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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书生绝命月泪诗

    七月十五夜,三家店,聚花楼。

    楼内灯火辉煌,人声喧哗。酒香烈,花香浓,女儿香又浓又烈;琴声喜,笛声怨,琵琶声方喜方怨。自蛛网广发消息以来,聚花楼的门槛都涨到了五十两银子,客人仍然络绎不绝,寒酸些的围在楼下,不时冲楼上的美人哀叹一声。铜算盘见状,为他们支起椅子,送些酒菜,博了名声。采薇小姐只是每晚亥时出场,在围帘之后,问候几句,然后献唱一首。楼外的汉子便是在等此刻。只听仙音袅袅,撩人心弦,摇摇不稳,飘飘欲醉,一曲歌罢,采薇退至闺房,若有人邀酒,则先是由花楼主选出最有心意的三份礼物,交给采薇选择。选中的一方,则在大家三分羡慕八分妒的眼神中爬上楼去,入帘共饮。余人只能看着帘上身影,浮想联翩。今日被选中的三份礼物,一是出自天山的翡翠簪子,翠色玲珑,浑然天成,据说是云南玉匠石惊寒的手笔。不提材质,但是石老先生的名头,就值一千两白银。第二份礼物是一本诗集,作者是个酸腐秀才,文字华美,极意雕饰,有些矫揉造作了,但在聚花楼,在这全是刀光剑影、一掷千金的地方,显得别具一格,因而入选。第三份礼物一拿出来,大家笑怒,尤其是那些被比下去的人,喝到,“这是什么意思,花楼主,我们的真金白银,还比不上一条狗吗?”原来,第三份礼物是一只小狗,只是模样同华夏地区的田园犬大相径庭,毛色黑白相间,眼睛往上延伸到背部、尾部,皆是黑色,脸部往下,肚子、四肢是白色,更有意思的是那双蓝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额头有三捋白毛,窜进黑毛里,宛若三撮火苗。小狗并不怯生,嗷嗷叫唤,有狼音。一位客人说道,“这该不是狼和狗的杂种吧,哈哈。”

    又有人说,“倒像狼和熊猫的生出来的。”

    众人一通大笑,狗主人一身白衣,不作理睬,静静等他们笑完,才开口道,“这是北国之北的犬种,当地人称西伯利亚雪橇犬,在下千里跋涉,历经千辛万苦,才平安归来,中华大地只此一只,你说够不够分量!”众人听了,这才消音。

    花无心将三件礼物端进去,只一会儿工夫,便带着另两样落选的出来。是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采薇留下了小狗。花无心邀白衣男子进去的同时,告知各位客人,“采薇小姐不爱金银财宝,只有一颗善心爱心,但是我们聚花楼不是宠物园,今后再送猫猫狗狗的,本楼主可不敢接了。”围观人群嘘声一片,送诗的男子呜呼哀哉,送簪子的男子则多瞧了白衣男一眼,平静离开。

    此时,三家店十里地之外的一棵大树上跃下一人,心事重重地离开。他正是塞北杀手卓逸,这棵树是“三只手”的暗号。每次行动之前,要先想好撤退路线,距离行动地十里左右的地方,找着最粗的一棵树,爬到第三个分叉,若有标识,则表明兄弟在这,可以互相援手。标识近似“米”字,三人各自负责一笔,陆海是右划一道,阮登是左划一道,卓逸则是个“十”字。卓逸在树上看到两个兄弟已经汇合,担忧进一步加深。他感觉此事是个阴谋,哪有那么多巧合?美人,宝珠,还有重金买命!他想撤,又放心不下两个弟弟,便匆匆赶路,希望还来得及!

    聚花楼内阁,白衣男子正坐在采薇对面,如果欣赏艺术一般注视着眼前人。“素颜玄发,皓齿单唇,明眸善睐,靥辅承权”他不禁借诗形容佳人,“采薇姑娘,你真漂亮!”

    “公子风姿翩翩,身修面朗,又如此懂女儿心思,真是难得!”采薇嫣然一笑。

    “小心思罢了,姑娘喜欢,是在下运气好。”男子温声说道。

    “敢问公子姓名,好叫妾身日夜牢记。”

    白衣男子小酌一口佳酿,“小小微名,不敢浊了仙口,采薇姑娘叫我白衣便是。”

    “呵,是因为你喜欢白色吗?”

    “当然,世间除了白色,以及姑娘身上的颜色,还有别的颜色可以让人动心吗?”男子深情地望着采薇,后者竟不觉得无礼,反而心头窃喜不停。

    “公子醉了,这山西杏花村,最容易醉人。”

    “酒不醉人,是,姑娘醉人。”

    采薇内心荡漾,她从没见过这样的男子,知书,知礼,还知道女儿心事,若是再知些拳脚功夫,倒不失为人间良婿了。她虽然出道多年,眼里除了主人那般的男子,别人再瞧不上眼。孟少侠倒是符合她的期待,但采薇看不懂他,而且他已经有了心上人。消息散出去已经过了大半个月,她的心思懈怠了些,在花姐姐告诉她之前,印象里的摘花手陆海,必然是猥琐至极的人物,而眼前的白衣男子,怎会做出那样伤天害理的事情?单单叫他站那儿不动,便会有许多姑娘送上门来吧。不想太多,两人小声交谈着,像早就认识了,随便说些什么,白衣都能接上。一些闺房之话,她竟也拐弯抹角地说了一些,男子像是被酒熏红了脸,生了几丝羞涩之情。再谈一会儿,兴许是时间太久了,下面的人纷纷不满,吵闹起来。白衣无奈一笑,“今日与采薇姑娘相谈甚欢,听君一言,如沐春风,只是这里吵杂了些,实在有坏氛围。”

    “无妨,公子勿恼,我们换个地方再喝杯茶。”采薇起身,邀请白衣再上两层楼,到茶厅再坐片刻。白衣欣然应允,起身时,稍作踉跄,采薇赶紧抽出小手,扶了一把。不知怎地,便从白衣身上摸出一个牌子,悄悄藏了起来。

    狗子捡到一只小狗,巴掌那么大,像是没睡够似的,眼睛老耷拉着,近似一种出世的神情,很像禅心院敲着木鱼唱着不知什么经的师叔师伯。小狗一身黄毛,四个蹄子是白色的,见到它时,它就坐在路中央,东西南北瞧瞧,仿佛在思索“从哪来,到哪去”的问题。狗子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用手将其端到眼前,细细观察,小狗并不惊慌,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

    “该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别人家的狗,要么叫旺财,要么叫来福,说不出的俗气儿,小黄?不行,不行,小狼?怎么看都不像呀,头疼。”狗子摸了摸自己光滑如蛋的脑袋,愁容满面地走回寺里,到寺门时,狗子一脸心疼地说道:“进了这门,可就吃不着肉了,得空帮你抓两只老鼠开开腥,别难过,这里的老鼠可比村里的肥多了。”

    寺里没有不许养狗的规矩,但从来没人养过,便好像成了规矩。狗子并不在意,不闹也没说什么,一日之后,才有不少师侄肯走近多看两眼,问到名字时,狗子依然没想出个称心的名号,只是发愁。别的和尚倒是说了几个有意思的名字,比如啸天,阿南,小山,但通通不如人意。

    狗子为此发了十日的愁,若还有头发,定然白了一半。

    小狗的眼睛越睁越大,肚子就没有不鼓的时候,个头也翻了一倍,馒头、南瓜、红薯、窝窝头,没有它不吃的,饱了还会去禅心院的门口,边晒太阳边听经。

    一夜,狗子乍醒,把睡得香甜的小狗抱起来,兴奋说道,“叫你大侠怎样?大侠,大侠,哈哈,大侠!”

    大侠尝试睁开双眼,失败,轻轻点了点头。