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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的选择

    “不嘛,我还要喝。”唐映雪半醉半醒,愈加娇艳如花,憨态可掬,她伸手去夺叶清河的酒杯,“叶清河,酒给我,给我!”

    夜色已深,暑气虽然消散了不少,但还是热浪滚滚。接近晚上十点了,烧烤一条街的客人依然络绎不绝,呼朋唤友声,叫骂声,划拳声,吹牛声,此起彼伏,是北方城镇难得的夜晚盛景。入秋以后,天气一凉,北方城镇的夜晚就如落叶一样枯黄而衰败了。

    叶清河搀扶唐映雪从饭店中出来,被外面的热风一吹,不但没有清爽的感觉,反而酒意上涌,更加昏沉了。

    唐映雪其实喝得也不多,只不过她酒量本来不行,今天的酒又喝得不是那么畅快,就醉了。醉却没有全醉,半醉半醒之间,她感觉脚步轻浮,像是踩在棉花上,软绵绵的不着力,就乘机紧紧抱住了叶清河。

    叶清河并不是健壮的类型,但身上的肌肉却也弹性十足,感受到叶清河既柔软又舒适的身体,闻着他身上特有的男人气息,唐映雪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所有的思乡之情以及身在异地他乡的孤独全部化成了浓浓的爱意,寄托在了叶清河的身上。

    所谓爱情,就是在合适的地方出现的合适的人,以一种合适的姿态恰到好处地填补了内心的空虚。唐映雪也知道她对叶清河的喜欢和依赖,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情感空虚的需要,但知道是一回事儿,能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不向叶清河倾斜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和叶清河想得长远不同的是,唐映雪也清楚她和叶清河可能最终不会走到一起,但以后是以后,现在是现在,为什么要用以后的不可能来决定现在的可能?

    如果说叶清河为她挺身而出时,她对叶清河还只有好感而没有喜欢的话——当时她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让她还是俯视叶清河的姿态,觉得叶清河配不上她,那么到了叶清河出手解决了电脑的难题,震惊了毕工和所有人时,她第一次对叶清河高看了一眼,

    没错,今天白天叶清河有自己自学的一点点电脑知识,看出了一个漏洞,尽管它或许很浅显,但是旁人没有看出来,他看出来了就是他的本事。同时也狠狠地打了那个所谓毕工的脸。

    叶清河虽然不管是出身还是眼界目前和她相比差了不少,但假以时日,以叶清河的能力和沉稳的为人,总有一天会上升到和她平等的高度,她就对叶清河从俯视变成了平视,从而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喜欢。

    后来在岑永花不断地开她和叶清河的玩笑——环境也是促进感情升温的主要因素——还要为叶清河介绍女朋友时,她虽然没有强烈的危机感,却也隐隐有了不能让叶清河从她眼前溜走的紧迫感。

    越是求之不得的东西越让人着迷,叶清河对她不冷不热的态度反而更加激发了她的争强好胜之心,从小到大,她从来就是众星捧月的公主,有多少男孩围着她鞍前马后的效劳,她想要什么,只要一个眼神一个暗示就会有人立刻双手奉送,何曾有过被人忽视的失落?她发誓一定要让叶清河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

    其实爱情来不得半点争强好胜,年轻的时候,谁能懂得这样的道理?都只是理智向情感投降,一路跟着感觉走了。当然,除了争强好胜之外,唐映雪确实也真心喜欢叶清河。叶清河和她见过的男孩大不相同,他看似呆呆的,有时又老实巴交像是任人欺负的窝囊废,但她深入接触之后才发现,叶清河是一个很有原则也很有个性的人,如果不触及他的底线,他不会计较太多,无伤大雅的退让表面上是他的谦和,其实是他的保护色,是他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处世原则。

    但一旦触及到了他的底线,他就露出了毫不妥协寸步不让的另一面。还有一点,叶清河也是一个很善于抓住机会表现自己的人,出手修理电脑事件让唐映雪看清了一个事实,叶清河在他憨厚腼腆的外表之下,其实深藏了一颗既有内涵又有分寸的内秀之心。

    被无数男孩追求过也拒绝过无数男孩的唐映雪生平第一次遇到了对她不心动的男孩,不对,准确地说,是她明显流露出喜欢对方的意思而对方仍然无动于衷的男孩,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男孩的她,第一次动心,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不甘心,何况在她眼中,叶清河绝对是一个洁身自爱不会博爱乱爱的好男孩。

    从叶清河吃饭时不点菜而全权委托她点菜可以看出,叶清河是一个在许多小事上不挑剔的人,但同样的,不挑剔又是最大的挑剔。不挑剔的人,往往是最难受别人影响的人,他们表面随和,你点什么他们吃什么,但你和他们交往许多年之后才会想明白一个事实,你连他们爱吃什么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他们的喜好,你就不会知道他们的弱点。

    了解叶清河越多,唐映雪就越喜欢叶清河,就越想让叶清河也喜欢她。如果说一开始在她眼中叶清河是小地方的一个小小的土丘,而她是来自发达城市的高楼大厦,那么现在她重新认识了叶清河之后,叶清河的形象就高大了起来,变成了一座拔地而起的高山。

    人们都不喜欢踏上没有难度的土丘,却愿意攀登需要付出勇气和汗水的高山,因为登临高山之巅之时会有征服的成就感。

    “叶清河……”借着酒意,唐映雪鼓足了勇气——她一向是一个喜欢表露喜欢掌握主动权的女孩,她问出了藏在心底的心里话,“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美人如怀,又是良辰美景,叶清河是一个正值血气方刚年龄的正常男人,何况怀中的唐映雪人比花娇,更何况只穿了薄薄一层夏天衣服的她和他肌肤相亲,让他感觉到青春女孩火热的身躯和醉人的体香,他怎能不怦然心动?

    而且唐映雪的小手还紧紧抓住了他的手,叶清河感觉手上传来一丝丝微热和滑腻,低头一看,唐映雪的小手洁白如葱白,纤细如玉,手型整体匀称,不大不小,手指粗细得当,当真是他平生所见的最美的玉手。

    “我……”叶清河一时犹豫,他是一个轻易不说喜欢的人,一旦说了,就会真心付出。他的原则就是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如果说他对唐映雪没有半点喜欢那是骗人,只是如果他亲口承认他喜欢她,以他的为人,他就要喜欢到底,为了能够和唐映雪在一起而付出一切代价。

    他又陷入了迟疑,他和佟千里似乎已经分别很久了。而且他已经把佟千里的心伤透了。自己应该坚持之前的自己吗?还有意义吗?佳人就在自己面前,我该怎么做?就算佟千里已经知道他的失忆是假的,又如何呢?或许她对自己根本没意思呢?

    一时间,叶清河心思百转。

    “你说过要善待你遇到的每一个人,因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哪个人会改变你一生的命运。”唐映雪轻声细语,犹如梦呓一般,“你说,我会不会成为改变你一生的命运的那个人?”

    “不知道……”叶清河实话实说,谁也不会预测未来,当改变你一生命运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时候,你并不知道,只有等以后改变真实地发生之后,回头去想,你才会恍然大悟,原来就在不经意的某一刻,你命运的轨迹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

    “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

    “那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吗?”

    “喜……欢,一点点。”

    “一点点是多少?”

    “一点点就是不多不少,刚刚好。”

    就在一问一答中,叶清河的心也一点点融化了,他感觉怀中唐映雪的身躯越来越滚烫,而就在和唐映雪柔软温热的身躯的接触中,和她如呓语一般的对话中,一粒爱情的种子似乎悄然生根发芽,植根在他人生的大地之上。

    也不知道有一天会不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叶清河和唐映雪直接回了厂里。

    和昨天一样,宿舍区依然是漆黑一片,除了叶清河和唐映雪之外,似乎再也无人居住。白天的时候,叶清河问过岑永花一次,岑永花说,叶清河和唐映雪所住的宿舍区是厂子的旧宿舍区,后来建了新区后,大部分人都搬到新区去住了,旧区就没人了。

    没人也好,落个清静,叶清河才不计较宿舍的新旧。

    “还要喝水吗?”叶清河打开了门,回身一看,唐映雪抱着双肩站在院中,瘦小的身影被灯光拉长,犹如丁香般动人。

    “不喝了,我困。”唐映雪揉了揉太阳穴,露出了痛苦的神情,“头疼死了。”

    醉后头疼正常,叶清河微带埋怨地说道:“谁让你喝那么多酒?一个女孩子,最好不要喝酒。”

    “知道了,以后不喝了。”唐映雪开心地笑了,叶清河对她开始知道关心了,关心就是在意,在意就是喜欢,她朝叶清河吐了吐舌头,“晚安。”

    “晚安。”叶清河等唐映雪进屋之后,他才回到房间,想了一想,又烧了一壶水,以备半夜起来喝水之用。

    躺在床上却睡不着,大脑不停地飞速运转,一会儿是佟千里,一会儿又是唐诚,一会儿又是唐映雪,甚至比尔·盖茨也出现了,一个个面孔如走马灯一般在他脑海中盘旋,生动而又真实,让他本来被酒精刺激得头疼的大脑更加头疼了。

    年老的吊扇在头顶转动,发出了吱吱的声响,连接部分有些松动了,吊扇摇摇晃晃的样子,似乎要掉下来似的。有些泛黄的墙壁上,有一些污渍,有球印,有水印,也不知道是前几任留下的纪念。在窗户的上方,有一只壁虎正在悄悄地接近猎物——蚊子。还有几只苍蝇嗡嗡地在窗户前飞来飞去,不知疲倦地想要穿过玻璃去外面的世界飞翔。

    叶清河很困,眼皮沉重,却就是睡不着,房间中的一切又历历在目,让他品尝了失眠的痛苦。其实也不算是失眠,只是酒精的刺激以及恋爱的甜蜜双重叠加的结果。真的要和唐映雪开始一场恋爱了?他闭了一会儿眼睛,又无意识地睁开,翻了一个身,床板传来不情愿的抗议的呻吟声。

    开始就开始吧,无论你遇见谁,她都是在你生命中应该出现的人。既然是应该出现的人,就不要错过。不管明天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正如他坚持的想法是,今天的事情,今天解决,不必去管明天的风雨。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到底是刮风还是下雨。

    就如他当初出手解决电脑的难题一样,他只管去做了,不管有没有回报或是收获。有时候想太多了,反而会让自己活得太累。

    还是安心地睡吧,没有到达不了的明天,叶清河终于感觉到了困意如潮水一般袭来……就在他感觉即将睡着的一瞬,忽然发现在床和墙壁接壤的地方,有一缕灯光透了过来。

    什么情况?叶清河一下睡意全无,凿壁偷光?不对,是墙漏了。

    墙怎么会漏?叶清河惊醒了,别说没有睡意了,连酒意都没有了,他跳下床,用力拉开床,然后来到漏光的地方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墙上在离地一米高的地方有一个直径五厘米的洞,像是被人用电钻打穿了墙壁,洞被用一团杂草塞住,外面还糊了一张白纸,如果不仔细看,还真不知道墙上有这样的文章。也不知道是叶清河无意中捅破了白纸,还是别的原因,白纸破了一个洞,隔壁的灯光就从中透了过来。

    隔壁?隔壁不是唐映雪吗?还有灯光,怎么唐映雪还没有睡觉?叶清河也没多想,伸手一掏,就从洞里拿出了杂草,然后他下意识朝洞里一看……

    叶清河从小到大一直是一个好孩子,是名符其实的三好学生,偷鸡摸狗的事情没干过,打小抄在女同学的裙子上摸鼻涕气哭老师的事情,也一件没有做过,至于偷看邻家小妹洗澡的坏事,更是从未尝试,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总会做一两件坏事,有时是有意,有时却是无意……

    事后叶清河才想明白墙洞的真正用处,既不是凿壁偷光学习,也不是革命年代被关押在监狱里面互相传递宝贵情报,而是出于偷窥的目的——当他下意识朝洞里望了一眼,只看了一眼,顿时就屏住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