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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死道友不死贫道

    六月的天气,说变就变。

    上午还烈日当空,结果刚过午后,山间陡然乌云密布。东南方的天空好似打翻的墨汁,染成一片漆黑。

    紧接着便是狂风,直吹得山间草木哗啦啦作响,树叶残枝乱飞。

    天地之威,恐怖如斯。

    整个山林中的飞禽走兽,齐齐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旭带领着小不点在地上东奔西走,着急忙慌将上午刚晾晒的蘑菇塞进石缝存储,而后用干草堵好。

    他们刚忙完回巢,便看到一道道闪电从天空划过,紧接着轰隆隆的炸雷声响起,蚕豆大的雨点急落,将树叶打的噼里啪啦作响。

    雨点越来越密,很快变成了雨幕。整个山林白茫茫一片,几丈之外便看不清楚。

    林旭无比庆幸前些日子把巢穴修好,否则现在只能带着小不点去傻兔子那洞穴再次借宿了。

    此刻半蹲在干燥的巢穴内,欣赏雨景别有一番滋味。

    滴答,滴答……很快,头顶塑料布上传来响动。林旭忙凑过去看了两眼,随即放下心来。整块塑料布完好无损,即使有雨也顺着树枝边沿留下,根本不会将巢穴弄湿。

    扑棱棱……突然一个湿漉漉的大鸟飞落在巢穴前。没等林旭反应过来,它已经从洞口挤进来,不断拍打翅膀,将皮毛上的雨水抖落。

    吱吱吱……小不点惊叫着后退,龟缩在巢穴角落。

    林旭扭头,立刻认出这只大鸟。

    是前些日子和他发生过争斗的秃脖子喜鹊!

    这家伙是真晕胆大,还是被大雨淋傻了?竟敢主动送上门来。

    他刚要冲过去将对方赶走,随即又停下。

    算了,外边正下着雨呢。好歹也是个邻居,不跟傻鸟一般见识。

    就这样,两鼠一鸟共处在同一巢穴内,无争无斗,画面相当的和谐。

    来的是客,林旭甚至从干草铺下翻出几粒花生,放在喜鹊面前招待。

    他没有在巢穴内存储食物的习惯,这些全部是小不点的杰作。

    吱吱吱……眼见自己私藏的花生米被翻出,小不点彻底怒了,咧嘴,露出两个大门牙。同时皮毛完全炸起,那模样似乎想要和喜鹊来场决斗。

    “吱吱(别闹)……”林旭伸前爪照对方脑袋一下,总算让它恢复平静。

    秃脖喜鹊大概饿极了,迟疑片刻,最终低头“梆梆梆”啄食。

    夏天雨来得急,去得快。

    半个小时后,雨点逐渐变小,最后停息。

    乌云散去,太阳重新在天边出现。

    “哈呱……哈呱……”阵阵聒噪的声音从数百米外山溪中传来。

    林旭在山中生活了一段时日,自然能够分辨出这并非青蛙的叫声,而是气蛤蟆。

    人们常说“蛤蟆虽小气性大”,指的就是它。

    这种东西和青蛙比较像,只是个头比较小,背部颜色土灰。

    气蛤蟆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容易生气,只要不小心碰一下,它立刻把肚子鼓起来,像吹皮球一样。

    肚皮薄的透明,似乎随便一戳就会破裂。

    天气放晴,在巢穴里闲着无事,林旭索性带着小不点在丛林间晃悠。

    很快,哥俩儿又出现在山溪边。

    蹲在野槐树上往下看,往日平缓的山溪大变模样,水面宽度足足增加了一倍,将岸边的芦苇丛和灌木也淹没在其中。

    水流浑浊,漂浮着无数枯草败叶,甚至还有几株大树浮浮沉沉。

    应该是上游山洪爆发,否则不会连大树也被冲倒。

    几只叫不出名字的水鸟把大树当成木船,站在上边不时来回走动,不时低头从水中叼起小鱼小虾。

    口胡……要不咱也体验一把顺流而下的感觉。

    林旭看的心痒,也动了搭乘免费船只的念头……这山溪直通李家坳村头水库,自己可以顺道去村里游玩一番。

    只是没等他来得及行动,忽然见浑浊的水流中露出一个漆黑的大脑袋,猛然张口咬向树上的一只水鸟。

    那鸟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咬着。随即嘎嘎尖叫着,煽动翅膀极力挣扎……

    剩余水鸟见状,急忙扑闪着翅膀飞起,再也不敢落下。

    片刻,水面重新恢复平静,只留下几根灰白色的鸟毛打着旋涡飘向下游。

    是大鱼,还是别的东西?林旭大吃一惊。自始至终,那捕食者躯体都躲在水中,只露出一个大脑袋,所以林旭根本没看清是什么动物。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这条浅浅的山溪里边只有鱼类,并不存在致命的捕猎者。所以才会大胆下水洗澡,捕鱼。

    现在看来,完全想当然,水中并不比岸上安全多少。

    以后下水前一定要小心,轻易别往深水区游。

    知道溪水中隐藏着杀手,林旭彻底打消乘树木顺流而下的念头。

    还是回家吧……他冲着小不点招呼一声,扭头朝大槲树方向回转。刚奔出百米远的距离,林旭忽然感觉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上。

    本能的,心头升起极强的危机感。这种玄之又玄的感觉,曾经数次救下他的性命。

    吱……林旭口中发出尖锐的示警,同时扭头朝四周看去。借着眼睛余光,模糊看到一团黑影从头顶急速落下。

    该死,是老鹰!

    几乎在“看到”黑影的瞬间,林旭四肢弹起,仿佛一发炮弹撞向傻愣在原地的小不点。

    哥俩儿齐齐从树枝上跌落……呛,雄鹰扑空,趾爪在树干上留下清晰的抓痕。

    随即它煽动翅膀在树枝上站稳,瞪大鹰眼朝下方张望。

    吱吱……林旭刚落回地面,再次发出急促的示警声。

    小不点总算反应过来,撒腿急奔向四五米外的灌木丛。

    为了给这家伙争取时间,林旭并没有打算独自逃走,而是学着喜鹊曾经施展过的调虎离山计,故意一瘸一拐朝相反方向奔行。

    奔跑的同时,两只耳朵竖起,精神高度集中,密切关注来自头顶的风吹草动。

    雄鹰和黄鼠狼不同,速度更快。有研究表明,游隼在俯冲捕食的那一瞬间,时速可以达到惊人的三百公里以上。

    林旭虽然不知道身后老鹰是什么品种,却也清楚它的速度并不会慢多少。

    几乎听到对方展翅的瞬间,他立刻弓身朝侧面蹦跳,跑出“S”型路线。

    噗……雄鹰攻击再次落空,将地面抓出一道道泥痕。

    躲过致命一击,林旭终于有机会寻找小不点的位置。这家伙正躲在树丛下,口中发出焦急的乱叫。

    攻击失败,雄鹰展翅飞起,在丛林上空不断盘旋,调整攻击姿势。

    为了让小不点彻底摆脱危险,林旭只能继续佯装受伤,不紧不慢朝山溪边跑去,来一招祸水东引。

    刚才那些水鸟还没有飞走,依然停留在岸边捉鱼呢。

    果然,低空盘旋的雄鹰也发现了新的猎物,再次化作利剑俯冲而下。

    飞起时,趾爪间已经多了一只血粼粼的水鸟。

    对不住了,死道友不死贫道。

    林旭在心中默念一句,急忙掉头去找小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