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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独当千军

    “少侠,少侠,你看这是何物?”

    正在江小流查阅系统任务之时,一个流民捧着一封书信跑了过来。

    江小流顺着接过,只见书信上面还沾着一根鹰羽。

    “哪来的?”

    “少侠,这是刚才搜查那些骑兵尸身时发现的!”

    江小流突然想起来,适才那十几个西夏骑兵说过有紧急军情,莫非是这个?

    想也不想撕开一瞧。

    心中内容很简单,也很匪夷所思,是命令前方杨凌城驻军放弃驻守,调往京都的军令。

    江小流不懂军务,不知道西夏好不容易打下的城池,为何说不要就不要了,去京都做什么?

    西夏京都兴庆府的位置差不多跟前世的宁夏银川一样,从杨凌城过去要六百多公里,即便是这个武道发达的世界至少也要三天,而西夏多骑兵,说不定天黑前就到了。

    怪不得那些送信的骑兵那么着急,一定是西夏国度发生了什么大的变故。

    不过这都不是他操心的事情了,当务之急是护送眼前的这一百多个老百姓安全逃离。

    “老丈,在下刚才说了,是大明派出的夜不收搜救小队士卒,不如这样,一路上由我来护送你们,就是不知道你们可否愿意听我的指挥?”

    正在大快朵颐的流民闻言大喜,想也不想便答应了。

    “既然如此,我们边走边吃,大家向北沿着渭河一路向东,由我负责给大家搜集吃食用度,你们只要保证不随便乱跑,不大喊大叫即可,否则引来了大队西夏军队,我一个人可无法护你们周全。”

    江小流鼓足内劲大声喊话,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纷纷表示没有异议。

    于是,江小流便带着一百多个流民百姓,沿着河道往函谷关方向逃去。

    路上得知,那老丈叫万中义,秀才出身,科考屡次不中,便回到老家杨凌开了一个私塾,结果被西夏攻占后不堪折磨,这才带着儿媳和孙女随着逃难的队伍跑了出来。

    万中义说,再走五十余里就能到杨凌城,那里差不多有三千西夏军队,且大多数都是来去如电的骑兵。

    江小流想了想,让万中义带领流民先行赶到杨凌城正北的渭河边等候,他自己一个人潜入城内打探敌军动向,伺机搞一些吃食衣物和药材等。

    可令江小流惊讶的是,杨凌城的守备力量极其薄弱,从地面的马蹄印来看,似乎有大队的骑兵刚刚离开,再联想到刚才的鹰羽信,他猜想送军情的可能不止一波,应该另一队送信的通知了此地守军。

    城门口只有几个老弱的汉奸士兵,依旧在不遗余力的搜刮着进城的百姓。

    “站住,干什么的?”

    江小流为了拉进与流民的距离,撕破了神驼山庄为他裁剪的奢华锦袍,雪白的内衬上也肮脏不堪,所以守军态度就十分的倨傲蛮横。

    “啪!”

    懒得跟他废话,直接一巴掌直接抽飞这个汉奸,完全不用考虑后果,最好是引出大部队,如此以来他才能打探出城防的虚实。

    旁边几个正在盘剥百姓的汉奸都惊呆了,大声高喊有敌袭,不多时一阵阵凌乱的脚步声陆陆续续的传了过来。

    江小流看着眼前这群衣衫不整,口歪眼斜的投降汉军,差点没笑出声来。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选择当汉奸,左右摇摆,欺压弱小,都听到有敌袭了还一点紧张的气氛都没有,吊儿郎当的就跑了出来。

    为首一个大肚腩壮汉,坦胸露出一巴掌宽护心毛,待看清城门情况之后,赏给了大喊大叫的士兵一巴掌,下巴冲江小流一挑道:“呦呵,十几年了,第一次有人敢在老子地盘闹事,说,你哪来的啊?”

    “我?”

    江小流咧嘴一笑,朗声道:“在下从大明而来,在洛阳府当差,今天来是杀汉奸的”

    “你他奶奶的,我以为是谁,原来是个神经病,来人,乱刀砍死吊城门楼上去,哎,净瞎捣乱!”

    哪知壮汉非但不恼,反而很丧气的摇摇头转身就要离开,显然以为江小流在说疯话。

    “咔嚓!”

    “咚!”

    “啊!!!”

    壮汉还没走远,接二连三的骨折声、闷哼声、惨叫声便从身后传来。

    大汉转身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四五个手下不是手脚扭曲,就是胸口凹陷,一个个口吐鲜血,眼见是不活了。

    “来,来人,给我上,快给我上,放狼烟,快放狼烟!”

    残余的十几个士兵畏畏缩缩,手持长枪长刀却迟迟不敢上前。

    “行了,不用费事了!”

    江小流犹如一头洪水猛兽,大成的铁布衫都不用开,迎着长枪就撞了上去,一阵拳打脚踢,不过十几息的功夫,十几个士兵统统阵亡。

    江小流大踏步追杀大汉,一脚踹在他偌大的肥臀上,整个人凌空飞出去四五米之远,又滑行了几米这才堪堪停住。

    “好,好汉,别杀,别杀我,院子里有钱,有粮食,还有几个美女,都是,都是你的,你的,别杀我啊!”

    大汉顾不上后腰撕心裂肺的疼痛,整个人趴在地上,艰难的抬起头不住地求饶。

    “起来,带我过去!”

    几百斤的大汉像是小鸡子似的被江小流单手拎起,按照大汉说的方向走了过去。

    “呼呼啦啦!”

    驻扎大部队的守城士兵听到外面的动静鱼贯而出,将江小流团团围住,密密麻麻的刀剑如林,看起来差不多有两三百号人之多。

    见状,大汉也嘚瑟起来了,哆哆嗦嗦的道:“好汉,好汉莫慌,在下乃是守城参将胡老三,刚才的事情肯定是误会,你别担心,老胡我绝对不会上报,而且还有金银美女奉上,还请好汉绕我一命,如何?”

    “饶命?”

    我听杨凌城的百姓讲,你们投降西夏之后,对咱们大明的百姓,那可是“好”的很呐。

    胡老三心头一抽,暗道是不是平常坏事做多,哪个仇人寻上门来了?

    “好汉,好汉听我说,这里面一定有误会,不如咱们屋里面谈,有什么误会说开了不就好了?”

    胡老三贪生怕死,但极有眼力劲,此人砍瓜切菜般斩杀了他几十个弟兄,即便不敌剩下的三百士卒,可先杀了自己是不成问题的。

    “哼!”

    江小流怒哼一声,声震四野大声道:“尔等听着,身为大明官兵,贪生怕死,通敌叛国,且鱼肉百姓,坏事做尽,吾乃大明江小流,今日来此,就是杀尽你们这些汉奸狗,还我大明一个朗朗乾坤。”

    “咔嚓!”

    拎着胡老三的右手一使劲,立刻就捏断了他的颈椎,胡老三头一歪,像一条死狗般软绵绵的垂立不动。

    “好胆,胡将军本欲饶你一命,没想到你自己作死,那今日就不要走了,把人头留下吧!”

    为首一个总旗服饰的官兵杀气腾腾,大声喝道:“刀盾手前排狙敌,长枪兵居中,弓箭手殿后,全军听令,绞杀来犯之敌。”

    三百官兵迅速列阵,一排排刀盾手小心翼翼的将江小流团团围住,一排排雪亮的枪尖搭在大盾之上,最后则是密密麻麻的弓箭手张弓搭箭,小心戒备着。

    江小流就默默看着,不急不慌,等着他们列阵,他要以摧枯拉朽之势从心灵到肉身彻底镇杀这些卖国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