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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周志国与王富贵

    这是荒无人烟的漠野,地势高低起伏不大,一眼望过去,除了几株低矮的红柳外,地表基本上都是砂石,很少有土壤,看上去光秃秃的,没有人迹,也不见有野兽出没,四下里一片空寂,偶尔空气中会响起凄利的呜呜鸣叫声,仿佛隐藏着一头怪兽在喘息。

    远处地平线之上的天空是蓝色的,蓝色之中有云彩洁白如棉,或成团,或者推开来连绵数公里,直至远方,如一桥飞架,它们就那么静静地漂浮在空中,天地如画卷一般,唯其大,唯其广,观之心旷神怡。

    “吱呀!”一声,周志国一身灰扑扑的工装,身上有多个口袋,里面装得鼓鼓的,非常别扭地从一处灰扑扑地低矮平房里推门踱了出来,旷野和平房的颜色混然一致,不细看,从远处根本发现不了这里有人迹活动。

    他双手合抱着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一些仪器,同事王富贵一身同样的装扮,肩上挎着军用热熔枪,面瘫着一张脸,跟在他的身后,他们这是要前往6783号试验场进行数据记录。

    这里是深埋地下的一个流守点生活区,是为了保障两公里外的6783试验场配置的,足以容纳两千人生活和休息,不过,目前只剩下4个人在此驻守。

    6783试验场已经存在了数十年,在周志国到来以前很久就存在了,它是一处天外陨石的降落点,只不过,这块陨石太大,根本无法移动,所以,这处就成了研究人员进行研究试验的一处场所,最热闹时,整个试验场灯火通明,曾有一千多名科研工作者驻留,他们日夜奋战,陨石的内部慢慢被一点一点掏空,各种不知名矿物也被反复测试分析,有用的打包带走,没有的丢在四周,然后,数十年过去,就像一支燃烧到了尽头的蜡烛,这里已经耗尽了它的价值,科研人员在这里得到的成果惭趋于无,于是,慢慢的,一点一点的,他们逐步撤离了这里,这些消息当然是路透社道听途说来的。

    周志国来到这里已经有五年了。他是从军队退伍回来的,不是一般的军队,是那种特种部队,会真枪实弹,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的那种。退下来后,本来准备去找一份保镖工作的,不想工作还没找到,被曾经的战友王富贵一通电话招了过来,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了一名保安。按王富贵的话说:保镖保安,不都一样么,都是看门的,有什么好挑的。

    周志国觉得他说得在理,面试过了后就留了下来,在这里一干就是六年。

    这里除了偏避,少有人外,也缺乏现代气息,没有灯红酒绿的繁华,不过,对周志国来说,这都不是事。他是一名孤儿,打小就孤僻,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有什么事都在心里敝着,按部队首长的话说就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这个地方有吃有喝,工资还挺高,工作又轻松,上哪找去。

    他俩一路的走着,这里原来是修有一条沥青路的,不过眼下多年没有维护,早就鼓鼓包包的,有的地段还被砂土淹没了,个别地方也有不知名野生植物从路中央顽强钻了出来,给这条黑不溜秋的马路增添一分绿色,每当走过的时候,周志国总忍不住要踩上几脚,而王富贵则总是一脸嘲弄。

    “你弄啥呢,你弄啥呢,这又不是你家的马路,你管得乍这宽?”

    “嘿嘿嘿!”

    周志国每次傻笑,仍旧见一次踩一次,好像踩掉了它们就不会再长起来一样。

    王富贵用枪朝四野指了指,找不到可以瞄准的目标,这破地方就这样,想打个小动物都做不到。他撇了撇嘴,斜了一眼前方的周志国,对他的固执不理解。

    “狗日的!”

    狠狠的朝远方啐了一口,一股风刮来,口水随风倒卷,有几滴口水便沾上了他的脸,王富贵用衣袖胡乱擦了擦,心情更是不爽。

    “这它妈的何时是个头啊?”

    他郁闷地想着。

    这个工作,周志国干了六年,他却是干了八年了,他比周志国退伍得早,一退伍就过来了,头些年的时候,这里男男女女的挺热闹,他也没啥想法,但也就热闹了两三年,那些人跟候鸟一样飞走了,只留下一片荒芜。这五年来,除了他们四个,一个鬼影子也无,更不要说女人了。这段时间,他觉得心里愈发烦燥,有些想念城市的生活了。

    眼下的状况就是这样,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每月领同样的工资,循环反复的发生,没有惊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一天天的,没有新鲜感,没有热度,更加没有追求。

    他已经跟上面说了想调离的想法,但过去一个多月了,没有回信,仿佛一块石头丢入了深潭,瞬间便沉入了水底,连个气泡都没出现。是没人肯替换呢,还是没送礼呢,他也搞不清,反正是没人理。没人替换,就只能耗着,每天一来一回的,消磨着时光,或者,直到某一天,他实在不想干了,走人吧,肯定不能算辞职,大概要算逃离吧。

    “估计都不会有人发现。”

    他在心里自语了一句,四下无聊地打量着,跟上了前面周志国的脚步。

    周志国抱着个金属箱子,挺沉的,八十斤上下,但他并不要王富贵帮忙,也不肯坐车,就这么抱着走,这是他的爱好,每天一趟的,就当一项锻炼内容,在这个时间并不作要求的试验场,节奏被刻意放慢了,抱个金属箱子走两公里,单趟得多半小时,周志国在其中找到了乐趣。

    王富贵一脸轻松地跟在身后,当年在部队的时候,周志国不是他的对手,这些年有些松懈,也没怎么锻炼了,身材严重走样,小肚子明显挺了起来。两人每天早上例行有一趟交手,当年在部队上有许多项训练内容,这个项目是他俩唯一保留下来的,周志国胜在力壮,王富贵胜在经验,次次平手,从来没分出过胜负。

    “妈的,这小子不会是让我的吧?”

    五年前,那些科研人员刚撤走的时候,周志国抱着箱子走一趟,中间要休息十多次,那时候他们交手,是平手。后来,周志国中间休息的次数降到十次,几次,到现在,瞧着抱着大箱子的行走,速度居然跟自己空手一般轻松的昔日战友,王富贵罕见地双眉皱到了一起。

    矣,这些年还是过于放松了,要不要像这小子一样,把过去的那一套重新捡起来?

    没必要吧!

    他摇了摇头,又再次否决了这个念头。

    人生在世,这匆匆地就是数十年,本来就不乍的,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啥事都自己作不了主,要是每天还跟自己过不去,和周志国一样,活得又有什么劲?嘿嘿,咱虽然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不能想离职就离职,但好说甭说,工作也算轻松,犯不着苦行僧似的,随意些吧。

    想通了这些,他嘴角撇了撇,露出似喜似悲的表情,一路朝试验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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