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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府城夜市

    陈四郎笑而不语。

    在家固然能安心读书等待考试,可他心里也是喜欢书院生活的,他有时也会怀念以前在学堂上和师长同窗互相讨教。

    今天重温了往日的情景,他自然会开心高兴。

    陈三郎见状,更认识到四弟夫妻的恩爱了。

    要不是夫妻感情好,四弟不会在弟妹面前展露真实的情绪,弟妹也不会关心四弟的心情。

    对于这一点,陈三郎可是深有体会。

    他和发妻感情不睦,每次一回家他就把自己的情绪收敛的干干净净的,不让她察觉到自己的不耐和反感。

    陈三嫂也不会在意他的心情和想法,哪怕他阴沉着个脸,她也只会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情。

    不会像弟妹关心四弟一样的关心自己。

    早在他们刚成亲的时候,陈三郎就说过陈四郎有福气,娶了好妻子。

    现在他更深信这一点。

    也许有人会觉得出身寒门,没有底蕴的读书人更需要娶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助力的妻子。

    可作为一个过来人,陈三郎只觉得娶妻最重要的是娶一个贤妻,而不是看她带来的助力。

    “攀高枝”不一定能飞上枝头,可能在飞上去之前,早已经受够了轻视鄙夷,就连家人也得受自己的拖累。

    姻亲能提供一条捷径,可为官之路到底也只能自己走,有捷径省些时间,没有捷径也不过费些功夫。

    陈三郎深知自己不可能不续弦,第二个妻子,他不会再选择高攀了。

    见识过四弟和两个哥哥的生活后,陈三郎对于妻子的期待,就是不问出身只希望她能像弟妹那样是一个端庄大方知礼懂礼且重感情的姑娘。

    接了云母她们后,陈四郎带着他们去了醉仙居。

    因着人多,他们没有在大堂吃,而是要了个雅间。

    “四郎,这里吃饭很贵吧?”云母虽然没有来过像醉仙居这样高档的酒楼,可一看店里的装潢,她就知道在这里吃一顿饭肯定花费不少。

    云母小时候也是跟着父母去过县里的酒楼的,记得只几道菜就花了二百多文。

    而醉仙居看上去就不是县里的小酒楼能比的,花费肯定更多。

    看出了云母心疼钱,陈四郎自然不会说醉仙居的菜价有多贵,而是像云母保证自己手里有钱。“娘,我有银子的。您难得来一趟府城,怎么说也得吃一顿好的。”

    陈三郎在一旁附和道,“四弟说的对,婶子难得来府城,下次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该尝一尝府城的特色菜。这醉仙居有一道烧鸡做的特别好,那厨艺能得婶子的几分真传。”

    云母见状没有多说什么,“那我今天就好好尝尝三郎和四郎推荐的好菜。”

    云母到底不是陈三郎他们的亲娘,要是陈母在这,肯定要教训两个儿子不该浪费银子。

    而云母不行,她说一句是好心,多说几句就是唠唠叨叨不识好歹了。

    云母到底是清醒理智的,知道不管女婿如何尊敬孝顺自己,岳母也不是亲娘,该说的她会说,但不可能逆着陈四郎的意思去多说什么,忠言逆耳的事情,云母从来是不会做的。

    “三哥,四哥,这醉仙居你们是熟,除了烧鸡,还有别的好吃的吗?”陈小妹说着还感叹了一句,“一只鸡也不够咱们这么多人吃啊!”

    陈三郎想了想,说道:“醉仙居的招牌菜味道都还好,只除了烧鸡外,别的菜就没有婶子做的好吃了。”

    他也只来过一次,就记得烧鸡好吃了,至于还有没有别的菜,他就不知道了。

    听三哥说不记得别的好吃的了,陈小妹立刻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可以要两份烧鸡吗?”

    孟瑜本来在一旁听着他们说话,听到这里后,直接说了句,“那就要两份。娘,你一会儿多吃点。这家做的烧鸡特别好吃,尤其是师父的独家酱料,勾的人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

    云母闻言,偏头看了大女儿一眼,点头应了一句,“我一会儿会认真尝尝的。”

    知女莫若母,孟瑜就差明说了,云母还能不懂她的意思。

    因为请客的是孟瑜夫妻,所以点菜的也是他们。

    两人先询问了大家有什么想吃的菜,不过他们都摇头表示没有。

    陈四郎只好按照平时观察到的家里人的喜好,在和孟瑜商量了一下后,点了菜。

    两份烧鸡,一条清蒸鱼,一道红烧丸子,加上一道油焖茄子和肉羹,五菜一汤,配上米饭,足够他们吃了。

    在饭桌上,陈四郎兄弟继续讨论他们的策论,云母在旁边看着孟瑜她们三个讨论明天的行程。

    两拨人虽然是各说各的,气氛却一点都不尴尬,反而很是温馨。

    不管什么时候,一边说话一边吃饭,都快不了,等他们这顿饭吃完,都过去了一个半时辰了。

    等饭吃完了,天色也全黑了。

    不过府城的夜晚却不像陈家村那么黑暗和安静。

    大街上挂的灯笼到处都是,灯光把整个府城都点亮了。

    街道的两边摆着一个个小摊子,卖首饰的,卖吃食的,卖手绢帕子的,种类多品种全。

    卖东西的多,买的也不少。

    满眼都是灯光,满耳都是人声。

    好一派繁华热闹的景象。

    孟瑜实在想不到,古代的夜市,其热闹繁华程度比现代的夜市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热闹啊!”陈小妹两眼亮晶晶的看着眼前热闹的人群,眼里闪烁着想要加入的渴望。

    云母和孟瑶虽然都没有说话,可她们的眼里也写满着好奇与向往。

    就是孟瑜这个来着现代,自诩见多识广的人,也对这古代的夜市非常感兴趣。

    陈三郎和陈四郎到府城念了好几年书了,自然逛过夜市。

    对他们来说府城夜市并不是什么稀缺的东西,不过他们也能理解云母和孟瑜她们的好奇和向往。

    毕竟她们以前没有出过陈家村,第一次见到这种繁华热闹的夜市,兴奋好奇是正常的。

    陈四郎兄弟虽然对夜市已经司空见惯了,但还是耐心的陪着云母她们逛了起来。

    他们原本是一起走的,但夜市人多,走着走着,就被挤分散了。

    陈小妹和孟瑶身量小,走的最快,在最前面。

    两个人都是小女孩,还都是漂亮的小女孩,虽然府城的治安很好,陈三郎也怕发生意外,因此一直紧紧的跟着她们两个。

    孟瑜跟在陈小妹和孟瑶身后,不过她都是边走边看,时不时的还会被小摊子上摆的东西吸引住,停下来看看,所以孟瑜离着两个妹妹还是有点距离的。

    陈四郎则是守在小媳妇身边,手里拿着孟瑜刚买的一支桃花木簪。

    云母年纪大了,腿脚没有年轻人快,落到了最后面。她也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陈四郎兄弟的小厮跟着照顾她。

    人菜瘾还大,说的就是孟瑜。

    孟瑜逛街逛的正开心正上头,她的身体却发生抗议了。

    脚疼,腿酸,都快走不动到了。

    按理说,经过好几次体质加点后,孟瑜的身体素质已经无人能及了,不说能日夜不停的干活,也不至于走了几步路就喊累。

    可身体素质再好,也改变不了孟瑜的身子娇气。

    孟瑜在陈家的日子过的太好了,不仅是不用下地,都不用洗衣做饭,就连择个菜都有妯娌和妹妹帮忙分担,她做的最多的不过就是读书写字,刺绣配药,可这些都不是体力活,顶多是费些精力。

    这样的日子过下去,不仅是把孟瑜的身子养的长了肉,还把她的身子养的娇了。

    身子娇的连走路走多了都难受。

    陈四郎见孟瑜皱眉,问了一声,知道她脚疼,跟云母说了一声,就领着人回客栈了。

    回到房间后,孟瑜坐在床边,听陈四郎吩咐小二要一盆热水。

    “等热水来了,你先泡泡脚,我再给你按按,就不疼了。”

    孟瑜闻言,惊讶极了。“你要给我按脚?”

    见过父母给子女洗脚的,也见过子女给父母洗脚的,甚至在有些家庭里妻子需要给丈夫洗脚。

    可丈夫给妻子洗脚的却是少见,有些丈夫给妻子端上一盆洗脚水,就已经会被人称赞为好丈夫了。

    可陈四郎要给她洗脚,即使陈四郎说的是给她按脚,在孟瑜看来和洗脚也没有差别了。

    陈四郎反问,“我不给你按脚,那谁给你按呢?你自己,恐怕不太好按吧。等着岳母来给你按,岳母他们逛的正开心,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说到这里,轻笑了一声,“还是我来最方便。”

    “你对我真好!”感叹完孟瑜在心里偷偷加了句现在。

    只要想到对自己这么好的人,不属于自己,她就觉得伤感。

    可这么好,这么符合审美的一个男人,自己真的要因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而拒绝他吗?

    孟瑜扪心自问她不舍得,不舍得因为种种顾忌种种担心,而克制自己的心动。

    其实答案早已经很明显了,在她自问的时候,孟瑜心里就已经不再抗拒对陈四郎动心了。

    否则,她根本不必多此一举的再次考量动心之后的得失了。

    说是自问,实质上这一问一答都是孟瑜给自己找的借口。

    孟瑜到底从心底里爱自己,舍不得自己难过。

    她选择了一条让自己开心的道路——接受陈四郎的好,喜欢他,直到他不值得自己喜欢,到时候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不相干,还是杀夫证本心,就看自己那时候的心情了。

    很多时候啊,人的选择和其他无关,无论再怎么用理智和情感去权衡,选择都会趋近内心最真实的方向。

    孟瑜肯认自己自私凉薄,肯认自己叛逆反骨,她承认自己身上的缺点有一大堆,但她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懦夫,会因为惧怕失去,连争取的勇气都没有。

    即使将有一日失去这个曾经一心待自己好的男人,孟瑜也觉得,有过这么一段他真心待自己好,而自己也敞开心扉接受的时光,也是值得珍藏的。

    陈四郎听到了小媳妇的感叹,心中回了一句,傻瓜,明明是你对我更好!

    卿卿以真心待我,我当还卿卿以真心。

    别看陈四郎平时都是一本正经的唤孟瑜的小名,心里却小媳妇、卿卿之类的唤了无数次了。

    而卿卿,就是自诩文人雅士的读书人私底下称呼妻子的爱称,当然只有感情深厚的丈夫才会这么称呼自己的妻子。

    取自“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就在一对儿小夫妻两眼对视,暧昧丛生的时候,小二把热水送了上来,打破了一室的粉红泡泡。

    关上门,还把门栓插好之后,陈四郎才走回床前。

    “我来吧。”说着陈四郎捉住了孟瑜的右脚,把她脚上的绣鞋和绫袜给脱了下去。

    脱了右脚,又帮着她脱了左脚。

    鞋袜脱干净之后,陈四郎把孟瑜的两只脚都放进了水里。

    孟瑜觉得看陈四郎给自己洗脚也太奇怪了,为了缓解尴尬,开始找话题和陈四郎聊。

    “夫君,我看你听喜欢学院的生活的,那为什么过年之后,你不和三哥一起回书院读书呢?”这个问题,孟瑜早就想问了。

    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于是只能憋在心里,今天时机正好,于是孟瑜再找话题的时候,直接就问了出来。

    陈四郎听到孟瑜的疑问后,顿了一下,才回答道,“我确实喜欢书院里的生活,安稳舒适,又有知识渊博的夫子院长可以随时请教,还可以和同窗们讨论辩论。”

    陈四郎权欲重想要飞黄腾达不假,可他心里对于知识的渴求,对于学术的向往也不是假的。

    “但是自从上次重病,差点丢了一条命之后,我就无法在书院安心了。”有些事情陈四郎不会主动说,可孟瑜要是问了,他也不会再瞒着。

    他现在给不了孟瑜什么,于是他只能将现在自己身上有的坦诚,送给孟瑜。

    “上次生病,别人都以为我是因为不小心落水,才导致的我一直高烧不退命在旦夕。实际上却是因为学院有人给我下了体虚的药,损了我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