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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我也只是个无家可归的人(求推荐票!求收藏!求投资!)

    “方响老爷子惊天一剑,两只巨龙一死一逃!”

    “东山方家拯救济阳城!剑下屠龙,就在今日!”

    “今日中午,全球各地突然出现各种危害极大的异能事件。

    从自然灾害的肆虐,到各种神奇生物的出现,整个世界仿佛都乱成了一锅粥。

    突然蒸发消失的城市,突然出现的古代小村庄,已死之人重新复活,年轻人突然变成垂垂老朽,各种灵异事件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发生。

    目前专家们正在研究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请大家对我们的政府和组织充满信心。”

    郑经蹲在马路牙子上,拿着手机刷着新闻,他的嘴里咬着一根狗尾巴草。

    “乱了,全乱了。”

    翻看着各地的头条新闻,郑经发出了感慨。

    “这么一看,因为方平他爷爷的功劳,济阳城反而算是被破坏程度最小的了。”

    看着新闻上,那些各种让人只看标题就毛骨悚然的事件,郑经感慨于自己还能好好活着,真的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可惜的就是,租的房子被余波摧毁了,暂时要无家可归了。”

    郑经还算淡定,就现在这个情况,过不了多长时间世界就又重启了也说不定。

    现在郑经是彻底的看开了,身外之物注定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了。

    重启面前,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

    自己变强是唯一的出路,虽然也不知道到底要变得多强才能摆脱这种情况。

    至少在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机时,能多一点抵抗的机会。

    就算是临死前的抵抗,也好过简单的白给。

    反正大家要死一起死,至少自己还算死的明白。

    想通了的郑经,抓起腰上别着的酒葫芦,一顿猛灌。

    “咳咳咳咳!”

    灌得太猛把自己给呛到的郑经剧烈的咳嗽起来。

    咳得郑经眼泪都出来了,这酒其实还是挺带劲的,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浓浓醇香,喝进喉咙里是一阵丝滑般的灼热感,倒是很好咽下去,给人莫名的爽快。

    郑经不管不顾,猛灌了好几口,感觉自己有一点点上头了。

    他一伸手,一把剑就这么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把剑鞘甩在了一边,郑经一边继续猛灌葫芦里的酒,一边借着醉意就在行人道上耍起了剑。

    他一边喝酒,一边挥剑,朵朵莲花幻生幻灭,一米八五的身高,棱角分明的长相,疯狂锻炼后,肌肉紧实却又不夸张的身材,除了差一身古装,郑经这个饮酒舞剑的画面堪称电影经典。

    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已经是两龙交战地的外围边缘了,没有什么行人和车辆来往,有也是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

    所以很正常的,也没什么人来指责他妨碍交通。

    倒是一堆吃瓜群众看他舞的带劲,情绪也很饱满,已经开始拿起手机录像了。

    “你看这个人,每挥一下剑都会有花瓣相随,这异能好帅啊!”

    两个小姐姐在旁边偷偷的录像笑嘻嘻的交谈着。

    “而且这个小哥哥长得也不错啊,身材也很棒!是要出道的明星吗?”

    郑经的身高颜值在这里放着,加了特效之后确实很有看头。

    “哼,哗众取宠,跳梁小丑,这一场灾难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他竟然在人家坟头上蹦迪!”

    一名眼睛青年从旁边路过,愤然留言而去。

    “这种人真的是,仗着自己会刷点儿小把戏,就在这里卖弄,看我发网上鞭挞你。”

    另一名年轻男子一边录像一边化身妖灵柠檬精。

    吃瓜群众越聚越多,对着郑经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郑经浑不在意,在喝酒舞剑发泄了一通之后,他已经醉意上头了。

    一套剑法舞毕,郑经捡起被扔到一旁的剑鞘,这剑鞘乌黑如故,竟是一点儿磕痕都没有。

    郑经插剑入鞘,一边“吨吨吨”的喝酒一边摇摇晃晃的推开了人群,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自己能去哪儿。

    毕竟他早就已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郑经迷迷糊糊,浑浑噩噩,四处的晃荡着,以他现在的体质,真的喝到不省人事的醉倒已经不太现实了。

    更何况这个酒,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功效,那就是怎么喝也喝不醉。

    于是,觉得人间不值得,世界毫无希望的郑经,就这么晃荡了好几天。

    饿了就随便找一个地方吃几口,渴了就喝酒,困了就随便的找个地方凑活一觉。

    这几天,郑经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一开始还杀了几只异变的妖灵,涨了点经验和技能熟练度,获得了几个可兑换的能力。

    但随着政府从世界重启的突然袭击下反应过来,有些混乱的秩序又被重新建立了起来。

    强大的怪物被强者们围杀,异常的事件被用各种手段隐藏、控制、抹除。

    无知的人们再一次重归于了秩序之下,再一次开始了自己平静的生活。

    ————我是人间不值得的分割线————

    尽管济阳是东山省的省会城市,但作为一个多山之地,济阳城区往外一点的地方,像小农舍一样的地方还是有很多的,建在山上的农家乐之类的就更数不胜数了。

    这几天郑经连走带跑,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再加上他刚刚发现了一只速度很快的变异妖灵,一路追杀到了荒郊野外,最终终于让郑经把它给干掉了。

    郑经原本所在的区,是位置比较靠外的一个区,追着妖灵瞎鸡儿跑了有一段时间的郑经,最终跑到了一座山上一点儿也不奇怪。

    郑经来到这座山的时候,天色已经要见黑了。

    饥肠辘辘的郑经,顺着蜿蜒曲折的山路就上了山,因为他看到山路上有牌子写着农家乐。

    所以郑经决定去这个农家乐讨口饭吃。

    在农家乐吃饱喝足的郑经,婉拒了店家留下住一晚的邀请,他留下了饭钱就继续上路了。

    转了几天的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想去的地方。

    他大概是想回到,那个把他拉扯大的老爷子的家乡吧。

    那个他唯一的亲人埋骨的地方。

    其实他也有想过,照这个情况,万一他回去看到老爷子也复活了也不是没可能。

    虽然他觉得这样的复活,与玩弄死者无异。

    但是,如果老爷子真的活了,郑经觉得这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让他去倾诉一切的人了。

    郑经为什么要自己跑着去呢?

    很明显,自己这双腿,是他唯一敢确定不会倒退的交通工具。

    他可不想跑了半天,结果一下又回到了原点。

    再者,谁知道会不会突然跑着就没影了,跑着就解体了。

    郑经觉得自己慢悠悠的走回家,可能要比交通工具靠谱多了。

    正好他也可以在回家的过程中,慢慢的锻炼,慢慢的提升自己,说不定就碰上了什么野怪,有点儿意外收获呢。

    这几天的经历,让郑经感觉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得提升了好几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