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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尾巴上长了个锤子

    (感谢:书友20191104110810296、风紫蓝喵喵喵、甜甜萌物语、惬枭荧惑之上等推荐票,你们暖阳,给了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

    这里应该称作平原,反正地平线延伸至无穷远处,更远的地方,目光所及,也没有看见什么高山,也看不到水源,前后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土壤的颜色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棕红色,他俩朝着一个方向前行,两边的乔木有些变化,高大的逐惭多了起来,天空明亮瓦蓝,依旧看不到太阳。

    王富贵是临时提拔的队长,自然要思考得更多一些。

    “志国啊,你看这些土层,这种红色的土壤,我记得这个玩艺叫做丹霞地貌,最多的地方应该是云南和贵州,难道这是的西南地区?”

    周志国一边东张西望的走着,不时听到肚子传来“咕咕咕”的响声,听到老王还在扯什么丹霞地貌,实在忍不住了。

    “老王,咱能不能先想办法整点吃的,刚才过招的时候,你太疯狂了,搞得消耗有点大,你肚子不饿吗?要不,先来点这个?”

    他从口袋中找出巧克力来,分成两半,把其中的一半递给了老王,一边嚼着巧克力,一边又抱怨道:

    “王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啊,平时咱俩交手吧,如果火力全开,二十分钟就泛力了,刚才差不多有一小时吧,难道是你说的那个啥?挪移后体力大增了吗?”

    王富贵停下了脚步,认真想了一下,挠了挠脑袋,然后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咦,还真是的。”

    他的面瘫脸难得露出一抹微笑。

    如果挪移能够改善体质,那么,那哥将来的理想是不是就可以再拉高那么一点点。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兄弟姐妹多,没吃到什么营养的东西,所以发育不好,身材一米六六的样子,搁在北方,实在是小矮子。后来从了军,通过锻炼,有一些改善,但先天不足的毛病仍然存在,各项体能比试总是排在最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心灰意冷提前退了伍。

    眼下如果体质得到了明显改善,或者就可以考虑考虑足球啊,搏击啊什么的,未尝不是一条出路,搞不好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也是有可能的。

    老王正在思维发散做着日后飞黄腾达的美梦,忽然感觉周志国停下了脚步,他看了一下队友,又顺着队友的视线向前延伸,我的天,大约六十米的地方,他看到了在一堆黑丫丫树木底下,一只硕大的脑袋,嘴巴上和左右顶着三根弯曲的长牙,如果不是三颗长牙白晃晃的,还真被忽略了。

    “妈的,是野猪!竟然有野猪!”

    王富贵高兴得差点跳起来。

    真是说什么来什么,周志国这孙真是员福将啊!不管怎么说,今天晚上肯定是走不出这红土地了,什么时候能走出去,完全没头绪,这下好啦,有了这头猪,一个礼拜都没问题,好孬能吃上肉不是?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这一下,他有些烦燥的心完全放下来了,之前周志国提及食物的时候,他一直不肯答话,就是担心自己弄不来食物,没的让那小子笑话。

    “志国,可不能让这家伙跑啦!”

    王富贵急叫,他飞速地掏出匕首,那边周志国早已将双截棍取了出来,两人目光紧视前方,身体不由自主蹲伏下来,动作非常轻柔,担心将这头突然闯入的口粮吓跑了。

    这头正在觅食的野猪大部分身子都藏在乔木后,展现在他俩眼中的只是一个头,应该是听到了动静,此刻,它抬起头来,圆溜溜的小眼睛狠狠瞪着俩人,凶光外露,口中发出“嗬嗬”的叫声,随即,它身子向下一挫,然后飞快地窜了出来,朝二人飞奔。

    当它的身子突出乔木林后,展现在二人眼中的又与想像的不同。首先,这家伙的个头并不太大,嗯,经野外生存专家老王目测,也就两百来斤吧,一身的红毛,自脑袋耳朵往后,都是红色的毛,奔跑起来,长毛飞扬,那叫一个飘逸。,其次,这家伙有有一根近两米的尾巴,比身体还长,最奇怪的是,尾巴末端居然还打了个结,奔跑的时候,高高立起,带着一股滚滚红尘,直扑而来。

    周王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各自有笑容浮上脸颊。

    周志国是个好战分子,谁管你个头大小,蚊子都是肉,何况是头猪,来了就欢迎,老王则有些失望,这头猪比他想像中的小。他忘记了自己曾经吃过的野猪个头都挺小的。

    他考虑的是:这主动送上门来的口粮有点少,可能不够吃。

    在老王的心里,网络上澳洲那些野外打的野猪才叫野猪,那些块头超过人类许多倍,动辄上千斤的大家伙,打起来才有意思,眼下这个,嗯,有点小,可能不够塞牙缝,何况周志国又那么能吃。

    打不过?

    这俩货根本不会考虑这么幼稚的问题,这不是秃子头顶的虱子,明摆着吗?

    六十米远吗?以野猪的奔跑速度,成年的话,每小时大概五六十公里,这点距离,对它们来说,也就十秒的样子,在二人还在好奇打量的时候,这头野猪已经冲到了跟前,周志国一个侧身,避过正面,右手握住双截棍的一头,狠狠地朝猪头砸了过去,心中还不住地夸赞:

    这头猪好帅啊!

    带着一串红尘的野猪白牙红毛,威风凛凛地冲向了王富贵,那速度,太快了。

    周志国闪开后,老王这种特种兵出来的苗子,脑子里还在考虑晚上采用何等烹饪方式,反应慢了一拍,楞是被冲到了跟前,那家伙,长嘴一掀,一股大力涌来,王富贵根本抵抗不了,只觉得如受重击,身体瞬间便飞了出去,手中握的匕首,没落到出手的机会。

    那边,“噗”的一声,如击败革,周志国的双截棍一端准确击中了野猪,可惜,没什么用。

    这根兵器,周志国是下了本钱,足足花了三千买来的高级货,钛钢合金,特点是坚固耐用,对付一般的小流氓足矣,缺点是重量不够,当时购置的时候,没想过有一天要用它来对付一头野猪啊,所以尽管准确命中,但并不致命。

    一击之下,周志国抽回棍子,正待再上,耳畔忽然传来劲风急啸,一团黑影飞速袭来,正是竖在空中的野猪那根尾巴,这速度,比野猪奔跑时快多了。

    最开始看到这只野猪时,还以为它的尾巴是打了个结,现在到了跟前,才发现不是,那是一个肉瘤,就是长在尾巴上的一个锤子,两米长的尾巴,抡开了一把甩过来,跟人类使用鞭子的效果差不多,“呯”地一声,准确击中了周志国额头。

    像被子弹击中,巨大的冲击力瞬间将周志国击倒在地,眼前金星直冒的他抽空瞥了一个王富贵那边,见老王正远远的在地上翻滚,而野猪正追击上去。

    正面交手,二对一,野猪先是一嘴将王富贵拱上天,然后一尾巴抽飞了周志国,转身接着追击王富贵,它这是不给老王留活路啊。

    周志国的眼睛瞬间红了,只觉得热血上涌,不顾巨痛,一骨碌爬了起来,嚎叫着:

    “啊!啊!我跟你拼了!”

    狂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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