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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北上草原(五)

    李闯见过不少的美色,像李师师、赵玉儿,甚至连身边的秦七七都是少见的美人,对这已经有了一定的抵抗力,愣神倒是惊讶的成分居多。

    那名少女到了近处,纤手一抬,周围的十几名胡人护卫这才将手中的横刀放下,很是训练有素。

    “先生不必多礼,无心之失何以言过。”一口的汉话很是流利,说起来文绉绉的,一看便是有深厚的教养,若不是一副胡人的面貌,李闯很难相信面前的这是一位草原女子。

    误会已经解开,少女转身朝着马车走去,有清脆的声音传来:“就此别过。”

    等到那胡人商队渐行渐远,姜炳帅内心骚动起来,有些猥琐地对着李闯说道:“咱在北地呆了这么久,从来没见过这么水灵的胡人女子,这塞上的风沙可不养人,像这样的美人错过就太可惜了,只要大人一声令下,今夜我便做一回马贼,抢回来给大人暖床也好。”

    杨子岳也点点头,胖胖的脸上也浮现出几分惊艳之色,有些愤恨地说道:“姜兄弟此言有理,想那胡人不知道侵扰了我边关多少女子,扮做马贼劫掠了不知道多少来往的商队,今日定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身边的这俩货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李闯并没有听从的打算,这名胡人少女无论从外貌还是从谈吐来看,必然是出身不菲,自己此行是来塞外结盟的,若是有什么意外发生,怕是横生波折。

    见李闯反应不大,姜炳帅继续鼓动道:“胡人先做的小人,大人又何必继续做君子,咱们南阳军的战斗力可不是几个商队的护卫能够媲美的,咱蒙了面,谁也认不出来,做上这一票,给李大人暖床,她要是不从,我身上药物可是不少,到时候也算是抢了胡人女子,为咱们大乾儿郎争光。”

    李闯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尤其是最后一句,为大乾儿郎争光是个什么鬼,还有这熟练的行话,做上一票,姜炳帅这小子在北地怕是没少做无本的买卖。

    当真是哭笑不得,李闯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咱们南阳军有纪律在的,你这是把我当做山里的大王了?回去把军规好好读上一遍!”

    这一段时日以来,杨子岳和李闯也算混的熟悉了,说话间也少了几分之前的敬畏:“都尉大人这么缩手缩脚的没什么必要,不过是个胡人女子,这附近百里之内人烟罕至,若是大人怜香惜玉,咱们事后带着她到长安又有何妨?”

    还带到长安?李闯仿佛已经看见赵玉儿一脸的愤怒,找个胡人女子是什么意思?

    眼见话题越来越偏,李闯连忙将谈话拉回到正路上,一脸正经地说道:“本都尉一向对女色不太感兴趣,况且强抢胡人女子有失大华风范,以德服人方为上策。”

    “大人与七七姑娘还有李大家的风流韵事谁不知道,这南阳军上上下下皆知大人文采风流,当日江陵城中...”姜炳帅话说到一半打断了。

    “咳咳!”,李闯假装喉咙不舒服,强行打断了姜炳帅的滔滔不绝,直接指着远方的草原说道:“加快行军速度,今夜定要找到一处落脚之地。”

    这些“风流韵事”很难解释清楚,多半都是以讹传讹,没什么好提的,还是尽量少传播为妙。

    商队之中有货物行李,而使节中更携带了大量的金银珠宝,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并不快,等到了日落时才赶到最近的一处匈奴部落之中。

    如果说草原是绿色的大海,点点帐篷就是大海中的点点白帆。

    在匈奴的游牧生活中,牧民必须随着水源、牧草不断迁移,帐篷具有结构简单,便于拆迁组装,就地取材即可制作。

    对于普通的匈奴牧民来说,主要的生活来源就是畜牧,他们吃畜肉,喝这些牲畜的血以及奶汁,剥下来的皮就用来做衣服。另外的饮食来源就打猎捕来的野生猎物,匈奴是个彪悍的民族,擅长骑射,所以打猎也是他们重要的生活组成部分。

    身上穿的衣服和中原有很大的不同,被称作“胡服”,也就是赵武灵王所说的胡服骑射中,所特指的服装,便于骑马打猎。

    脚上的靴子是由皮革制成,坚实耐磨,保暖方面也很给力。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匈奴人在马背为生,日夜兼程的话,能够跨越几百里的距离,而在这广袤的草原上,并没有什么标识的印记,仅仅靠星辰指明方向是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所以,每到夜间,各个匈奴部落都会燃起巨大的篝火,为部落的牧民和勇士指明返回的道路。

    渐渐地,篝火也变成了匈奴各部落之间实力的象征,越是人口众多,实力强大的部落,篝火也就燃的越亮。

    远远地,李闯就看见了前方匈奴部落燃起的篝火,火红色的光芒仿佛是黑夜之中的一点明星,杨子岳也激动了起来,指着远处的火焰说道:“那就是左大且渠的部落,须卜氏,在匈奴部落之中,也算是强大的一支。”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勾。

    这里没有中原的房屋,连绵起伏的帐篷围成了一处规模很是庞大的营地。

    杨子岳在这里来往了不知道多少次,对须卜氏部落很是熟悉,在他的带领之下,李闯一行人很顺利地到了营地。

    部落之中却没有李闯想象之中的荒凉,反而是极为热闹,恍惚间好像来到了关中之地,拥挤的人潮,穿着与中原地区丝毫不相同的服饰,头发没有束起来,反而是任其披散在肩上。

    匈奴的女子大都涂脂抹粉,胭脂是朱赤色的,涂在嘴唇上,可以增加口唇的鲜艳,给人健康、年轻、充满活力的印象。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这首《匈奴歌》中的焉支山就是指的朱红色的胭脂。

    杨子岳看到这一幕热闹的景象,有点惊喜的说道:“大人真是好运,现在是匈奴之中一年一度的兴畜节,是匈奴之中少有的热闹时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