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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效冠军侯

    大草原距离赵国京城并不远。

    李铁率领三千轻骑,很快到达赵国最后一道关口。

    守关的守备大人已经收到朝廷消息,听闻李铁要经过这里,特意在此恭候。

    李铁、东方不才、武仁,赵一天等,个个骑着高头大马,都是一身戎装,威武不凡。

    “欢迎李将军!”

    守备满脸的络腮胡,看上去彪悍得很,鞠躬行礼非常客气:“将军长途跋涉而来,想来已是疲惫,卑职在关内……”

    李铁一听,肯定就是要设宴接风洗尘之类的,没准儿还安排一些放松娱乐活动。

    可他感觉时间紧,所以也没下马,就在马背上简单还了一礼,说道:“守备大人不必客气,天色好像不早了,不能耽搁,否则到克列特部赶不上晚饭要饿肚子。”

    “……”守备被噎了一下。

    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李铁吗?就是打败成国战神向无敌的那个?就是武举轻松破纪录的那个?

    果然就是年轻啊!

    倨傲……竟不知道下马还礼,说话如此轻浮!

    就这个样子……深入草原腹地能行吗?嘿嘿!

    守备内心发出两声冷笑,但面上还得笑呵呵地行揖作礼,毕竟李铁受到皇帝的无比青睐,他可不敢得罪啊:“李将军,冲出这道关,前方就是大草原。”

    “好,多谢了,再会!”李铁拨马便走。

    “再会!”守备保持微笑,心里却想着让年轻人去草原碰一鼻子灰也好啊,省得自以为是,以为太阳只为他一人升起。

    瞧,他们一个个精力充沛得无处安放……却枉费了本官为他准备的几个尤物啊!

    年轻,精力充沛……难道就没需求吗?哎!

    ……

    李铁率众很快冲出赵国边境。

    抵达大草原后,他们便将速度减慢下来。

    由于草原退化、荒漠化、人为等各种原因,与大草原相对应的其实还有一个称呼:大漠。

    本来,草原土层厚度浅,降雨量又少,很容易退化成荒漠。

    总之,深入这里,就要面临恶劣的环境。否则,草原上的各大部落也不会那么穷逼,整天只想着抢杀掳掠。

    从来没有深入过大草原的三千将士,只能借助舆图知道克列特部的大致位置。

    “我们兴师动众,会不会惊动其他部落,从而引起围攻?”

    东方不才表示担忧,因为从舆图上看,想与克列特部会合恰好需要经过靺鞨族的领地。

    而靺鞨族有七大部落,粟末部只是其中最为强悍的一支,倘若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

    “有没有小路绕过这里?”李铁问钟金哈屯。

    他绝不是怕,胆儿肥着呢,只是身为主帅,需要为部下负责。在没有与克列特部会合之前,最好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有是有,但行走艰难,需要穿过大沙漠。”钟金哈屯回道。

    沙漠……似乎比贼子更可怕!

    李铁第一感觉。

    “那就算了,咱谨慎点儿,万一遇上靺鞨族的人,见机行事。”

    李铁是主将,他这样说,自然无人异议。

    “你们怕吗?”李铁接着又问了一句。

    “怕个屌!”赵一天立马回道。

    赵一天这人……就这点好,很会看人眼色,尤其是看李铁的,所以很懂得配合之道。

    “不怕!”以东方不才为首,异口同声地回道。

    李铁心知肚明,也看出来了,肯定有人没张嘴。

    但少数服从多数,那就不用改道儿了,争取暮色降临前赶到克列特部吃晚饭。

    大草原,或叫大漠,虽然穷逼物资奇缺,但有酒有肉,他们的马奶酒很有味!

    一想到马奶酒,李铁就想到第一次见到钟金哈屯,她身上飘散出来的那股味儿……

    记忆犹新啊!

    “好,那我们继续前进,效冠军侯!”李铁振臂一呼。

    “冠军侯是谁?”东方不才像个好奇宝宝,连忙问道。

    李铁竟一时忘了,这个世界不是他熟知的那个世界,历史上没有冠军侯霍去病、贾复、窦宪等人。

    尤其是冠军侯霍去病,擅于长途奔袭,大迂回、大穿插作战,未尝一败。曾从河西出发,率领一支精骑向大漠出击。

    结果,大家也看到了。

    所以,一般说冠军侯,都指战神霍去病。

    虽然这个历史没有他,可既然说出来了,为振奋军心,李铁也得解释一番。

    不知道冠军侯,但字面意思该知道吧?“冠军侯”不就是“功冠全军”的侯爵吗?

    再说了,赵国也采用了“冠军”为官衔,设有“冠军将军”的,而且护卫皇帝的銮仪卫首领,也有称“冠军使”的。

    所以,李铁如是般解释道:“冠军侯不是特指某个人,而是代表所向无敌的大将军。”

    “哦,”东方不才点了点头,随即笑问,“你是不是很希望得到这个头衔?”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李铁又借用了一位战神的经典语录。

    但其实,这句话不是拿破仑的原话,是后人意译过来的。

    原话是法语,根据表面意思翻译就是:每个法国士兵的背包里都装着一只元帅的权杖。

    句子也很美。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东方不才咂摸着嘴,喃喃地道,“嗯,这话说得好,这话说得好……”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惊叫起来。

    “敌人,敌人……”

    “贼子,贼子……”

    原来是冲到前头的赵一天,他身为中书,不是仅仅只会跟在李铁后头,经常会冲到前面去观望以打探敌情。

    此刻他正驻马在一座小山丘上,带着几分恐惧,道:“将军,前方有贼子,看起来得有一千人。”

    因为他来自忻县,所以习惯称呼草原部落人为贼子。

    一听到有贼子,大家都打起十二分精神。

    既然选择这条道儿,就要有随时遇见贼子并展开战斗的准备。一旦遇见,只能拿起武器,战。

    李铁拨马向前:“大家小心,都随我来。”

    这次带来的三千人都是精锐,骑射功夫堪称出类拔萃,而且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最重要的一点,其中多数是李铁的粉丝。

    年纪轻轻,出道即巅峰,上来就领将军衔出征大草原,李铁是他们的偶像。

    这一路,与自己偶像同吃同住同啃干粮,让原本还有些担忧的轻骑兵,对李铁有了一种亲近感。

    原来,偶像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睡,偶像也会脱裤子路边撒尿的哈,尿得还没大家远。

    偶像喝酒啃干粮时也会招惹苍蝇在头上乱飞,偶像一生气,照样会拍死苍蝇。

    甚至偶像身上也长虱子,也会用手捏出一只来,然后吧唧一下将虱子捏爆,似乎很享受那种虐待弱小者的声音,只是动作比一般人神速罢了。

    偶像与普通人没什么分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