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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录音2

    那个女孩子被张静成功解救了出来,狠狠地松了一口气,连声说谢谢。

    转头的时候看到几个人站在外面看着她,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立马涨得通红。

    她低着头轻手轻脚地贴着墙根走过,根本不敢与其中任何一个人的眼睛对视。等差不多挪到了楼梯口,整个人敏捷地一跳,像只受惊的兔子一般,逃也似的跑下了楼梯。

    众人:???

    “小姨,这孩子你哪里找来的?这么……特别?”

    张静笑呵呵地招手示意着他们过去录音室,“小悦一个人可以干很多活的,别看她这么容易害羞,这个工作室的访客预约接待,处理日常业务,采购入库机器乐器用品,还有这里的卫生都是她负责的。”

    采购清洁可以理解,可是接待的话…这么害羞真的没问题吗?秦双脑海里已经开始出现了那些神奇的画面了。

    曾一帆一如既往木着脸,而刘杰则露出一脸原来如此的无语表情。

    “有个客人约了今天的,我先下楼跟她沟通一下,你们在这儿安心录音。”张静看了一下手机上的备忘录对他们说。

    本来以为工作室就只有那个害羞的小姑娘在,结果张静一个电话,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一个人,是个戴着耳机的黄毛。刘杰顿时像是找到了组织一样,看着那个黄毛怎么看怎么顺眼,因为他也染着一头黄毛,审美一致,同道中人。

    “张姐,我来了。”黄毛打完招呼就跑去摆弄机器设备,他长得很瘦,但是动作很灵活,像只身材苗条的猴子。

    “猴子,昨晚跟你说过的,今天录音你来负责一下,还有后期的混音加急。其他的不用我多说了吧?”张静给他交代了一下注意的事项,转身下了楼。

    刘杰走上前,熟络地用手臂勾着黄毛的肩膀,开始套近乎,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没过多时,便开始称兄道弟,约好了今晚上去哪里喝一顿。

    秦双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混音师,难得主动交谈。他从前没有来过录音棚这种地方,更别说认识眼前这些看起来十分复杂的机器,此刻看到猴子熟练调试那些机器,两只手像是蝴蝶一样上下翻飞,不明觉厉,对专业人士的敬佩油然而生。

    他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有些看不明白的就请教猴子,一路下来竟然收获了许多专业名词和不明觉厉的仪器名称功能。搞到后来刘杰和曾一帆都很纳闷,不明白这个能够自弹自唱还能自己写歌的家伙,今天怎么像是个啥都不懂的萌新。他不是张静亲戚吗?难不成没来过录音棚?

    秦双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他,会乐器会扒谱会唱歌并不代表他来过录音棚呀。他是听过很多歌没错,但是他之前跟娱乐圈可一点关系都没有。

    在录音这方面,他还真是个妥妥的新人。他也没好意思耽误人家太多时间,按捺下自己的好奇,请教了黄毛录音需要注意的问题和一些细节便开始了第一遍。

    第一个录的是boston的伴奏,几个人因为有过一次合作经验,录音进行得很顺利,伴奏过了几遍基本就完成了。

    戴着耳机的顶着一头黄毛的猴子在机器上面娴熟地操作,最后带着灿烂的笑容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他也很少遇到这么有效率的。

    张静请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一人多用,把一个人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那么多复杂的机器操作被黄毛一通快速敏捷地弄下来,竟然没有一处出错的。后期处理还需要点时间,但那都不是事儿。

    录完《Boston》的伴奏之后,秦双拿出给秦瑟写的那首歌的谱子,仔细再看了两遍确认没什么地方需要再修改,才放了下来。

    留在一边的刘杰和曾一帆也是第一次来张静的录音棚,他们之前都是在依靠张静电话联系和接活,他们乐队也还没自信到要去录音棚录专辑的地步。他们站在一边小声地交谈着,基本都是刘杰絮絮叨叨的说,曾一帆点头。而坐在一边的秦双录音完便坐到了一边开始回忆着脑海中的旋律,拿着一个大本子在那里写写画画。

    似曾相识的情景!

    刘杰想起了第一次遇见这家伙的情景,他梳着个大背头,安静坐在角落拿着笔写写画画。他们这时候也不聊天了,闲着没事,慢悠悠地踱过来想要看看这家伙在写什么。

    刘杰这时候已经对秦双越看越中意,大有乐队主唱非君不可的势头。他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不由得又一次被他写歌的速度惊到了,他好像写词作曲都不用怎么打稿,就是这样写写画画,一首歌就出来了,完成度极高。

    兴许他并不是没有打稿,而是那些旋律都在他的脑袋里面,所以才可以这样水到渠成?

    怎么可能!刘杰嗤笑一声,为自己有这个想法感到荒唐。大概曲调可以记得住,可是歌词那些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声调,配器怎么加入,以什么样的方式,这些都是需要斟酌的。

    秦双在专注地回忆着脑海中的旋律,他要把给榆木的歌尽量回忆着写出来,能写多少写多少。一开始便想好了要什么歌,打好腹稿便写得很快。但是很多细节就模糊了,需要后续再进行补充完整。

    刘杰走过来老实不客气地拿起他桌面上写好的几页,“奇洛李维斯回信?”刘杰在一边小声读出他写出来的歌名,好奇怪的名字,感觉像是一个童话故事的故事名。

    他拧着眉头一边回忆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这个名字,一边猜想这是首什么歌,旁边的曾一帆却专注在曲谱上面,眼睛越来越亮。

    “你没听过这个明星?”秦双看着刘杰一脸茫然,想起这是个陌生的世界,也不知道这位代表作有《生死时速》,《黑客帝国系列》《康斯坦丁》等等十分具有知名度的电影,有没有如另一个世界一样成为光芒万丈的演员。

    他掏出手机,开始搜索歌曲里面提到的那个人的名字,发现米国的好莱坞真的有这个演员,而且还是个小金人影帝。

    只是他成长的轨迹有些不一样,他刚年轻的时候因为父母离婚的缘故,不断搬家不断转学,到了加拿大后依旧如此,五年间换了四所学校,并被其中的一所表演艺术学校开除。他没有在1986年参演那部《youngblood》,而是在美国一直蹉跎到了1992年,在《吸血惊情四百年》里面扮演一个不幸被吸血鬼抓住的律师,之后慢慢才开始崭露头角。

    他终究还是走到了既定的轨迹上面,命运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你感到它无处不在,无从抗拒。

    “那么有名一个影帝,你都不认识?”秦双用嘲讽的语气问道,他们现在混熟了就没以前那么生疏礼貌了。刘杰经常会被他毒舌噎得无地自容,怀念起以前那个安静的美男子。

    “我是个玩音乐的,哪有时间看什么电影!”刘杰用力辩解。

    “没女的肯和他一起看。”曾一帆会心一击。

    秦双冷笑着点头,一脸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

    “你这是歧视我们玩音乐的单身狗咯!”刘杰恼羞成怒。

    “我不歧视其他单身狗,我只歧视你!”秦双云淡风轻地反驳。

    秦双就是个单身狗,曾一帆这个闷声不吭的不知道,想来也是个单的。他怎么可能把自己绕进去。

    “我其实知道的东西还是很多的,你可以问问我其他的问题。我肯定能答得上来。”刘杰死鸭子嘴硬。

    秦双挑了挑眉,他视线从刘杰的身上转到旁边桌面上的矿泉水瓶,随口便问道:“众所周知,水分占人体60%-70%,那么我的问题是,一个人在沙漠之中,不喝水的话能活多久?”

    刘杰脸色僵硬,不确定地说:“应该能活…几天吧??”

    秦双低头继续写写画画,漫不经心地说:“一个成年人在高温环境下,平均每小时会有1-1.5L的汗液排出,机体会流失大量水分,水分丢失达到体重2%的时候,就会引起体温上升,心率加快,血流减慢的症状。水分丢失达到体重4%的时候,人体会基本停止出汗,血液浓缩,血压下降,产生晕厥症状。而在水分丢失达到10%的时候,会因为体温失控持续上上,导致核心器官过热,最终死于肝脏衰竭。”

    他抬头看了眼嘴巴张大的刘杰,“如果在沙漠里面迷路,高温环境下,一个成年人三天就会脱水而死,因为心理因素或者体质原因可能还会更短。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热水比冷水更容易结冰?”

    这个问题刘杰答不上来,他现在觉得他的物理可能是体育老师教的。

    “华夏为什么是这个世界上同纬度最冷的国家?金星上为什么度日如年?……”

    刘杰抗议道:“你问这天文地理的,我又不是诸葛大神,我肯定不知道啊!”

    “那好,问你个生活小常识,蚊子是有牙齿的,那么是多少牙齿呢?”秦双一心二用,好整以暇地翻了一页继续写。

    刘杰不服气地怪叫:“这题pass!”

    秦双嘴角上扬,露出了禁果酒吧那些夜场老顾客记忆犹新的“恶魔的微笑”:“那我再问你,给你一把刀子要你在最快时间杀死一个人,你会选择刺向哪里。”

    刘杰感觉终于找回了自信,这是个送分题啊!

    “不用说,肯定是颈部动脉。我看电视里面那些杀手都是抹脖子的,肯定那样死得够快。”

    秦双轻笑着摇了摇头:“不对。”

    刘杰不甘心地嚷嚷:“你肯定在讹我,既然你说不对,那你倒是说说该刺哪里!”

    “是脾脏。”曾一帆在旁边忽然出声。

    秦双略带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曾一帆眼睛亮亮地盯着秦双,他猜测不出秦双以前是做什么的,但是应该出去混过吧?

    秦双在白纸上画出一个又一个动人的音符,嘴里却吐出最冷血残酷的话语:“脾脏是人体最柔软的组织之一,也是出血量最大的组织。人体失血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就会失去战斗力,百分之五十就会死亡,刺中脾脏则可能在几秒钟内因为流血过多导致休克死亡。颈部动脉受伤用力按压在伤口上,如果医护及时到达是能够救回来的,但是刺中脾脏的话,就算是身边有医护在,不进行开腹手术进行止血缝合的话,当场是根本没办法对伤口进行有效处理,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刺的人失血过多死去。”

    刘杰闷闷地嘟囔了一句,秦双没有听见,离他更近的曾一帆却听见了。

    这家伙该不会是杀过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