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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我堂堂大商陛下义子!

    朱兰珠觉得自己好惨。

    明明就是想来东江游玩一番,就好巧不巧的生了病,差点一命呜呼。

    刚要好的时候,就为一些异族人抓到了。

    他心中大悲,哭嚎道:“干爹啊,儿臣再也不能为你守孝了,今日我朱兰珠就要惨死在这些人的手中。”

    作为大商伟大皇帝的第七十三义子,他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地步。

    越想越郁闷。

    商王为了统治,认了上百个义子,征服一个部落,差不多就多一个意思,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当爹再说。

    义子中,下至三岁幼童,上至60老汉,通通成为了商王的意思。

    许多人哭着求着想要和商王拉上关系。

    不攀关系不行啊,否则人头不保。

    都是聪明人,纷纷投降。

    朱兰珠曾经是部落的少酋长,人部落人口八百人,士兵个个都是彪悍之人,他父亲为大商立下了汗马功劳。

    于是,商王大发慈悲,把他爹的遗产通通继承了。

    不仅好心照顾他娘,还认了他为义子。

    部落的人也都受到了良好的照顾。

    都被带到了商朝都城,他这个义子,手上没兵,空有虚职。

    朱兰珠也落得个清闲,每日里游逛,没想到,这次栽了。

    他想他义父了。

    可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现在他在哪里都不知道。

    反正晕晕乎乎地被带到了此处。

    他的心中流着眼泪,百悔莫及。

    这是一间草屋子。

    和他类似的人也有几个。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同情啊。

    突然传来一道脚步声。

    来人了。

    朱兰珠露出希冀的神情。

    一位壮汉走了进来,身上穿着动物毛皮制成的衣裳,穿的厚厚得,脸冻得通红。

    来人看了他们几眼。

    嘴里嘀咕几句。

    朱兰珠是一句都没有听清。

    北美的印第安部落能数出名字的就有200多个。

    至于小型部落那是数不胜数。

    各个部落的语言还不一样。

    朱兰珠早早地学习大明话,自己部落的语言都不会说了,哪里听得懂对方说的是什么?

    只能通过对方的神情来感觉。

    那种眼神犹如看猎物一般。

    他想要嚎啕大哭,我不想死啊,爹啊,救我。

    也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爹。

    ......

    草屋外。

    几个土著正在嘀嘀咕咕。

    一人咕哝道:“人越来越难抓了,今年本想还过个好年,现在全泡汤了。”

    “是啊。”

    几个人纷纷感叹道。

    他们是沿着汉江部落的人们。

    虽然新大明在海口和北美之地没有投入大量的精力。

    但也凭着强大的武力和丰厚的文化迅速吸引了周围的部落。

    他们也开始按照新大明的规矩来,有了过年的传统。

    三五计划的施行,新大明境内的铁矿越来越多,制造的铁器也渐渐的多了起来。

    人都想用好东西。

    而铁器已经成为海口周围部落的高贵品。

    每个部落都以拥有铁锅而骄傲。

    一个小部落如果有一个铁锅,那出去行走都得昂首挺胸,觉得很牛逼。

    他们通过货物和各种草药,来换取海口驻军的铁锅或者其他物件。

    以一个奴隶为例,一口碗大的铁锅,能换20个奴隶。

    尤其是海口建设,朝廷没有进行大量的投资,驻守的士兵只能自己找办法,那好,就需要奴隶了。

    所以作为部落渐渐有了其他奴隶的传统。

    新大明规定,对于已经登籍在册的部落,不许互相倾扎,所以他们把目光落在了部落群之外。

    而朱兰珠好巧不巧,偏偏跑来汉江,作死游玩,还没有带几个仆从。

    这不,被抓了吧。

    啪,朱兰珠背后瞬间多了一道红印。

    他吸了吸鼻子,委屈恼怒。

    突然一阵风传来,他不禁打了一阵寒颤。

    朱兰珠现在就穿着一件单薄的牛皮衣。

    用柔软兔子毛制成的暖和大帽子,狮子皮做成的宽厚大衣,牛皮制成的大皮靴。

    都没了。

    都成了战利品,被人瓜分了。

    “啪。”

    又是一棍子。

    一个土著扶了扶有些歪了的帽子,暗暗想到,真暖和,可惜还要上交。

    北美的动物有许多,多种多样,尤其是野牛,大平原上不知有多少。

    然而大部分部落人会有饿死的现象。

    这些部落缺少工具,冶炼金属的能力极低,大部分处于石器时代。

    野牛奔跑起来,根本追不上,而且皮糙肉厚,极易不容易猎杀。

    往往要猎杀一批野牛,需要动员大批的人力。

    而且还有很有可能,最后什么也得不到。

    所以动物毛皮制成的衣裳往往是部落贵人才能穿的东西。

    也幸好是大明来了。

    海口周围部落的条件好了一些。

    总算是大家穿着还算是得体。

    有穿的了,不像是以往,许多地方都是裸露的。

    都是大明的功劳呀。

    朱兰珠一边走,心中一边流泪。

    我堂堂大商皇帝第73个义子,竟然落到了如此的地步。

    羞煞我也。

    回去的一路上,朱兰珠是受尽了苦头,这个时候,森林茂密,草丛繁多。

    基本上保持着大自然的原始。

    毕竟这些土著做不出什么大的人力改变。

    嘶,朱兰珠瞪大了眸子。

    急速的喘着气。

    刚才他亲眼看到一位奴隶陷入了沼泽之中。

    “他......”

    朱兰珠惊吓道。

    早就被商朝养废了,他一点没有尚武精神。

    第一次看到这样突然的情况,大脑一片空白。

    然而没有人管。

    众人看了一眼,便继续赶路。

    “爹啊,我要回家。”

    第三天夜晚。

    跨越了不少地方,朱兰珠已经麻木了,脚底已经起了许多水泡。

    索性后一段路程没有人死。

    他望着眼前的环境,一座简陋的寨子,有一些妇女正在河边洗衣服,小孩子正在乱跑。

    一些壮年则正在宰杀猎物或者制作一些东西。

    然后他们就被关到了一间黑屋子。

    朱兰珠晕晕乎乎的,睡过去了。

    后几天,都没有人理他们。

    暂时性命无忧。

    第十日。

    有人给他们送了一些穿的。

    “啊。”

    朱兰珠惊叫,大白屁股上被刻上了几个字,犹如后世给猪肉盖章一样。

    那种滋味酸爽,他又晕了过去。

    与此同时,寨子里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