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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狮尾驯鹿

    但丁加入游骑兵的三个月后。

    这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二等兵但丁舒服地趴在被晒得暖热的草坡上,他的身边还有缇娜、哈里和博比。

    几人身穿游骑兵迷彩作战服。今天,缇娜率领她的第25游骑兵小分队,在这片区域做日常巡逻工作。

    他们身后的山坡下,公路上停着他们小组的两辆剑齿虎装甲车。

    彼得、和田一郎、妮可,靠在装甲车上说笑。

    四个撕裂者装甲机器人守护在装甲车的四周。

    但丁通过手里的望远镜,望着山谷对面黄绿斑驳的针叶林,那里是山林与极地草原的相接处。

    那里曾经是人类的居住区域,但现在已经是属于野兽的蛮荒之地。

    人类曾经从大自然手里拿走的东西,大自然又重新拿了回去。

    这时虽然是夏天,却并不炎热,倒像是春天。来自北极的凉风,徐徐吹拂。松林摇曳,发出大海波涛一样的沙沙声。

    ……

    但丁放下望远镜,发现卧在自己左侧,紧挨着自己的缇娜抽了抽鼻子。这时但丁也闻到了淡淡的臭味。

    但丁知道气味是来自卧在自己右侧的哈里的身上。

    与麦克一样,哈里也是一个莱泽德人。如果你跟他靠得很近,可以闻到他身上的淡淡的臭氨气味

    但丁知道那是狐臭,很多莱泽德人的身上经常有狐臭。

    因为自己的体貌,莱泽德人处处被歧视,就如同第四纪时的有色人种一样。但他们普遍都很要强,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得到尊重。

    哈里是第25小队两个机枪手之一,特异的瞳孔给了他比一般人更好的视力,让他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机枪手、狙击手。

    数次战功也让他成为了一名中士。而与他成绩差不多的彼得,已经是一名上士了。

    这其中的差别,到底跟哈里莱泽德的血统有没有关系,这很难说。

    而缇娜与和田一郎凭借多年的战功和突出表现,已经分别是少尉和军士长了。

    因为哈里过人的枪法,缇娜等人愿意接受他。但是另一个装甲车驾驶员博比显然不愿意忍受,他频频抽动鼻子,表达不满。

    他紧挨着哈里,所以感受也更强烈一些。

    博比服役比哈里久,却还只是一名下士。哪怕医护兵妮可,也跟哈里一样是一名中士了。

    但丁知道博比难免心中有怨气。但是缇娜大姐在,他不敢太过分,只能通过自己的鼻子表达自己的不满,像一只无可奈何的小狗。

    博比与但丁一样是装甲车驾驶员,可以不用趴在这里,他完全可以回装甲车那里。

    但是但丁知道他坚持趴在这里的目的,他的手里握着一支柯尔特MOD778式高冲步枪,在小谷里寻找着猎物。

    驾驶工作是比较枯燥的,有空的时候,博比喜欢用射击来娱乐一下。要是能幸运地猎到闪兽,并采集到血琥珀,上交血琥珀可是能得到不少的贡献值报酬。

    ……

    这时,一群狮尾驯鹿从山林中走了出来,啃食着地上的青草。

    这群狮尾驯鹿大约有二十几只,是一个正处于兴旺期的大家族。

    其中一只目测将近有半吨的雄鹿,显然是这个家族的头领。它硕大的鹿角像一棵满是尖刺的荆棘树,身后垂着一条狮子一样的长长的尾巴。

    它高傲地仰着头,挺着胸膛,巡视着他的妻妾和子女,也警惕着周围可能潜伏的猎手,以及随时都想要挑战自己的年轻雄性们。

    但丁喜欢浏览第四纪时的资料,他知道第四纪的驯鹿体型没有这么大,雄鹿的鹿角也远没现在的这么可观。

    最明显的特征,第四纪的驯鹿只有一个兔子一样滑稽的短尾巴,可不像现在这样,一条像狮子一样的长尾巴在身后甩呀甩的。

    当它们快速拐弯的时候,这条长尾巴可以抵消头部变得更大的鹿角的重量,帮助身体保持平衡。

    ……

    这时,一只野兔被惊动,从草丛里钻出来,被那头鹿王一脚踩住。

    鹿王用牙齿撕开皮毛,大吃起来。

    旁边的几头年轻的雄鹿凑过来,也想分一杯羹,却被鹿王用锋利的鹿角击退。

    显然,它用这种方式宣示自己的统治地位。

    看着鹿王吞吃着野兔的内脏,但丁一阵反胃,忙移开了视线。

    “真是一个平静祥和的午后啊!”缇娜轻声道。

    但丁向她笑笑。

    ……

    “可以吗?”博比看着缇娜问道。

    但丁知道他想要开枪猎杀这头鹿王。

    狮尾驯鹿虽然不太可能有血琥珀,但是它威武的鹿角和厚实的毛皮绝对也是价值不菲的。无数人想要把它的鹿头挂在墙上做装饰。

    缇娜点点头,表示许可。

    她虽然不赞同博比这么做,但是她深知带领队伍的技巧,有时候的确有必要照顾队员的情绪。

    “砰!”一声枪响。

    “哟吼,中了!”博比高兴地叫道。

    ……

    但丁通过步枪的瞄准镜,看到那头雄鹿被博比放倒在地。

    他不由地一头黑线。博比打中的不是它的头部,也不是颈部,甚至不是胸部——该死地,他打中的是它的腹部!

    而且好死不死,他用的是一颗爆裂弹!

    子弹击中它后发生爆炸,把它的腹部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内脏的碎块流了一地!

    周围的驯鹿扔下它们的头领,跑进了松树林。

    雄鹿躺在地上,不会很快死去,它用不太发育的声带,嘶哑地惨叫着。

    在这里的四个人不得不硬着头皮,无奈地听着雄鹿的惨叫声,都盼着它尽快断气,也好让自己从这尴尬中解脱。

    但丁想补上一枪,尽快结束它的生命。以他三个月来苦练的枪法,他自信完全可以做到。

    但是雄鹿倒下的姿势,好巧不巧正好把头部和胸部挡住了,如果射击,也只能向着它本就惨不忍睹的腹部和屁股射击。

    但丁不愿意想象射一堆烂肉,血肉横飞的场景。

    ……

    “该死的!”缇娜瞪了博比一眼。

    后者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很low的事,尴尬地笑笑。

    雄鹿的惨叫声让但丁有些心慌,隐隐觉得有不好的预感。这里可是属于野兽的蛮荒之地,雄鹿的血腥味和叫声说不定会引来更厉害的家伙。

    但丁正想提议离开,忽然听到雄鹿的叫声戛然而止。

    但丁好奇地用望远镜看到,视野中出现了一只狼——赫然是一头四条腿上长着鳞甲的,高大的北美花斑灰狼——咬断了雄鹿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