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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宿醉》续集开发(求推荐啊。)

    清晨,能让你醒来的不应该是闹钟,而是你追寻梦想的毅力。

    当然,话是这么说,但今天罗曼能起的这么早,既不是闹钟的作用也不是梦想的呼唤,而是他被尿憋醒了。

    起身去到卫生间,把彭拜的尿意释放出来之后,罗曼也无心再去睡眠了,看了看手表,时间是7点左右。

    下楼,罗曼跟负责饮食的黄大厨招呼了一声,说早餐要吃汤面。

    随即便坐在楼下客厅的沙发上,拿着一份报纸看了起来。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一碗热腾腾的汤面就出来了,面里面还夹杂着许多牛肉粒。

    黄大厨的手艺自然没得说,汤面的味道十分不错。

    吃好早餐,罗曼便出发去曼海娱乐了,今天他约了导演史蒂夫-欧德科克见面,洽谈双方再次合作的事宜。

    身处在云端的太阳,已经开始在工作了,源源不断的把自身的光和热传向四方。

    在温暖阳光的包围下,罗曼开车到了曼海娱乐公司,见到了史蒂夫-欧德科克以及他新的经纪人——下属CAA的莫瑞兹-泰曼。

    “你好,史蒂夫,你好......”

    “你好,罗曼先生,我是史蒂夫的经纪人莫瑞兹-泰曼......”算是主动介绍了自己。

    在好莱坞,一部电影成功了,往往那些制片公司就会为其制定续集的开发计划,莫瑞兹-泰曼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也明白今天他和史蒂夫-欧德科克过来是要做什么。

    “罗曼先生,恭喜《宿醉》的首日票房取得好成绩。”莫瑞兹-泰曼恭维道。

    “哦,你们CAA已经知道消息了吗?”罗曼有点诧异,CAA的信息来源这么迅速的吗?

    “我虽然不知道电影具体的票房有多少,但想来是不错的,因为下一周皇家娱乐集团院线公司以及AMC、Cinemark等在北美占据有大量影院的娱乐集团都表示会提高《宿醉》电影的播放影院,想来他们能做出这个决定,肯定是电影的首日票房和质量都很不错,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大的资源进去。”莫瑞兹-泰曼所说的那几家院线公司,现在正是北美拥有影院数量排行的前三位。说句题外话,北美影院数量第一的AMC公司,后来被大陆的万达集团给收购了,也就是说,在北美电影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院线公司是华国的。

    “哦,是吗,那就谢谢你提供的这个好消息了,昨天晚上我收到了雇佣的第三方统计公司发来的邮件,《宿醉》的首日票房确实很不错,有2105万美元。”罗曼还真不知道CAA竟然还与北美的大型院系连锁公司有关联,不过转念一想,好像也合乎情理,同属于一个产业的两大巨无霸之间有点交情怎么了?毕竟也往来合作多年了。

    莫瑞兹-泰曼听到这个数据到是没太惊讶,这跟他们CAA预估的成绩差不太多,倒是一边的导演史蒂夫-欧德科克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以往他还没去取得过这么好的票房呢,这要比他的心里预期高了太多了。

    “今天,我找你们过来是商量电影《宿醉》的续集拍摄的,史蒂夫,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双方应该继续合作。”已经成功过的模式,在复刻一遍,不仅成功率会提升,还能极力的避免失败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罗曼也没想过要换导演什么的,这也是他一贯的作风。反正曼海娱乐以后所出品的所有电影,都会融资来运作,花的钱,大头都是别人出的,利润还不会少,也不用刻意的去省钱,当然要找合适的导演来拍摄,身价高点不是什么大问题。嗯,因为《宿醉》票房火爆的趋势,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所以如果续集还要找史蒂夫-欧德科克做导演的话,费用肯定要上涨一大截,,相应的,其他主创人员的收费也会提高。

    罗曼也有过心理准备,直接开口说出了他的条件,“5百万美元外加北美总票房的百分之3,你们觉得怎么样?”

    这个问题,当然是由史蒂夫的经纪人莫瑞兹-泰曼来和投资人罗曼谈论,所以他很快就回复道:“总体来说,这个条件我们答应了,但是......”

    已经提升到500万美元的导演拍摄身价外加以前在拍摄《宿醉1》时就说好的,下一部电影的票房参与分成将提高到百分之3,这些条件罗曼都考虑到并提出了很好的方案,莫瑞兹-泰曼也认为这很合理,但该争取的其他方面的优惠,也不能放下。

    他说的那一番话里所提出来的条件,总结起来就是要加钱。莫瑞兹-泰曼对500万美元的拍摄费用倒是没说什么,但也说那只限于拍摄期间所索取的报酬,不应该包括前期筹备阶段和后期制作阶段。而如果罗曼想要史蒂夫-欧德科克继续像上一部电影拍摄的那样,从前期筹备一直干到后期制作完毕,就必须另外再支付一笔报酬,且需要按阶段把钱分割执行支付。

    也就是前期开发需要史蒂夫介入的话,要先收取5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筹备工作完成到拍摄结束这一阶段,是500万美元的费用不变,但影片拍摄结束后,应先支付其中的200万美元给史蒂夫,剩余的300万美元的费用支付最迟不能超过电影在北美下档后的时间内,就要付清;而且后期制作的工作,史蒂夫也应该要收取80万美元左右的费用,总的来说,就是要有630万美元的费用,史蒂夫才会从电影开始到结束,都在打理自己身为导演的分内工作。

    听完莫瑞兹-泰曼的条件,罗曼微微有点皱眉,以前他在制作电影时,可不分什么前期后期的工作,毕竟他这是独立制片,又不讲究这些,连融资都没像好莱坞常见的电影运作那样分阶段进行,哪还去管拍摄工作,可现在莫瑞兹-泰曼要求正规点,要像主流的商业电影那样拍摄。

    其实莫瑞兹-泰曼这样做也就是为了更好的去索要薪酬,你们怎么去拍电影,关他又没什么事?但史蒂夫的身价却是跟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史蒂夫能获得更多的利益,身为经纪人的他才有更多的抽成,这当然也是为了史蒂夫着想,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