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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徒弟与产业

    第一次看到真正的传统功夫,太快了,真是伴着风声,不带虚招。那个什长我还不知道叫什么。自打出生,这是第一次见人行凶,而且目标是自己,还有人差点因此丧命。我不知道那个黑衣人是谁,他肯定知道我是谁。我什么有没做就有人想要我的命,那么,我就要更努力地活下去。

    ——《罗向日记》天宝三年十月二十五

    商道上过往的旅人不多,一天里碰不到几波。大的商队遇见他们会在路边避让,毕竟队伍里大部分是军士和行伍出身的护卫,一看就惹不起;三三两两的贩夫走卒则会毫无顾忌地从他们身边挤过去,队伍里的军士也不会多看他们一眼。

    正在罗向于午后微暖的阳光下思索时,突然听到旁边有人喊:“可是罗先生?”

    罗向一怔,见到左前方有一头戴斗笠身着黒衫手握长剑的男子站在距离自己三四步的距离,罗向坐在马上,也只能看到这么多,便下意识答道,“是我、”

    就在此时刺啦一声,腾地一下一道亮光如同天上的太阳集中于此便扑面而来,后面跟随着一团黑雾,罗向双瞳缩紧下意识想到《神奇动物在哪里》中的默默然。于此同时,又一道土色的影子自他前方向左横飞出去,与黑雾撞击在一起。双方坠向左边草丛的一瞬间,黑雾的一部分轻点地面,一个旋转便从土色影子下方翻到上方,那道明亮的日光中现出一瞬寒光,一抹血花飞出,土色影子落地,黑雾腾起。一切就发生在一眨眼的功夫中。也就是这一道土色影子,让罗向反应过来,有人刺杀自己,然后做出应对。此时他的左手已经从腰带上摸出一样东西,“嘭”地一声闷响,一个赤红的火球从罗向身前喷出,正中那团黑雾。黑雾结束了冲势,向后打了个趔趄,再次汇聚成一个人形怀抱一个赤红的火球冒着红色浓烟。那人径直向后栽倒,然后伴随着凄厉的惨嚎开始满地翻滚,不到十息的功夫有剧烈翻滚栽倒蠕动最后停止,亮光消失、烟雾散开只有丝丝火苗伴着焦臭,烧开的衣袍连带内腹里面只剩一团焦黑。

    所有人都包括罗向和之前为罗向挡下一剑而流血不止的护卫,都怔怔地望着扭曲蜷缩成一团黑衣人。

    半晌,才有人大喊:“有刺客!”

    这时马队里的军士和护卫才迅速结阵护在罗向身边,队伍中兼任大夫的军士去查看受伤的护卫。好在因为天气转凉,这些军士和护卫把皮甲套在身上,不然那名军士死定了。刀锋瞬间切开护体的皮甲,将那名护卫背部右测切开将近一尺长的血口,同时还斩断了最下方的两根肋骨。罗向也赶过去,但除了清洗、缝合、包扎,他什么也做不了,救生包里的可用的药品已经耗尽,却发生这样的事情。

    看着奄奄一息的下属,还有二百里的路程却感觉永远无法走完,他嘴里发干,小舌头变成一块巨大封门石堵住了想从腹部喷涌而出的狂暴。他第一次见到这般景象,他虽然曾是军人,但从未想过自己杀死别人或者被别人杀死而且是面对面,看得见、听得见也闻得见的死亡的感觉。罗向只能面目狰狞,双手叉腰捶胸顿足。

    拱卫在罗向身边的军士、护卫们更是惊惧于罗向的手段,那是什么,是法术亦或者是其他什么机关。刺客死得那么令人骇然。

    终于,有人下马去检查那个缩成一团的刺客。揪开歪在刺客头上的斗笠,确认了刺客实为光头,此时面容扭曲双目圆睁,但还依稀能看出这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原本清瘦端正的面容。

    “把他带回去,交给副都护大人。”领头的军官吩咐道。

    “是!”

    “让侯爷受惊了。”军官抱歉地向罗向拱手。

    “没想到,什么都没做就引来不速之客。”

    “侯爷是仙人,小的猜想,佛门或许认定您的到来是道门的手段以赢取民心,便如此行险。”

    道教是唐朝的国教,老子被唐朝李姓贵族尊为自己的直系远祖,道教在唐朝的地位非常高,影响也非常大。而佛教虽然有玄奘这样的大师存在,但更多是在民间传播,在统治阶层的影响力略差。如果此时被证明“落星降仙”真实存在,必然会有更多百姓转向道门,毕竟中国百姓信神就是图个实用。而且,官方以仙相称,并授予爵位,便是断了佛陀降世之类的说法。前来探查的的人不知道罗向带来什么典籍秘术,单就观察罗向的做事便看得出他是做多说少的人,没有说过什么特别异端的言论,而且跟李淳风推举的王烁又关系甚密,几乎就做实了他的道家高人的身份。

    事实与罗向猜测很像,自从他现世以来便有不知道多少的眼睛明里暗里在观察着他。罗向只猜到皇帝会看他会在某刻动杀心,没想到还会有宗教势力想要他的命,也没想到要一个人的命会这么容易。

    整支队伍跑了起来,伤者被挂在两匹马中间的兜布里,星夜奔回单于府城。罗向不想让自己的第一批亲信,至少是准备培养的亲信就这么少一个。

    次日中午,骑士们回到熟悉的土黄色的城市,街道上依旧熙熙攘攘,突厥、吐蕃。回纥的商人络绎不绝,没人特别在意风尘仆仆的队伍。受伤的护卫幸运地挺了过来。被送进医馆。到衙门里找郭子仪,老郭并没有在,只剩一个长史,寒暄了一下,具体事物就交给都护府派出的那些就行了。听说已经修建完毕,老王烁带着小丫头和他的所有东西包括那个铁圪垯都去了新府邸。不得不佩服将作监的施工速度。

    罗向出了都护府衙门,向身边的随从问了城中最好的酒楼,便浩浩荡荡地去了。

    这家叫做月明楼的酒楼开在最繁华的北街上,挨着城隍庙。三层的的木楼有着城里少有的雕花窗户和栏杆。伙计见是一个穿着奇怪的年轻公子带着十几个护卫,便知是个不好惹的主。

    “几位爷,您们人多,要不就做二楼,有大桌。”伙计试探着问,他不想让这群丘八上到三层,那里文人雅士居多。

    “你安排。”为首的公子不介意,那群大老粗就更不介意了。

    “您们吃些什么?”

    “你看着来,让这几位吃饱,肉要足,酒要好。”罗向虽然很少上街,对物价还是有些了解,现在就凭老皇帝给他的财物,小小奢侈一下也不算什么,“再装三斤羊肉,一坛热醪糟,送到惠丰医馆的那个受伤的汉子那。”

    “好嘞,几位爷这边走。”

    酒楼里人不算多,罗向一行把周遭的目光都收罗到他们身上。这位打扮怪异相貌俊朗的年轻人必然是府城里新晋的神仙侯爷。乌泱泱十几个披甲武士在二楼的一边占据了两个大圆桌坐下,哄吵哄吵地说话声似乎要把酒楼房顶掀开。

    “他带这么多护卫进来干什么?”旁边座位的食客小声地议论。没上菜的客人向外挪了挪自己的席位,已经上菜的食客也不在言语加快挥舞手中的筷子。

    “那边的小妮子挺可人。”一个护卫坐到桌边把佩刀撂在桌上,指着不远处一桌食客里的一位女子。

    “是啊,是啊,哥哥过去给你讨来呀?”另一个侍卫也解下腰间佩刀大声说。

    这也不是这群军汉故意说给对面听,只是平时说话大嗓门惯了而且口无遮拦。让对方听见就感到是赤裸裸的威胁了,但面对成群的军汉谁也不敢吱声,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离开日后想办法收拾。

    众甲士喧闹的时候,伙计已把酒送过来。酒坛温热,护卫们自相满上面前的酒碗,有的还说着荤段子有的已经把嘴探进酒液中贪婪地吸吮。

    “呃咳,呃咳”两声轻咳,众甲士才想起今天请客的是侯爷便噤住声,只见侯爷站起身端着一碗酒说:“各位弟兄,这碗酒敬你们!”声音很洪亮,又带有少年郎正在变声期的啸音。

    “侯爷,小的不敢当。”众护卫齐齐起立,身下的椅子发出不情愿的轰鸣。

    “都请坐,”声音不再纳闷洪亮,但能清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就连其他食客都保持安静想听听这位小侯爷要对这些嚣张的护卫说什么。

    “弟兄们,你们跟我的时间不长,只有短短三个多月,通行两千里,救过我一命,高大柱重伤躺在医馆。为此我必须感谢你们。”说罢一仰头,一碗酒就流进罗向嘴里,“哈”地出了口气,伸手向众人展示酒碗已干。众护卫也一饮而尽。

    在军中军官称士兵弟兄是为了笼络军心,而且他们很多也是大头兵出身可以共情,但主家称自己的部曲护卫为兄弟的除了军队将领,很少会有人这么称呼。

    罗向又为自己倒满第二碗酒,说:“过去,我也是个行伍之人,跟你们一样。跟你们在一起让我也想起了我的袍泽弟兄。这一杯敬我们的袍泽弟兄!”说罢再次一饮而尽。

    “敬袍泽弟兄!”众护卫举起酒碗一气喝干。

    罗向第三次为自己倒满,打了个嗝,继续说:“你们离开了唐军,我也离开以前的队伍,军纪散了、训练停了、遇到危险反应慢了。从明天开始,我们一同操练,不为别的,就为遇到敌人能活下来把他们干掉。你们谁的马术好教我骑马、谁刀剑好教我刀剑,这些我不会,而其他的我教你们。行不行?”

    “行!”

    “好,那我们一言为定,做好了,给你们看上哪家姑娘,我来帮你光明正大地提亲。”说罢又一碗酒倒进肚里。

    “谨从侯爷!”众护卫呼到。

    “好啦,好啦,这么大声,别让人店家为难。”罗向轻声说,让众人落座,“陈品啊,帮我整套铁甲,五六十斤那种。”

    “是,侯爷,”陈品应道,“我这去请铁匠。”

    “不用打新的,和你们一起训练,明天修整一天,收拾一下新家。后天一早开始。”

    “是。”

    前方的地平线宛若在燃烧,火焰的光芒却没照得很高映照青白色天边的云彩变成那个世界华丽的粉色蓬蓬裙,仰头看颜色越来越深,闪过一些不畏阳光的亮点,没有月亮。山下一片漆黑中有一小片亮点,那里便是罗向的庄园。

    “侯爷回府啦!”一声通报后,乌泱泱地一群婢子、仆役、伙夫一众人列在门口朝罗向行礼。

    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迎上来,近看面貌端正面带职业性笑容,“恭迎侯爷回府,在下常昆是王大人招顾的管家,谨听侯爷差遣。”

    “哦,常昆啊,咱们进屋说吧,外面怪冷的。”罗向拍拍常昆后背,对旁边一众人喊了一嗓子:“不必多礼,赶紧进屋把,别冻坏了。”

    “谢侯爷。”

    罗向率先进门,转身问常昆:“老王头呢?”

    “王大人他在书房。”

    “哦,带我进去吧。”罗向感觉会自己家像是在做客。

    一推无门,暖烘烘的热气迎面而来,看来壁炉暖墙和地笼效果不错,也没有烟冒出来。

    “你肥来了!”老头子居然模仿蜡笔小新。

    “我肥来了!”

    “你去逍遥,老夫都快累死了。”

    “你不回长安这怪谁?没少看片吧,小心鼻子失血过多!”罗向打趣道,“哦,墨旖也在。”

    姑娘向罗向浅浅施了一个万福:“见过师父。”

    “哎,别,别乱叫,老王头还没备齐束脩之礼呢。”

    “要不是有墨旖,你真得把老夫折腾死,礼物过两天给你。你那返回舱盖到后面厢房里了,这个书房有电脑,窗户都是铁条的。”

    “王大人有心了!”

    “切,你要弄毛纺,纺纱机、织机都准备好了,羊毛也都梳洗好了,弄了好上千斤,都在库房呢。”

    “不错嘛,一部分纺成纱线试着织成粗呢子,要厚一点。另一部分纺成粗线。”罗向寻思着,突然问王烁:“你会织毛衣么?”

    “你看呢?”

    “哦,还是我研究一下吧,”罗向摸着两没有胡茬的下巴说。

    “别这么弄你下巴,看起来像个公公。”

    此话一出罗向立刻把手缩了回去,但视乎找不到安置的地方,不再搭理王老爷子,转身对墨旖说,“辛苦你了,有什么困难么?”

    “师父,纺线、织布我们都试过了,的确可行。”墨旖露出一抹骄傲的神色,“就是人手不够,圣人一共赐了二十名婢子,府里留了八个,剩下的都跟着我去纺纱织布去了。”

    “可以试试从周边找些妇人一起帮着来做,如果没人愿意来,还可以找找突厥女子,他们不怕抛头露面。”

    “只是······”

    “哦?怎么了?”

    “织出来的毛布比麻布硬,而且细毛很多,穿着不舒服。”

    “咱们要穿加一层丝或者麻的衬里就好了。而且这个这个毛布也主要外穿,贴身穿还容易其小红疹子,里面套一身平时的麻衣便好了。”

    “而且,颜色也不好看。”

    “先不管别人,咱们先穿上,暖和过冬最重要。”

    “哦,”小姑娘有点遗憾。

    “第一批的毛布做成衣服,先给咱们府里的的人,他们穿着好,自然就会有人来求购。”罗向顿了顿,“你看,街上大多数百姓的衣服也都是素色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吃饱穿暖就是很幸福的事情了。营里的那群大头兵,身上七八件也订不上这一件。他们不会在意是否好看,他们更在乎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如果你把这些衣服完成,就是大功一,我们可以把这种毛布命名为墨旖毛布,以你命名,名垂史册。”

    烛光中依旧能墨旖的脸白皙的脸蛋渗出霞光的颜色一直向下流过西厂的脖颈,罗向赶紧摇了摇头停止了自己的联想。

    “当然,对于咱们也是有利的。”罗向补充道。

    “利益?”

    “当然,有付出就要有汇回报。”

    “可那是商贾所做之事。”

    “我们是生产者,别忘了,我的本业是工科,纺织也是一个工种,而且,男耕女织本身就是国朝所提倡的,至于交完税赋,把多余的产品卖给需要的人岂不两全?”

    “那位去问问有没有合适的妇人。”

    “那自然是好的。天不早了,你先休息吧,我跟老王头还有话。”罗向说的随意,墨旖也没觉得他对老祖宗有啥不敬,施了一礼便离去了。

    王烁向罗向传授打理庄园的注意事项,管家怎么用、账房怎么用、仆人婢子怎么用,罗向安静地听着,他从没有操持过这样一个家,在之前相当大的一段时间里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

    次日,罗向看了墨旖主持的纺织工坊,不在府里的婢子就都在这里。她们纺出来的线比他预想的还要粗糙一些,毕竟毛的纤维较之前纺的麻与丝更短也更硬。用来织呢料也就是毛布的的细线也比预想的粗一些,但是织出来的呢料还是很接近他认知中的粗毛纺的格子呢,而且更加厚重一些,制作大衣也是极好的。

    “师父,你看。”墨旖让一个婢子拿来一件已经完成裁剪缝制的成衣,是一件长袄。所有的毛布都没有染色,袄子也呈现出介于灰和黄的混合色。

    “嗯,很好嘛,你们没有试试?”

    “试过了,寒风的确不容易吹进来了,比裘要轻。”

    “老百姓能穿得起么?”

    墨旖思索了一下,说:“如果不是不是赤贫,一般的城里人家大概还是可以负担得起的,只要不干重活,应该是不会磨坏的。所以会穿很长时间,还是很合算的,”

    “嗯,我觉得也是,先为咱们自己家人做,多穿上出去走走。”罗向露出狡黠一笑,又恢复平静,“不过,女式袄子需要改改。”

    “请师傅指教。”

    “你看,着衣襟系住以后,中间露出的是不是有些宽?你把右边这里做长,这边和这边按一对小小钩挂,不是那么冷的时候放下来,起风的时候可以合上就暖和了。”

    “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你还小呀!”罗向下小姑娘头顶揉了揉,却不小心把发髻弄歪了,便赶紧收了手。“你们觉得毛布扎人,里面就用绸做一层衬里。如果中间再用麻纱包裹羊毛絮片填充,这个冬天绝对暖暖和和。”

    “拿绸子做衬里?”墨旖看着罗向。

    “那些富商勋贵家的婢子仆役不也多用丝绸做衣服么??”

    “那不一样,不是所有的婢子下人都都能穿的,只有那些跟主家亲近贴身服侍的才有资格这么穿,其他人还不都是粗麻衣,谁也不会给他们花那些个闲钱,穿绸的婢子下人都是给外人看的。”墨旖嘟嘟嘟地说了一长串,喘了口气接着说,“哪有师父您这样给的衣服都用那么多绸子,而且还做成衬里的?”

    旁边低头纺线、织布的婢子们想去看侯爷,又不敢脖子僵硬着,埋头做工。

    “皇帝给我那么多绸都给我一个人用啊?用完了咱们在挣钱买就行了。就这么说定了,做衣服时候加上衬里和羊毛絮片。”

    “哦,好吧。”墨旖低声说。旁边偷听的女工们好像都舒了一口气,手里的动作也更麻利了。

    “你不是觉得这衣服不好看么,你们可以在这里、这里绣一些纹样······”罗向开始对墨旖的袄子样品进行着讨论,比如安装两个口袋、后面加装风雪兜帽、如何熨烫平整、用松烟和樟脑驱虫防霉。罗向不知道怎么具体操作,但罗向见过那些方便实用的设计和工艺就足够了。他现在更注重的是实用,而非审美,待过了今年大家都暖和了再去考虑修改版型也不迟。

    “最后,在左袖上绣上咱们府的徽章。不好绣的话可以在布底绣上绣这么大。然后封到左袖的这个地方。”罗向边说边比划。

    “侯府的徽章?”

    “嗯,就是这个。”罗向掏出来一枚“金乌”机组赠给他的任务徽章,图案是深蓝色星空为背景一只金乌略过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