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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魔方的时装换衣术

    百筱金说道:“那你我就都好好活着,虽然生死由天定,但这一个月该怎么活,我想自己决定!我会好好过完最后这一个月,酩记,我会记住你的名字,有你陪着我过完最后的日子,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还是很期待,奇迹的出现!”说完勉强露出微笑,又喝了一口水,看着天空那云高万丈。

    初夏的太阳就冒出了火辣的光线热浪,三层楼并不高,从窗内向外望去,街头几名路过的行人都穿着单薄,还是热的用手做扇子摇风驱热,初夏的风景正是温燥交替,不禁令人忍不住的汗流浃背,这样的风景对于平常人来说,不过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可对于百筱金来说,就如同贪婪这普通的时间,犹如生命之光缓缓消散在空气中,伸手想抓却空空如也,失去是那么的真实,可想抓住却难如登天!

    酩记愣愣的看着百筱金,不过就算他疯也好,颓废也好,毕竟是自己选的魔方少年,只是这次运气实在太不好了,竟然少年变老头,还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必须拿回骨活,酩记咂咂嘴,下定决心,一定要取回骨的活力来,不能让到手的契友就这么死翘翘了,他转身朝着外边的书架走去。

    百筱金冲着酩记的背影喊道:“给我一小时,一小时后,你来找我,我只是想静一静,最后一个月我要好好筹划怎么活!”胸膛起伏着,大口呼吸着下午的空气,然后一脸的笑,眼角却流出了泪水。

    让百筱金好好发泄发泄也好,任谁知道很大几率还有一个月寿命也没什么好脸色,只要帮他夺回骨活之气后就都解决了,只是现在一共有八家大酒店,到底哪一家才是夜鸦的老巢呢?

    酩记慢慢踱步从一排书架又一排书架间走过,叹着气浏览着书架上的书名,嗯?他伸手拿下一本封面奇怪的书翻看起来,原来是《老中医鬼门十三针》,嗯,看了几页,不由连连点头,哇哦,原来还有可以扎鬼门的针法,不由得看的入了迷。

    一个小时以后,百筱金和酩记出现在城市中最繁华的街头,这家酒店是他们找的第五个地方了,此时正是下午两点,他们拿着城市地图,已经标记了找过的酒店,现在,目标是这家酒店!

    那是一家五星级豪华酒店,这条街上因为这家酒店,拉动了消费,有面包蛋糕店,时髦服装店,玉器饰品店,理发帽子店,休闲鞋子店,家居床品店,游戏机玩具店,课外读物学习用品店,健身体育用品店,五花八门形成了步行购物街!

    此时,街头上人并不多,每家店里或站或坐着一二服务员,街面道路上只有不超过二十个人,有一位拉着五六岁小孩子的年轻母亲,有一个老头和一个壮汉在杀象棋,旁边还有专门续水的人,看他俩杀棋的人。

    百筱金看看自己手里快要磨破的塑料袋,只好从附近的店铺选了一个双肩斜跨两用背包,酩记看了一下,让百筱金把包放回去,要选那个厚实浅绿色的两用包。百筱金才发现,酩记的判断力真好,非常有眼光,当把衣服食物都装进了背包,背上后才发觉这背包还有一个隐秘功能,就是均匀分担包内重量,背者会轻松很多。

    两人坐在街口的竹制长椅上,酩记摆弄着手里的标签纸,百筱金则看向一个方向,酩记突然发现百筱金的眼神始终在一个人身上,那是一个女孩子,粉色蕾丝衬衫搭配天蓝喇叭裤,黑色球鞋若隐若现,顶着一个丸子头,粉红色水晶珠串花绳,坠着几片细小珠钻坠亮片。

    此刻酩记也注意到这女孩,她出现在这街头不得不承认是一道难得的风景,她眉目顾盼看着周围店铺,像在寻找什么一样,手里抱着一本最新版的《鬼故事》,她就是小童。不一会,她找到一家水果店,甜瓜苹果进入到了她的小包里,原来她在找水果啊。

    大叔模样的百筱金低下眉眼,神情落寞,看着还有皱纹的手背,想到一个月期限,不能与小童相认,不能让她看见这样的自己!微微叹了一口老气,低下头。

    而小童也根本认不出这个大叔模样的百筱金!谁能想到以前同龄的朋友突然变成老者呢?而且现在百筱金也低着脑袋。酩记转过头问道:“你认识她?”百筱金点点头没说话,过了一会,小童蹦蹦跳跳离开了这条街,百筱金不舍的目送着晚霞夕阳下小童的背影,一声咕噜的肚子响传到百筱金耳中,原来是酩记,酩记儆和百筱金背靠背,故意装作“不是我”的表情,转头看向旁边高大的酒店上方,吹起了口哨《我从草原来》。

    百筱金眨眨眼,再傻也知道他这位兽族朋友已经饿了,是啊,一天没吃饭了呢!他右手拉起酩记的手,走进一家街头餐厅,选了一份两人套餐,在一个紧挨着临街窗户的位置坐下,就这样看着外边,沉下气来,外边的夕阳里,匆忙人群,还有两家已经准备转让出租的门店,看着玻璃窗外的各式人等,仿佛是两个世界被一面玻璃隔开了。

    套餐还不错,普通的三菜米饭加绿豆粥,菜是酸辣土豆丝,香菇油菜,椒盐花生米。酩记问道:“你也吃素?”百筱金笑笑:“嗯,习惯了,有时候吃素也会给自己带来好运,吃素久了自己总会遇到好事的,我这不就遇到你了吗?再说我也喜欢以素素养嘛。”酩记也笑了:“哈,这些菜比我想像中好吃多了!呐,这个我喜欢吃!诶,你也尝尝!对了,这里的菜好多啊,你们吃的真好!”酩记转头朝周围看了看,回头发现百筱金低头笑着。酩记眨了眨眼睛,转头望了一圈后,顿时不再问了,因为他被人群中一个食客给吸引住了!

    有一个瘦瘦的年轻服务生在他身边服侍着,揭开一个特大金属罩的盘子,那是一堆油炸糖骨,无法言明的粗骨头带着关节码在盘中,在糖焦色下依然透露着诡异,那桌上已经摆满了食盘,这位胖乎乎的食客和其他桌上的人格格不入,就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他两只大眼睛咕噜噜的左看右看,偶尔和其他桌上的人对视,也毫不在意,他动了动腮帮子,好像是在做饭前的舌牙运动,右手抓着一把叉子,左手抓着一块烟熏干鲣鱼耐心的嚼着,那服务生把另一个盘子也放在他的面前,掀开了金属罩盖子,里边是堆成小山样的暗红色大骨头!那一大堆的骨头外形奇特,骨管粗且厚大,骨板极宽依稀看着像是胯部又像是神秘部位的骨架,令酩记不禁瞎想是某一种大型的,超过自己体格的某物种兽族,“这么大的骨头,如果不是人的,那,会是什么野兽身上的?!!”·······

    酩记歪着脑袋,是越想越觉得惊恐蔓延开来,“天哪,这么大的野兽骨都········”只觉得后背发凉,心跳加快,仿佛看见某种奇特的巨大兽类被宰的一幕,接下来是有人拿着巨大的刀,一脸邪笑的朝自己走来!呼吸越来越剧烈,无法抑制身体的颤抖!

    百筱金转头看见酩记这副样子,也顺着酩记的眼光看去,不由得也头皮发麻起来!自己也算是半个见多识广了,去过不少餐馆,可是面对这样的食物和食客,百筱金听到了自己砰砰的心跳声,后颈发紧,想逃的感觉一下子窜入脑海!

    他对酩记小声说道:“嗯,别看他,我们快些吃完离开吧。”酩记赶紧低下头,加速了的心跳却听的格外清楚。

    只见那胖子,一脸陶醉迷离的表情,两眼放光的看着面前的盘中物,直接大嘴扣在上面,嘴巴动了起来,细密的胡子微微颤抖,嘴里咀嚼的声音咯吱咯吱咯吱咯吱的发出来。

    他俩虽然没看那胖子,周围桌子的人有不少都在看那胖子,有人也被吓住了,有人则说:“这才是吃家!”,那胖子看看周围,肩膀一耸笑笑说:“哈,就爱这口儿!”然后继续,一大锅的奶香汤端起就喝,一小盆的未知骨头“嘎嘣”就咬断嚼了下去!

    酩记耳朵动了动,全身打了个哆嗦,往位置深处移了移身子。

    百筱金从没吃这么快过,风卷残云,两人逃也似的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家餐食店。吃饭也能被吓,百筱金也是头一次。

    看着眼前富丽堂皇的大酒店,百筱金抬起头:“好高哇!”亮闪闪的玻璃映着明媚的阳光,美的不可方物。

    这酒店门口高贵大气,黑色大理石的台阶,厚玻璃旋转门。两人在远处小亭子里守到了下午快六点。

    蓦然,从门里走出来一人,一身浅黄纱罩黑制服,帅气年轻,在远处树下的百筱金激动的喊酩记,指着那人强压声音的说道:“啊,就是他!”没错,就是夜鸦,酩记看见那人以后压低声音说道:“真的是他?”百筱金猛点头,酩记:“不能打草惊蛇,一会我们这样!”对着百筱金耳语了几句,百筱金点头。

    那夜鸦送走了一位贵客,便转身优雅的回到酒店里了,看来,他一定是住在这家酒店里。

    酩记左右转头看看,趁没人注意,双手抬起放在自己脖颈领子上摩挲了一阵下滑到腰部,拍打了几下裤子,扭动几下身体,顿时全身衣服从上至下眨眼间无比鲜艳,还多了一些金属花纹装饰,立即显得衣服档次提升了不少。

    百筱金看的目瞪口呆,他眼中的酩记,此时柔顺头发闪着银色的光泽,那英气的笑脸犹如白色向日葵,带着暖意看着百筱金,看到此时百筱柔顺白发下,脸色虽然还是有许多皱纹和暗淡,可是气色好多了,他浅灰色的短外套破了一个洞,黑色牛仔裤瘦腿型,裤脚还紧紧裹在脚脖子处,一副落魄大叔的模样。

    酩记歪了歪脑袋,这衣服,这裤子,偷工减料?百筱金看到一身质感银丝钻石扣子衣服的酩记,觉得有点自惭形秽,顺着酩记的视线看过去,附近的服装店,有两家店可都是女装,还有一家是内衣店。

    酩记拉着百筱金走进其中一家服装店里后,在一堆女式衣服的架子后面,酩记的双手摸摸头顶的独角尖,手里捻着一些细丝拉开以后,开始顺着百筱金的衣服领子,往下点动着手指头,左右前后波浪式的,如同变魔术一般缓缓敲打并滑过百筱金的衣服,他手指触碰到的地方,衣服开始出现变化,领子变成带羽毛花纹的纯白色,衣服颜色渐渐变成鲜艳亮丽的金属质感浅蓝色,短外套长度也加长了,多了一些天蓝色宝石点缀在胸前口袋,肩膀处多了两个肩章一样的白丝绸布片,背后肩胛骨位置印绘出现了两根白色长羽毛和一条金黄色丝绸短带,腰部拉了一圈浪花花纹装饰腰带,袖口多了两圈细小钻石镶嵌的金丝绸带子,一根大红色细绸带从一个肩章处拉了个弧形到了腰间,上衣顿时成了一件高档休闲收腰西装,酩记修长的双手手指从百筱金的裤腰外侧往脚脖处缓缓敲打,这不起眼的黑瘦裤子就慢慢变成了银白色质感的直筒银丝裤,裤脚处各一只短绸带的白羽毛,鞋子也变成了前头带雪白色浪花的天蓝色皮鞋,最后蹲着的酩记站起来,看着百筱金全身上下打量了几眼,伸手从百筱金脖领子外围比划了一下,登时出现了一条浅蓝色金属链代替了原有的绳子挂着摩托车魔方,然后才点点头,百筱金低头看看这身衣裳,又看看皮鞋,比起父亲给自己买的衣裳更高档漂亮,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酩记,问道:“至于吗?非要如此嘛?”

    看着虽然是大叔年纪却一身精致衣服的百筱金,酩记一脸诚恳无比认真的回答:“至于至于!这样至少不会有人随便拦下我们,你也不希望我们两个进不去酒店吧?你以为我做这些只是为了好看?”那笃定的表情义正严词!

    百筱金顿时闭紧嘴巴不再反驳,对着酩记点点头一副听话的样子,听酩记的比较保险,谁知道一会儿会出现什么状况呢?可是百筱金怎么想都感觉,酩记就是为了好看的呢?

    当两人从衣架后面走出来时,服务员两眼放光的直勾勾盯着两人,一刻也不愿转移眼神,迷了一样盯着他们的身影走出了店门,她们还年轻,现实里没见到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尤其那个金属花纹装饰的年轻人,整个人都好看的不得了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