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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

    少女名叫姜小鸟,年仅十二,天生个子比同龄孩子矮一个头,但却天资聪颖,悟性极高,长有一双似水明眸,似乎能洞察世间万物。

    她蹦蹦跳跳地走到马志钧跟面,脸上挂着笑容,双眸已经弯似月牙,而点缀在她脸颊上的酒窝,似藏有千年名酿。

    她双手张开,在马志钧面前比划一个大圆,俏皮地说:“皇,我们在外族勇士那儿知道了很多很多信息呐。“

    马志钧惊奇地问道:“这才半天时间,就足够你清楚外族勇士想表达什么了?“

    “当然啦,我还已经有一点点懂得他们说的话了。“姜小鸟平淡的说道。

    马志钧一脸问号,不禁想起自己在蓝星上学习外语的日子,经常一本单词书,来来去去只能背到“abandon“,如今看到这种语言天才,惊讶之余,不禁一时语塞。

    ”皇,我先跟你说说我打听到什么吧。“姜小鸟迫不及待地说了很多。

    “那些外族勇士自称来自美坚部落。“

    “听他们说,食人族个个都很高很壮,十分好斗,会不停攻击附近的部落,还喜欢生吃活人。“

    “据说,在我们部落西北方向八十里处,还有个苏尔湖,而湖的南边有个食人族据点,湖的北边是美坚部落的所在地,那美坚部落就是因为离得近,经常遭到食人族的袭击。“

    “而这些美坚勇士是在遭到食人族的袭击后,一路逃到这里的。“

    姜小鸟说完后,扑闪着眼睛,明显在期待着赞美。

    马志钧不由微笑道:“你是真的厉害!“

    ”嘻.......“姜小鸟笑得更加得意了,犹似夏日茉莉盛放。

    自马志钧在独自收服暮角后,在部落里的威望一路攀升,大家都想得到这位领袖的认可,姜小鸟自然不例外。

    马志钧接着问:“部落里,大家开始用画图案、符号跟外人交流,你知不知道?“

    “知道。“姜小鸟点了点头。

    “那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马志钧很是期待她会有特别的想法。

    姜小鸟挠了挠头,抿了下小嘴,思考良久后,才支支吾吾地说:“我......觉得.......嗯......这应该很好吧。“

    马志钧笑容更甚,心想:这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想的东西没有太深入,即便天赋异禀,也要引导一下,给她时间成长。

    然后,他问道:“那你觉得,如果可以设计出一种符号来,让大家以后都用一种符号来交流,那好不好?“

    姜小鸟眼前一亮,连忙点头道:“这当然好啊!“

    “那你去搜集大家画的图案、符号,找到一种大家都认同的图案、符号,怎么样?“马志钧接着问道。

    “好!“姜小鸟说,“我这就去!“

    话音刚落,她就已经蹦蹦跳跳地往人群走去了。

    马志钧等姜小鸟离开后,目光不由看向西北方向,眼神霎时间变得凌厉起来,心中只剩一个念头——食人族。

    于是,他找到了美坚勇士,没有多说什么,拾起一根枝条,就在地上奋笔作画。

    美坚勇士看着地上,眼角逐渐湿润起来,因为马志钧画的,是一副双方一起围剿食人族据点的画。

    他们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激动连连握住马志钧的手,痛哭起来。

    他们身为勇士,未能保护部落,还被食人族一路追杀,逃遁到此,心中满是屈辱和不愤。

    他们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伤口,想起了被食人族活活啃食的弟兄,想起了他们的部落,仍有许多族人深受其害......

    他们激动地身体都在颤抖,食人族给他们留下的阴影还在心中盘旋,但他们仍旧用异常坚定的眼神看着马志钧,连连点头。

    对此,马志钧自然心领神会。

    然后,他站起来,右手握拳高举。

    这是让族人集合的信号。

    离得近的姜氏族人看见后,连忙向其他族人喊到:“过来!快过来!首领有话要说!”

    片刻后,马志钧看到大家都集合起来了,高声道:“我们将对食人族据点发起进攻!“

    话音刚落,人群中,一片哗然。

    马志钧抬手虚按,示意大家安静,接着说:“我知道大家一定很奇怪,被袭击的不过是美坚部落,我们为什么要参与战斗啊?“

    “可那食人族,生性爱吃人肉,若任由他们壮大,他们能绕得过苏尔湖,穿不穿得过这片密林啊?“

    马志钧故意停顿一下,先让众人面面相觑,直到他们已经意识到危险。

    然后,他接着说:“我们要是放任不管,那将来,美坚部落倒下了,轮到我们被袭击了,又还有谁会帮我们啊?“

    此时,众人眼中都变得刚毅起来。

    马志钧神色凛然,声音再提高几分,说:“我们这一战,为的是我们日后的安稳生活!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战!战!战!”众人齐声喊道。

    人群中,一个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壮汉出列,大声喊到:“愿为部落流尽最后一点血!”

    随后姜氏勇士纷纷喊到:“愿为部落流尽最后一点血!”

    马志钧看向壮汉,见他一身肌肉配上一双鹰眼,在人群中不怒自威,着实天生带着大将之风。

    而后,马志钧对壮汉说道:“姜力,我现在任命你为此次出征的队长,你带领姜氏、美坚两队勇士先行出发,我和暮角随后就到。”

    食人族据点离这八十里,勇士们步行到需要三天时间,而马志钧骑着暮角过去则只需一天时间。

    “是。”姜力坚定地回答道,随后组织勇士们去整理装备。

    气氛一下变得热闹起来,男人们的热血被点燃,他们摩拳擦掌,认真地挑选武器,巴不得立马把食人族的头给拧下来。而女人们则连忙帮他们准备路上的食物。

    但不少人在得知自己的儿子、爱人将要第一次远离部落,去攻打食人族据点,仍是不由担心起来,眼含泪光地为他们送行。

    唯独姜力不喜欢这种婆婆妈妈的事,专心在挑选称手的武器,可不管是什么样的木棒、长毛,他都觉得太轻了,于是他来到一颗树干和他腰一样粗的树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