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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徒命案

    深夜子时,快手王猛已经两天没睡个好觉,因为自己的上司凌捕头去了辖县报案,繁杂事务都由他处理,刚刚审讯完抓捕的毛贼,准备回家。

    便听到捕快来报:“王哥,有人把石头扔进府衙,发现一张纸条,上边写着子时三刻,矿坊命案,当值的兄弟们不知道怎么办,让你拿个主意。”

    王猛接过纸条,看着娟秀的字体,问道“可追上扔石头的那人?”

    “没有,当置的兄弟出去查看,没看到人影。”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现在头不在,须小心些,何况牵扯到矿坊,我带几个兄弟过去看看。”

    金州之所以被称为金州,是因为境内有大明最大的金矿,大明的矿产统归工部管理,工部在金州下设有矿监司,司正由工部直接派人任职,负责统领金州境内矿产事务。

    朝廷严令,为防止农民弃农开采,追逐末业之利,荒废务农本业,避免开矿聚集四方之民,引起骚乱,所以矿监司只能召集本州劳力采矿,且劳力家中不能有半分良田。

    于是金州便有了一批特殊的人群,金徒,以替朝廷挖掘金矿为生,矿监司的金徒有统一的住所,平时生活都在固定区域--矿坊。

    王猛看来信涉及矿坊,知道大意不得,点了几个捕快去探个究竟。

    几人刚赶至矿坊,正准备分头查看,看到一人孤零零坐在院子里,王猛抽刀上前,听那人说到:“凶手就是我,尸体在左手房里,纸条是我找人送去衙门的。”

    捕快们将那人团团围住,王猛走向房中查看,房梁上正吊着一具尸体,随风摇晃。

    王猛看着院中的青年,神情自若,没有一丝杀人后被抓的惊慌,心中判断,此人要么是大仇得报后一心求死,要么还有什么阴谋。

    吩咐手下把他押回了大牢,王猛在房内勘察起来。

    尸体还有温度,尚未僵化,被杀不超过半个时辰,与自己收到纸条时间一致,说明凶手早有预谋,也不打算逃跑。

    从痕迹看,凶手用麻绳一端穿过房梁,然后在绳子的另一端打了个狩猎结。

    狩猎结原本是猎户捆绑大型野兽所用,落入结中,越挣扎越紧。

    趁着被害人还在熟睡,凶手将绳结轻轻地放在被害人的脑袋周围,然后站在房梁另一侧,蓄满力气,用纤夫拉船的姿势拽紧麻绳。

    狩猎结收紧,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将其拖拽下床,高吊在半空。

    一般而言,吊死一个人需要五分钟,悬吊期间,被害人会痛苦地挣扎,痉挛,眼球充血,气管闭合,所以他会不断抓扯颈部,试图呼吸。

    在这五分钟内,如果凶手有那么一瞬间良心发现,只要他一松手,金徒就不用死。但凶手铁了心要他的命。

    两个矿工之间能有什么深仇大恨,让此人痛下杀手。

    王猛勘察完回到金州大牢开始审讯,:“叫什么,既然事前就报了官,就把前因后果自己说出来吧。”

    “江宁溪,死者与我皆是金徒,我与他在白天的时候发生口角,就把他杀了。”

    “因为口角杀人,你还如此镇定?说详细些。”

    一番审问得知,江宁溪的父母都是矿工,在他小的时候,因为一场坍塌事故,父母全都死了,与哥哥江北相依为命。

    事故发生后,按理说矿监司应该有几十两银子的抚恤,兄弟二人却迟迟未收到,江宁溪从小体弱但记忆超群,兄长江北便一人劳作供弟弟读书,江宁溪十几岁时便已经是秀才之身。

    两年前,江宁溪正准备进京赶考,兄长江北却失踪了,因为此事分心,科考未中举,家里没了收入,江宁溪也没有再考的机会,便同样做了金徒。

    据江宁溪所述,死者叫李田,在白天发生了口角,那李田是个粗人,言语不堪,侮辱了江宁溪的父母,江宁溪怀恨在心,痛下杀手。

    江宁溪是个读书人,知道大明律法有一条叫自出轻判,想着杀人之前自己告知官府,这样一来,算作主动投案,减轻罪罚。

    王猛冷笑一声:“还是你们读书人会算计,不过你可知你这种算挑衅官府,明知故犯,减罪?真是痴心妄想。”

    江宁溪低着头,突兀地来了句:“不知此案何时能审判。”

    “怎么,现在知道怕了,最迟十天,等凌捕头回来,告知苦主,觉得你没有什么隐瞒,府尹大人自会判决。”

    “凌捕头何时才能回来?”

    “你是等不及想要寻死?看你比我还急,放心,就这两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