易的。

    没吃几口,他喝了喜酒,给了红包,就走了。

    有点难过啊,我真的舍不得你走。

    都怪我不够优秀,要不然我就可以自信的去告白你了,真的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节日。

    在这样的心境下,跟前任的种种,就有点恶心了,简直黑历史。真的是一厢情愿,白痴一样的了。自我催眠,自我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