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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卫四十七

    少师,春秋时楚国设置,为君主的辅弼之官。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傅、少保合称三孤。楚平王即位,使伍奢为太子建之“师“,费无忌为“少师“。

    见《左传·昭公十九年》。西晋同时设太子的三师、三少,少师为三少之一。北朝魏齐及隋以后历代沿置。明、清以朝臣兼任,为虚衔。

    太子太傅,是一个官名。商、周两代已有太子太傅及少傅,作为太子的师傅。《史记·商君列传》:商鞅以“太子,君嗣也,不要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太子太傅是秦于战国时已有太子师、傅之官,但名称与后世同否,三师(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三少(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是否悉置,则无从断定。汉沿置,秩二千石,位次太常。东汉秩中二千石。太子对其执弟子之礼。三国因置。

    少傅,官名,为古代帝王的辅佐官,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

    辅导太子的宫官。春秋时齐国设置。齐灵公以高厚为太子牙的“傅“,夙沙卫为“少傅“。见《左传·襄公十九年》。西汉时宫官设太子太傅、太子少傅。

    太保

    西周始置,监护与辅弼国君之官。武王去世,成王年少,召公任太保,以长老身份监护。周公东征胜利,建东都成周(今河南洛阳),成王到成周开始亲理政务,召公为此作长篇教导,即《尚书·召诰》。后以陕(今河南三门陕)为分界,“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而东,周公主之。“(《史记·燕世家》。后召公子孙以太保为氏。春秋后废,汉复置,位次太傅。历代沿置,多为大官之加衔,并无实职。史载殷王太甲以伊尹为太保,西周成王以召公?为太保。明史载“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

    少保

    官名。(1)指太子少保。辅导太子的宫官。西晋后,历代多沿置。(2)北周以后,历代多沿置,与少师、少傅合称三孤。明史清史稿官职志载“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无定员,无专授。““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嗣定为兼官、加官及赠官“。

    总督,中国明清地方军政大员。又称总制。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

    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明初常遣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巡抚,或称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详见“巡抚“)。所辖多重者加总督。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正统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总督之“督“可见,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提督、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

    明代正统末至景泰初,除于谦、王骥先后以兵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总督京师、南京军务外,地方亦多派总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但终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其中比较重要的总督有:

    弘治十年(1497)置,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简称“三边总督“

    弘治十年(1497)置,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

    正德五年(1510)置: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宣大总督“

    嘉靖二十九年置: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简称“蓟辽总督“

    嘉靖三十三年(1550)置: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简称“浙直总督“,等等。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巡抚位于总督之下。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书、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有寺卿至其位者,加官如尚书、侍郎制。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遂改总督为总制。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在明朝政治中,总督举足轻重,入则为朝廷显官,出则为一方军政之首,巡抚、总兵官俱听节制,故时人称“文帅第一重任“。

    《明熹宗实录》卷四十二:“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荫总督宣大王国桢子之仲、登莱巡抚袁可立子枢、通政使吴用先子、河南巡抚冯嘉会子映鸾、太常寺卿桂有根子高攀各入监读书。“

    总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明景泰三年,两广始设总督。

    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始设梧州。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迁肇庆。

    总兵,官名。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结束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明朝的兵制承袭发展了唐、宋、元兵制的特点,建立了卫所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管辖秩序为五军都督府、都司、卫所体系。

    明朝的兵制承袭发展了唐、宋、元兵制的特点,建立了卫所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管辖秩序为五军都督府、都司、卫所体系。即五军都督府和都司分别为中央和地方最高军事机构,都司下辖卫所,各都司所率卫所隶属于五军都督府,而听令于兵部。按照此军事体制,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各都司所设都指挥使即是地方上的最高军事长官,但遇有战争,朝廷还要往下派遣总兵官,以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公、侯、伯充任。

    明代总兵在洪武二年开始设立(1369年)十月,以后在四年(1371年)、七年(1374年)、二十年(1387年)都有总兵被任命。建文二年(1400年),命李景隆为平燕将军,充总兵官。明成祖即位,命何福佩征虏将军印,充总兵官。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始颁将军印在诸边将,其中有总兵4人,参将4人。但镇守蓟镇的总兵不得称将军挂印。

    总兵官成为镇守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后,改变了练兵将领不指挥作战,指挥作战的将领不管练兵的问题,有利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形成事权专一的局面,但也存在着总兵称霸一方、拥兵自重的可能。为维护中央集权,再有战争时,朝廷又要往下派员,称为巡抚,参与军队管理,削弱总兵官的权力。开始巡抚只为临时性的工作,后来才成定职,常驻地方。这样一来,不仅原来的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要受其节制,就连总兵官也要听其指挥。明袁可立《奏登师出海之期疏》:“乃拔其尤者三千六百人,俾总兵沈有容领之先发,而副将李性忠所带家丁旧系辽左健士,臣于三月十二日饯而送之,嘱以相机进止以固榆关,以联毛帅。“

    总兵官之下,还设有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游击之下还有坐营官、守备、把总、提调官等。

    明代阁臣有时亦被称作“内阁学士“,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丞相,罢中书省,设“四辅官“,不久又罢。十五年(公元1382年)仿宋代制度,置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太子,品秩都是正五品。

    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仁宗时,任用杨士奇、杨荣为华盖殿、谨身殿大学士,权力加重。明世宗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将大学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

    到了明仁宗朱高炽、明宣宗朱瞻基以后,内阁的地位和作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因为朱高炽和朱瞻基登极时,朱棣时期受到重用的内阁大学士如杨荣、杨士奇、杨溥等人都还在位,并以前朝旧臣元老的地位和极深的资历受命辅政,加上皇帝年幼,只得把政务交给内阁办理,于是内阁的权力逐渐加重。

    从明英宗朱祁镇开始,后面的历届皇帝差不多都是荒怠懒惰或宠信宦官的人,他们往往会将政务交给内阁处理。于是,内阁地位进一步提高。内阁地位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内阁拥有了“票拟“大权。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就是所有的章奏先由内阁大学士看过,然后用一个小纸条写上处理意见,再送进宫里由皇帝最终决定,这叫做“条旨“。皇帝看过以后,把纸条撕了,再亲自用红笔写上意见,叫做“批红“,亦称“朱批“。皇帝批好了拿出去由下面执行,这就是正式的谕旨。在君主专制体制下,拥有代替皇帝起草批示的权力,代表着具有绝对权威的“皇言“,其重要地位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内阁的“票拟“终究不过是给皇帝提供参考的初步意见,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皇帝手中。

    内阁权力的有无及大小,内阁实际地位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所写“票拟“被采纳的程度上。洪熙、宣德时期,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以及万历前期张居正的“票拟“,差不多都转化为“朱批“的蓝本,在这种情形下,内阁权力迅速增大就成为可能。

    随着内阁权力的不断增大,内阁成为一个重要的部门,于是,从明朝中后期开始,内阁大学士开始由尚书担任,而这些尚书有的还担任太保、太傅、少保、少傅等,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官阶为正一品,于是六部尚书有事只好请示内阁大学士,这就使他们实际上成为内阁的下属,等于又恢复了中书省统率六部的旧制。

    后来内阁大学士又按地位高低顺序,分为首辅、次辅、群辅,首辅“偃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在这种情况下,内阁便有了宰相化的发展倾向,个别内阁辅臣的权力也像以前的丞相那么大了,于是相继出现了像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等没有丞相之名却有丞相之权的“权相“。正像谭天星在他的《明代内阁政治》中所说那样:“内阁虽无相名,实有相职;虽有相职,实无相权;既无相权,却有相责。“朱元璋永远废除丞相的规定事实上被完全破坏了。

    关于宦官政治,民间不少人存在很大的误区,认为明朝因宦官的存在极其黑暗。明朝传国将近三百年,如果真的是腐朽透顶的话,自然不会有此国祚。有明一朝,自朱元璋罢黜丞相之位后,因工作量过大,皇帝就不能常到内阁,只能由内阁条旨票拟送进去批。时日一久,内阁逐渐成为一个变相的宰辅机构,这便是外廷,与之相对应的是由司礼监组成的内廷。

    在这种格局下,形成了一种初步的权力平衡。甚至在皇帝不作为的情况下,国家仍然可以在内外廷的合作下保持稳定,如明神宗万历皇帝,他做了四十八年皇帝,有二十几年没有上过朝,有的朝臣从开始做官直到退休都没有机会见他一面。但国家仍然可以做到繁荣稳定,甚至出现了万历年间的资本主义萌芽。皇帝和内阁的联系,在某些时候是通过太监沟通的,皇帝有事交给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同样,内阁有事,也先报给太监,再由太监上呈皇帝,这在某些情况下给了太监弄权的机会,明英宗以后,武宗、熹宗等皇帝的不问政事,经常将“批红“的大权都交给了宦官头子,于是内阁的职权受到宦官的钳制。出现了内阁与司礼监双轨辅政的局面。

    有些人据此认为明中叶之后的政治极度黑暗,其实不然,不少名臣都是出自明中叶之后,如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他们开创了一个新的格局,使得内阁更加具有民主性,如徐阶任首辅时,就在面对分歧时在所有阁臣中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得出最终决定。作为皇帝的辅助机构,内廷的作用与内阁不可同日而语,国家大略的推行以及政治抱负的实现都是由内阁来完成的,而内廷则只能扮演一个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